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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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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侵权诉讼中基于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和科学不确定性等特征以及保护受害人的价值追求,而引入了因果关系推定的方法.环境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推定对举证责任的影响要根据证明对象是基础事实还是推定事实,以及因果关系推定是否由法律明确规定等因素,进行综合认定.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推定在我国还属于事实上的推定,而非法律上的推定.我国立法规定的因果关系认定规则的性质是举证责任配置规范,而非因果关系推定规范.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普通民事案件举证责任分配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规则,通常由原告负责举证。但是不同案件的事实是不同的,原被告的处境和举证能力也是不对等的,为避免审判结果的不公.针对特殊案件,法律又规定了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由被告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即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较为典型的就是医疗侵权案件。文章将就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3.
环境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有利于对原告的救济,但该规则存在重大缺失,其逻辑结构不完整致使推定结论缺乏可靠性和准确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指导性司法意见,要求原告在被告反向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前先对因果关系存在的可能性提供初步证据。这不仅进一步平衡了原被告之间的举证负担,更使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适用具备了较为充分的科学依据。在环境侵权诉讼实务中,原告对初步证据的证明标准只要达到低度盖然性标准即可,其证明手段包括官方文件认定、鉴定结论、学术论著及疫学统计方法等,司法解释有必要对初步证据的证明标准和证明手段等具体问题进一步予以细化。  相似文献   

4.
由于环境污染行为的复杂性、渐进性和多因性以及损害的潜伏性和广泛性,其因果关系之证明较之普通侵权行为案件更为复杂。基于环境侵权下因果关系具有其特殊性,在环境侵权中适用因果关系推定规则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但对于该规则仍然需在适用情况、证明标准和举证责任倒置区别等方面进行明确。  相似文献   

5.
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证明,通常有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和因果关系推定这两种做法。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和因果关系推定虽然最终的法律效果一致,但是二者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6条对因果关系的判断采取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做法。但是从法律价值衡量的角度,在减轻受害人举证负担的同时加重污染人的负担,限制社会的自由和创新精神,容易导致环境侵权的滥诉。多元化价值目标追求下的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应该适用因果关系推定。  相似文献   

6.
环境污染问题是一个技术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法律问题。由于环境污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按照传统的因果关系证明规则,受害者很难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这使得环境法律制度的公平正义目标难以实现。因此,在环境污染侵权因果关系的证明中,采用盖然性证明标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及因果关系推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举证责任倒置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相对于一般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正常分配结果而言的。其实质便是免除本应由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而就待证事实的反面事实转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它符合纠纷当事人的实际举证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平的价值取向,能够体现出诉讼的经济与效率,有利于实现实体法的立法意图。本文拟对我国举证责任倒置的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问题提出若干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8.
推定作为一项成文的规则,最早始于罗马法.所谓推定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依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基础事实推断未知的推定事实的存在,并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予以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广义上的推定包括可反驳的法律推定、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推定为作为一项诉讼法制度,与推论、假定以及法律拟制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9.
生态环境侵权,是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借助生态环境媒介对他人人身权和财产权所造成的损害。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生态环境侵权有其特殊性。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域外国家提出了诸多因果关系推定理论如盖然性说、疫学因果关系说和间接反正说,并且进行了相应的立法实践。我国对于生态环境侵权中因果关系推定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而是以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来代替,但两者大有不同,实践中虽然有所尝试但并不成熟。因此,我国首先需要在立法上对因果关系推定制度予以规定,同时建立多级证明标准,对因果关系推定的适用条件加以限定以及对适用范围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10.
我国目前的证明责任倒置规则主要可以归纳为四类:第一,对于消极事实的倒置,主要集中在否认公司人格之诉和著作权侵权之诉当中;第二,对于积极事实的倒置,主要集中在专利侵权之诉和劳动争议当中;第三,对于过错事实的倒置,主要适用于侵权事实发生在被告掌控的场所和被告因为自己的获利行为使大众承受风险的情形;第四,对于因果关系的倒置,主要出现在环境污染和共同危险行为侵权之诉中.我国目前的证明责任倒置规则存在不足,在股东知情权诉讼、关联交易、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诉当中,也应当适用证明责任的倒置.  相似文献   

