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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通过两个关于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典型案例,解释了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基本概念、内容和作用,分析了经营者对消费者安全保障权应履行的义务,认为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不得通过合同方式给予取消,即在消费过程中第三人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权以及消费者自身有过错时,经营者应尽到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及附随义务,在消费者安全保障权受到损害时,经营者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应减轻或免除.  相似文献   

2.
在不同消费领域所产生的老年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中,法院在认定经营者是否已尽“合理限度”安全保障义务时,一般均以“软硬件”为标准。但在严格遵循这一标准前提下,法院通常对此类案件中的受害人——老年消费者的身份因素给予特殊考量,并以此课以经营者较高的安全保障义务。基于老年消费者身体特征与经济法实质正义价值,法院此种做法无可厚非。但司法实务案例表明,在法院认定经营者是否已尽“合理限度”义务过程中,存在泛化“老年人”身份因素的司法倾向。此种倾向不仅限制经营者行动自由,甚至威胁到为老年人提供福祉的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法律必须对此种倾向予以克制,以实现主体间的利益平衡与社会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3.
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确定该义务的内容,要考虑消费者对经营者存在的合理的依赖和经营者对其所应当承担的义务的合理预见性,同时可以根据法定标准和善良家父的准则来判断经营者是否履行了该义务。消费者受到第三人侵权,如果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构成消  相似文献   

4.
《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在理论上争论颇多,一来该制度在比较法上难以找到相近规定,具有一定的"中国特色",二来《侵权责任法》中对补充责任的描述过于宽泛,导致其与《侵权责任法》第12条之规定存有逻辑上的冲突,并在实践中引发了一定的问题。要厘清这些问题,首先要明确补充责任的独立地位,厘清其与按份责任、连带责任间的区别与联系,其次要对第37条第2款做限缩解释,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弥补两法条间的逻辑裂缝,明确第37条第2款之规定适用范围仅限第三人故意侵权情况下安全保障义务人因过失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之情形。  相似文献   

5.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是一种新类型的侵权行为,是中国近年来司法界和学术界非常重视的一种侵权行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司法解释,使对这种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有了初步的依据。在制定中国侵权行为法中,应当进一步借鉴大陆法系侵权行为法的违反安全保护义务侵权行为的立法经验和英美法系侵权行为法的立法经验,确立完善的法律规则,制裁这种侵权行为,使民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完善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旅游辅助服务者对旅游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由于旅游辅助服务者在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三者之间法律关系中特殊的地位,在旅游辅助服务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时存在责任竞合问题,不能盲目扩大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其义务应从侵权和违约的角度加以区分。  相似文献   

7.
铁路承运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法律却没有对铁路承运人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性质以及具体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且目前对铁路承运人的安全保障义务鲜有探究。本文认为铁路承运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同于一般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受保护人与义务人之间需要有明确的合同关系或可视作合同的关系;在性质上,铁路承运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既是法定义务又是合同义务;从法定标准、行业标准、合理标准以及成本标准四个方面考虑,铁路承运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包括保障运输工具适行的义务、告知提醒义务以及必要的救助义务。  相似文献   

8.
家庭生活权是个人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免受非法侵扰的权利,是触及人的基本生存层面具有根本生命意义的基本权利。保障家庭生活权的国家义务,是全方位的综合性义务,主要体现为尊重、保护和实现等不同层次的国家义务。其中,禁止国家任意、非法干涉家庭生活权的尊重义务是核心义务,国家应谨守消极不作为的尊重义务,避免公权力施向家庭生活权时的无穷大。除了尊重义务,国家还应保护家庭生活权免受国家以外第三人的侵害,防止和终止第三方对家庭生活权侵害的发生。同时,国家应履行实现义务,最大限度地采取一切立法、行政、司法措施为实现家庭生活权创造条件。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和实现义务共同作为一个完整的有机体构成国家对家庭生活权实现的保障。国家只有最大限度地履行一切义务,家庭生活权方能充分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9.
从银河宾馆案件开始,我国开始对于安全保障义务予以一定的重视。因而首次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但是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没有专门的侵权法的制定,实在无法负荷众多复杂的案件。而且相对于两大法系的一些国家而言,我国的安全保障义务也没有专门的侵权法来规范。于是在2009年我国出台了《侵权责任法》,使得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更加明确化,相对之前的法律规定更合理些。但是要真正做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完善,一方面,需要义务主体自身的规范:一个理性的经济人要做到收益与风险的平衡;另一方面,完善法律制度:权利主体应更明确、免责事由视主体区别对待、举证责任倒置,同时也需要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  相似文献   

