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行业停摆,供求关系失衡,致使市场失灵。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经济干预措施,维护了社会稳定、保护了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体现了经济法的秩序、效率、公平和正义的价值目标。但是有的政策措施却事与愿违,与经济法的价值目标背道而驰。为此,建构利益表达整合机制和有限政府主导下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出促进利益表达、规范政府行为、转变社会治理模式三方面的实践路径,为国家干预能更好地实现经济法的价值目标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基于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的二元结构,确立了自己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逻辑基点和路径选择,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机制。而就业歧视问题也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其形成机理与经济法的基本机理具有相通之处。因此,运用经济法这一解决机制来解决就业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相似文献   

3.
中国经济转型期的国家干预具有区别于西方成熟市场国家的显著特点,就是以市场为导向的适应性干预和以传统的行政命令方式进行的强制性干预同时并存,往往出现前者干预不足、后者干预过度的局面。这不仅不能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反而成为阻碍经济体制深入改革和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桎梏。为此,必须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预应当服从市场客观需要"的新型干预理念和相应干预模式,以经济干预为特征的经济法应当以尊重市场竞争机制为基础,增强市场导向型的反垄断干预的适用力度和能力建设,审慎适用行政命令式的干预措施。转型经济国家的经济干预除了要承担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市场竞争的任务,还要担负起一系列与经济转型相适应的使命,通过市场导向型的国家干预,推动市场化改革,建设和完善市场经济制度。  相似文献   

4.
经济法的激励功能是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结合下的信息驱动力而在我国法律适用中,该功能兼备程序性与实体性、规则化与归属化、基础性与补正性特征,其促进市场自由、克服市场失灵等类型化表征需通过干预供给、制度指引、规则强化及价值认同等方式实现。但激励信息同时呈现非对称性、作用范围有限性及对法律责任的依赖性,尚需公平、秩序、公开等因素介入,以使经济法的激励功能发挥出最大功效。  相似文献   

5.
经济法的复合式公平观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法在其产生的初期主要被作为国家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直至近代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对分离后,法对利益进行平衡协调的功能才得以复归,公平就是衡量法之利益分配正当性的标准。作为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博弈中形成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在承认市场主体竞争能力存在实质差别的基础上,对民法的形式公平观进行了矫正,形成了独特的集基本需要公平、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为一体的复合式公平观,从而实现了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的统一。这种复合式的公平观对我国现阶段市场主体间的利益分配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6.
转轨时期中国经济法的任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学者认为 ,西方与中国经济法的任务正好相反 ,西方试图突破国家对市场不干预的传统 ,而中国则要解决国家干预过多的问题。这种观点忽视了中国市场发育的“路径依赖”所决定的政府培育和完善市场的必然性 ,以及“政府失灵”与国家干预过多的区别。在转轨时期 ,市场不完善和中国政府的相应职能决定了中国经济法任务的五大基本内容。明确转轨时期中国经济法的任务对于目前的经济法理论研究和经济法实践均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传统经济法理论是以经济为出发点和核心,其经济法的存在价值是通过经济法授予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对市场经济缺陷进行弥补,以实现社会经济在国家干预下的发展。但是,这一学说的经济法受经济役使,被定位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下的经济领域,经济发展成为经济法的导向。实际上,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是法学界之经济法,并非以经济为其要旨。法学界之经济法有着独特的调整主体、调整工具、调整对象、调整目标和调整价值,是通过市场调节机制和国家协调机制从社会经济关系各主体间利益和需要的经济法权要求入手来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法。  相似文献   

8.
法在其产生的初期主要被作为国家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直至近代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对分离后,法对利益进行平衡协调的功能才得以复归,公平就是衡量法之利益分配正当性的标准。作为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博弈中形成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在承认市场主体竞争能力存在实质差别的基础上,对民法的形式公平观进行了矫正,形成了独特的集基本需要公平、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为一体的复合式公平观,从而实现了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的统一。这种复合式的公平观对我国现阶段市场主体问的利益分配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9.
医疗市场化改革以来,政府过度注重经济增长速度,忽视了公民健康权,没有有效保障基本医疗公共服务.医疗服务市场出现的失灵应当通过经济法加以规制,以实现医疗公平性和普遍均等化.当前,医疗服务的市场调节失灵包括信息不对称、不正当竞争和医疗商业贿赂.政府并没有履行好国家调节职能,降低了医疗可及度,出现了公立医院垄断、医疗公共服务缺位的双失灵.通过经济法规制医疗市场,应当完善医疗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反垄断法执法标准,彻底实现管办分离,保障基本医疗公共服务的供给  相似文献   

