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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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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耕地土壤污染是当前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严重制约了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法律是解决耕地土壤污染问题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但我国现行的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存在不足,严重制约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完善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应当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在借鉴国际社会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措施。建议制定单行的《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修改现行法律的相关内容;强化环境管理机构的强制性手段,协调利益关系;健全相关的配套性措施和救济机制;改革执法体制;严格法律责任,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2.
中国土壤污染现状与法律责任解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土壤污染越来越受到世人重视,但是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基本上是一项空白.尽管中国现行法律中有一些零星规定,但分散而不系统,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法律制度,且没有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法律责任作为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是补救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恢复被破坏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手段.因此,对土壤污染法律责任进行研究十分必要.文章阐述了中国土壤污染现状,分析了土壤污染的主要因素,并借鉴国外对土壤污染防治的经验,提出了规定土壤污染法律责任的构想.  相似文献   

3.
法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土壤污染问题非常严峻,严重影响到耕地质量、食品安全和人的身体健康,而我国现有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却很不完善。通过分析法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模式发现,法国与我国一样,虽然都缺乏专门性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但法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却做得很好,且有一套完备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其具体做法是对现有的传统工业法、废物法、民法等法律进行完善与修改,包括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策略、风险预防、污染修复等方面。我国应借鉴法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模式,完善我国现有的环境污染相关法律、民法和程序法等,以应对所有的土壤污染形式。  相似文献   

4.
农业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为民本,农业土壤污染直接关系着粮食安全,目前我国对于土壤污染并无专门的防治法律出台,而农业土壤污染仅靠《农业法》等几部法律有零星规定远远不够,在执法环节更是问题重重。本文分析相关法律及其不足之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5.
当前农地土壤污染已经成为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法律手段是解决农地土壤污染问题的核心,但我国现行农地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明显存在不足,严重制约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完善农地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需要制定一部统一的农地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性法律,修改现行法律的相关内容;补充农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空白;强化农地土壤环境管理机构的强制性手段,协调相关的利益关系;严格法律责任;改革农地土壤环境执法体制,从而为做好农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6.
产业转移承接地企业和政府环境责任缺失导致农地土壤污染加剧,其根源之一是相关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通过寻求产业转移承接地农地土壤污染加剧的法律根源,找出制定法律的因应对策:国家应当强化企业和政府环境法律责任,健全农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设定多元制裁与救济手段,完善法律责任追究程序;扩大农民参与范围,健全农民环境参与权;增强承接产业转移政策的刚性,科学承接产业转移,切实防范污染转移。  相似文献   

7.
土壤污染的特殊性决定土壤污染防治具有预防和整治双重目标。构建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应选择预防与整治分别立法的模式。一方面要完善与土壤污染预防相关的立法,当前最为亟需的是农药、化肥安全立法;另一方面应制定一部单独的《土壤污染整治法》。  相似文献   

8.
日本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经历了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建设、土壤污染环境标准设定、城市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建设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建设等四个阶段。日本土壤环境保护立法形成了以《环境基本法》为中心,以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止与净化、城市土壤污染防止与净化、与土壤污染相关的环境标准以及放射性物质污染土壤防止与净化为核心内容的立法体系。日本在土壤污染保护立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完善的土壤环境保护立法体系、科学的土壤污染环境标准、及时应对突发土壤环境污染事件法律制度等,对我国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9.
在当前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陷入两难之地。为研究城市化进程中耕地立法问题,在深刻认识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关系的基础上,通过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分析认为,城市化与耕地保护之间存在着矛盾,城市化率的提高部分建立在耕地减少的基础之上;要协调城市化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运用土地集约利用原理为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提供路径,强调城市建设也是一种经营土地的方法,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是相互促进的关系;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指出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的原则,比较城市化建设收益与耕地占用成本价值的多寡,强调运用法律的手段协调二者的关系。针对法律关于耕地资源保护中存在的耕地产权制度不足、土地流转制度严格、激励制度相对匮乏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明确耕地产权,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的基础上,要创新农村土地的产权制度;建立适度简易的土地流转制度,让耕地作为一种要素参与到市场的竞争中来;加大耕地补偿力度,参考市场价格,增强农民保护耕地的意愿。  相似文献   

10.
运用定性分析法在分析耕地保护相关利益主体损益关系的基础上,探讨耕地保护生态补偿作用机理及我国耕地保护生态补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指出生态保护和补偿可以通过人工干预加速耕地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以达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并进一步提出了建立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措施:明确被征耕地生态补偿的范围和内容,调节好相关利益主体损益分配;强化公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建立耕地保护生态补偿社会共担机制;建立多元化的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方式,拓宽耕地保护生态补偿资金筹措渠道;建立耕地生态价值损失考核体系,推进耕地保护法治化进程等。  相似文献   

