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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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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清朝多元化的商事纠纷处理机制及其弊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运用实证研究方法,研究清朝的商事纠纷处理机制及其存在的弊端,并以此为基础比较清末商会商事纠纷理处权优势,结果表明:清末商会成立以前,清朝商事纠纷的处理已经形成了国家司法审判和民间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但是国家司法审判机制中存在着诉讼成本高、商人易受人格侮辱等弊端,民间调解也存在着自发性和不规范性等不足。1904年商会成立以后,政府赋予商会商事纠纷理案权,是清末政府改善商事纠纷处理机制最迅速而有效的方法之一。  相似文献   

2.
从民事诉讼目的的流变看我国诉讼调解的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同的民事诉讼目的决定了不同的民事审判模式,长期以来决定我国"调解型"民事审判模式的观念基础就是不同时期的民事诉讼目的."程序保障"和"保护当事人实体和程序利益"的现代民事诉讼目的,要求我国现行的诉讼调解制度进行结构性的变革.民事诉讼法修改时,应当将民事诉讼目的、诉讼调解和诉讼和解三者进行统合考虑,建议在取消调解原则的基础上,将诉讼调解与和解进行整合,并专章规定"调解与和解".  相似文献   

3.
调解应为解决公司僵局的必经程序:一是公司僵局非当事人所愿,共同发展是自愿调解的基础;二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最适合采用调解来解决;三是公司僵局的起因是长期矛盾的积累,具有强烈的私人关系的特征,适用于调解来处置。  相似文献   