10.
市场优先原则是一种处理市场力量与国家干预关系的原则。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国家对于经济活动的干预应当具有谦抑性。国家干预应当以市场失灵为界限和尺度。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由国家权力建构的特殊财产权。在知识产权制度的设计过程中,应当以市场优先原则为指导,以便于知识产品的市场交易为原则界定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的行使中,应在最大程度上依靠市场的力量进行知识产权的权利分配。对于知识产权的限制,应当与市场失灵的规模与原因相适应。当国家力量干预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时,应基于更有效的判断。  相似文献   

11.
政府经济学的研究起点是市场失灵,其研究对象是政府如何干预国民经济。经济法是调整一定的经济关系的法规,也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政府经济学与经济法或经济法学有共同的研究起点———市场失灵,政府对市场失灵的规制,即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则构成了政府经济学和经济法学共同的研究对象。政府经济学与经济法学关系密切,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的一面,二者相互间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市场失效与政府干预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市场经济条件下 ,市场调节有其不可自救的功能缺陷 ,即存在着“市场失效”:单纯的市场调节不能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和经济总量平衡 ;无法克服经济“外在效应”(externalities) ;无力于组织与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 ;不能自发界定市场主体的产权边界和利益分界 ,实现社会经济秩序 ;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还不可避免地走向自己的反面——垄断 ;并造成贫富两极分化 ,背离社会公正原则 ,等等。市场失效为政府履行干预经济生活、调节市场运行、弥补市场缺陷这一基本职能提供了依据  相似文献   

13.
经济法是公权力进入传统意思自治领域的结果,与公权力有着天然的联系,公权力的存在是经济法的一个特质,经济法在历史舞台上的兴起可以归结为两个可以相互独立的原因:一是市场失灵;二是为了应对社会化所致的社会问题而借助公权力对包括市场在内的全部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合理性.经济法在用公权力去矫正权利失衡的同时,自身也要受到来自形式理性的制衡和它的对立物--权利的制衡.经济法在实现自己价值追求的过程中,应当着力规范公权力运行,实现经济法治.  相似文献   

14.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重新提出了世界历史理论。他从社会发展论的角度出发,提出对外开放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解决了实现“跨越”之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理论问题,从而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历史理论增添了新的内容。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经济法作为现代法,基于其产生的背景,具有协调社会经济总体利益,实现实质公平正义的理念。这与目前构建和谐社会,在以人为本、社会本位、平衡协调、发展经济以及公平正义等方面都有契合之处。为了实现经济法理念,充分发挥经济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应加强立法,提高主体守法自觉性,完善司法,改革管理体制以实现和谐执法。  相似文献   

16.
航运法的调整对象与我国制定“航运法”的必要性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立足于航运市场经济,以微观经济学、法理学和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为依据,运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理论,分析和论述了航运法的调整对象和我国制定"航运法"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7.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在强调以法治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需考虑经济与社会如何实现协调共进的问题。市场经济法治原本就应与社会治理创新相生相伴,不应忽视社会治理创新需求而单纯追求经济成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专注于追求GDP增长,严重忽视了社会治理创新,衍生了大量社会问题,进而阻滞了经济发展。当下最为关键的是,结合社会治理创新在公平、效率、秩序等价值理念方面的新要求,审视中国市场经济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需求之间存在的差距,结合中国对市场经济法治的顶层设计,确立扩展公民自由、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众参与能力、规范和约束公权力的市场经济法治进路。  相似文献   

18.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弱势群体保护需求日益突显。社会弱势群体保护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聚焦的热点问题。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是实现社会实质公平和法律实质正义的基本要求。文章从经济法视角,主要从市场秩序规制与宏观调控两大维度探讨弱势群体保护问题,就社会弱势群体的相对性为出发点,秉承社会本位理念,追求实质公平,侧重构建弱势群体发展性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9.
论体制转轨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深化改革和健全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必须有进有退,以退为主。市场不健全不等于“市场失败”,市场不健全需要政府以自己的退出来换取市场的正常发育和迅速发展。同时,政府的传统做法也不等于政府依法行政,政府对于“市场失败”的弥补必须通过依法行政。在法治不健全和市场经济不成熟的情况下,经济资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并非都是由“市场失败”造成的,在法治不健全的情况下,法律不能有效地制约政府的权力,政府对于经济的干预无法做到恰当和适度,从而导致“政府失败”。要解决这些问题,市场运作和政府干预就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当前深化改革的关键还在于建立和健全法治,从根本上改变“权大于法”的局面。  相似文献   

20.
和谐社会的法律特征可概括为法治、公正、稳定和权威。司法公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定位应当是实现民主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是实现社会真正和谐以及司法公正的必然选择;司法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体制条件;较高的司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合理的司法机关内部审判机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础条件。以公正促和谐,既要以先进理念引领司法实践、以程序公正促进社会和谐,更要以实体裁判公正实现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