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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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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准确认定是判断犯罪性质的关键。目前在法学界对受贿罪的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存在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把受贿罪的犯罪客体界定为国家的廉政制度更为恰当。把受贿罪的犯罪对象贿赂的范围扩大至物质性利益,即既包括财物又包括其他物质性利益,这样更有助于惩治受贿犯罪。  相似文献   

2.
我国传统的刑法理论认为,受贿犯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近年来,学术界对受贿犯罪客体提出了几种新的观点:(一)受贿犯罪的直接客体不是简单客体,而是复杂客体,一部分人认为受贿犯罪不但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而且侵害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另一部分人认为受贿罪侵害的主要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秩序,其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二)受贿犯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不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我们认为,上述传统的观点有欠妥之处,新的观点也很值得商榷,现提出本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3.
本文以我国即将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及正确发挥刑法在惩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为出发点,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对受贿罪的客体和对象问题,重新进行了较为深入地探究,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论述集中,论点鲜明。全文只写了两个问题:一、关于受贿罪侵犯的客体。笔者首先以概列的方法,列举了当今国内外通行的主要权威性观点,继后分类逐一加以评析,最后综观利弊,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别从国家公务员犯罪的特征上,提出了自己的新见解,并进行有理有据的论证。二、关于受贿罪的犯罪对象。笔者首先陈述了当今国内外的三种不同观点和主要理由,然后逐一进行了辩析,最后提出了自己的新见解,指出“权”与“利”的交易是当前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并提出了刑罚对策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4.
犯罪客体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立足于法哲学和一般法理学,运用概念化的反思方法考察犯罪客体问题,以建立完整的具有理论确定性的犯罪客体概念。本文回溯到自由意志,在普遍的自由意义上统一考察权利、犯罪与犯罪客体,认为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犯罪行为客体在规范意义上是同一的,指出犯罪客体本质上是构成的东西,阐明了犯罪客体诸方面基本含义—自由、权利和秩序,并在单一的意义上予以贯通理解。本文还阐述了犯罪客体与物的关系,对物上的蒙蔽现象进行了分析,明确区分了犯罪的规范层次和自然机制,指出日常经验意义上的外部自然对象作为自然机制不具有普遍性。最后对诸说进行了简要评述  相似文献   

5.
虽然"客体侵害或者危险说"是目前判定犯罪既遂标准最强有力的学说,但我国对于受贿罪既遂标准的争论却始终没有停歇。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受贿罪侵害的客体存在疑问。"职务及职务行为的不可交换性"作为受贿罪客体,既适当的限制了受贿罪的处罚范围,又直观地揭示了权力交换的违法性,因此是其既遂判定的最佳标准。在此新标准下,对于困扰学术界与实务界的各种类型的受贿罪既遂也便有了新的答案。申言之,直接受贿中,受贿人收取财物则为既遂;索贿中,索要财物的意思表示予以完整表达,则为既遂;居间受贿中,"收受财物+承诺不正当利益"或"索取财物的意思表示为请托人知悉",则为既遂。  相似文献   

6.
犯罪客体是指自身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自然人、法人(单位)以及国家和社会,其基本特征是受侵害性和受救助性。犯罪客体的权利包括控告权、申诉权、自诉权、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权、获得赔偿权。犯罪客体的义务包括如实作证的义务、尊重国家法律和司法的义务。犯罪客体的构成条件是:享有受刑法保护的权利和利益;遭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具有特定的法律资格。自然人的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人身被害客体、财产被害客体。法人(单位)的犯罪客体可以分为经济权益被害客体和非经济权益被害客体。国家与社会的犯罪客体可以分为本国国家与社会和外国国家与社会的犯罪客体  相似文献   

7.
论犯罪客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客体(Object)一词源出拉丁语Objectum——对象,是指与主体对立的、主体的对象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事物(不仅是具体的人和物,而是泛指一切事物及其本质)。犯罪客体是指犯罪主体的犯罪行为所指向的事物。因此,犯罪客体与犯罪主体是互为前提的,而把它们连为一体的则是犯罪行为。离开了犯罪行为,就无所谓犯罪主体、犯罪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就不能组成犯罪构成这个有机统一体。犯罪客体是组成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是犯罪构成的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8.
传统刑法理论关于犯罪客体的解释有失严谨与科学,并且未能将犯罪客体与犯罪客体要件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予以严格区分,以致得出“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要件”这一明显有悖逻辑的错误命题;同时,传统刑法理论对犯罪客体要件在犯罪构成中的定位也明显失当。犯罪客体与犯罪客体要件不容混淆。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破坏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不是犯罪成立以前就存在的一种事实情况,不具有犯罪构成要件的性能。而犯罪客体要件则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危害行为所破坏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是犯罪成立以前的客观表现之一,具有犯罪构成要件的性能,属于犯罪客体要件的范畴  相似文献   

