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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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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晓婷  陈丹 《兰州学刊》2011,(8):205-207
关于我国民商立法模式的理论纷争由来已久,一直未曾彻底消弭。文章在对几种代表性的理论观点进行简要介绍的基础上,逐一展开评述。进而认为我国应遵从现行的民商立法模式——坚持民商合一的大前提,在创制统一民法典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商事单行法体系,并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一系列新的商事单行法。  相似文献   

2.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这组概念,对于大陆法系各国的民商法立法体例的分类描述仅仅具有形式化的意义。民法作为私法的一般法,商法作为私法的特别法,二元结构的统一私法体系在实质意义上都是奉行民商分立的,商法相对于民法的独立性应该得到强调与重视。为实现商事法律规范的系统化、体系化与科学化,“民法典+商法通则+单行特别商事法”的立法体例应该成为创新型立法模式选择,这有利于改观我国长期以来民商不分的立法现实存量,以及杜绝由此而生的诸多弊病。  相似文献   

3.
《商法通则》立法的法理基础与现实根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我国各种商事单行法已相继颁行的情况下,应否制定一部统领各种商事法的《商法通则》,是我国商法制度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国未来立法规划应考虑的重要任务。制定《商法通则》不仅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需要,同时也是商事法律制度自身体系化、科学化的需要。商事关系广泛、普遍的存在及其法律调整的需求是《商法通则》制定的基本依据,商法理论的不断丰富和深入为《商法通则》制定作了较为充分的理论论证和准备,我国既往中央和地方商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为商法通则制定提供了丰富的本土经验,而民法通则的立法过程则为商法通则的制定提供了最具借鉴价值的先例。  相似文献   

4.
本文主要从《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立法形式入手,旨在得出一些对我国商事法律的制定有益的东西,以求加快我国商事立法的步伐,完善我国商事法律制度,满足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中国现行商法体系虽已较为完备,但仍存在严重缺陷.对此,商法学界一直在致力于研究补救方案,并提出了各种设想.我们认为,现行商法体系的主要缺陷在于总纲性商法规范的缺失,而该类规范又不可能完全纳入民法典之中,因而应制定形式商法.不过,鉴于商法法典化的立法模式已无法适应时代要求,故不妨制定<商法通则>.但在立法定位上,<商法通则>不能是<民法通则>的翻版,而应是立足于现代商法体系的发展,以总纲性商法规范为中心兼及具体商法规范的特殊形式商法.  相似文献   

6.
大陆法系的民、商事立法基于其与罗马私法的一脉相承,体现出惊人的同源性。我国的民、商事立法在总体上继受了大陆法系的传统和经验,在进行商事立法时,我们应建立“合而不一,分而不离”的实质商法主义之民商分立模式。  相似文献   

7.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之争其实质是立法模式之争,"法律部门说"和"法律制度说"都是这一问题的错误演绎."民商完全融合论"、"民商分立论"及"大融合、小分立论"都有其固有的缺陷,在现实立法中难以从理论变为实践.以民法典之外另立<商事通例>为标志的"民商实质合一、形式适当分立"的三级层次立法体例是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两种立法模式合作与博弈的结果.  相似文献   

8.
《商事通则》:中国商事立法的基本形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是我国法学界探讨的热点问题。该问题的进一步解决 ,有利于我国形成系统化、科学化的立法格局。本文通过梳理我国学术界关于商事立法模式的不同观点 ,认为《商事通则》与单行商事法律相结合是我国商事立法的理想模式 ,而《商事通则》则是我国商事立法的基本形式 ,并就《商事通则》的有关基本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9.
现代商法最基本的价值主要是交易效率价值、交易安全价值和交易公平价值。目前,商法的独立性是关系到商法学科的存在、建立和发展,以及最后形成商事规则体系的重大问题。但在学者中就此问题,尤其是关于商法的原则、范围、特点以及商法体系、立法模式等诸多基本理论问题上还存在着诸多困惑。因此,研究商法必须涉及商事法典、商法中的意思自治、资本运营的商法问题,以及民法、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等。  相似文献   