11.
目前,耕地保护已成为全球性问题,为此,各国都相继出台了不同的法律措施模式保护耕地,这其中包括:全部产权模式、管理与控制模式、部分产权模式、税收模式和土地开发权转让模式。根据这些国家的相关经验,以经济激励为核心的保护模式,其实施效果最佳。我国现在所实行的耕地保护措施主要是政府通过干预手段强制执行的,其方式属于管制与控制模式。由于该模式缺乏经济激励机制,因此耕地保护目标很难实现。据此,我国在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时,有必要在内容设置方面多运用经济手段,限制政府的不当干预行为,并通过引进部分产权和土地开发权转让模式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进一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以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才能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法律制度是推动改革与发展的齿轮,应当对我国农业发展中现存的农用地数量与质量、农产品价格市场机制和农业科技的适用等几个主要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对政策调整为主的调控手段进行法律化、制度化,重新整合耕地的占补、污染的防治、农产品市场的构建和科技成果的适用等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完善的农业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3.
吴县土壤资源种类丰富,肥力较高,生产利用程度高。但耕作土壤面积逐年减少,肥力下降,土壤污染日趋严重。应严格控制耕地的非农占用,改良土壤,防治污染。  相似文献   

14.
我国耕地污染现象严重,与法律政策碎片化和部门管理冲突不无关系。鉴于耕地的特殊性,耕地绿色化保护的环境法律政策整合势在必行。应该遵循耕地保护基本原则,协调完善立法和执法,解决立法碎片化和执法部门、执法程序的碎片化,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政策整合为手段,寻求耕地的绿色化保护。  相似文献   

15.
构建重庆市耕地保护体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耕地保护制度是我国最基本、最严格的制度之一,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制度之一。通过文献资料法从政策、法律、经济、技术四个方面构建了实现重庆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保障体系。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大耕地建设的财政投入,建立以3S技术为支撑的土地动态监测系统,以保障重庆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16.
在保障粮食安全背景下,耕地“非粮化”成为耕地治理的重点。当下的耕地“非粮化”治理面临立法理念冲突、法律禁令模糊、行政执法失范及治理依据存忧等现实困境。耕地“非粮化”的基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权利的“物权”基因意味着“非粮化”属于经济自由权,对其干预应当采取设定法律义务方式,同时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进行法律授权。具体来说,在法律约束机制方面,要明确“非粮化”的权利本位、建立效益与安全价值冲突平衡机制、完整列举“非粮化”的义务负担;在激励补偿方面,构建以财政补贴或行政奖励为核心的粮食补偿机制;在执法机制方面,规范“非粮化”执法主体及权限配置,建立“非粮化”行政执法暂停机制,尝试构建“非粮化”行政速裁机制。  相似文献   

17.
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构建的理论与思路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耕地数量锐减在一定程度上与耕地保护区缺乏激励有关,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可以弥补过去耕地保护制度的不足.本文从外部性、公共物品、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总结了耕地保护补偿的理论基础,分析表明发挥政府与市场各自作用和比较优势是构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可行思路,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开发(发展)权转移是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发展方向,核心目标是以经济补偿、生态补偿和社会补偿激励耕地保护区,并提升外部性内部化的比例,加大土地开发区建设占用耕地的成本约束.同时,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还须加强法律政策、基金运作、土地规划、标准评估、市场交易等配套体系的建设.  相似文献   

18.
农地土壤污染已成为当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及农产品安全的主要问题。鉴于农地土壤环境问题呈现污染源分散、污染成因复杂等特征,及政府财政能力有限、技术匮乏等现实,具有汇集资源、分散风险和降低成本等优势功能的环境公私协作成为破解土壤污染治理困境的新思路。政府通过社会资本的引入及多元修复主体间的信任互惠网络,科学设定修复目标、合理分配修复责任及风险、实现农地土壤生态功能的优位保护。农地土壤污染治理公私协作法律机制,具体以"政府引导、平等协商及契约规范"为核心内容和法律手段。  相似文献   

19.
油煤气资源开发环境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误、人们的部分错误认识和油煤气资源开发中缺少行之有效的资源坏境生态补偿机制,造成了西部地区资源开发过程中企业与当地农民的利益冲突,表现为水资源使用问题上的利益冲突、开发区的道路毁损严重、油田开发区占用耕地情况严重、土壤污染严重、油煤气资源开发中对开发区生态环境破坏补偿机制的冲突等。可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环境监督管理措施、建立资源开发补偿体系等来理顺西部地区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利益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20.
利用CVM技术就佛山市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及支付水平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该区域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较低,52.0%的居民愿意支付,平均支付值为9.56元/户/月;从Logit模型得到影响居民支付意愿的显著因素有:受教育程度、月收入、关注土壤污染问题程度、对目前土壤生态环境现状满意程度和是否信任环境管理部门并对其环境治理及专款专用等相关制度存在信心;从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得到影响居民支付水平的因素有性别、月收入、关注土壤污染问题程度、住宅离土壤污染源的距离和了解土壤污染信息的主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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