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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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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艳 《社科纵横》2007,22(5):72-74
本文就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乙肝歧视现象及"反乙肝歧视"维权现状进行了剖析,并就如何消除乙肝歧视的医学、社会和法律等途径进行了简要分析.尤其在"反乙肝歧视"维权法律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法律途径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和最有效的途径,必须在立法、行政诉讼、宪法诉讼和国家赔偿四方面加强,才能更有效地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应有权益.  相似文献   

2.
公众人物隐私权是一种受公共利益和群体利益制约的,公众人物应有的其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的权利。公众人物受社会交往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及民族传统等因素的限制.在我国,立法尚未确认隐私权的概念,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司法保护,是要靠全社会来共同努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一种权利制约观念,这种权利制约意识要求我们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与自由时以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为限。  相似文献   

3.
隐私权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新兴基本人权之一,而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对隐私权进行系统研究并且予以立法保护的国家,从美国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其条文数量来看,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望其项背.在隐私权刑法保护方面,美国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经验,但由于美国通常在隐私权保护的单行立法中,分散性设置隐私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因而其在隐私权刑法保护方面缺乏整体规划,具有就事论事的片面性,导致隐私刑法保护体系上的不协调.故此尽管美国隐私权刑法保护规范条文众多,但其效果却难尽人意.而中国在隐私权刑法保护立法方面,应当汲取美国隐私权刑法保护分散式立法模式所带来的教训,采取整体性隐私权刑事立法模式以切实满足打击隐私犯罪的需要.  相似文献   

4.
韩国隐私权的宪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国在1980年宪法修改中首次将隐私权确立为宪法上的基本权。依照宪法规定,韩国隐私权主要是私生活的秘密和自由,即个人的私生活不向自己以外的外部世界公开或不受外部干涉的权利。但必须指出的是,宪法所规范的隐私权决不是纯个人的绝对的权利,按照宪法第37条基本权限制条款,为国家安全和公共福利等需要,个人的隐私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韩国的宪法裁判所通过比例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等具体确定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5.
论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时代对隐私权的保护有技术保护和立法保护两种。而法律规范调整着社会个体的行为,违反法律将受到法律的惩戒,法律以其权威性和平衡性维护着社会秩序,网络应理所当然地纳入法律的调控中。但在当前,网络法律的制定远远落后于网络的发展,特别是在我国,至今没有一部系统全面保护隐私权的立法,至于针对网络时代个人数据的保护更是没有法律依据。综合考虑我国的立法状况和网络时代侵犯隐私权的特征,我国的立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弥补这一空白。  相似文献   

6.
隐私权民法保护的制度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私权是自然人所应具有的一项基本人权,应当构建完整法律体系实现对隐私权有效、合理保护。司法实践中对隐私权保护存在人格利益非权利化、利益维护间接化和具体侵权行为界定不明确等缺憾。对隐私权的保护应使隐私利益具体权利化;科学界定隐私权;厘清隐私权与其他人格权利界限;以列举方式明确规定具体侵权行为形态。  相似文献   

7.
翟羽艳 《学术交流》2020,(1):123-130
判例在隐私权保护过程中体现着重要的价值,因为隐私权作为一个框架性权利,是由法官根据事实情况逐案进行确认的。我国隐私权保护经历隐私权寄生于名誉权时代、隐私权独立保护时代和隐私权与个人信息分别保护时代,实现了从间接保护模式到直接保护模式的重大转变。未来中国隐私权司法保护将在立足传统隐私权保护的基础上对信息社会个人信息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进行区别保护。  相似文献   

8.
日本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晓阳 《浙江学刊》2012,(1):124-129
在日本,隐私权经历了从私法权利到宪法权利的发展过程。在此过程中,为了适应信息社会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日本隐私权的客体内容从私生活自由扩展为包括个人信息自决权;同时,隐私权的权能属性也从消极扩展为积极。日本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及其发展过程有诸多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9.
隐私权保护的道德理由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们迫切需要为隐私保护提供必要的道德支撑,以适应当代中国社会隐私要求增长的客观趋势,并满足对于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所提出的客观要求.从伦理学角度来看,为什么隐私是一种值得法律保护的权利呢?西方学者分别从个体和社会两个维度给予了说明.虽然我们可以一般地接受西方学者从个体维度和社会维度为隐私提供道德理由的基本思路,但应当更为强调社会利益的优先性,同时又不能任意地以社会利益为借口而否定合理的、正当的隐私保护.  相似文献   