11.
在一般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有其特殊的理由,这些理由包括确保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消除原告举证的障碍等。而环境公益诉讼与一般环境侵权诉讼的原告类型不同,具有相当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使得原告在与被告之间的力量对比、举证能力等方面都与一般环境侵权诉讼存在明显不同。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的能力不再像在普通的环境侵权诉讼中那样对比悬殊,原本在一般环境侵权诉讼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时所考虑的因素有所改变。在此情形下,在环境公益诉讼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存在较大局限性,是不合理的,不宜直接按照现有关于一般环境侵权诉讼的规定予以推行。  相似文献   

12.
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法律明确规定了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相较于一般环境侵权诉讼,环境公益诉讼还有主体公益性、起诉理由预见性、诉讼目的长远性等特点。同时,环境公益诉讼与"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的案件范围并非完全重合,由此得出举证责任倒置不能满足环境公益诉讼在举证方面的要求。本文从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出发,分析了举证责任倒置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不足,指出环境公益诉讼应当重新构建举证责任倒置的理论构架,并通过丰富证据种类、采用因果关系推定以及发挥支持起诉功能来解决环境公益诉讼举证困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关涉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行使的冲突,在构成上不要一味地以纠正正义理论强调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还必须以功利主义理论考虑行为人利用环境资源为社会带来的利益,故应以行为违法性作为构成要件,并援用忍受限度论来判断之.考虑到侵权责任法发挥作用的前提是损害已实际发生,以损害结果而非造成损害结果的行为来认定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与民事责任更为契合.此外,环境污染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遭遇消极抵制,缘于立法存在的“皱折”,需要通过司法予以“熨平”,故要求受害人举证证明损害事实与污染行为之间因果关系具有相当程度的盖然性,在此基础上,法院可以作出因果关系的推定.如此,平衡双方的利益,更有利解决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件.  相似文献   

14.
论推定     
归纳推理天然的缺陷性和现实公允性决定了推定事实的或然性或主观性,因此我们要设置一系列的规则来最大程度地保证推定结论的真实性。它作为证据裁判主义的例外,在无法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或争议事实时发挥着无可替代的巨大作用;但同时,经验法则或逻辑规则的不全面性或主观性导致了推定与生俱来的缺陷性——盖然性真实。所以推定仅能作为查明案件事实的辅助型方法,也正因为此,我们需要对推定作出一系列的规制以期最大程度降低其负面效应。  相似文献   

15.
事实推定是推定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作者运用民事诉讼原理,结合司法实践,对事实推定存在争议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初步研析。作者认为,事实推定的性质并不等同于推论,它是客观存在的,有必要将其视为推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推定不会影响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配,只是可转移提供证据的责任;应当严格规范事实推定的适用规则,从而使推定的事实尽可能与诉讼所追求的客观真实相符,防止法官任意推定。  相似文献   

16.
    
随着现代物流的发展,物流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不断发生,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其有别于传统的民事责任制度。通过分析现有民事责任制度不适合物流环境赔偿之处,借鉴国外一系列新的民事责任因果关系学说,提出明确规定推定因果关系、明确规定举证责任倒置、扩大环境民事侵权范围、增加物流环境民事责任社会化因素等物流环境民事责任立法构成要件方面完善,旨在完善环境民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举证责任的倒置 ,是对举证责任分担一般原则的例外规定和必要补充。在民事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是与民事实体法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相适应的 ,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立法思想的必要体现。举证责任倒置 ,主要要考虑举证的难易和是否有利于实现实体法的立法宗旨。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几种特殊的侵权纠纷案 ,应在医疗纠纷案、共同危险致人损害的侵权纠纷案和妨害对方举证的行为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18.
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理论中的间接反证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椎定的一种方法,间接反证说起源于德国民事证据法上的"间接反证",其理论和实践在日本得到重大发展.本着公平、正叉的法律精神,间接反证方法不要求原告对所有阶段的事实和过程进行证明,只要原告能够证明存在某些事实或者过程,根据经验法则就可以认定存在其他事实或者过程,这有利于对受害人进行民事救济.但是,间接反证说仍然存在缺乏科学性、容易造成司法适用混乱以及增大企业证明责任等缺陷.在引进该理论时应当结合具体案情灵活运用.  相似文献   

19.
因果关系推定的基本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因果关系推定是跨越侵权行为法和证明责任法的论题。因果关系推定的效力为转换客观证明责任,其与举证责任倒置、事实自证、表见证明、大致推定差异明显。我国可采直接规定因果关系推定的体例,并相应确立多样性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只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列举的八种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倒置的设置解决了我国民事诉讼中存在的一些举证责任困难及复杂案件的举证问题.我国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适用范围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在本文中,就举证责任的适用范围、其法律适用及适用范围的扩大,结合目前相关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浅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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