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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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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东派生诉讼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股东派生诉讼(ShareholdersDerivativeSuit)是指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的诉讼。股东派生诉讼区别于股东直接诉讼,具有自身的特点。各国出于不同的政策考虑,对派生诉讼股东的原告资格、诉讼对象和范围、诉讼过程中公司和其他股东诉讼地位的确立都作了不同的规定。我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付之阙如,成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一大立法漏洞,亟需借鉴他国立法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股东派生诉讼,是世界各个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司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保护公司的利益和间接保护股东利益产生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介绍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缘起和概况,分析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法理基础,在分析中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基础上,提出应从诉讼的前置程序、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和诉讼利益归属等方面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杨曼 《社科纵横》2004,19(3):75-76
文章针对控股股东等侵害公司权益 ,公司又怠于起诉时 ,股东主张权利的法律缺陷 ,建议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并探讨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内容和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4.
蒋建湘 《浙江学刊》2007,30(1):156-158
股东因其出资而产生的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即为股权。股权的内容包括很多方面,但需要注意的是:股东的诉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不属于股权。股权诉讼是指现代公司制度下的股东基于股权而在符合条件下对不适当主体和事项提起的一类特殊的民事诉讼。当前理论界通常将股权诉讼分为“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两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被侵害的权利的性质、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目的、适用情况和股东享有的诉权等方面。  相似文献   

5.
《日本民事诉讼法》及《日本商法典》对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保障可分为事前保障与事后救济两个面向。事前程序保障方面,由于未起诉的公司及股东为判决效力所及,股东有知悉诉讼系属及参与诉讼的权利。若当事人不愿作出诉讼告知时,法院可依职权作出诉讼通知。日本法的实践表明,课予诉讼当事人、公司作出诉讼告知或公告通知股东的义务,比法院职权通知效率更高。事后救济方面,日本法规定了再审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及诈害再审之诉,后者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保障较前两者更为有利。我国公司法与民诉法未来的实务及修法中,应规定原告股东对公司有诉讼告知的义务,而公司对股东有公告、通知的义务。且宜将诈害诉讼作为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之一,并保障诈害再审之诉在制度设计与机理功能上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相辅相成,彼此促进适用。  相似文献   

6.
严笑丽 《创新》2007,1(6):94-96
设置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股东的经营监督和抑制违法的作用。但由于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是为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如何降低原告股东的诉讼成本对实现股东代表诉讼的立法目的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司法适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必须以公司独立人格的合法存在为基本前提,该制度只能适用于特定的个案,且只能是事后适用,而不能预先适用,适用的结果是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启动该制度的原告只能是公司的债权人,并且应当将公司和滥用权利的股东作为共同被告,管辖法院应当以被告住所地来确定。诉讼中应当由原告负责举证,但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混同的特殊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8.
孙耀胜 《社科纵横》2009,24(5):92-94,97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债权人与公司股东是公司最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公司法的发展趋势。本文从债权人派生诉讼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两个角度论述了该制度的理论基础,提出了鼓励债权人诉讼.同时防止恶意诉讼的建议,以期对该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股东派生诉权保护:东亚经验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实施质量与制度构建同样重要。股东代表诉讼在东亚实施效果不明显主要原因是诉讼成本过高。近年来,东亚改革动向表明,股东代表诉讼要在实践中真正发挥效果,既需整体的制度构建,更要从细微处入手。应针对中小股东实力薄弱的特点,降低诉讼成本,建立适宜的起诉门槛、案件受理费标准以及股东了解诉讼审理进程的知情机制,并应研究借鉴NPO在股东保护方面的作用,从制度变革到维权组织建设二方面促进股东派生诉权保护。  相似文献   

