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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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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已对当代中国的行政法治产生了重要影响,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中国之治”的基础规范。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改,为行政法法典化提供了明确指引:行政法法典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全面领导的根本方向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任务。坚持和加强党全面领导的法典化方向,必须在法典中确立政治领导原则;加强行政法与党内法规组织体系建设的衔接;构建相互补充、互为一体的党政协同治理体系;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化任务,必须在法典中融入人民至上的行政理念;加强行政法典的民主协商制度建设;打造用权为民的党政协同治理方式;注入优秀传统行政法治文化元素。  相似文献   

2.
概念是党内法规中最小的单位,党内法规的制定、执行、监督、追责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概念的解读与应用。党内法规概念体系是通过界定概念的内涵外延和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将概念按照一定的秩序和逻辑结合而形成的体系。党内法规的双重性质决定了其概念体系既要符合“法”规范属性的基本要求,也要符合党的政治属性要求。党内法规概念体系的特殊性在于政治话语是党内法规概念的重要来源,政治逻辑决定党内法规概念体系的基本框架,党的政治原则是党内法规概念体系的价值引领。在此认知基础上,构建党内法规概念体系应以抽象概念和价值引导为基本方法,逐步构建含义确定、逻辑清晰、价值统一的党内法规概念体系。  相似文献   

3.
在中国式现代化场域下,党内法规体系的再完善需遵循阶段性完善和发展性完善辩证统一的制度和实践逻辑。一方面,党内法规体系需突破既有的阶段性制度建设成果,实现从“比较完善”向“完善”的跃升;另一方面,需要着眼于“中国式现代化”衍生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命题的具体要求,推动制度更新再造,实现党内法规体系的再完善。具体而言,就是强化核心价值引领,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治国、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中国特色”价值贯穿到党内法规体系再完善过程的始终,牢牢把握党的领导与全面从严治党这两个关键“密码”,持续推进党的领导和自我革命两个方面的制度规范体系建设,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两大基本目标,着力完善党规国法衔接协调制度规范体系、党的组织建设和组织保障方面的制度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4.
制定一部逻辑严密、结构合理、内容丰富、体系完善的环境法典,是推进依法治国、提高我国环境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环境法典的编纂应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价值取向、以“适度法典化”为编纂模式、以“总—分”结构为框架,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方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5.
党内法规体系是指全部静态层面上党内法规文本形成的有序系统,解决的是"有规可依"问题,是党内法治体系的基础和前提.党内法规体系化既是解决当前党内法规建设中一系列问题的关键,也是党内法规建设逐步从自然演进模式向自然演进与理性建构共济模式转变的体现.关于党内法规体系化的既有探索存在整体覆盖面不全和板块交叉重叠的共性不足.以党章为统帅,党的领导法规和党的建设法规为主干,党领导国家机构法规、党领导社会组织法规和组织类法规、行为类法规、监督执纪类法规为单元的板块结构,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解决上述不足.  相似文献   

6.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自《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颁布以来,党不断探索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科学分类,现今必须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论断,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并以目标任务的统一性、法规制度的完整性、党内法规的协调性和法规配套制度的完备性作为标准,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化的基本框架。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八大之后,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常态,党内法规制度业已成为党的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在推进党的建设进程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在全面从严治党视阈下研究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际,深入分析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的巨大成果和基本经验,对新时代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了探索和思考,提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坚持"五个统一":整体性和重点性的统一、权威性和民主性的统一、规范性和操作性的统一、传承性与发展性的统一、制度建设与文化培养的统一,严格规范党的政治行为,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相似文献   

