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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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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沈家本的法律思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家本(1840—1913),字子惇,号寄簃,是近代中国法律文化史上的一位具有爱国主义和民主主义思想的法学巨擘和改革家。他是浙江湖州(原吴兴县)人,吴兴县清时为归安、乌程两县县治。李贵连先生在《沈家本与中国法律现代化》一书中有一段引自《沈氏家集》的叙述:“沈氏家族,世居浙江省湖州。先祖为明代秀才敬桥。敬桥之前,沈家居住在湖州城北朱洪村浒稍桥。敬桥迁居湖州郡城浮星桥。此后,沈家即世居此地”。据《吴兴沈公子惇墓志  相似文献   

2.
在中国近代法制思想发展史上,谁揭开了第一页?杨鸿烈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一书中说首推沈家本,迄后有不少学人也都以此为定论。其实这个看法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沈家本是晚清的大臣,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奉上谕”研究欧美法律。他的所谓法律“新思想”,与洪仁玕相比,在时间上就晚了近半个世纪;若就内容的深度、广度而言,两者更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相似文献   

3.
沈家本修律的思想出发点即是法律救国,这与沈家本的个人成长环境和社会经历是分不开的。其法律救国思想主要体现在力主改革旧律、接轨西律以收回治外法权和引入西方制度,以实现富国强兵,促进中国近代化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4.
<沈家本传>是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著名法律史学者李贵连的代表作,也是我国目前研究沈家本的著作中较为出色的一部.  相似文献   

5.
《江西社会科学》2016,(11):251-256
沈家本在其法学教育思想中,前瞻性地指出新式法学教育重要性,总结法学教育与国外治理经验的关系,从办学的层次、主体、形式以及课程设置、教材选用等方面贯彻其教育思想。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培养目标与市场需求失衡、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等问题,影响了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沈家本法学教育思想和我国法学教育现状分析,我国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转型的逻辑进路是:坚持借鉴与创造并举,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开放式理念与世界接轨,摒弃教育的功利性,突出培养模式的多样性、教学方法的实践性和评价方式的创新性,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相似文献   

6.
礼法之争实质上是近代中国社会内在矛盾在立法过程的必然反映,对其的评价不应脱离当时的社会客观情况。本文首先从沈家本重视中国传统、学习引进西法、谋求中西法的融合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法理派的法律思想。其次,分析了礼教派法律思想的合理性,冲突论争只是体现了中国法律思想家移植西方法律文化以及重新审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心路历程。  相似文献   

7.
题记李贵连,1969年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律系(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8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留校任教至今。现为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华中科技大学特聘教授、华中科技大学近代法研究所名誉所长。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制史、保险法学。主要学术著作有《沈家本年谱长编》《沈家本传》《近代中国法制与法学》等。  相似文献   

8.
唐明律研究本身是法律史研究中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学术性问题,但在清末社会变革的特殊背景下,对唐明律的研究与评判实际上与当时的法制变革紧紧联系在了一起.薛允升的贡献在于他意图以唐律为标准来评价明律,从而间接地批判清律.沈家本继承和发扬薛允升的批判精神,并第一次试图用西方现代法律思想来对唐明律、甚至整个中国传统法律进行评判,从而为其法律变革提供精神动力.就纯粹学术而言,他对唐明律的研究存在诸多不足,但沈家本首先是一个法律变革的实践家,他对学术的追求不得不让位于他对"法律救国"理想的追求.对此,我们应当持以"理解之同情"的态度.  相似文献   

9.
沈家本,号寄簃,清代浙江归安(今吴兴)人.他在光绪及宣统年间曾任刑部侍郎、大理寺卿及修订法律大臣等职,对清末的法律改革作出过重要贡献.沈氏对法律和法学的研究极为精深,所著《寄簃文存》、《历代刑法考》等是中国法律史研究方面的重要著作.他根据世界法律制度的新趋势,看到了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法律制度的落后与野蛮,从而竭力主张改革旧的封建法律制度,以迎合世界历史的新潮流;在这一过程中,他对刑法领域中的许多基本制度潜心研究,推陈出新,使自己成为中国由封建社会向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变化时期的刑法理论的先进代表.其中他对封建刑律中犯罪主观心态的研究,就是突出的一例.  相似文献   

10.
清末法制改革与法制近代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永进 《社会科学家》2005,14(3):175-178
清末法制改革翻译了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典法规,引进了近代的法律思想、法制原则、法学术语。经过改革,中国逐步建立了新的近代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确立了新型的法制思想和原则。这次法制改革极大地促进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进程,是法制近代化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相似文献   