4.
中日韩地理位置邻近,历史文化互相交融,近年来,三国贸易额从1999年的1300亿美元左右增长至2022年的近8000亿美元,三国在制造业领域的竞争性有所增强,在服务贸易领域有着较强的互补性。中日韩三国合作既推动了三方的贸易增长和经济发展,又带动了东北亚地区和全球贸易与经济增长。当前,全球产业链布局调整,传统经贸体系面临挑战,构建一套行之有效、公众普遍接受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保障国家间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中日韩三国之间加强法治交流,发展完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形成诉讼、仲裁、调解、法律查明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公正、高效、便利地解决三国自由贸易过程中的各类商事纠纷。中日韩调解中心的建立旨在为RCEP、中日韩自由贸易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中立、独立、专业的国际商事调解平台,为商事促进与纠纷调解提供便利,发挥中日韩调解中心与政府、法院、仲裁、商协会合作共建调解室的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三国企业解纷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值2023年11月4日中日韩调解中心启动之际,我们邀请7位中日韩三国从事国际商事调解的理论与实务专家畅谈“中日韩国际商事纠纷与调解制度”,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5.
中日韩地理位置邻近,历史文化互相交融,近年来,三国贸易额从1999年的1300亿美元左右增长至2022年的近8000亿美元,三国在制造业领域的竞争性有所增强,在服务贸易领域有着较强的互补性。中日韩三国合作既推动了三方的贸易增长和经济发展,又带动了东北亚地区和全球贸易与经济增长。当前,全球产业链布局调整,传统经贸体系面临挑战,构建一套行之有效、公众普遍接受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保障国家间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中日韩三国之间加强法治交流,发展完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形成诉讼、仲裁、调解、法律查明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公正、高效、便利地解决三国自由贸易过程中的各类商事纠纷。中日韩调解中心的建立旨在为RCEP、中日韩自由贸易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中立、独立、专业的国际商事调解平台,为商事促进与纠纷调解提供便利,发挥中日韩调解中心与政府、法院、仲裁、商协会合作共建调解室的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三国企业解纷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值2023年11月4日中日韩调解中心启动之际,我们邀请7位中日韩三国从事国际商事调解的理论与实务专家畅谈“中日韩国际商事纠纷与调解制度”,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6.
中日韩地理位置邻近,历史文化互相交融,近年来,三国贸易额从1999年的1300亿美元左右增长至2022年的近8000亿美元,三国在制造业领域的竞争性有所增强,在服务贸易领域有着较强的互补性。中日韩三国合作既推动了三方的贸易增长和经济发展,又带动了东北亚地区和全球贸易与经济增长。当前,全球产业链布局调整,传统经贸体系面临挑战,构建一套行之有效、公众普遍接受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保障国家间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中日韩三国之间加强法治交流,发展完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形成诉讼、仲裁、调解、法律查明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公正、高效、便利地解决三国自由贸易过程中的各类商事纠纷。中日韩调解中心的建立旨在为RCEP、中日韩自由贸易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中立、独立、专业的国际商事调解平台,为商事促进与纠纷调解提供便利,发挥中日韩调解中心与政府、法院、仲裁、商协会合作共建调解室的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三国企业解纷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值2023年11月4日中日韩调解中心启动之际,我们邀请7位中日韩三国从事国际商事调解的理论与实务专家畅谈“中日韩国际商事纠纷与调解制度”,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7.
中日韩地理位置邻近,历史文化互相交融,近年来,三国贸易额从1999年的1300亿美元左右增长至2022年的近8000亿美元,三国在制造业领域的竞争性有所增强,在服务贸易领域有着较强的互补性。中日韩三国合作既推动了三方的贸易增长和经济发展,又带动了东北亚地区和全球贸易与经济增长。当前,全球产业链布局调整,传统经贸体系面临挑战,构建一套行之有效、公众普遍接受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保障国家间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中日韩三国之间加强法治交流,发展完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形成诉讼、仲裁、调解、法律查明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公正、高效、便利地解决三国自由贸易过程中的各类商事纠纷。中日韩调解中心的建立旨在为RCEP、中日韩自由贸易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中立、独立、专业的国际商事调解平台,为商事促进与纠纷调解提供便利,发挥中日韩调解中心与政府、法院、仲裁、商协会合作共建调解室的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三国企业解纷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值2023年11月4日中日韩调解中心启动之际,我们邀请7位中日韩三国从事国际商事调解的理论与实务专家畅谈“中日韩国际商事纠纷与调解制度”,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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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地理位置邻近,历史文化互相交融,近年来,三国贸易额从1999年的1300亿美元左右增长至2022年的近8000亿美元,三国在制造业领域的竞争性有所增强,在服务贸易领域有着较强的互补性。中日韩三国合作既推动了三方的贸易增长和经济发展,又带动了东北亚地区和全球贸易与经济增长。当前,全球产业链布局调整,传统经贸体系面临挑战,构建一套行之有效、公众普遍接受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保障国家间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中日韩三国之间加强法治交流,发展完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形成诉讼、仲裁、调解、法律查明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公正、高效、便利地解决三国自由贸易过程中的各类商事纠纷。中日韩调解中心的建立旨在为RCEP、中日韩自由贸易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中立、独立、专业的国际商事调解平台,为商事促进与纠纷调解提供便利,发挥中日韩调解中心与政府、法院、仲裁、商协会合作共建调解室的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三国企业解纷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值2023年11月4日中日韩调解中心启动之际,我们邀请7位中日韩三国从事国际商事调解的理论与实务专家畅谈“中日韩国际商事纠纷与调解制度”,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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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地理位置邻近,历史文化互相交融,近年来,三国贸易额从1999年的1300亿美元左右增长至2022年的近8000亿美元,三国在制造业领域的竞争性有所增强,在服务贸易领域有着较强的互补性。中日韩三国合作既推动了三方的贸易增长和经济发展,又带动了东北亚地区和全球贸易与经济增长。当前,全球产业链布局调整,传统经贸体系面临挑战,构建一套行之有效、公众普遍接受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保障国家间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中日韩三国之间加强法治交流,发展完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形成诉讼、仲裁、调解、法律查明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公正、高效、便利地解决三国自由贸易过程中的各类商事纠纷。中日韩调解中心的建立旨在为RCEP、中日韩自由贸易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中立、独立、专业的国际商事调解平台,为商事促进与纠纷调解提供便利,发挥中日韩调解中心与政府、法院、仲裁、商协会合作共建调解室的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三国企业解纷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值2023年11月4日中日韩调解中心启动之际,我们邀请7位中日韩三国从事国际商事调解的理论与实务专家畅谈“中日韩国际商事纠纷与调解制度”,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0.
商事审判理念的提出是民商事审判的一次理念革命。如何结合商事审判理念调整商业领域发生的侵权行为,构建商事侵权理论,对处于探索阶段的《侵权责任法》的司法适用和商法理论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商事审判视角下的商事侵权在英美法的法学研究中是重要的研究领域,甚至形成了兼具法律适用实体性和商事审判程序性的商事侵权请求权。和传统自然人间的民事侵权相比,商事侵权的主体在营利性、活动强度、影响范围和赔偿能力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商事侵权的客体涵盖了商业关系、商业契约、商业机会等具有相对性和无形性的法益,不再局限于传统民事侵权的绝对权,因此也具有特殊性。本文试图表明,结合商事审判理念对商事侵权案件进行司法适用,可以兼顾到商事侵权的特殊性,更好地维护交易安全,尊重商人自治和促进商业交易,实现商事审判的制度目的。  相似文献   

