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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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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弗雷格和胡塞尔的语义学都与“真”密切相关。然而,对“真”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双方不同的语义学原则,前者从外延的角度理解“真”,因此其语义学以被理解为指称之对象的外延之真为原则,而后者则从内涵角度理解“真”,其语义学以被理解为意向之充实的内涵之真为原则。对内涵之真的一般性解读倾向于将对象理解为带有涵义的意向对象,因此涵义与对象之间是一一对应的平行关系。这一解读对著名的“拿破仑例子”中所展示的涵义和对象的区分而言十分不利。但是,《逻辑研究》的文字中蕴涵着另外一种被忽视的解读可能性,由此可以在内涵之真的原则中维持涵义与对象若即若离的微妙关系,为胡塞尔对涵义和对象的区分作出一个合理的辩护。  相似文献   

2.
胡塞尔的思想是以知识的确定性为中心而展开的。从知识明证性的学术地位和获得知识明证性的方法出发,能够充分探讨胡塞尔关于知识明证性的思想,可以看出胡塞尔的知识明证性思想是从个体明证性开始到主体间性,再到生活世界这样富有逻辑地展开的。  相似文献   

3.
众所周知,胡塞尔的《算术哲学》是一部失败的作品,1900年问世的《逻辑研究》才标志着意识哲学的突破和现象学运动的开端。然而,胡塞尔的成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其转变的端倪和新思想的雏形早在1890年就已显现。他于该年写就的两篇论文“论符号的逻辑(符号学)”和“普遍算术的概念”首次实现了意向对象与表象的分离,初步找到了意向行为与意向对象之间的相关性关系,初次完成了从单个的心理行为出发向算法系统的转变,这意味着胡塞尔意识哲学突破了近代以来的意识理论,同时也标志着现象学运动的真正开端。相应地,国外学界对早期胡塞尔的片面评价也应得到纠正。  相似文献   

4.
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将意向性刻画为意识的本质特征,并对意向性结构进行了详 细分析。最为重要的是,他对意向本质与认识本质进行了区分,从而为我们理解现象学的 “存在论” 与 “认识论”的关系提供了关键线索。胡塞尔在 《逻辑研究》中的 “本质直观”的方法及其理论困 难,体现在对意向本质与认识本质的分析以及意向对象的分析中。而这样的困难使得胡塞尔在 《大观 念》(《纯粹现象学通论》的简称)中重新对意向性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意向行为 (Noesis ) -意向 对象 (Noema)结构,其中将意义与存在问题相关联,深化了现象学的关键主题,从而为我们理解胡 塞尔的存在论与认识论 (存在与意义)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5.
胡塞尔坚执认识批判的无前提性原则 ,并且在此原则指导下他获得了绝对明证的纯粹意识领域。当他指明纯粹意识流中意向行为赋予感觉与料以意义而使意向对象呈现出来 ,“对象在直观中构造起自身”时 ,显然他的现象学是近代主体主义哲学的最高发展。然而 ,他克服主体—客体二元分立的现象学方法中却内在地包含着非主体主义精神。这种非主体主义精神从根本上说源于每一纯粹意识 (包括自身感知 )必然具有的当场境域性 ,而当场境域性思想又进一步引发了 2 0世纪生存论哲学。  相似文献   

6.
胡塞尔的现象学由于其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思想多变性常常令人不易理解。对胡塞尔现象学的理论开端进行审视,是把握他的思想脉络的一个重要途径。本文从三个方面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开端进行了分析:第一,现象学的总体特征是思维的直观性,追求“面对实事本身”;第二,现象学的逻辑起点是反对自然主义和心理主义,坚持一种观念主义的立场;第三,意向性是现象学的理论出发点和基础概念,澄清意向性的三结构:自我、意向对象、意向活动,有助于深入理解整个胡塞尔现象学的内涵。  相似文献   

7.
本体论哲学有着难以克服的认识论难题。尽管近代哲学自觉地把认识论问题作为自己讨论的中心课题,但认识论难题依然以变样的二元分立方式挥之不去。因此,对于胡塞尔来说,进行认识批判就意味以现象学直观的方式超越哲学史上形形色色的二元分立模式。沟通一般与个别、超越主—客关系模式的本质直观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在其中隐匿地发生着意向行为的赋义过程。这种赋义之所以不是主观唯心主义,是因为在内在时间中纯粹体验总是超出了"原初印象"。这样,在胡塞尔看来,"认识"并不是一个可以盛装外在对象的空口袋,相反,每一原初明证的直观就是确切意义上的认识。  相似文献   

8.
胡塞尔现象学中意向对象与时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两层:意向对象在时间中的构造和意向对象在时间中的显现。意向对象在时间中的构造中,胡塞尔采用了意向性视域、横意向性时间、被动综合、直观、本能等概念进行阐释。因为直观与被动综合形成的意向性视域总是处于相互论证的循环之中,所以胡塞尔没有办法在意向对象的时间构造中保持其本身的同一性。而且,他用设置本能的方式来作为意向性对象的构造动力,是对意识现象学大厦的一个威胁。因为这已经是用意识以外来的东西解释意识,而非从绝对意识出发来解释意向对象。在意向对象的时间显现方面,绝对的时间之流本身的显现总是与意向对象的时间显现处于相互论证的循环之中。且意向对象的时间性显现也被设置了一种动力性因素,有违现象学精神。所以从意向对象与时间的双重关系上能看到胡塞尔在发生现象学阶段一些论证上的较大的困难。  相似文献   

