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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原告:浙江某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器公司)被告:李某被告:宁波某炊具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炊具公司)被告李某原系原告电器公司的员工,从事技术工作。原告电器公司生产销售各类炊具、餐具等,被告炊具公司亦生产同类产品。2003年3月1日,原告与被告李某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合同》。《聘用合同》约定,合同期为3年,自2003年3月1日起至2006年2月28日止,甲方(原告)聘请乙方(被告李某)从事技术工作;年基本工资3万元,以后每年按8%的比例递增;甲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乙方20万元经济损失,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甲方20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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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1998年4月起,吴某在某区邮政局从事代办速递投递业务。1999年10月,双方签订了《邮政业务代办合同》,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代办范围、代办费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合同期限为1年(自1999年10月15日到2000年10月15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及时续签,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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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10年,原告张悦与被告北京外企市场营销顾问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外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0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7日,工作时间为不定时工作制。2009年9月10日,被告北京外企公司实习特殊工时的审批获得通过,期限三年。2013年12月27日,被告再次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同年12月30日审批通过,期限三年。原告认为2012年9月10日审批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审批,双方应按照标准工时处理。双方发生纠纷,原告申请仲裁,后原告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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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原告马某于2008年5月12日入职于被告某服装公司,任导购信息员,于2009年8月7日正式离职。2008年5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书,约定:该合同自2008年5月12日生效,于商场售卖季节结束或所在商场下达的撤店日期为准,马某从事导购信息员工作;第十一条约定:双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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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被告郭某于2004年4月入职原告某电子产品制造商,担任高级机械工程师,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有效期自2004年4月至2007年4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0年12月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为:"鉴于公司生产经营战略的调整,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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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原告为一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研制、开发、生产计算机网络软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原告与两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附件2中,双方就保守原告商业秘密达成了如下约定:被告必须保守原告的商业秘密,在合同期和结束合同后1年内,未经原告许可,被告不得将任何原告商业秘密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透露给予任何第三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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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原告马某于2007年1月17日入职被告某科技公司,任销售部经理,实际工作至2008年7月11日。2007年12月24日,被告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从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12月31日,原告担任销售部门的销售工作,每月工资为8000元,并按照销售业绩和公司营销部门激励制度享受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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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被告王某于1996年1月调入某厂(后变更为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1997年7月,某厂与被告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1999年1月8日,某厂、被告王某及某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协议书,同日三方又签订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第2条第一款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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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是现行劳动合同制度背景下用人单位固定劳动关系、限制劳动者恣意辞职的一种手段
服务期,一般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多期限.1994年7月颁布的<劳动法>没有规定服务期制度,此前的国家和地方劳动合同立法也没有涉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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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业属于新兴服务行业,主要服务于企业型顾客,是根据每一个顾客的独特性,借助专业的评估或诊断进行方案设计,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方案等。它是高度知识密集型、高度顾客定制的行业,包括会计、审计、律师、咨询、广告等业务领域。近年来,在各国专业服务业不断发展的同时,专业服务业跨国公司已经成为世界经济舞台上的一个重要角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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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劳务品牌的形成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务品牌的形成与发展,相对于商品品牌而言,要困难和复杂得多。这是因为,劳务品牌除了需要具有商品品牌的质量、信誉和文化特质外,还需要品牌的载体具有专业技能、外语能力、沟通和合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诚恳、文明、礼貌待人等基本要素。而创造和培育国际劳务品牌,相对于国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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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服务期协议争议处理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服务期条款,允许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进行额外出资培训后,与其订立服务协议,约定违约金数额.以此衡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利益,保证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后可以获得劳动者付出的相应劳动,避免劳动者在接受培训后任意离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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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在经济腾飞、社会转型时期,产业形态具有复杂、多样的特征,既有前工业时代作坊式的产业,也有现代大工业,后工业时代的产业。不同产业形态中的劳动关系,在有着很多共同特征的同时,又有着各自独有的特征,很难用一种固化、单一的法律规范进行一刀切式的调整。问题在于,我国现行劳动法恰恰明显地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不分产业形态,不论规模大小,均适用统一的劳动合同制度。如果统一的劳动合同制度本身足够合理,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大致也能够达到平衡,当事人也就没有必要在法律赋予的手段之外,另行创制一种新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正当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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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6年4月10日,卢某向某区劳动保障局申请对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工伤认定,该局受理后向工伤申请人卢某供职的某公司发出举证通知。某公司在工伤认定期间未向某区劳动保障局举证。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曾数次上门调查情况,某公司都不予配合并拒绝提供任何材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