11.
有效利用商事习惯是提升商事审判工作质量的一个必要手段。只有经过一定程序并且得到该程序确认的商事习惯才能够在司法审判中适用。确认商事习惯是在司法中予以合理适用的前提,而有效确认则涉及诸多诉讼及商法本身的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12.
2019年8月开放签署的《新加坡公约》通过明确肯定国际商事调解协议的执行力,正式强调了国际商事调解独立解决国际争议的价值。在我国,商事调解的发展起步较晚,长期以来调解协议仅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地位,国内现行的执行途径与公约构建的国际商事调解协议跨国执行机制存在较大冲突。考虑到《新加坡公约》所体现的全球调解发展趋势,我国应当尽快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内商事调解法律制度,包括加强调解员队伍的建设与制定独立的商事调解法,以良好衔接《新加坡公约》规则。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事诉讼中调解与审判的关系一直是个理论和实践讨论的热门话题,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民事诉讼审判和调解的关系处于不断变化完善中。“大调解”机制的建立,使我国的诉讼调解呈现出强势反弹的态势,在民事纠纷的解决中被广泛运用,并为适应国家和谐治理社会的需要,成为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和方法。相对而言,民事审判则被人们所忽视或者不...  相似文献   

14.
文化差异可能存在于国际商事调解的全过程.为了探究文化差异在国际商事调解中的表现及影响,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主要通过研究东西方文化在调解中的差异得出以下结论:受调解中当事人主导特性的影响,文化差异影响到国际商事调解中当事人对争议的态度、争议解决的价值取向、面子观、思维和决策模式、表达利益要求的方式、调解中的沟通模式等各个方面,它会给国际商事调解造成很大障碍,所以应妥善处理国际商事调解中存在的文化差异.  相似文献   

15.
中国“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构想的实施和《新加坡调解公约》的批准生效,亟待商事调解立法体系的构建。在权衡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现实发展迫切需求之下,商事调解立法体系应当采取“三步走”递进式构建方案。近期由国务院先行制定“商事调解暂行条例”,快速弥补现实中的迫切需求。同时,国家立法机关遵循科学立法原则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与时俱进的整合修改,使之转化为一部综合“调解法”,把“商事调解暂行条例”中的条文提升至商事调解专章中。在未来民事程序的法典化编纂中,则在“民事程序法典”中设立“协商解决纠纷”专编,其中的“调解”专章整合前述“调解法”的全部条文,该章下设商事调解专节,包含商事调解的特殊条文。  相似文献   

16.
商事调解因其具有能实质高效解决争议、维持友好关系等独特优势,日渐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通行方式。面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商事争议解决需求不断增长且日益多元的趋势,国家适时出台《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为发展“一带一路”商事调解提供了巨大机遇。然而,无可否认的是当前发展“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仍面临着诸多现实挑战。唯有以共商共建共享为方向指引,重塑“一带一路”商事调解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并通过培育现代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建立国际商事调解职业队伍,明确商事调解协议执行机制,构建国际商事调解信用体系,方能有效应对发展“一带一路”商事调解的现实挑战。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以“和解”之名行“调解”之实。在《行政诉讼法》中确立和解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行政诉讼和解中的“合谋”隐患应重点思考。通过利益博弈分析法与个案研究法发现:在行政诉讼和解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同类型的合谋隐患;行政诉讼和解过程中的合谋行为会导致“案结事不了”的和谐隐患以及法官的角色迷失。在行政诉讼和解的制度构造中为抑制合谋应当采取一些必要手段,即通过和解与审判的事权分离保证法官严守中立;通过明确行政和解协议的先予执行效力和可强制执行性来实现“案结事了”;在立法中增设继续审判请求权以进一步保障撤诉原告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诚实信用既是浙商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商事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从这个角度出发,诚实信用是浙商精神和商事审判理念的契合点.浙商精神和商事审判理念中的诚实信用相互作用,商事审判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为浙商精神中的诚实信用提供法律保障,浙商发扬诚实信用精神有利于商事审判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产生良好的法律适用效果.浙商精神和商事审判理念的相互融合使诚实信用成为商事行为和商事诉讼必须遵守的准则.  相似文献   

19.
公司僵局理论在英美法系已经相当成熟,这与西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成熟度不无关系。随着我国商事活动广度和深度的扩展,公司僵局问题日渐引起关注,而我国立法实践相对迟滞。如何在借鉴欧美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实现理论成果推进立法实践进程,成为具有现实意义的探索。  相似文献   

20.
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富有特色的制度 ,但近年来 ,理论界有将调解与审判分离的改革构想。法院调解保持其高度稳定性有其内在成因 ,一是国家立法政策导向 ,二是民事诉讼程序内在价值的反映。司法实践中 ,法院调解在实现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冲突 ,但其中有法官主观因素。为使调解的结果尽量与判决一致 ,纯化合意、化解冲突是当前解决法院调解实现中的冲突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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