9.
怀特海在其宇宙论的建构中有着已由胡塞尔所开启的现象学之思,即通过现象学的还原实现了对“误置具体性谬误”的批判,从而达到当下经验的明证性。而作为最大主体性的上帝,则有着与胡塞尔之先验自我的同质性。  相似文献   

10.
胡塞尔为建立一门科学之科学的先天本质科学,致力于逻辑学的非心理学化,以纯化观念领域。这时他倾向于柏拉图主义,否定逻辑观念对一切主观性行为的依赖,而这与他所追求的观念之明证性相矛盾,在他看来,明证性即意味着内在主观性。这种紧张并未随《逻辑研究》第二卷的出版而消失,反而加剧了。他一方面以意向相关性来填平意识对象与意识活动之间的对立;另一方面,由于他把这种相关性限定于内在直观范围内,而不敢做超越性构造,这种对立不仅未被填平,反而成为鸿沟。只有当他摆脱心理学主体性,通过先验还原进达先验主体性领域后,这种内在紧张性才得以解决。  相似文献   

11.
意识行为可以区分为客体化行为和非客体化行为。认识一个对象就是充实一个含义意向,一个意向得到充实,就是这个含义意向与直观达到了一致或相合。客体化行为是通过行为意向和含义充实之间的充实综合而得以统一的。客体化行为可区分为直观行为与符号行为,前者不是表述性行为,后者则是;符号行为虽然有别于直观行为,但可以某种方式合而为一从而构成相即性认识行为。不同的意向特征总是与充实相合的特征密切相关,就客体化行为而言,含义意向的充实与直观行为的充实更具有“同一个”的特征,即任何一个通过直观意向而完成的对一个符号意向的充实都具有认同综合的特征;每个意指行为把握到的同一性或非同一性就是每个意指在一个认识中得到“证实”或“反驳”。认识都是直观行为与符号行为相即的复合行为,即充实统一的行为。无语词认识具有独特的动词认识和行为充实特征,是一个意指性表述的联想,表述的单纯含义组元还处于潜能状态,没有化为现时性的语词表述,无语词认识就是含义意向的充实,只是这里的含义意向在现象学上已经摆脱了从属于它们的符号内容。  相似文献   

12.
胡塞尔现象学认为意识的本质在于构造对象的能力。意向本质包括质性和质料,质料即意义。构造对象和意义的几种客体化行为的立义方式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感知的立义包含有存在样式的设定,是偏重于“对象”的心理体验的意义相关项;在图像意识中,图像事物是感知立义,图像客体和图像主题则作为奠基于感知之上的想象通过代现被意指而获得意义;符号行为的意义则是独立于直观行为的客观的、观念性的意义,是观念的逻辑之物。  相似文献   

13.
浅析德里达对胡塞尔在场意识的解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场在胡塞尔那里首先表现为在场意识。胡氏对意识的分析预设了两个优先权:一是“现在”这个时间点的优先权;另一是在此时间点上直观事物的优先权。德里达对此进行质疑,指出“现在”是个眨眼瞬间,人们无法在此瞬间通过直观事物本身获得对事物的自明性认识,作为不在场的语言符号参与了纯粹在场意识,从而既影响了直观的纯粹性,又影响了意向对象所予的纯粹性。“面向事物本身”归根到底不过是在语言中面向语言中的事物。意义不是语言对事物的表象,而源于语言结构的功能,而意识,是在语言中被语言造成的。  相似文献   

14.
在胡塞尔的中译著作中,与Sein相关有一些非常明显的翻译问题,比如将“was es ist”译为“它如何存在”和“它是什么”,将“es ist……”译为“存在着……”;将相互对应的名词“Sein”和动词“ist”译为“存在”和“是”。它们要么对相同的译文采用完全不同的翻译,要么使系词结构丧失殆尽,要么消除了动词和名词的对应性,使它们变成没有联系的词。这样的翻译显然是不对的。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有一个先入为主的“存在”概念,因而没有坚持在系词的意义上理解“ist”,对名词与动词、以及与各种不同变形的对应性缺乏清晰而足够的认识,无法将系词的理解贯彻始终。“是什么”乃是表达认识的基本方式,与语言相关,与逻辑相关,因此是与认识相关讨论中最重要的概念。应该在系词的意义上来理解和翻译,并且应该将这样的理解贯彻始终。  相似文献   