9.
论环境犯罪客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犯罪客体是环境犯罪区别于传统犯罪的重要特征.作者从对有关环境犯罪客体的观点的述评入手,认为传统的根植于"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基础上的刑法犯罪客体理论在环境犯罪客体的界定上有着严重缺陷;对环境犯罪客体的界定应当突破"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狭隘性,立足于对环境利益的保护,即环境犯罪的客体应当是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受到破坏所反映的社会关系--环境权关系.  相似文献   

10.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它与职务犯罪——受贿罪有着本质的区别。本文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客观构成要件、犯罪客体和与受贿罪的区别等几个方面论述了该罪的内涵和外延。  相似文献   

11.
犯罪客体是我国及前苏联犯罪构成理论中特有的要件,随着我国学者学术视野的开阔,学术思维的国际化,对于传统的犯罪客体要件的争议日益激烈,犯罪客体这一抽象的要件在犯罪构成中到底应不应该存在?怎样存在?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如何?要对犯罪客体给出一个合理的定位,对犯罪客体不能是简单的肯定或者否定,而是根据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之间的关系,确定立法意义的“犯罪构成”和“司法意义”的犯罪构成,在不同层次上去确定犯罪客体在犯罪构成中的不同地位,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2.
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要犯罪客体是经济秩序还是公共安全,关系到权利的优先保护问题。鉴于对公共安全的合理理解,从我国刑法的发展、立法理念、判例的实践以及国外的立法例来看,将公共安全认定为食品安全犯罪的犯罪客体更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13.
俄罗斯是恐怖活动的高发区,恐怖主义造成的危害巨大.俄罗斯学界对恐怖主义犯罪的研究带有自己鲜明的特色.俄罗斯学者认为,恐怖主义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利益,主要是社会公共安全和权力机关正常运作.恐怖主义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而不是单一客体,恐怖主义犯罪是类罪而不是一罪.对恐怖主义犯罪客体必须给予正确定位.  相似文献   

14.
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客体应包括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组织、个人及国家.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上述三个客体的特征,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犯罪客体不是犯罪构成要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将犯罪客体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之一,在理论上存在矛盾,实践中毫无根据。根据犯罪构成内容的事实特征要素具有明确性和具体性两个条件,应将犯罪客体从犯罪构成要件中剔除,从而形成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和犯罪客观要件的“三要件”犯罪构成要件理论。  相似文献   

16.
关于犯罪客体要件内涵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理论界就犯罪客体的构成要件地位争鸣已久。犯罪构成的基本功能就是为法官认定犯罪提供一种理论和法律模型。它不但要能区分罪与非罪,还必须区分此罪与彼罪,必须揭示具体犯罪的特殊本质。由于事物的本质是内在的、隐蔽的方面,它不能自己展现自己,必须通过现象来体现。这就决定了犯罪构成只能是现象形态的东西,它的各个要件也必须是客观的,能直接被人把握的行为特征。因此,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的只能是能从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揭示不同犯罪行为特殊本质的事实特征。犯罪客体要件是从犯罪行为的社会属性角度揭示具体犯罪特殊本质的事实特征——刑法所保护的人或物的存在状态。  相似文献   

17.
反思与重构:犯罪客体新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针对我国通行犯罪客体对象理论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该文从起源性、协调性、涵义性、法定性、逻辑性、功能性、认知性、实践性等多视角、多层面出发,结合横向与纵向比较、内部与外部分析、理论与实践探讨等进行反思,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对犯罪客体对象理论体系的改造提供了新的进路;进而通过重新框定"犯罪客体"的内涵和外延,对其作出了迥异于当前通行理论的全新建构.  相似文献   

18.
从哲学理论上讲,客体就是行为作用或指向的对象,而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社会关系不过是为法律所刻意确认并加以调整,由一定的法律行为所引起的产物,这种社会关系本身不可能被行为所直接指向而成为行为客体。在传统的刑法理论中,刑法上的客体被仅仅局限为犯罪的客体,而在几乎所有现行刑法学教科书中,均把犯罪客体说成是犯罪行为侵犯的社会关系,这一违反哲学原理和法学原理的犯罪客体概念,本身包含着逻辑错误和定性错误。犯罪客体就是被犯罪行为直接侵害指向的人或物。  相似文献   

19.
职务侵占罪是 1 997年《刑法》新规定的犯罪。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和诚实信用的信托关系。经济秩序是被犯罪行为间接侵犯的 ,财务管理制度并非为犯罪行为必然侵犯 ,因此都不是本罪的客体。对于客体中的财物所有权 ,没有必要区分其所有制性质。国有单位财物所有权同样也能成为本罪的客体。在公司所有权中 ,从研究本罪的客体的角度看 ,没有必要区分出资人的财产权与公司财产权  相似文献   

20.
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通说认为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与犯罪主观方面四大要件,即把犯罪客体作为犯罪构成的一个重要要件。这样的结局是,在对各个要件进行解释时,犯罪客体与其他三个要件一起作为被解释的对象。而事实上,犯罪客体的合理定位是,犯罪客体应该是解释其他要件的依据,它不是犯罪构成的一个要件。基于此,可以在犯罪客体的统摄和指导下,对具体个罪进行合目的性的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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