10.
本文基于反歧视理论的视角,从年龄歧视的原因、社会制度、人口结构等方面分析了当代中国年龄歧视问题,创新性地提出了青少年儿童在家庭和社会中存在的年龄歧视现象。并从加强反歧视立法、推动社会充分就业、借鉴国外反年龄歧视的经验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社会工作服务策略。  相似文献   

11.
王娜 《社科纵横》2011,(9):84-85,88
公众人物作为法律概念起源于美国,但是在我国的立法上公众人物的概念还尚未得到确认,且对隐私权的研究也是近些年才引起法学界的关注,我国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立法以及研究水平都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鉴于目前因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案件层出不穷,探讨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2.
13.
现代社会中,有一些相互冲突着的社会现象和权利要求,法治的任务就在于寻找解决这些相互冲突着的现象的办法和各种冲突着的权利之间的平衡点.信息公开、知情权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就是一个需要我们对此予以高度关注的冲突现象和法律问题.以目前普遍存在的新闻采访中的"暗拍"现象为案例,对证据规则、言论自由、新闻自由诸问题加以分析,可能有助于对这一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14.
医疗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在诊疗实践中患者隐私权与其他权利发生矛盾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并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尽管《侵权责任法》在法律的层面确立了患者的隐私权,但是对患者隐私权保护中的权利冲突问题未作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尚未形成统一的解决对策.现实中,患者隐私权保护冲突表现为患者隐私权与医疗机构的教学权、公众知情权、他人知情权以及与医方的医疗知情权的冲突,权利冲突的实质是利益的冲突、价值的冲突、认知的冲突以及文化的冲突.基于此,应坚持权利冲突的平衡原则,包括权利位阶原则、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权利协调原则以及必要限度的原则.  相似文献   

15.
陈丽冰 《探求》2009,(1):72-75,52
在虚拟参考咨询服务中,图书馆为了为用户提供更好地服务,需要收集大量的信息资料。在收集信息资料的过程中,如何很好的处理用户对隐私权的需求,谨防虚拟参考咨询服务变为用户隐私信息的"漏斗"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分析虚拟参考咨询模式中个人隐私权存在问题的成因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6.
案情:高先生是上海一家单位的助理工程师。最近,比德创展公司找到他,希望他能到比德创展公司工作。经过慎重考虑,高先生表示同意。此后,高先生完成了一份由比德创展公司经理交给的一份测试卷,该经理看过测试卷后称可以接收其任职。不久,高先生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了体检,体检结果显示其  相似文献   

17.
徐洁  燕颖川 《学术交流》2023,(7):134-155
随着数字化的迅猛发展,算法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但算法的歧视行为也愈演愈烈。其中,高度隐蔽、连锁反复的算法年龄歧视威胁着老年个体及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权益,但学界对老年群体算法歧视的研究却尚未充分展开。鉴于算法年龄歧视的发生场景和形成机理,应从伦理、技术、法律三条路径协同并进,对算法年龄歧视进行规制,以期在数字化和老龄化的共振中更好地助力老年群体完成数字互动,构建符合公序良俗的友好普惠算法生态体系。  相似文献   

18.
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的构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赵秋雁 《求是学刊》2005,32(3):79-82
信息时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在给人们带来高效便捷的同时,也对个人信息资料的隐秘性和安全性构成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其中,网络隐私权保护应当秉承何种原则,选择何种保护模式,成为网络隐私权保护中的首要问题。文章以实现网络隐私权市场———用户权益、行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双赢为契入点,探讨了我国网络隐私权综合保护模式的构建,即三道防线的构建(用户的自我保护、行业自律与政府管理的基础保护和司法最终解决) ,以期对网络隐私权保护制度的创新有所促进  相似文献   

19.
龙晓林 《探求》2003,(5):48-50
隐私权与知情权是公民的两项基本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隐私权与知情权的行使却存在矛盾与冲突。这 不仅是司法实践中法官们所遇到的难题,同时,也是法学界关注的焦点。本文试就此冲突作一些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0.
侯书平 《社科纵横》2014,(11):86-90
宪政视域中,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都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基于公众知情权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绝不应当以牺牲其人格尊严为代价。因此,强调公众人物与普通民众的同质性,重视少数群体基本权利的保护,有利于纠正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过分限制,推动宪政秩序的建构。目前国内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理论观点大致可归纳为"特别限制说"和"一并保护说"两种。我们认为,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可以采用法律方法和逻辑方法,应当正确理解公共利益原则、实质恶意原则,同时根据具体场合衡量限制的限度,从而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问题作出合理的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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