10.
贾锐 《社科纵横》2012,(5):59-60,68
公司股东诉讼从本质上说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但《公司法》对公司股东诉讼作了许多特别的规定,特别是新《公司法》对公司诉讼从法律实体、程序上都有了较大的突破。本文结合民事诉讼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的规定,从法律实务的视角,对公司股东诉讼中的诉讼主体、民事责任、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相关问题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股东派生诉讼约束机制的现状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莫小春 《创新》2013,7(1):71-73,127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由于股东派生诉讼约束机制的不足,实践中容易出现滥用股东派生诉讼的情形。建议从健全前置程序、缩小被告范围、引入股东诉讼费用担保机制方面完善我国的股东派生诉讼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12.
回溯日本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0多年来的演进历程,可以观察到其所经历的休眠、活跃与理性回归三个阶段的演变,与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相关条款的修改所引起的股东代表诉讼行为的变化具有密切的关系。而对股东代表诉讼从抑制到激励再到从限制中取得平衡的立法演变,正是由日本政府把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作为企业法规范目标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13.
卢艳宁 《创新》2009,3(4):76-79
一人公司在促进经济繁荣、顺应现实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的同时,却由于一人公司与传统的公司法律制度理论相冲突,使传统公司法规范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以及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利益平衡的制度设置无法发挥作用。导致一人公司股东更容易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及有限责任,规避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进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在一人公司运营阶段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可以规范一人公司的行为,更好地保护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  相似文献   

14.
资本民主与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司民主是股份民主、资本民主,股东的权力建立在所持股份的基础上,这由公司的“资合性”所决定。现代公司制度在坚持资本民主的前提下,设立各种机制为小股东权利的保护和实现提供制度平台,以表面上不平等的手段达到真正的实质的平等这一目标,使得作为资本联合体企业形态的公司有一个长久持续和稳定发展的基础。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企业在小股东利益保护方面存在诸多制度缺失,确立、完善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已成为确保我国公司长远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5.
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外关系上是资合公司,在股东内部关系上则具有人合性。这种人合性不仅是合理区分公司组织特征、谋划商主体类型区分的标准,也是股东股权对外转让规则形成的重要根据。中国公司法一方面规定同意权来体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另一方面又以其他股东的强制购买制度来保障转让股东财产权的实现。这种构造不仅导致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界限模糊,也使其他股东的同意权丧失意义。建议立法修正该款规定,在明确其他股东同意权的同时,以股东收买请求权制度替代其他股东的强制购买制度。  相似文献   

16.
浅析股东知情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治理结构的出现,使得公司管理层凭借信息优势侵犯股东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若想恢复经营和管理信息在管理层和普通股东间的对称和平衡,构建和完善股东知情权制度显得尤为必要.股东知情权的确立是基于股东平等原则、公司履行对社会的责任等法理基础之上;股东知情权具有固有权利、基础性权利等性质.我国的股东知情权的完善要从以下方面着手:扩大股东查阅的范围,允许股东选任代理人,隐名股东被确认有股东资格的情况下具有知情权,而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可以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记载、实际出资及工商机关的登记内容等方面来加以认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是否剥夺其知情权要视股东未履行出资的主观恶性及客观后果综合认定.  相似文献   

17.
孙明 《学术交流》2006,(9):41-43
我国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针对滥用公司人格和有限责任而设计的,它充分体现了诚实信用、权利禁止滥用和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与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相互依靠和功能互补,反映了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的终极目标。面对目前我国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及相关法律缺失的状况,由于我国对公司法人格否认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晚,因此就要尽快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明确当前司法实践中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依据和场合,让股东承担对债权人的法律责任,起到保护债权人和降低社会信用风险的作用,最大限度的体现正义与公平。  相似文献   

18.
日本商法中的股东账簿查阅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账簿查阅权,指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议文书等相关的会计原始凭证和文书、记录进行查阅的权利,账簿查阅权属于股东知情权。股东的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议报告、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活动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股权结构是决定股份公司内部权力和利益的分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效率的基础性因素.资本多数决原则下国有企业国有股权一股独大决定了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形成、贯彻能施加的影响微乎其微.行政上的超强控制、内部人控制、隧道效应、国有资产的流失等均与之难脱干系.究其实质股东的利益冲突造就了公司控制权的产生,公司治理必须通过权利制约的安排调节平衡股东的利益冲突.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中,针对中小股东权益受损事件频发的态势,应以控制权与公司治理的相应关系为切入点,挖掘中小股东权益受损的深层原因,从公司表决机制、少数股东权以及中小股东诉权的制度设计三方面完善公司治理,规制控制权滥用,加强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  相似文献   

20.
公司法人监督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从而降低代理成本已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所在。公司法人内部监督制度的设立和完善是降低代理成本的途径之一。而公司法人内部监督制度的设立和完善,应该在公平与效率的深层次统一层面上,以平衡股东、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利益为旨归。所以,完善我国公司法人内部监督主要路径是:提高、扩大中小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和权利;加强、扩大职工的参与管理权;提升监事会地位,扩大监事会职权,完善对监事义务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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