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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校法律地位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陈太红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84-88
我国现存法律将高校法律地位主要定位为民事主体 ,仅在学位授予活动中是行政主体 ,这一界定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在分析国家权力社会化、高教体制改革引起高校法律地位变化的外因 ,和分析决定高校法律地位的内因 ,即当今我国高校所具有的法律特征的基础上 ,笔者认为 ,高校在行使教育权时其身份是行政主体 ,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其身份是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2.
张晓红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0(2):56-59
我国现有法律将公立高校定位为事业单位法人,这种定位无法揭示其在行政法上的法律地位。借鉴国外关于公立高校法律定位的理论以及特别权力、管理关系、基础关系、重要性理论的合理内核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公立高校除了应具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也应具备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依据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要科学构建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的行政法律关系,必须树立权利本位的价值理念,科学界定公立高校的职权范围,科学考量公立高校的教育管理行为,加强监督的力度,拓宽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公立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成为争论的焦点.我国现行法律将公立高校定位为民事主体,这一界定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求.而授权主体理论也只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权宜之计.笔者在分析公务法人制度的基础上,认为在我国现阶段,赋予我国公立高校法律地位应借鉴第三部门理论,并进一步指出公立高校私法人主体地位的确立是我国公立高校法律地位发展的未来趋势. 相似文献
4.
刘冰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86-90
高校不纳入编制管理是近两年来中国探索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一大重要突破。这一改革实际上是对高校法律主体地位进行再定位的过程,高校不再是行政权力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延伸,而是享有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不纳入编制管理在推动高校去行政化的同时,也意味着高校不正当行为所可能遭受的管控减少。因此,必须在这一改革时期内重建非编制化的高校监管体系,以确保改革的风险可控。应当同时从增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约束两个角度健全高校监管体系,一方面从创新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角度实现"自我监管",另一方面则要从革新高等教育管理方式的角度实现"他人监管"。 相似文献
5.
通过分析目前高校对校外勤工助学的管理现状,探讨高校在校外勤工助学管理中的社会中间层主体的法律地位,明确高校在管理中享有规章制定权、推荐权、监管权、非法律惩罚权等职权与权利,承担审查、岗前培训、合理使用专项经费等职责与义务,从而规范和完善其管理,切实保障校外勤工助学的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蒋良才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0(3):45-47
为了实现依法治校,必须正确处理高校的几个法律关系.这些法律关系主要是:高校与高等教育行政机关的不对等的法律关系,高校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差别问题,高校与学生及教师、教辅人员的对等性的民事法律关系等.而要处理好这些法律关系,必须进一步明确高校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强调尊重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依法治校的责任. 相似文献
7.
从SARS看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建设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针对我国在SARS防治过程中暴露出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如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不健全、公共危机管理行政法律主体缺位、行政紧急权力的行使缺乏法律依据、非职权性行政主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等,提出了制定《公共危机管理基本法》,健全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依法确立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主体,制定《政务信息公开法》,明确非职权性行政主体法律地位等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8.
9.
卢宗慈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2(1):51-53
西方国家公立高校作为“公法人”,一般纳入行政法范畴内的行政主体。我国相关法律将我国国办高校定位为事业单位法人是有缺陷的。在我国,公立高等学校属于行政主体中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从法律的视角来看,在高校与学生间实际上存在着两类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类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另一类则属于... 相似文献
10.
李华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高校学生管理行为是高校管理行为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高校在实施学生管理过程中侵犯学生的权益纠纷时有发生。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高校的法律主体地位及相应职权规定不清、界定不明,导致这类纠纷能不能被起诉、如何被起诉成为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争议的焦点。在明确高校学生管理行为性质的基础上,就其可诉性进行分析,认为高校学生管理行为应具有可诉性。这样,既有利于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规范高校的行为,更有利于构建民主、和谐的高校校园。 相似文献
11.
李华 《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3):53-56
高校学生管理行为是高校管理行为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高校在实施学生管理过程中侵犯学生的权益纠纷时有发生。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高校的法律主体地位及相应职权规定不清、界定不明,导致这类纠纷能不能被起诉、如何被起诉成为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争议的焦点。在明确高校学生管理行为性质的基础上,就其可诉性进行分析,认为高校学生管理行为应具有可诉性。这样,既有利于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规范高校的行为,更有利于构建民主、和谐的高校校园。 相似文献
12.
陈全成 《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51-54
阐述高校校园交通现状,分析高校校园存在的交通设施规划不科学、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较低等交通安全管理问题,提出制度创新、规划创新、教育创新、手段创新等高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相似文献
13.
论高校学生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付红梅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24(6):329-332
当前在高校学生管理领域 ,存在着不少侵犯学生权利的法律问题。高校管理理念必须注入法治精神和维权意识 ,确立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 ,建立尊重学生权益的管理制度 ,疏通学生权利主张渠道 ,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吴传刚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109-110
阐述了高校管理理念发展的源头及演变过程,研究了高校学生参与管理的历史、内容及方式,提出高校要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地位,就要转变管理理念,做到以学生为本,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5.
杨阳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2):11-13,21
公立高校既是民事主体又是行政主体,分别以民事主体和行政主体身份与学生产生法律关系。平等民事主体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错位和越位导致侵权。明确高校不同活动中的主体性质,增强高校管理活动中的法治规制、增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活动的途径都是实现依法治校的方式;回归学生消费者的民事主体身份、尊重学生选择权是高校后勤化改革的核心和动力。 相似文献
16.
刘强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1):139-146
在高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中,科研团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有助于实现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主体的拓展。契约型科研团队可以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这能够促进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共有中科研人员的权利集合,平衡当事人之间的谈判地位。契约型科研团队在法律地位与权利行使方面具有中介性的特点,科研人员可以通过表决机制行使权利。契约型科研团队成为法律主体,能够增强当事人约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共有份额的法律效力,促进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共有收益的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
17.
何定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2):149-151
目前高校在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已经阻碍了高校的进一步发展。在高校对学生教育和管理过程中强化法律的地位和作用,明确高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做到教育法治化,才能进一步解决高等教育中存在的其他问题,也才能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8.
周平川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1(6)
高校投资行为不规范的成因,主要表现在高校投资主体地位缺失;投资法律体制不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程序不规范等三个方面。因而应注重规范投资动机和法律体制引入绩效指标,建立多元信息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19.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主体地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钟芳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5(4):386-392
开发区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开发区的运行还存在很多尚待解决的问题,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主体地位不明是核心。剖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体地位的现状,探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的主体定位,提出从应然层面上应将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定位为各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并探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主体地位的相关问题即职权职责定位和主体关系定位,对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20.
四川美术学院一学生状告母校,由此引发对高校如何依法规范管理学校,如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新时期如何运用法律调整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及高校法律地位问题的思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