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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看中了一套房屋,明年10月交房,原来的购房者将该房转让给我,需要开发商同意吗?张孝雅回复:期房转让分为两种。一种叫预订权转让,转让性质属于预订合同的转让,依法应征得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1998年1月26日和2月24日,被告邱畅先后向原告余晖借款50万元和30万元,并将一栋房屋抵押给了余晖,但双方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000年6月5日,经双方协商同意,邱畅以物抵债将该栋房屋转让给原告余晖,以偿还其中的30万元借款.  相似文献   

3.
王全 《理论界》2010,(4):86-87
近期,全国各地出现很多开发商以售后包租形式拆零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屋的情况。这种房屋销售模式引发了两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一是开发商与房产承租人之间所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之有效性问题;二是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如果开发商以售后包租形式将该房产转让给不特定主体,承租人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本文将以一起真实案例为研究出发点,对上述两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4.
《家庭科技》2000,(12):39
司法部对公证收费有统一规定。在证明法律行为中,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标的额的多少,收费比例不同,最高0.3%,最低  相似文献   

5.
正一、推动农村房屋流转改革的制度保障(一)完善我国农村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我国不动产采取登记公示主义,未经登记,不动产物权不发生转移。《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也应采取登记的公示方式。要完善宅基地与农村房屋的转让制度,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设立登记机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  相似文献   

6.
《家庭科技》2000,(1):21-21
职工转让已购公房,需提交以下证件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已购公房上市申请表,房地产转让申报审批表,房地产买卖契约,出卖方婚姻状况证明及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另有住房权属证明或已再购房合同,交易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相似文献   

7.
房改房在法律和政策上与商品房不相同的特征,使实践中对作为房改房共有人的夫妻一方转让出卖房屋是否有效产生了很大的争议,如何对房改房的转让、出售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认定成为实践中应该统一的迫切问题.文章从房改房的法律性质特征及不动产善意取得之法理及具体案例出发,提出房改房转让之法律认定意见,阐明房改房单方转让中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合理维护的原则.  相似文献   

8.
目前,对于所有人为牟利而订立的划拨土地上单位集资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无论在法学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划拨土地上单位集资房是政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兴建的政策性住房,只有符合条件的特殊对象才能享受,其价格包含了国家财政补贴,具有社会福利性质,所有人并不具有完整处置该房产的权利,是一种有限产权的房屋。所有人私自转让该集资房的行为不仅使国家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措施落空,而且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所有人私自转让该集资房而订立的买卖合同应当一律认定为无效。  相似文献   

9.
由于对商品住宅地下室的所有权归属没有明确统一的立法,在实际操作中又存在商品房地下室所有权归属不同的状况,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开发商与商品房业主之间在地下室使用、收益问题上的矛盾.业主认为,地下室属于物业的公用设施,应为全体业主共有,房屋开发商将房屋售给业主后,该公用设施也随之转让.房地产开发商则认为,地下室为其投资建造,谁投资谁得益.业主购房时分摊的公用面积中不包括地下室的面积,该没有被业主买受的建筑物属开发商所有.  相似文献   

10.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房地产方面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下列房地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相似文献   

11.
2006年,王某将单位集资建房的指标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我.并约定由我承担集资建房的费用,房屋建成后王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反悔.退还房款并承担房款总额10%的违约金。  相似文献   

12.
论营业转让与商号转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营业转让是指对所经营的事业的转让,它既包括营业组织的转让,又包括营业财产的转让,它是以在特定营业目的下组织化的财产为标的的转让;商号作为一项财产亦可以转让.每个商事企业必须且只有一个不与其他企业相同的商号,这样才能与其他企业相区别,因此,商号应当同营业同时转让,或者在营业终止时转让,商号转让以后,转让人不再享有商号权,受让人独占该商号.  相似文献   

13.
房权与地权的适当分离是宅基地上成就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基础.从宅基地上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维度考察,制度设计者们关于宅基地上房屋转让的种种患得患失心理实有杞人忧天之虞.以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为基础构建新型农村房地流转制度,既不失土地的保障功能,又能实现房屋价值,还能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建立以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为基础的新型农村房地流转制度,必须解决多重问题.  相似文献   

14.
当同一房屋被多重转让,所有买受人均未完成物权变动所要求的要件而就房屋的归属发生争议时,确立买受人之间的权利保护顺位(即谁优先获得诉争房屋的所有权)的观点概有三种,即登记优先保护说、占有优先保护说与生效在先合同优先保护说。登记优先保护说与生效在先合同优先保护说各有其自身的局限,相比较来说,占有优先保护说最符合实践所需但又缺乏理论支撑。本文以有权占有中生发出的"绝对的占有权"理论为占有优先保护说提供理论支撑与制度依据。  相似文献   

15.
本文分几种情形讨论了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第一,债权转让协议有约定,该约定对协议当事人有约束力;第二,债权转让协议未约定,原合同有约定,该约定继续有效,对三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第三,债权转让协议和原合同均未约定,根据被告住所地和原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但是,当原、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均不一致时,只能根据被告(债务人)住所地确定管辖.  相似文献   

16.
可转让信用证以其优势在中间贸易中广为使用,UCP500的第48条对其进行了详细规定。可转让信用证转让的最终决定权在银行,通常只能转让一次。对可转让信用证的修改接受与否,通常由第一受益人决定。中间商可根据第48条的规定隔绝最终买方和卖方的联系,并通过修改信用证赚取差价。可转让信用证对第二受益人风险较大,可通过增加转让行的责任来减少该风险。  相似文献   

17.
本文分几种情形讨论了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第一,债权转让协议有约定,该约定对协议当事人有约束力;第二,债权转让协议未约定,原合同有约定,该约定继续有效,对三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第三,债权转让协议和原合同均未约定,根据被告住所地和原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但是,当原、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均不一致时,只能根据被告(债务人)住所地确定管辖。  相似文献   

18.
一、现行立法例及其评价我国现行立法对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属物同时抵押问题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连同...  相似文献   

19.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农村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障农村居民安居乐业、稳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显露了一些与宅基地使用权有关的法律问题,如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等。所以,应制定统一的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建立、健全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和指导制度,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  相似文献   

20.
熊健奎  杨宇 《学术探索》2004,(11):34-38
股权是公司这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 ,股权转让 ,作为股权受让人 ,其投资目的是为了获得股权 ,但股权转让能否交易成功 ?受让人能否取得该股权 ?一方面受到转让客体有无权利瑕疵、转让主体和价格等实体性因素的制约 ,另一方面受到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和股东名册等程序性因素的制约 ,同时 ,还受到理论与实践悖论的制约。本文就股权转让的制约因素作一点粗浅的探讨 ,以期对完善我国公司法律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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