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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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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洪今 《学术交流》2006,(12):58-60
矿业权,简称为矿权,是指探采人依法在已经登记的特定矿区或者工作区内勘查、开采一定的矿产资源,取得矿产品,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探矿权与采矿权两种权利。土地上的物权并非单一的物权类型,而是一组物权,包括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矿产资源依附于土地,使得矿业权与土地上的相关物权不可避免的发生着各种联系,存在种种冲突。对于探矿权的行使,由于具有对土地表层破坏很小、使用土地期限短、不污染环境等特点,一般应实行探矿用地使用权优先原则;对于采矿权的行使,不能不区分情况地一律实行矿地使用权优先原则,或是土地物权优先原则,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2.
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是从农垦国有农用地所有权派生出的一项独立权利,“两权分离”确有必要,而且不会虚置农垦国有农用地所有权。划拨和承包经营是北大荒农垦集团取得国有农用地的两种方式,国有划拨农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制度设计、产生机理和行使机制上相似,故可以比照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认定其物权属性;国有承包经营农用地使用权属于所有权行使层面(即直接派生于所有权)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符合《民法典》第343条“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规定,具有物权属性。将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定性为物权具有正当性,既可以有效贯彻中央关于农垦改革的精神,也有助于实现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目标及稳定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人的经营预期。而物权法定原则形式要件缺失的问题,可以通过物权法定原则缓和的设计与适用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3.
《社科纵横》2015,(10):89-95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制度的构建引起对国家土地征收制度的反思,建设用地市场制度的宪法规范构建要体现出市场制度的一般规律,必然要对国家在土地市场的角色给予重新定位。国家对土地的征收是各国的惯例,但是在征收和土地入市问题要进行法的秩序的重构。宪法秩序为我国建设用地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理论体系框架,在该框架内,着眼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制度的特殊问题,重点探讨征收制度和土地入市的价值排序、国家征收公益标准的重新厘定、科学的补偿标准的构建和土地征收的程序完善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试论提单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最重要的单据,有关提单的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都与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息息相关.在海商法领域,提单的法律性质是一个讨论已久的话题,但对此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却仍存在着许多争议,尤其在对于提单所体现的物权性的认定上.明确提单的法律性质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作用,因为提单的法律性质不仅仅直接关系到各种有关提单的法律纠纷,而且决定了提单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提单具有物权凭证性质,并不具有债权性质.在有关提单物权凭证的占有权、所有权、综合说中,所有权说更具说服力.我国<海商法>修改时应规定"货物所有权在转让提单的同时一并转让,若当事人另有规定除外",为所有权说确立法律依据,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发达国家强调土地征收只能出于公共目的。但是中国现行土地征收法成为了土地征收公共目的和商业目的并存的二元化格局的制度根源,它虽满足了转轨时期大规模建设用地的需求,但也造成了滥用土地征收权、侵犯农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危及国家粮食安全、土地合理利用以及社会和谐等严重后果。随着建设用地数量扩张时代的结束,中国应在结合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际成功经验,适时回归土地征收公共目的一元化,明确界定公共目的范围,完善听证制度,引入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6.
我国物权法应建立地上权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上权制度作为一项用益物权起源于罗马法 ,后在大陆法系国家得以继承和发展 ,并进而成为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 ,它有效解决了大陆法系资本主义国家土地所有与土地用益之间的矛盾 ,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我国正在制定中的物权法使用“地上权”概念和确立地上权制度是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7.
从信托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看,信托源于英国历史上的用益方式。为保护受益人的权益,法官在衡平法上承认了受益人的权利,使信托法律关系形成对同一财产的双重所有权。但从学理上看,这种双重所有权与传统民法系的完全物权存在冲突,这也使像中国这样的大陆法系国家形成了独特的信托制度。信托受益人有获得信托财产利益的权利,而中国法律规定受益人的权利具有债权性质,与英美法上的"衡平法的所有权"不同,债权性质的受益请求权不能完全保护受益人的利益。因此,应当赋予信托受益人对信托财产的权利以物权性质。为保持现有立法统一并符合民事权利理论的一般原理,还应当通过完善信托登记制度来实现受益人请求权的排他性以保障受益人的权益,且这也符合信托制度的原本含义和目的。  相似文献   