10.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害人或第三人有明显过错的,可以减轻经营人的责任。  相似文献   

11.
我国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法在适用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反思。我国消费者应享有的健康环境权,对经济法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要研究,对“三倍”归责原则要进行多法整合的修正。  相似文献   

12.
知情权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有专门的规定.由于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及对<消法>修改的滞后性,致使消费者知情权保护问题受到新的挑战.我们要采取完善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划我国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组织的职能建设,帮消费者"种"法律意识等措施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13.
国外民事立法中,一般都有对胎儿人格权的延伸保护的法律规定。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三种学说,即生命法益保护说、权利能力说以及人身权延伸保护说,近来又有分期保护说。胎儿作为即将出世的未来公民,慈母般的民法典应当将对公民人格利益的保护向前延伸,赋予胎儿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并提供有力救济以满足其所受损害之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4.
论侵害生命权的损害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命权具有不可恢复性和平等性两个特征,然而现代民法规范和民法理论均无视生命权的这些特性以及实际生活中生命被侵害的事实,这与现代人权思想相悖.而古代命价制度虽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它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侵害生命权行为的惩戒.因此,现代民法应当继承这一制度所蕴含的理念,即对生命权受侵害提供惩罚性赔偿的救济方式,且赔偿金额应为定额.  相似文献   

15.
关于物权请求权究竟如何在物权法中予以规定的问题,在世界各国的立法中有代表性的几部民法典都有不同的规定。我国目前已经拟制的四个物权法草案,在这一问题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分歧。我国物权法可采用的物权请求权模式有分散式、保守式、开放式、总括式四种。四种模式进行比较后,更能实现法律价值的模式是比较合理的。  相似文献   

16.
消费者保护经历了从消费者运动到消费者权利的发展阶段。由于信息不对称是消费者问题产生的根源,在各项消费者权利中,消费者知情权成为解决整个消费者问题的起点和关键。消费者知情权具有基础性、核心性地位,是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消费安全权实现的前提和手段,与受教育权、意见被听取权及监督批评权存在相互交叉重叠的关系。消费者知情权还集中体现了消费者保护的预防保护理念,在消费者保护中具有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17.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必须从立法目的出发,科学界定生活消费的概念,从而科学界定消费者的概念,才能实现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普及并逐渐成为消费的主要方式,人们传统的消费观念和现行的相关立法将受到挑战.文章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重点讨论了一些新的热点法律问题,包括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退换货权利、消费者网络购物合同效力、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消费者批评监督权的保护等.  相似文献   

19.
在当代权利伦理学和人权伦理学的价值谱系中,食品安全权因其与生命权、发展权以及健康权、怯弱权等的密切关系而有其既基础、本源又核心、根本的价值意义。作为一种集法律权利和道德权利于一体的基本人权,食品安全权既是一种源自人最内在、最常见和最基本的人权,也是人之为人最基本的价值诉求和社会所需要的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关怀。生而为人必然具有对生命的珍重、对健康的珍惜,此则构成人最为内在亦最为强烈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而生命本身和健康的脆弱性又使人产生了与生命权和健康权相契合的怯弱权。生命权、健康权、怯弱权内在地要求食品安全权。尊重和保护公民的食品安全权既是生命权的价值诉求,也是怯弱权和健康权的集中表现。食品安全权因其特有的基础性、本原性权利诉求和价值追求必然成为当代权利伦理学和人权伦理学以及人本主义伦理学、人道主义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价值大厦的“拱心石”和“顶梁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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