15.
现象学的最初含义是,探讨意义概念的认识渊源,进一步说,研究意义意向与意义实现之间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胡塞尔同意康德的观点:思维没有直观是空的,直观没有思维是盲的。它的基本意思是:认识不能限于思维而要实现于直观,否则就不是完整的认识过程。因此,认识的重心应落在意义意向通过相应的直观得到实现的问题上。这种实现并不局限于康德式的感性直观,胡塞尔认为,直观分成两种,范畴的或意义的直观,感性的或个别的直观,这两种直观的对象分别是一般之物与个别之物,其含义相同:对象不仅被思维所意向,而且它就自明地呈现在我们面前,被经验所描述。站在现象学立场上,胡塞尔把思维和直观都归属于意向经验。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现象学的分析就是意向经验分析。  相似文献   

16.
胡塞尔意向性学说与现象学美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从胡塞尔早期提出的意识活动的“实在的”内容和“意向的”内客出发,分析了胡塞尔意向性理论中的核心范畴noesis和noema的原本涵义,揭示出意向性概念的非对象接近性质。由此对现象学美学中,用胡塞尔意向性理论来解决审美主客体关系以及美学本体论问题的观点和方法,提出不同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
依现象学的观点,文字不单纯是石头上的刻写或书页上的字符,而且是一种先验的意向结构。如果说“字音”形成了西方人认识世界的“理则”,那么“字象”则是中国人认识世界的“常则”。汉字以“字”建序、“字”以比类、“字”属“阴阳”、“字”以“名”重,衍生出字逻辑、象逻辑、和逻辑和悟逻辑,形成了汉语言情感理性的具身性意向结构;西字依“言”立法、“指代”命名、“声”以“区分”、“词”“物”对应,衍生出语法逻辑、概念逻辑、分析逻辑和再现逻辑,形成了西语言科学理性的对象化诠释意向结构。作为逻辑的文字决定了中西语言符号体系、赋义方式、思维路径、体验模式的差异,其意向结构的差异奠定了中西审美差异的基调。从文字观到文学观,彰显着中西美学理论范畴及理论体系差异的文字规定性。中国诗学是情感逻辑;西方诗学臻于真,中国诗学深于情;西方诗学辨于物,中国诗学观于心。也许这就是中西文字意向结构的差异所建构出的不同“意向性形态”的审美世界。  相似文献   

18.
逻辑经验主义和胡塞尔现象学所开创的维也纳传统新方向对哥德尔产生重要的影响.卡尔纳普和哥德尔都倾向于柏拉图主义的立场.卡尔纳普指出胡塞尔的“本质观视”概念是一种指向“无时间的本质”的经验方式.哥德尔是数学柏拉图主义者,主张不叙述历史.卡尔纳普和哥德尔不同之处在于,卡尔纳普对语言形式化及其结果做唯名论和约定论的理解,将数学与逻辑的公理理解为一种人类智力的发明而非发现.哥德尔指出,胡塞尔现象学观念论为他客观主义立场找到了一个认识论的基础,两人方法论的共同特征是“直觉逻辑主义”.但是,哥德尔将观念直观“顿悟”的体验视作一种尚未获得、但可以追求的境界,用“精确”来表达自己的哲学理论追求,并且证明精确的完备性是不可能的.在胡塞尔那里,观念直观是一种对思考对象之本质的领悟,现象学属于意识哲学而非身体哲学,他始终将哲学对真理的观念化的指明称作“严格的”,而且严格的完备性被胡塞尔指明为是可能的.哥德尔哲学上的敏锐性足以引导他发现可证性和真理之间的差异,但还不能够促使他认识到真理的“严格”而不“精确”.  相似文献   

19.
海德格尔关于“是”(Sein)的论述非常出名,在相关讨论中也谈到“真”(Wahrheit):其名著《是与时》第44节题目即为“此是、展开状态与真”.海德格尔不满意传统关于真的看法和解释,试图从古希腊文aletheia一词挖掘更多的含义,比如揭示性、展开性.但是,他关于希腊文aletheia一词含义的相关论述是有问题的,他论述该问题的方式也有一些不清楚之处.从海德格尔的论述可以看出,他与真相关的探讨主要并不是为了探讨真,而是想借助这一概念来探讨“此是”,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探讨“是”.这也说明,在哲学研究中,“真”这一概念至关重要.澄清海德格尔的相关论述,不仅有益于理解他的思想,而且对于西方哲学研究也是有意义的.  相似文献   

20.
胡塞尔哲学的根本任务在于:坚持理性的前提下,如何建立一种非西方传统的本体论的哲学,并进而确保这种哲学的明证性。"在理性的前提下",在胡塞尔这里体现为以"逻辑研究"为核心人物;正是通过对现象学逻辑——超越逻辑的构建,胡塞尔完成了对西方传统本体论哲学的超越,具体地说,就是对西方哲学史、逻辑学史中,以公理为绝对起点,以公理体系为演绎规范的方法的超越。这种超越论的逻辑——超越论的现象学的建立,排除了以往哲学体系中的非法设定,达到了绝对的明证性;同时对于经验——自然科学的研究方式中,那种将人和自然本身的无限丰富性抽象为一种单一性的做法进行了批判,还原了以生活世界为最终根基,具有无限敞开的丰富性的真理领域。以胡塞尔逻辑学的方法来分析当今的技术、资本全球化的大背景,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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