8.
建设面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法治化是必然要求,其中环境法治不可或缺。中国式的环境法治必然要重视党内法规的特殊法治和治理功能。可从着力发挥党内法规在环境法治中的特殊作用、统筹推进环境综合治理的规范功能、推动构建人类环境命运共同体的制度文明三方面,揭示出环境党内法规所秉持环境系统观、环境效能观、环境文明观的政理法理。环境党内法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环境党内法规所承载上述治理逻辑的规范样态,不仅包括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严格形式要件的狭义党内法规,也包括引领环境法治发展的环境政策、起到监督保障等作用的党内环境规范性文件。从环境党内法规的政治功能和规范效力来讲,将以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为主要载体的环境政策视为广义的环境党内法规,符合新形势下环境党内法规体系构筑的核心要义。从目前党内法规体系的构成情况看,起到监督保障作用的党内环境规范性文件成为了主力军,但其数量庞杂又单线作战的实践困境使其亟需完善以形成治理合力。因此,应进一步探讨党的环境政策和党内环境规范性文件向狭义党内法规的有机转化,使狭义的环境党内法规成为环境党内法规体系的主体部分。广义视阈下的环境党内法规,在面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发挥着规范、治理与重塑的制度功能。环境党内法规通过将党的不成文的环境文明提炼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制度形态,从而使其获得长远的效能力和长期的执行力。环境党内法规通过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赋能,从而全面发挥其环境治理的政治效能、预防效能和发展效能。环境党内法规以党的领导为本质特征的政治结构为环境文明奠基、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本理念为环境文明铸魂、以党规国法共治为保障的外部制度为环境文明塑形,使其实质上具备了打造人类环境文明新形态的重塑功能。需要注意的是,完备的环境党内法规体系对上述功能的系统发挥尤为重要,因此,面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党内法规,还有待进一步体系化完善。  相似文献   

9.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内依据党内法规来管理党的组织和党员,对外通过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分属不同体系,但在规范事务的范围上具有重叠性。制定党内法规必须与宪法法律相一致。党章和宪法高度关联,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实施状况成为观察宪法法律实施状况的重要管道,两者相互印证具有相通性。由于重视程度、党内民主等原因,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制定、实施、保障水平滞后于宪法法律。  相似文献   

10.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对党内法规进行了界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正名与定分止争的作用,但没有从本质、形式等各方面全面揭示出党内法规的主要特色,还存在定义要素不完备、调整范围把握不准确、创制方式规定不全面等问题。党内法规法定概念,需要从内在要求、制定主体、创制方式、制定程序、调整内容、保障手段、外在形式等方面进行重构:它是有权主体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认定的,反映党的统一意志,调整党务关系,规范党务关系主体行为,并由党内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特定外在形式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1.
党内典章是党的中央组织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主要包括党章和中央党内法规。党内典章具有不同于一般意义的政党规范的特殊属性,它是由宪法确认和支持的特殊政治规范,是国家公权力配置与运行的重要依据,具有根本法属性和根本法效力,与宪法一起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根本法体系。加强党内典章研究,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学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党内法规研究是一门新兴的学问,结合党的建设和国家建设过程,对"什么是党内法规"这一"元问题"进行回答是党内法规研究的起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一个系统性概念,从党章开始,它衍生出了党纪、党规、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党内法治体系等诸多概念。在党内法治和国家法治构建过程中,"党组织的结构""党组织的功能"和"党内法规制度"三者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关系模式,清晰描述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成长逻辑。因而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科学化建构中需要同时关注其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内涵,并在国家法治相关制度成长中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3.
新时代,党中央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党内条例作为第三位阶的党内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历经近百年的发展,党内条例的内涵经历了以含义嬗变为过程的概念定型、以内容充实为重点的领域定型和以体系构建为目标的地位定型的演变过程。党内条例的内涵完整地表达了党内条例这个党建概念所规范的领域以及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乃至党的建设体系中所处的关键位置。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际,探究党内条例的内涵演进史,对于加强党内条例建设、丰富党内条例理论、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14.
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党章在党内法规体系中是处于最高层次的、根本性的、统领党内其他法规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开展党内生活、建设党员队伍、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组织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处理组织矛盾等方面的基本准则,是保证党成为统一整体,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的最重要的基础。党章是由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是党的整体意志和共同理想的集中体现,是党内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这就决定了党章必定要成为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应该在心目中把党章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认真学习党章,模范遵守党章,带头贯彻党章,处处维护党章。一是要遵照党章的规定,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共产党员要按照党章的要求,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强大思想武器,善于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当今世界的发展变化,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确保在理想信念上不犹疑、不含糊、不动摇。  相似文献   