11.
张玲玉 《理论界》2012,(5):44-45
暴力和条约是帝国主义对中国实施打击司空见惯的手段,但作为一项教育工程的翻译以及诸如报告书之类的文字规训却是隐秘的。对于中国近代法学的发展而言,法权会议报告书是帝国主义对中国进行信息加工、构建"帝国档案"的工程之中的典型例子,反映了帝国主义试图利用殖民的权力对中国法律进行规训的努力。法权会议报告书也成为近代中国法律改革的又一"教程"。  相似文献   

12.
寄簃,是我国近代启蒙法理学家沈家本的别号。沈氏曾任清朝刑部左侍郎、法部右传郎、修订法律大臣、资政院副总裁等职,受命主持修订法律,在刑法上作了局部重要改革,并主持制定了民法和商法草案。《寄簃文存》是其整理、考订我国古代法律史料的重要著作之一,是研究法制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李光灿同志对该书作了系统的研究,本文即是其研究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13.
清末修律是西方法律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撞击几十年之后,作为晚清新政的一项内容开始的。二十世纪初期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实际情况决定了晚清修律超出了传统修律的藩篱,是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开端。晚清修律历时不到10年,却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而这一成果的取得和修律主持人沈家本的思想和活动是分不开的。本文尝试从清末修律的礼法之争着手,来考察沈家本的法理思想。  相似文献   

14.
黄遵宪法律思想与实践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首次从法律思想史的角度研究黄遵宪,认为黄遵宪是我国近代史上具有丰富资产阶级法律思想的政治人物,他在引进西方民主、法律思想及在法律实践方面的活动,对促进中国封建法制向近代资产阶级法制的过渡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清朝末年,清政府为了维持其摇摇欲坠的封建统治,1902年勿勿宣布实行“新政,”下诏变法。由袁世凯推荐,清政府任命沈家本和驻美公使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次年又设立修订法律馆。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应沈家本之请,创设法律学堂,以重金聘请日人冈田朝太郎、松冈正义博士来华,讲授法学通论。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以全国报刊索引网为依托,对其收录的150种近代中国法律期刊的创刊时间、出版地、出版周期、出版主体、刊物名称等进行统计分析.经统计发现,近代中国法律期刊的出版具有受时局与重大法政运动影响较大、地域分布不均、出版周期相对较短、编辑出版主体多元化以及刊物名称彰显时代烙印等特点.研究认为,近代中国法律期刊的出版不仅承载了近代法律人的救国情怀和改革主张,而且发挥了凝合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作用,从多个方面为近代中国法学传统的历史生成奠定了媒介基础.作为中国期刊出版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代中国法律期刊以其独特的魅力,为我国当前法律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史料镜鉴和宝贵的本土资源.  相似文献   

17.
徐伟红 《云梦学刊》2011,32(4):51-55
孙中山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是近代中国社会转型期地方自治的思想先驱,他始终高度重视地方自治,提出了"以县为民权之单"、"践民权之真义"、遵"地方自治之次序"等地方自治思想,并且还制定了许多相应的制度、规范,不但对近代湖南地方自治运动及《湖南省宪法》的颁布有重大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对当今湖南省在"四化两型"社会建设过程中所倡导的法治湖南建设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8.
正如美国社会法学派法学家庞德(R.Pound)所指出:“没有法学家,便没有法。”①在法律的常态发展中,法学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到了法律转型的关键时期,法学家的作用则更为重要。20世纪初,沈家本主持的晚清法律改革以及由此而生的法律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可以印证法学家在法律转型中的重大影响,及法学家的作为与社会文化文明度、政治环境容忍的关系。沈家本会通中西的文化态度和执著坚韧的性格特征,对晚清法律转型的模式和程度产生了影响;沈家本刚柔相济、曲当合时的改革方法使他虽遭礼教派反对,却仍得以主持修律十年之久,并使一系列新型法律得以通过;清廷的修律决策为沈家本等人提供了政策的保护和抗争的依据;沈家本的偏颇与不足在法律修订过程中亦有所体现。  相似文献   

19.
李佳明 《理论界》2012,(7):76-79
本文对邓先生关于中国法学缺失法律理想图景的观点提出了质疑;首先,分析了邓所提出我国法学研究的"四种模式"因受制于"西方现代化范式"的影响,必然会导致缺失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的观点。其次,叙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想图景形成与发展的历史。最后,笔者试图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想图景的发展原则与前景,重申中国自己一以贯之的法律理想图景。  相似文献   

20.
20世纪20年代以来,李达始终关注法律问题,探索改造中国社会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他的法学思想堪称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范式开展法学研究的成功范例.具体而言,李达对妇女、劳动解放与立法运动以及社会主义宪法的关注和思考贯穿着立足中国现实思考法律问题的理论旨趣;他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法律现象,考察了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阐明了法理学研究的马克思主义方法;他的《法理学大纲》是建构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体系的理论尝试,它以法理学话语表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研究范式,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展开了法理学批判,还阐明了法理学研究的前提性问题和核心论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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