8.
从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和农民集体成员权退出两个维度剖析中国城乡交错区农地转用利益分配格局的演进过程,发现现行征地补偿水平高于农地农用条件下的土地所有权价值;一定程度上讲,农民已经享有了退出集体的权利。征地制度边际创新的优势在于降低改革阻力,但边际创新一旦抛开地价增值规律,很容易激发地方政府及农民产生土地财政幻觉和地价增值幻觉。长远地看,解决城乡交错区农地转用矛盾与冲突的关键,并非明确界定公共利益内涵、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征地程序等技术环节,需要深刻反思的是土地所有权界定、集体土地用途过度管制等底层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9.
王爽 《学术交流》2012,(4):70-73
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一项用益物权.传统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因其体现国家对农民基本生存权的保障之政策导向,与农民集体成员的属性紧密相关,取得主体具有身份性特征,客体也只存在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之上具有特定性,使用上的无偿性和不确定期限性等特殊性更使其处分权能设计存在诸多限制.然而,从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之本质属性、福利功能实现方式多元化之必要性、社会发展对传统效率与公平的挑战以及城乡差别发展趋向诸角度分析,建立高效开放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实属必要.应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管制、二级流转监控等方面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调整机制,把握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适度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张永忠 《社科纵横》2007,22(7):77-79
所有权保留通过其附停止条件所有权移转的内在机制,成为分期付款买卖最佳的担保方式。所有权保留制度具有物的担保的性质,但与传统担保物权相比,它是非典型、变相的。随着所有权保留在分期付款买卖中日益广泛地运用,它已经得到我国《合同法》的承认,但立法的简略已不能适应实践需要,因而有进一步完善所有权保留立法规制的必要。  相似文献   

11.
气候资源不是《宪法》、《物权法》上明确列举的国家所有权客体,也不具有权利客体的特征。气候资源与国家所有权客体在权利归属、表现形态、使用方式、存在目的上存在较大差异,乃是一种公共财产。基于公共信托理论,国家是公共财产的受托人,对气候资源行使诸如气候资源规划权、保护区设立权、纠纷裁决权及开发利用行政许可权等管理权。因为气候资源不是国家所有权客体,源自气候资源国家管理权的民事主体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权利乃是特许物权。气候资源特许物权具有公私兼容的性质,既具有公法性,又具有私法性。  相似文献   

12.
俄罗斯是大国且土地市场不完善,为实现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流转,俄罗斯法大幅缩限了终生继承占有权、土地永久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适用范围,建立了以土地租赁权为中心的土地使用新制度。土地租赁的优点是能够在土地市场中以非正式的交易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的流转,较少受到复杂的土地交易规则和登记程序的影响,特别适合俄罗斯国情。比较中俄土地使用制度的立法现状,俄罗斯经验有助于改进我国土地使用立法工作,具体包括:设计和构筑以土地租赁权为中心的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摒弃土地使用权利非债权即物权的传统思维,土地承租人可以自由处分全部或部分租赁权,只须告知土地出租人而无须征得其同意,站在"大国"国情的认识基础上创新我国土地使用制度。  相似文献   

