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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应辉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4)
文献[1]讨论了服务台可修的多水平优先权排队的排队指标。本文讨论该系统的可靠性指标。利用文献[3]中的随机序,获得了这些可靠性指标的界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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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11时15分(北京时间)地理宝宝:午安,李真白!但愿我没有影响到你休息。我想,应该让你早点知道在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藏野驴赛赛和盗猎者阿金、巴虎之间惊险较量的过程,虽然你已经知道了结局,但野驴和盗猎者的斗智斗勇却是惊心动魄的。野生动物为了求得生存,以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与利欲熏心的盗猎者进行了殊死较量,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赛赛知道自己决不能输掉这场战斗。因为如果它输了,那么它的一大群藏野驴也就完了,没有首领,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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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 《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2):1-6
人类的思想、创意,常常要通过各种载体,以发挥其在合作中发展的社会作用。无论是作品中的思想,还是程序中的框架思路,构思、创意都是作品的灵魂与核心。构思是知识产权的起点,是创新和创造作品萌芽的种子。创意与创作可以作为创新实践的基础和桥梁,因此著作权具有知识产权的基础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创作的三性要求,即独创性、可复制性、合法性。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能受著作权的保护。作品独创性的法律界定标准,可以使创作者明确,在法律规定的多大范围内可以享有一定程度的借用他人作品的自由。可复制性推动着公众需要和文化发展。著作权的合法性要求,保护创作者权益以及推动发展与创新两者是辩证的结合;作品为表露个性的艺术性以及为产业利用目的而体现的技术性也是辨证的结合。当人们可以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创新思维,并可以适应多种载体而体现文化价值的时候,社会的智慧总量只会增加。对自主创新与和谐社会建设,也是合乎辩证和科学发展的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法性,是要求思想文化、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的潜在核心竞争价值创意思路也应作为商业秘密寻求法律保护。合法性推动美好的和谐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