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0 毫秒
1.
戴中璧 《江苏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11(1)
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我国特有的一种法律现象,有其历史根源,也有其现实的合理性.随着我国依法行政的深入,其理论和实践的局限性也日益突出,有待法治化.而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的关键在理论创新、改变立法模式、完善监督等方面. 相似文献
2.
行政机关对规范性文件在执行上的适用也要有一定的前提,并坚持一定的原则。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应遵循囿于法律、法规、规章,合法,符合国家政策,依据职权,履行程序的原则。在规范性文件的选择适用上,应遵循特殊规范优于普通规范,在后规范优于在先规范,强制规范优于任意规范的原则。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适用过程中,可能会引发各种实际问题。因此,需要接受权力机关、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相似文献
3.
4.
汪晓莉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4):21-25
长期以来,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是否存在实体利益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此种利益存在进行论证,分析了当事人在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利益的性质,即信赖利益。从而初步构建合理的信赖利益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5.
6.
7.
8.
汪自成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4)
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具有执行性功能和创制性功能,是行政主体进行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的工具性手段,但在实践中却异化为其巧取豪夺的一种道具.在依法行政背景下,其原因表现为畸形政绩观、依法行政能力差、规制不足、救济乏力等,因此需要从理念的重新定位、内容和程序上的防范以及救济制度的完善等方面纠正其异化现象. 相似文献
9.
林立气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52-57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与管理对于建设法治政府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当前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制定主体、程序、内容和合法性等方面都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为此,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纳入法制轨道,加强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并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保证以上监督到位。 相似文献
10.
徐景波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
行政备案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手段,在行政管理领域得到了广泛的适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目前,行政备案由于制度建设滞后,在实践中,存在着用语混乱、法律责任不清、程序不规范、救济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健全制度、机制等手段,加快推进行政备案工作的有序开展。 相似文献
11.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体系的缺失与规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郑旭辉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2):79-86
我国目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体系在建构过程中还缺少现代的民主理念,而且还存在着“争权”与“滥权”,不同位阶与相同位阶规范相互冲突,制定程序和技术方面缺少必要的规范等问题。为了推进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防止行政权的滥用,必须从多方面对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体系进行规范与重构。 相似文献
12.
许汇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9(6):53-56
人大常委会个案监督是指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办理并已生效但属违法又不依法纠正的案件进行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同级司法机关实施个案监督,是强化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职能的新生事物,也是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议论的热点问题。如何认识和实践人大常委会个案监督,使其成为一种合理合法、行之有效、富有生命力的监督方式,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该着力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3.
地方人大常委会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因此,在新形势下,探索研究怎样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国家地方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民主法制监督,联系人民代表、人民群众,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精选议题、依法审议、督促落实三个方面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相似文献
14.
马岭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64-6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25条将《宪法》关于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重要日常工作的规定分解为四个方面:决定会期和拟定会议议程草案,这是为会议召开做准备,具有明显的服务性;对议案和质询案的“提交”审议权,这应是一种程序性审查;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即不是领导其工作;处理常务委员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这一兜底性条款不应频繁启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26、35条还规定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的产生程序,其中委员长会议的提名权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5.
王锴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45(5):43-51
应然意义上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既不属于形式意义的法,也不属于实质意义的法。但是,长期以来,中国的许多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了实质意义上的法的性质,同时,由于缺乏规范性文件的自始无效制度,即使严重违法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也不会自动失去效力。这些都使得作为备案审查对象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既不能排除那些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法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也无法拒绝那些严重违法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未来应当从规范性的概念出发,只要具备应然性、受拘束性、一般性和可公开性四个特征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都应当纳入备案审查的范围,从而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的要求。
相似文献16.
本文分析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务院的三个授权决定的主要内容,指出在当前改革深入发展和立法技术提高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对国务院的三个授权决定中存在的明显缺陷,建议依据<立法法>对国务院重新授权并作出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17.
马岭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5,(4):10-14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自改革开放30年来,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正面推动作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国社会平稳过渡的时代需求。但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背景下,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面对委员长会议的扩权现状——对常委会有明显的领导性,几乎成为常委会的领导机关,不时超越权限代替常委会作出决定——有必要分析原因,限制委员长会议权力,改进人大制度。出现委员长会议不断扩权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一方面没有厘清委员长会议制度建立的初衷,另一方面是由于行政集权意识的影响根深蒂固。据此可知,要将委员长会议的权力"还权于会"(常委会),需要很多配套工作,如加强常委会能力,延长常委会的开会时间,真正落实自下而上的民主选择等。 相似文献
18.
王春业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51(1):81-94
在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的实施中,由于“正当理由”含义的不确定、规范性文件识别标准及依据关系认定标准的过于严苛等原因,许多规范性文件没能进入合法性审查程序。由于审查标准不明确,进入审查程序的规范性文件很少被认定为违法。这些问题使得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几乎形同虚设,未能实现该制度建立的初衷。对此,应当从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司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规范性文件的立场出发,进一步校正和完善一并审查制度。校正的路径包括:科以法院释明的义务,以解决“正当理由”的模糊性和解释的随意性问题;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识别,以防止将众多规范性文件排除在审查程序之外;以宽松的标准来认定规范性文件与所诉行政行为间的关联性;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标准作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标准,以解决审查标准过于宽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卢正涛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5):4-6
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搞好国家政权建设、按照国家政权建设的要求推进党的自身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目前的情况下,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从三个方面入手:改进执政党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方式、延长人大常委会会期、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20.
人大监督司法机关有多种方式,人大对司法机关进行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司法机关最重要的方式之一。通过执法检查可以促进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完善,促进保障政策的实施,解决司法实践中的许多困难,完善司法机关的内部制度,提高审判和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但当前,人大对司法机关的执法检查采用的检查方式单一,执法检查的立法滞后,依赖被检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不够透明、公开,导致监督效果不理想。人大对司法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应当不断完善,既要提高执法检查的透明度,又要不断改进执法检查的方式,同时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