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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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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完善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人民检察院应对民事诉讼进行全面法律监督,而不是仅仅监督人民法院的判决行为和裁定行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和法院的其他行为,也应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就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来看,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包括: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参与民事诉讼、抗诉( 包括审判监督程序上的抗诉和上诉程序上的抗诉) 。  相似文献   

2.
对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进行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能之一,不应把这种监督理解为仅仅是“事后监督”,而应该把它贯串于从立案到执行的全过程。一切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诉讼程序违法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一切审理案件中执法人员发生的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以及其他明显违法行为,都在法律监督的视野之列。人民检察院应当运用抗诉、检察建(义书、纠正违法用通知、现场监督等方式实施国家赋予的职能获取理想的监督效果。  相似文献   

3.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并不意味着民事检察抗诉制度的定型。民事检察抗诉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监督和保障民事独立审判原则、处分原则和当事人平等对抗原则的正确施行,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具体而言,可在民事执行、调解、破产程序等方面拓展民事检察抗诉监督的范围,把握抗诉监督的重点,实行主动干预和被动响应相结合的程序运作机制,遵行规范的抗诉程序。  相似文献   

4.
从前苏联解体到俄罗斯,尽管政治体制发生了巨变,但其民事检察制度却几经变化又回到了原点,最后基本上保持了前苏联民事检察的原貌,其法律监督的基调仍然未变。深受前苏联监督基调影响的我国民事检察制度的变革虽势在必行,但无论从宪政还是从理论正当性的角度来看,其法律监督的基调都不应该也不可能予以改变。换言之,未来民事公诉的兴起,并不意味着我国现行民事抗诉监督制度的必然终结。  相似文献   

5.
<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是我国民事、行政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制度。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或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审判人员有贪污受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的完善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经过数十年的曲折发展,至今已成为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立法的先天不足和实践中存在的种种困难,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处境仍很尴尬,监督效果也大打折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何去何从,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深入分析了存在的民事检察监督范围过于狭窄、监督的方式单一、抗诉后再审的周期过长等问题及主要原因,并提出了构建检、法权力平等的检察监督机制、完善民行抗诉机制、确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建立民事公诉机制等符合中国现实的可行性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希望对完善和发展我国民行检察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过去,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监督机关对于民事诉讼的监督仅局限于审判阶段,而对其后续的执行程序未作具体规定,以致于构成检察监督的盲区,使得我国“执行难”、“执行乱”的现象日趋严峻,民事执行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理论界和实务界亦长期致力于克服这一难题,试图探索如何构建行之有效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2013年1月1日,新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首次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法律监督程序。本文以此为视角,对我国民事执行活动引入检察监督制度的现实需求、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构建路径等相关问题做简要的梳理分析,以期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8.
再审检察建议业已成为检察院对民事诉讼生效判决实施法律监督的一种常规方式,其意义体现在矫正了抗诉案件集中于高层级检察院所引发的失衡,使法律监督的结构更趋合理。修订之前的《民事诉讼法》缺乏对再审检察建议的规定,相关立法层次较低,协商性立法以及实践中的协商性法律监督大行其道。法律监督的实效性受到很大影响。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订是再审检察建议实现制度化的良机。立法还应明确规定再审检察建议的启动、制发程序以及再审检察建议的效力等,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严格依法监督也是实现再审检察建议制度化的关键因素之一。  相似文献   

9.
2007年《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涉及到较多民事检察抗诉方面的内容。虽然修改后的民事检察抗诉制度更加进步,但是离司法界的期待还是有一定距离。如何合理定位民事检察抗诉的价值目标和功能,完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一直是学界讨论的热点,笔者对此做了相关探索。  相似文献   

10.
论民事再审程序提起的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民事再审程序提起主体的若干争议问题 ,本文认为人民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其提起再审程序的主体既不是本院院长 ,也不是审判委员会 ,而是“本法院”。法律应当规定地方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发现有法定抗诉情形的 ,有权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而没有必要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当事人作为提起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地位应当得到肯定和保障  相似文献   

