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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从应然性角度讲,故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行为也应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但从实然法律规定来看,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犯罪的,不宜按本罪定罪量刑.鉴于罪过原则、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仍然是当代法治国家不可轻易动摇的刑法根基等原因,我国污染环境犯罪不应引入严格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2.
择一罪过立法是中德刑法中共有的立法现象。中国刑法中的择一罪过立法主要分布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中,其中规定的过失犯占所有过失犯的约80%。德国刑法中的择一罪过立法主要分布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和污染环境的犯罪中,其中规定的过失犯占所有过失犯的约90%。中国刑法中的择一罪过立法没有明确规定罪过形式,而德国刑法中的择一罪过立法明确规定了罪过形式;中国刑法中的择一罪过立法规定的过失犯与故意犯的处罚范围和处罚程度完全相同,而德国刑法中的择一罪过立法规定的过失犯(或轻率犯)与故意犯的处罚范围不尽完全一致,而且对同一犯罪的过失犯(或轻率犯)的处罚均轻于故意犯。这些差异表明,德国刑法在明确性原则和责任主义的贯彻程度上均比中国刑法彻底,值得中国刑法立法借鉴。  相似文献   

3.
污染环境罪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栗相恩 《兰州学刊》2012,(4):150-155
污染环境罪刑法第338条经刑法修正案(八)修正之后,犯罪构成要件发生极大的改变。本罪的法益应该是复合性的,其主要法益应当是环境权,次要法益应当是国家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其主观要件只能是故意。只要"污染环境"达到具有危害国民的身体健康的危险或者有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危险即构成"严重污染"。"后果特别严重的"情节理应包括修正前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公民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和"后果特别严重的"情节。  相似文献   

4.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9条增设的新罪名,是身份犯,只有负有食品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其犯罪主体。本罪从客观上看是负有食品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而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在主观上只能出于过失;在适用上,其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渎职犯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现象。"徇私"属于主观的超过要素,不要求行为人实施与之相对应的客观行为。行为人受贿后渎职的,应按照受贿罪和食品监管渎职罪予以并罚。  相似文献   

5.
环境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面临的一项重大问题,而在中国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如何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发达国家丰富的环境刑事立法经验完善我国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建议从扩展本罪的保护范围、将本罪的处罚由实害犯改为危险犯以及在本罪的主观认定上采用严格责任制度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6.
论加重结果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外国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加重结果犯的基本犯罪行为是出于故意,而加重结果的产生是出于过失。行为人对加重结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包括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行为人主观上的罪过。我国刑法理论中的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一个基本的犯罪,发生了主观方面至少具有过失的加重结果,而刑法规定对其加重法定刑的犯罪。无论是从我国刑事立法的实际情况出发还是从学理上分析,我国刑法理论中的加重结果犯应属广义的加重结果犯。应在我国刑法总则中增加有关加重结果犯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于洪伟 《学术论坛》2005,11(6):107-109
持有型犯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新型犯罪,刑法学界对其主观方面存在着诸多争议,主要集中于是否适用严格责任和是否包含间接故意。文章认为,我国刑法坚持责任主义,禁止严格责任的适用;持有型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表现为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应当明知持有物品的性质。  相似文献   

8.
为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刑法修正案(六)》对重大责任事故罪做了重大修改。文章针对修正后的重大责任事故罪从犯罪主体、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进行了系统阐述,认为本罪的犯罪主体由修正前的特殊主体变为一般主体,客观方面则将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方面剔除出来,仅仅将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本质特征的行为作为其客观要件,使得本罪进一步精细化和科学化。本罪的主观方面则只能由过失构成。  相似文献   

9.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信息时代产生的一种新型犯罪,我国刑法第285条对此作出规定。然而,该罪在罪名、犯罪客体和对象、犯罪主体、刑种和量刑、刑事管辖权等方面都存在一些立法缺陷。因此,从立法层面应规范罪名的表述,适当扩大犯罪对象的范围,增加单位犯罪主体,增加本罪的刑种,提高本罪的刑度,明确本罪的刑事管辖权。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刑法虽然规定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以及其他涉及水资源的相关犯罪,但尚无真正意义上的破坏水资源犯罪的有针对性的刑事规范,致使我国频频发生的严重水体污染、水短缺和洪涝灾害等水资源问题无法真正得到刑法的保护与规制.刑法修正案草案(八)虽然从形式上对刑法第338条作了部分修正,但仍然没有明确规定水资源犯罪,水资源仍缺乏切实有效的刑事保护.应结合我国水资源犯罪的实际情况,针对我国水资源犯罪的立法缺陷,准确界定破坏水资源行为犯罪化问题,完善我国刑法对水资源的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1.
论转化犯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本文对我国刑法中转化犯的概念、特征及其与其他相关罪数形态的区别作了分析研究。作者认为,转化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故意犯罪(本罪)的同时,或者在本罪造成的不法状态持续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实施了特定行为,而这一特定行为与其本罪行为的结合足以填充另一故意犯罪(转化罪)的构成,从而使行为人的行为符合转化罪的犯罪构成,并根据刑法规定以转化罪定罪处刑的犯罪形态。  相似文献   