13.
土地资源是各种资源之母,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因此,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占有和利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就成为人类社会最根本的社会制度.既然土地是自然之物,那么,个人和群体对它的占有和使用在什么意义上是合理的,在什么意义上能成为一种权利以及应该是一种什么意义上的权利呢?从法哲学的角度来看,土地应该属于全人类,个人和群体不应享有对土地的绝对意义上的所有权,土地资源的特点也使得人们不可能开发和享有土地的所有资源.因此,对于土地,在总体上应实行公有私用原则.历史上的土地往往实行多级所有制,如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每一级所有的方式和内容都是有区别的.合理的土地制度应是公有前提下的适当私有.中国现行的土地所有制度是总体上的国家和集体所有,企事业单位、家庭负责经营,这一状况基本符合土地的性质,即公有私用或多级所有的原理,因而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但当前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将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采取果断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14.
从20世纪90年代起,被征地农民社会生活保障制度由点到面、从地方到中央,成为当下中国财产征收补偿制度中独具特色的制度安排.之所以会出现被征地农民社会生活保障制度,乃是由当下中国独特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所决定.但是,这样的制度并不是农地征收补偿的合理补偿机制,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无论是从效果还是制度的正当性,社会保障都无法担当起对被征收的财产进行补偿的重任,相反,还会弱化对农地的保护.解决征收补偿难题的关键,在于以市场的价值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从而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杨曼利 《唐都学刊》2006,22(1):80-83
西北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总体效果不佳,究其根源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不少缺陷,诸如土地所有权的多级代理,生态资源权的支离破碎,集体所有权的强势地位,承包主体的弱势地位及产权残缺等。这既影响了政府推动生态治理的效果和原有生态资源的保护力度,又使生态治理的资金来源受阻,扰乱了承包主体预期,损害了生态建设者的经济利益。因此,西北地区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弱化土地所有权,强化承包权,减少所有权收益,削弱基层政府的强势地位,实现土地产权制度创新,以解决生态环境治理低效问题。  相似文献   

16.
释放制度能量: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取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农村改革发展30年间取得重大突破,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关键是赋予农民土地用益物权.当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产权主体缺位和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探索农地流转新模式迫在眉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农地制度改革,既要注重研究农地所有制又要充分关注农地产权,按照效率原则对农地产权进行合理界定,通过完善农地产权交易市场、打破地区壁垒等途径,促进农地资产合理流动,实现农地资源优化配.  相似文献   

17.
作为主体的人对于产权应当具有什么样的权利呢?我们认为这种权利可以分为两种(两类)权利:其一,主体未取得所有权或者财产的其他权利之前的权利淇二,主体取得所有权或者财产的其他权利之后的权利。1所有权的取得以物权理论而论是一种完全的自物权的取得,传统的所有权的取得一般认为存在几种方式t占有、时效、添加和继承,这也被称作财产权的规则,或者称作财产权的取得规则,除此四种规则外,传统的财产权理论和民法一般都承认和规定"赠与"与"馈回"也为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方式。这几种财产权的规则最显著的特点是所有权获得者通常对其所…  相似文献   

18.
马克思的绝对地租理论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克思的绝对地租理论认为,土地所有权是绝对地租产生的原因,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从而农产品价值高于生产价格的超额利润,是绝对地租产生的条件,而绝对地租的本质仍然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在我国,尽管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已经消灭了土地的私有权,但并没有也不可能取消土地的所有权,加之我国长期以来,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绝对地租已成为不可否定的客观事实。为此,有必要对构建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市场,并对农村土地市场进行有偿征用、出让、租赁、发包等运作形式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和中央政府对农用地的严格管控,使得征收农村建设用地成为地方政府获得增量土地的主要方式.现有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和土地征收制度赋予地方政府垄断征收权和城市一级市场的垄断供给权,被征地农户因此只能获得较少的补偿,而城市土地使用者则要支付更高的土地出让价格.现有的制度安排降低了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也减缓了农村建设用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速度,更不利于推进中国城镇化建设.政府只要做好土地用途规划、 加强使用过程监管、 维护好土地市场良好秩序,农村建设用地自由流转后不仅不会引发严重的经济社会后果,而且能够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增加包括农民在内的全社会福利水平.  相似文献   

20.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残缺与农地制度的创新张锐若将中国农村改革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80年代是以变革土地经营方式为主线,而整个90年代将以实现上地产权制度的创新为主要追求目标。一、现行土地制度的产权残缺1.所有权虚置一是现行土地所有权界定不清。《中华人民共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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