15.
党内法规的识别标准具有甄别、规范、审查、清理、塑造等功能,但现行党内法规识别标准存在主体不完全、名称不清晰、逻辑结构不全面、发文方式不精准等问题,应予以重构、完善。通过健全制定主体、明确名称适用规则、完善逻辑结构类型、重构公布形式等,形塑一整套周延、精准、可行的党内法规识别标准。  相似文献   

16.
我国学界关于环境法典的研究缘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学者对环境法体系化的讨论。几十年来,学界围绕环境法法典化的必要性、编纂环境法典的必要条件、环境法典的模式以及环境法典的内容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论争。回溯整个讨论历程,学者们围绕“环境法法典化”命题发表了不同的观点和学说,在激烈的讨论中或弥合分歧达成共识,或各持一端持续争鸣。对环境法法典化研究的推进状况、论点聚焦进行总结归纳,找到环境法典编纂仍需突破的理念障碍,明确环境法典编纂仍需攻克的技术难题,有利于形塑环境法法律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7.
党的领导是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与动力引擎。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同为农村核心治理主体,二者关系处理是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变量。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实施依据是《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契合了当前农村治理衍生关系复杂性对于治理主体利益协调能力、责任服务意识与良好道德品行的客观需求,体现了党对于农村实现共同富裕与高质量发展目标的组织安排。厘清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的实践逻辑、内在结构与规范协同,有助于从整体架构层面廓清和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为其治理能力提升提供制度势能。基于功能主义视角审视,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蕴含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推进“三治融合”治理模式、实现利益协调治理效果的多重实践逻辑。结合制度文本分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针对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文本表达既有耦合性与交叉性特征,也有“具体—概括”“顺序承接”“并列关联”“严格—兜底”等规范形态。但实践中,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不畅可能造成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主体的担当能力不足、民意基础薄弱、权力行使失范等问题。秉持立法与立规统筹、中央与地方互动、激励与监督并重原则,着力从领导规定、选举程序、民主决策以及权力监督等层面促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规范协同,有助于实现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预设功能。具体而言包括:在领导规范层面,完善上级党组织领导村党组织、村党组织领导农村其他组织的规范;在选举规范层面,应将民意征集设置为村党组织书记选举必要程序,阐明村党支部书记未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补救措施;在决策规范层面,明确应经村党组织讨论和决定的内容并优化农村民主协商的决策程序规范;在监督规范层面,应出台针对村(社)巡察专门规范并完善村务监督补充性规范。  相似文献   

18.
党内法规的溢出效力是党内法规超越管党治党的传统界限,而能够调整国家事务、社会事务,规范非党组织与党外人士的一种约束力。党建的“必需”理论、党的领导权理论、党政合作理论从不同的角度证成了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正当性,也为厘清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边界提供了理论指导。党内法规溢出效力表现相当复杂,但在长期的法治实践中,实际上形成了AX型、AY型、BX型、BY型。为了充分发挥上述类型的指引、塑造、评价功能,应重点明确其内涵特征,并从中梳理出党内法规溢出边界的判断基准,即AX型的“必需”基准、AY型的党政共治基准、BX型的政治判断基准、BY型的直接管理基准。  相似文献   

19.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改革开放初期党中央为恢复党内政治生活正常秩序,肃清“文化大革命”的消极影响和“四人帮”遗毒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规。它为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提供了系统严密的制度体系和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系统归纳并梳理了党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宝贵传统和优良作风;拉开了新时期着重从制度上加强党的建设的历史序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将管党治党的有效举措制度化、法规化。这使得《准则》与同时期制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一起为实现全党范围内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拨乱反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其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至今仍然适用,对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开展和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产生着深远持久的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20.
延安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仅源于对中央苏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延续,而且也源于中共局部执政地位的巩固以及根据地艰苦环境的需要。基于历史考察和文本梳理,认为延安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主要体现在注重党员的学习与教育、党的组织建设、党对群众领导的工作方法、党员廉洁清正等方面。其历史经验在于:重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遵守党内法规上的模范作用;反映出党内法规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行为准则的专有性;针对党内突出问题助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以党内法规建设为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提供制度保障;以党内法规和成文法律确保从严治党的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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