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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区块链技术与电子证据的结合是区块链技术的法律化应用又一创新,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认可了区块链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区块链电子证据产生的目的是通过区块链技术补足电子证据一些先天性弱点,但不论从电子证据的证据资格认定还是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不予采纳的理由,区块链电子证据的优势并不明确。过分的推崇工具的先进性而忽略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无益于法律与技术的相互结合。区块链电子证据存证作为一种法律工具,应当理性回归其工具价值。  相似文献   

2.
基于电子数据易于篡改或伪造的特性,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判定始终是证据法理论难以突破的瓶颈,导致司法实务对电子数据的采信率极低。区块链技术通过"司法联盟链"的构建,能确保电子数据在产生、收集、保存、传送的各阶段不被篡改或伪造,从而较好地解决其真实性认定问题,并且经区块链存证的电子数据可无障碍地认定为证据原件。现行互联网法院的司法实践,先于立法对通过区块链技术保存的电子数据效力予以广泛认可,值得肯定。未来理论与实务应当致力于在技术层面进一步构建区块链存证电子数据的运行机制,实现区块链技术融入证据法理论之中,并总结司法实务有益经验致力于构建一套适用于区块链存证电子数据的审查认定规则,并配置相关制度解决电子数据在形成之初可能出现的伪造问题,促使该新技术手段彻底解决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认定难题。  相似文献   

3.
以防篡改而著称的区块链技术不具有为电子证据的载体、数据以及内容提供绝对保真的功能,电子证据区块链存证应用的功能需要进一步厘清。从宏观的政策上、中观的制度上以及电子证据微观的构成要素上观察,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上的应用旨在促进诉讼质效的提升、优化电子证据的审查以及分配电子证据保管过程的风险。因此,电子证据区块链存证的实践需要在厘定的功能视角上展开应用:首先,通过对推定范围的界定实现技术对诉讼质效的提升;其次,通过协同审查的运用推进审查模式的优化;最后,通过对证明责任的细化合理分配电子数据的保管风险。  相似文献   

4.
目的/意义区块链技术被认为是互联网第三次变革的核心动力,是下一代颠覆性的技术。区块链技术提供了一种记录并传达价值的新方式,能够让价值传递变得更加透明、公平和安全,实现数据互联到价值互联再到秩序互联的变革。将可能彻底改变整个人类社会价值的传递方式。设计/方法从区块链基础概念出发,介绍了区块链及其相关技术。在此基础上,重点阐述了区块链数据主权。最后,结合实际应用案例多领域多维度地展示了区块链数据主权技术的应用成果。结论/发现将帮助读者厘清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脉络,了解区块链当前的研究应用态势。  相似文献   

5.
区块链证据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极大提升了电子数据的证明价值。区块链证据包括形成、提取和认证三个阶段,因而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区块链证据在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方面存在风险,仍有审查之必要,而传统电子数据审查规则无法作出有效回应。结合区块链证据上链前后的阶段性特征,可建构二元审查模式来应对证据审查问题,即对上链前电子数据的鉴真、上链后的真实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  相似文献   

6.

智能合约在运行中呈现排斥法律的自我解决特性,但技术信任依然存在补强的需求,同时,“不学习”的法律规范面对智能现实亟待调整。以司法介入智能合约纠纷,实质上存在法律与技术双向需求,即智能合约的法律与法治的智能合约。司法介入智能合约的边界,应坚守效率与公正的价值考量,对比例原则的四阶内涵作符合智能合约纠纷解决的新调整,并将比例原则精细化应用于不同的智能合约纠纷类型。介入的具体路径可依据智能合约争议大小规模的不同性质,采取在线争议解决方式或仲裁、诉讼等线下争议解决方式。此外,司法程序应从管辖、审理和执行三阶段进行自身调整以对接智能合约纠纷的解决,并提供对于两种性质争议解决结果的再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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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区块链技术在政府数据治理中的应用:优势、挑战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治理是政府治理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方式。现阶段的政府数据治理面临着质量管理差、安全管控弱、开放共享难的问题。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去中心化、去信任、可追溯、透明、安全的新兴互联网技术,能有效克服当前政府数据治理存在的问题。但区块链技术在政府数据治理的管理权威、安全监管和法律秩序等方面带来挑战,亟需政府完善应用理念,创新监管机制以及健全制度体系来推进数据治理中的区块链技术应用。  相似文献   

9.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以及5G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统计现代化改革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促进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统计调查中的应用。本文发现通过区块链技术在企业统计台账中的应用,能够在企业内部建立标准化的数据采集、管理的规范,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推动政府统计部门数字治理能力和企业服务水平,提高企业决策水平,风险防控能力。本文结合企业统计工作的实际和政府统计工作要求,采用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由“企业台账—企业一套表”的应用,从实际业务应用角度验证了区块链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场景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10.
现行政府数据开放的“集中—分布”模式既存在过度中心化的痼疾,又难以保障数据分布的整体效果。在数据集中的过程中,多节点数据难以汇聚至中心节点;在数据分布的过程中,中心节点数据难以传递至多节点;在数据利用的过程中,多节点与中心节点之间难以互动。鉴于此,需转变现行政府数据开放的模式,并为其寻求一种新的技术支撑。区块链是破解政府数据开放难题的理想技术,可以通过通信、存储、安全、共识等四层机制保障数据流通,克服单点故障和科层组织局限,并促使政府转变职能、赋能多元主体参与数据开放。但将单一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政府数据开放时仍面临着规避监管、固化错误、破解算法和再中心化的危险,存在去中心化、安全性与可扩展性不可兼得的问题。面对政府数据开放的技术需求与区块链技术的三元悖论,本文通过引入主权区块链概念来探寻能够兼顾中心化的主权国家监管与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的政府数据开放路径。主权区块链与政府数据开放存在契合之处,其本质是一种科技与制度叠加的、具有分布式整合功能的治理技术。依托于主权区块链,可以建构一个政府引导、节点共治的政府数据开放模式。具体而言,主权区块链由公有链、联盟链、私有链共同塑造而成,该构造有助于...  相似文献   