11.
立法确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其监督的目的是破解法院两大执行顽疾——执行乱和执行难.产生执行乱和执行难的根本原因在于法院违法行使民事执行权,需要引进权力制约理念来矫正和治理民事执行行为.检察监督是理性回应社会制度需求.为此,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象是执行法官及其民事执行行为,而不是民事执行法律关系中不享有执行权的其它主体行为.检察监督应全面监督民事执行行为而不是有限监督,否则变相限制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就不能实现监督目的.  相似文献   

12.
由于传统司法观念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权性质认识上混淆了刑事抗诉和民事抗诉的概念 ,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有效把握既判力原则与有错必纠原则 ,审判独立与检察监督的辩证统一 ,使得现行的民事行政案件检察监督机制打破了民行案件诉讼两造间平等格局 ,不能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为了使民事行政案件检察监督实现良性的发展 ,就应设计一种互动的抗诉机制 ,促使检法两家形成互相独立、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局面。  相似文献   

13.
2012年修订民诉法从检察监督基本原则、具体制度和程序等多个方面对民事检察监督的内容予以调整,这是对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一次重大突破,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指引。修法所体现的法律精神是强调程序正义、保障和监督诉权、保持监督的谦抑性、强化司法效率,基于此,民事检察监督应遵循的价值取向是明确职能定位、处理好检察监督与审判权的关系、处理好检察监督权与诉权的关系、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相似文献   

14.
检察院对法院民事执行行为具有不同的检察监督方式,不同地方采用了不同做法,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的运用略显冗杂,缺乏统一标准。刚刚公布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虽然从立法层面对检察监督方式进行了相应的厘清,但修缮范围有限,并不能完全解决今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适用杂乱的问题。域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具有相对明晰的检察监督方式体系,值得我国借鉴、整改。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步完善,特别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并不断产生新的民事法律关系,为了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集体、公民以及“三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必须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是民事诉讼法学三大理论基石之一。对这一重要的理论问题 ,学界有不同的认识 ,但各种学说均有其内在的缺陷。欲正确反映我国民事诉讼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本质 ,且对民事司法公正的实现有所助益 ,无疑应将其置于我国的宪政语境下加以考察。鉴于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体系和民事诉讼中的特殊地位 ,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定位在由审判法律关系、争讼法律关系和检察监督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较为科学的。  相似文献   

17.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私权意思自治观念的深入,关于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制度,存在民事检察抗诉权存废之争。笔者认为,民事检察监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现阶段不能废除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相反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文试图分析当前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缺陷,以构建完整的监督体制入手提出设想,以期对完善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体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文章梳理了在沙俄、前苏联、俄罗斯联邦三个时期俄罗斯民事检察权权能演变的过程,随着《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典》的颁布实施,俄罗斯民事检察权经历了无限监督到有限监督的蜕变。鉴于我国民事检察制度脱胎于前苏联民事检察制度的历史渊源,我国民事检察权权能完善的路径主要有:赋予检察机关在特定的情况下提起民事诉讼的权能;完善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检察建议;保留检察机关抗诉的权能,等等。  相似文献   

19.
抗诉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法定形式,经过近20年的发展,在经历小高峰后其抗诉数量一直呈下降趋势,从一个侧面说明抗诉影响力的下降。抗诉这一监督方式使用减少的背后是民事抗诉制度本身难以摆脱一些理论阻隔,不管是抗诉前提的假想性,还是抗诉对司法独立、私权自治的冲击,这些都是影响抗诉制度发挥的因素。  相似文献   

20.
民事行政检察制度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我国现行民行检察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着民行检察监督范围狭窄,方式单一;民行抗诉具体规定简略、操作性不强;抗诉案件的周期长,再审改判难,等问题。要完善我国民行检察制度,可以考虑建立规范的民行检察监督法律体系、完善民行检察监督方式、放宽民行检察监督的范围、赋予检察机关相关权利等措施来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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