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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海商法》的立法技术瑕疵可归纳为法的形式结构技术、法的内容结构技术与法的语言表达技术三类瑕疵,主要体现在该法的部分章节与其私法性质不符、章节命名不能体现该章内容、法律规则逻辑结构不完备以及混淆法条中常用词语的用法等.《海商法》的制定先于相关立法技术规范出台,因而当时立法技术意识不强,这是该法在结构编排和规范表述上存在立法技术瑕疵的历史原因.法律移植是《海商法》立法的一大特色,但移植过程中立法者未能对移植后的法律文本进行审慎的本土化考察,从而使部分法律条文的适用脱离实际,同时仍有一部分法律条文保留了英美法系对物诉讼的色彩.《海商法》修改应当完善立法目的以及部分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规范义务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的语言表达,厘清相关易混近义词的用法,以葆法律的规范性.  相似文献   

2.
2018年《公司法》修改第142条有限地引进库存股制度,其适用范围限于股权激励、可转债、企业价值提升等情形,并且要求库存3年之后应当转让或注销股份,由此,库存股制度在组织法层面得以规范。此次《公司法》修改在资本三大原则下,基于政策性立法将股份回购区分为资本决策事项与经营决策事项,界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职权。2021年12月公布的《公司法(修订草案)》虽然沿用了2018年修改条文的内容,但是移植了分配规制之财务资助、发行规制之授权资本制、无面额股制度、重组制度之简易合并、简易减资制度。因而,在立法层面应根据股份回购的目的、财源以及包括再发行在内的库存股的转让等具体功能,进一步梳理库存股组织法层面的法律构造与资本制度的体系性衔接,明晰股东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法典化是立法者运用科学的立法技术将现行法律规范进行体系化的重构,以增强法的逻辑性和现代性.作为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内容之庞大、体系之复杂是前所未有的.其在方法论层面所展现的科学逻辑与价值导向值得我国在构建国际私法典时加以借鉴.因此,在回顾国际私法立法论发展过程、明确法典化的立法选择的基础上,国际私法法典化应当充分吸收民法典立法技术的先进性.从合理规划的立法进程、精准简洁的立法语言、科学优化的立法结构等方面出发,推动国际私法的立法走向包含管辖权、法律适用以及送达与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程序性事项在内具有完整逻辑体系框架的国际私法典.  相似文献   

4.
我国规范公司并购的基本法律有《公司法》和《证券法》,以及其后颁布实施的《收购办法》和《信息披露办法》。我国公司并购立法存在三个方面不足:法律制度的设置过于简单笼统,涉及面较窄,缺乏可操作性;某些规定不尽合理,不切实际;立法存在空白点与漏洞。由于立法的不缜密,法律的价值目标出现偏离。公司并购立法应有的价值理念为:公平理念、效率理念;公平促进效率,效率体现公平。我国公司并购立法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完善公司并购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制度;完善公司并购中债权人保护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民事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5.
股东出资存在瑕疵时 ,所产生的责任并非单一责任 ,而是责任体系 ,包括了出资瑕疵股东对公司、对其他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和发起人的资本充实责任以及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责任体系具有内在的构造。文章在定位股东出资义务为公司法法定义务的基础上 ,探讨公司法在股东出资存在瑕疵时 ,进行责任体系设计所依据的各项原则 ,进而构建我国公司法应当建立的股东出资瑕疵责任体系 ,并针对我国现行公司法中股东出资瑕疵责任体系的诸多缺陷 ,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关于完善我国外资立法的构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了建立科学、统一、先进且符合国际投资自由化发展趋势的外资立法体系 ,我国应当制定统一的外资法 ,重构外资立法体系 ,对现行外资立法与《公司法》不协调的内容、外资立法中不符合WTO规则的内容、外资立法中产生其他问题的内容和外资立法配套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公司法修订草案》对现行公司法进行涉及七个方面的较大篇幅的增订、修改,但未能清晰地显现中国未来公司法的价值功能定位。中国到底需要一部分什么样的公司法?是制定或大篇幅修改公司法首先应有确定答案的问题。否则,将影响公司法体系的和谐统一和调整效果。“管制型公司法” “自治型公司法”均已不合时宜。中国未来的公司法应是“促导服务型公司法”。相应的价值序列必须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交易安全。公司法的修改应当围绕着这一价值功能定位,废除过时且无效的规定,填补漏洞和空白,创新规范,平衡协调公司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公司创新发展,增强竞争实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从而推动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8.
现行《种子法》自2000年施行以来,在规范和推动我国种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亟待从立法技术的角度予以修改。《种子法》法律规范结构存在的问题是: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不完整,规范内容与刑法条文衔接不畅,责任条文排列顺序不合理。《种子法》法律语言技术存在的问题是:法律规范表达不严谨不准确,表达自相矛盾,容易产生歧义,表达不清晰、不简练。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是:严格按照立法技术标准,规范法律条文的逻辑结构、编排顺序和语言表达。  相似文献   

9.
相对完备的农业龙头企业立法是推动构建农业龙头企业有效运行机制的必要前提。该类立法在我国虽已初具规模,却在立法价值目标、立法语言技术与立法事项内容方面皆存在一定的问题。蕴含的价值目标重政府主导下的企业扶持与规制,轻利益联结下的农民参与共富;在立法语言技术运用上原则化模糊规范表述较多,具体化可操作性规范表述不足;在立法事项内容上多元化规范设定有余,但存在一定的缺漏与抵触。应当强化农业龙头企业立法的利益联结规范以平衡立法的价值目标,编纂相关立法以充实可操作性规范表述并整合多元化规范设定。  相似文献   

10.
法条竞合作为立法中存在的一种事实现象,对法条关系的判断是一种事实判断.研究法条竞合理论的目的和归宿是为司法适用提供前提依据,即当现实中出现一个犯罪行为符合刑法分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条文时,为选择适用的法条提供事实依据.法条竞合的司法适用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的过程,其实质是构成要件的竞合.法条竞合的理论属性是法条关系,它不属于犯罪形态论的范畴,法条竞合研究的就是法条之间存在的事实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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