11.
区块链技术的法律监管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虽然该技术处于襁褓之中,但是其去中心化等技术特征如何与现有的中心化法律监管方式对接仍是一个难题.国外政府已经开始研究探讨比特币以及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监管法案,我国政府也逐渐关注区块链行业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在分析公有链、私有链等不同技术模式和去中心化机制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基础上,对比国外在区块链技术不同发展阶段的监管制度,探讨符合我国区块链发展现状的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12.
政府权责边界清晰、信息公开、高效的绩效监督是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财政治理体系的关键。我国财政治理体系在围绕关键点的发展过程中,面临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财政征管机制不健全、预算管理体系不完善、财政透明度不高等治理困境问题。以信息透明可追溯、数据不可篡改、分布式记账为特点的区块链技术,与财政治理中对数据公开、安全、准确的要求之间有着内在的耦合性。区块链技术有助于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优化财政治理体系,但还面临财政金融领域成熟应用较少、数据处理能力有限、存在数据安全隐患、灵活性不足,与政府财政治理理念存在差异等方面的挑战。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应加强区块链在财政治理场景的尝试,优先发展跨机构的联盟链,强化中心化核心应用与非中心化区块链应用的混合模式发展,以及推动政府财政治理理念的创新。  相似文献   

13.
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电子证据越来越多的登上民事诉讼的舞台。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认定是阻碍电子证据使用的最大障碍,而英美法系国家通过成文立法和判例建立起独特的电子证据规则。我国的电子证据立法发展较慢,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相关的立法和实践经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事诉讼电子证据认证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4.
目前中国相关法律规范中没有明确的电子证据采信规则,司法判例中法官对电子证据的认可程度不一。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整理出中国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主要存在真伪认定无统一标准、呈证形式不规范、公证和鉴定技术水平发展不均等问题。提出利用鉴证法、专家辅助法、对比法和综合分析等方法,从电子证据来源初步认定,再辅之于先进的鉴定技术和保障技术,审查电子证据的生成、传输、保存和展示过程,并将此种方法具体运用于对电子邮件、电子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和微博等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认定中,以期为解决中国的电子证据采信难题提供方法指引,最大程度追求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统一。  相似文献   

15.
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有赖于健全的需求偏好表达机制的建立,而需求偏好表达机制的建立需要理论创新。公共选择理论直接民主制中的用手投票、用脚投票理论以及代议制民主中的利益集团理论等恰巧为农民表达公共产品需求个人偏好和集体偏好提供了理论支撑。然而,这些理论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达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文本与现实的悖离。对这种冲突做较为深入的分析,并在借鉴其理论基础上,尝试建立以农民参与,政府主导,非政府组织协助三维一体的、与我国本土相契合的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偏好表达机制。  相似文献   

16.
历经比特币、以太坊的区块链技术落地实施之后,区块链技术开始凸显其变革社会甚至发展生产力的潜力,并在许多领域得到应用。区块链技术所具有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性、可追溯性和数据的公开透明性特点有助于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知识产权财产无形性所带来的确权困扰,区块链可提供技术手段以帮助确定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中的模糊性,区块链技术可为其提供更有说服力的法律证明。合理运用区块链技术,使之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一项有益工具,可促进构建更完善、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7.
区块链作为下一代全球信用认证和价值互联网基础协议之一,各国均积极部署争夺标准制定权.相较于传统互联网的TCP/IP协议,区块链的共识算法机制与自动执行规则,在信任的锁定、社区的共识和交易的公开上,法律很难介入.区块链的技术进步和广阔应用前景给反垄断监管体系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冲击.现有的竞争规制手段在行为主体的核定、救济方式的甄选、规制对象的确定以及执法合作的协调上存在法律适用的困难.构建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反垄断法律规制路径应在明确包容审慎的反垄断监管理念基础上,优化区块链反垄断分析工具和执法思路,突破工具理性的视角束缚,构建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机制.通过制度构建和有效监管兼顾各方利益的平衡,为推进区块链技术与产业融合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8.
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火爆使区块链技术进入大众视野,各领域纷纷展开对其应用的探索和研究。金融领域对区块链技术涉及较早,应用更为多元。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在促进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也给金融监管带来多重挑战。在区块链技术下,金融监管面临监管理念滞后、监管无力和监管留白的困境。面对区块链新技术,一方面,金融监管需要转变监管理念,重构监管逻辑,实现从纯监管到监管治理一体化,由体外被动监管转为内嵌式主动监督;另一方面,需要借鉴国外"沙箱监管"经验,并对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服务渠道在内的监管制度进行全面更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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