12.
强迫劳动罪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原第244条规定的强迫职工劳动罪进行修订后确定的新罪名。修订后的强迫劳动罪拓宽了犯罪主体和对象,增添了犯罪手段和形式,加大了刑罚惩治力度。但在犯罪手段的有限例举问题上仍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随着现代工业突飞猛进地发展,在创造社会财富增加公众福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某些负面影响,而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的危害后果又往往具有多种因素交合的特点,行为人的主观罪过难以被司法机关及公众所觉察和知晓.而传统的刑事犯罪理论,对行为人定罪的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及后果,必须持有罪过的心态,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或过失,无罪过就不存在犯罪.因此,我们认为在环境犯罪中适用严格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4.
牛忠志 《江西社会科学》2021,41(10):132-146
适应《刑法》第13条的要求,犯罪构成四要件的每一个要件及其整体都应有定性和定量的测算功能.由此,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犯罪客体要件是国家预防、控制"甲类"传染病法律秩序及其所承载的法益的统一.其实行行为需有一定的强度,并且能够产生法定的具体的危险状态:其主观要件也具有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规定性,即以行为人对"妨害行为会产生危险结果"这一因果关系为认识和意志之对象的犯罪过失(即属"不纯正的犯罪过失").司法解释对本罪罪名的概括不准确,应称之为"过失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罪".  相似文献   

15.
交通肇事罪的罪过形式应当仅限于过失,刑法第133条中的“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应分别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和结果加重情形,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人,如果其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持故意心态时,因行为人逃逸致该被害人死亡完全符合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该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6.
如何实现对情感型罪过的准确定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传统罪过理论的语境中,一些犯罪的罪过形式得不到准确妥当的说明,甚至无从说明。对罪过的说明应当与我们对它的道义谴责相一致,并且不能忽略行为人的情感因素。为将情感因素纳入罪过理论之中,必须严格区分情感动机和罪过情感。本文对情感型罪过的三种类型及其罪过因素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定位。  相似文献   

17.
《江西社会科学》2017,(2):199-206
犯罪的主观心理分析,经历了从单一犯罪心理到诸多犯罪心理的发展后,又出现了犯罪分析法到要素分析法的新变化。与要求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仅能有一种罪过心理的传统犯罪分析方法不同,要素分析法认为,不同的客观要素可以具有不同的主观罪过,一个犯罪构成中可以同时存在多种主观罪过形式。采用要素分析法,能更好地解释复杂罪过、加重结果犯的主观罪过、主观的超过要素等问题,还能为刑法疑难问题提供新的思考路径。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将犯罪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大类.我国刑法第11条规定:“明知自已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理论上,“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称直接故意;而“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称间接故意.刑法第12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在理论上,前者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后者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但在司法实践中,有一种不同于通常所理解的“故意”或“过失”的犯罪心理状态,即“犯罪的侥幸心理.”犯罪的侥幸心理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寄希望于偶然不发生这种危害结果的一种心理状态.试举一例:××省治淮指挥部在赶修××水库时,该工程工作人员某甲已发现悬崖处石壁破裂,随时有坠落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他应该马上下令停  相似文献   

19.
英国刑法的罪过形式分为三类:故意、轻率与过失。而其分类方式体现了对故意、过失的本质区分。基于实践产生的英国罪过形式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其通俗易懂的文言表述及其与诉讼紧密结合的方式对于我国刑事改革具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20.
自《刑法修正案(八)》以来,学界对污染环境罪系属行为犯还是结果犯、危险犯还是实害犯,抑或兼属其中二者的争议就从未休止,而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仅未能言明何为"严重污染环境",反倒使得原有的争议愈演愈烈。本文尝试从环境法益本身出发,就《刑法》第338条和《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所言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含义展开谈论,以求能够明确污染环境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在打击环境犯罪的过程中更好地适用该罪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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