10.
我国实行大民事审判格局以后 ,继承经济审判传统的民商事审判 ,应当具有不同于其他民事审判的特色。根据各级法院民二庭主要审理商事纠纷和较多适用商法规范的特点 ,应当旗帜鲜明地将民二庭的工作特色定位于商事审判。商法的特征和原则要求审判中要引进商法理念 ,确立商法意识 ,如重视对经营主体的资格审查、重视维持企业的稳定、重视保障商事合同自由、重视商主体和商行为的营利性特点、重视保障交易简便、迅捷、安全的技术性规范等 ;商法的特征和原则也为民商事审判如何进一步拓展审判领域和强化司法导向作用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11.
国际商法是国际商事交往的结果,并随着国际商事交往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国际商法基本原则是国际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国际商法基本原则不是对传统商法基本原则的简单继承,也不是对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复制,而是基于国际商事交往自身性质和特点的必然要求与产物。国际商法基本原则应包括全球性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平等双赢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安全原则、发展原则。  相似文献   

12.
胡强  刘捷萍 《理论界》2004,(6):139-140
商法源于中世纪的商人法,其法典化的形成是诸多因素作用的结果。然而,商法法典化自其产生之时起就先天不足,其合理性值得质疑。商法具有自身的独立性,民商合一不科学,但这并不意味着采用商法典的立法形式,商事立法应当采用商事单行法的形式。  相似文献   

13.
当前 ,我国大陆地区正在制定自己的民法 ,如何设计民法体系结构却至今尚未定论。我们已经确立了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即在制定民法的基础上 ,对于原商法内容纳入不了民法的 ,重新审视以往所坚持的思路 ,使民法、商法能够真正地融合起来。  相似文献   

14.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过程中,制定了大量规范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的法律法规,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着巨大作用。但伴随《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推进,出现了全面否认商法独立存在价值的观点,显然不利于商事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从商法的起源、历史沿革中重新确认商法的存在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近代西方民法渊源于古代罗马法。近代西方商法是直接从中世纪西欧商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中世纪西欧商法一经形成,就自治自立,独立存在,它与罗马法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中世纪西欧商法的形成和发展完全是由独立商人阶层自主组织的,而中世纪西欧商人独立阶层的形成,又是与中世纪西欧独特的经济社会结构密切相联系的。透过中世纪欧洲商人阶层、商法的独特起源与发展,可以辨析出近代西方民商法分立根源于中世纪。  相似文献   

16.
论软商法     
在商法的研究方面,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关于软商法的研究,就是思想解放的一个表现.软商法是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可能间接产生某种类似于法律效果的市场交易规则.法多元化理论、回应型法理论、活法理论可以作为其理论基础.软商法至少具有三方面的价值:效率价值、补充价值和转化价值.制定软法的权利来源,一方面是制定主体权力的变异,另一方面是成员的让渡.为了执行软商法,制定主体通常以名誉罚、身份罚和财产罚作为保障执行的措施.  相似文献   

17.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稳定的信用关系基础之上的法制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信用在商法中具有基本原则的地位。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法治工作的重心已经从立法论向解释论逐步转移,探索商法解释理论已经成为商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要任务。相对于传统民法,商法是以企业经营为中心,以资本运行为重心,以金融创新为趋向的开放包容的法律体系。商法不仅在事实判断、规则解释、漏洞填补、价值考量等具体环节具有相对特殊的适用法则,更拥有广阔的理论视野和多样性的解释资源,而商法思维正是商法解释理论的灵魂,决定了商法在制度实施层面的基本立场和气质。  相似文献   

19.
商法价值范畴论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智慧 《学术论坛》2005,19(4):116-119
商法价值概括了商法的目的与宗旨,体现着商法精神,决定了商法的独立地位。商法价值是人与法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商法的有用性,包括效益、公平和秩序等价值。商法作为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其价值体系应以效益为最高价值。但我国商事立法表现为对安全价值的过度保障,对效率价值重视不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达,商事立法的价值取向应更加偏重效益价值。  相似文献   

20.
王磊 《理论界》2005,(11):79-80
每一个时代的商法典都有自己的法哲学基础。18世纪的拿破仑商法典以理性主义和自然法哲学为指导思想;19世纪的德国商法典以历史法学和法学实证主义为理论基础;而20世纪的美国统一商法典则是功利主义和实证哲学的产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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