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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我国学者通常将合法垄断、适用除外和豁免作为同义语使用,均指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力求澄清三者之间的关系,并指出其各自在反垄断法上的不同地位。合法垄断即法律所许可的垄断,它包括适用除外与豁免两种情形。对于适用除外情形,不适用反垄断法;而豁免则是适用反垄断法的结果,关于豁免的条件与程度的规定是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生活的进一步发展,适用除外的范围不断缩小,而豁免的空间则越来越大。人们对于垄断的积极意义的认可,主要体现在豁免规则的适用上。  相似文献   

2.
通过审视美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的内在价值取向,可以清楚地看到其实用主义色彩,即对外的扩大适用和对本国出口行为的豁免。经济全球化趋势要求我国一方面应当参考美国经验,尽快制定我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具体标准和实施细则;另一方面应当通过缔结双边协定和参与国际统一规则的制定,减少国外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对于我国出口企业的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3.
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基本作用是修补反垄断法的不足,协调垄断和竞争的关系,是世界各国反垄断法所共有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我国反垄断法在借鉴各国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符合中国国情的适用豁免制度,但目前仍存在着相关概念的界定模糊,实体法上的规定存在不足等问题。本文在界定反垄断法中"豁免"与"除外"概念的基础上,着重分析我国反垄断法的第十五条,同时将其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豁免制度进行比较,以期能为完善我国反垄断法的豁免制度添砖加瓦。  相似文献   

4.
反垄断法安全港规则在美国和欧盟等国家(地区)已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实践,其中的根本动因是反垄断法的普遍适用性和其规制对象的复杂性之间存在冲突,立法者和执法者需要引入合适工具来予以平衡。安全港规则与反垄断法上的合理原则、豁免制度及适用除外制度既存在密切联系,也存在显著区别。在内容上,由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危害性较大,反垄断法安全港规则不适用该类行为;在适用条件上,以市场份额要件为积极要件,并排除严重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适用。反垄断法上的安全港规则可被划分为合法性推定与豁免推定两种运行模式。我国学术界针对反垄断法引入安全港规则存在一些质疑,但这些质疑是可以化解的。我国反垄断实践中已对该规则进行了初步探索,为该规则的构建积累了初步经验。我国有必要在立法中引入安全港规则。引入时应把握以下几点:排除横向垄断协议、转售价格维持协议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严重损害市场竞争行为的适用;采取市场份额标准为主、替代性标准为补充的安全港标准;坚持差异性与统一性相结合、稳定性与灵活性相协调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论反垄断法适用豁免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进行反垄断立法之际,有必要在理论上对适用豁免的范围进行界定,对该制度生成的理论基础予以揭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理论的更新,反垄断法适用豁免制度有所演变,在归纳其演变趋势的基础上进而构建我国反垄断法适用豁免制度,是完善我国反垄断立法的需要。  相似文献   

6.
食盐专营是典型的特许垄断行业,一直以来被视为反垄断法当然豁免适用的领域.对基于公共利益的行业豁免理论进行反思,对特许垄断行业整体豁免适用反垄断法的历史实践进行考察,动摇了食盐专营整体豁免适用反垄断法的基础.遵循“最小豁免原则”评判食盐专营下的具体垄断行为应是规制食盐专营的普遍态度.  相似文献   

7.
垄断协议规制制度作为我国反垄断法基本实体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的制度框架已经建立起来并在实施十多年来对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这既有对相关规则的理解和适用中的问题,也有规则本身的问题,因此需要相应地进行修订完善,包括完善现有的条款,也包括新增一些条款。例如需要完善现有的垄断协议定义、豁免条款和垄断协议的法律责任等;新增串通招投标条款、安全港条款和轴幅协议条款等。  相似文献   

8.
美国的垄断协议豁免制度建立在以合理原则为指导的个案分析的基础上,辅之以单行法当中有关行业豁免的规定。欧盟采用个案豁免与集体豁免相结合的做法,以条例、适用指南的形式详细规定了个案分析的框架、审查机制,以及集体豁免的“白色清单”。两种豁免制度既有差异,也有共通之处。通过比较分析为我国《反垄断法》提供的借鉴意义在于:应进一步明确反垄断法相关条文的内在关系,实行个案豁免与集体豁免相结合,并健全个案分析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9.
铁路行业适用反垄断法的豁免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然垄断性是铁路行业最显著的特征.早期许多国家的反垄断法都普遍对铁路行业实行了部门豁免,由国家直接设立或者发起设立特殊的企业进行铁路经营,并有政府的严格管制来加以辅助.基于新自然垄断理论的发展,铁路行业内部可区分为自然垄断环节与非自然垄断环节,铁路行业适用反垄断法豁免的标准也应由部门豁免转为行为豁免.  相似文献   

10.
我国反垄断法第56条明确规定农村经济组织反垄断豁免,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发展的一大进步。为增强农村经济组织豁免的可操作性,以第56务条文为基础,经对豁免主体、适用豁免领域与范围、适用豁免行为类别的分析可以认为:我国从事农产品生产并以此为主要经营活动的农村经济组织所实施的垄断协议或经营者集中行为可以获得反垄断豁免。  相似文献   

11.
企业合并有助于实现规模经济,但如果不进行有效的控制,部分企业可能利用企业合并限制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我国的反垄断立法中企业合并制度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企业合并的豁免制度规定的过于原则,申报标准缺乏明文规定以及执法机构设置不合理。而完善这些问题的最有效的途径是:完善企业合并的豁免制度,量化申报标准和确保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12.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指在某些特定行业或领域中法律允许一定的垄断状态及垄断行为的存在,即对某些虽属限制竞争的特定协调或联合或单独行为,反垄断法不予追究的一项法律制度。适用除外制度是反垄断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产生、存在具有合理性,国外的反垄断法都普遍有适用除外制度的规定。从理论以及实践两个角度论述适用除外制度确立的必要性,建议在制定反垄断法的过程中,在吸取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  相似文献   

13.
职业体育运动中的反垄断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职业体育运动中的反垄断问题,指出职业体育运动作为一项产业,必然要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我国反垄断法没有对职业体育运动实施反垄断豁免。职业体育运动中的反竞争行为主要表现为资方卡特尔、滥用垄断地位、联合拒绝交易、并购、行政性垄断等。鉴于职业体育运动既竞争又合作的特性,反垄断法对这一领域竞争者之间的联合行为,应用合理原则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4.
由于对“垄断”“垄断协议竞争效果”的理论认识与法律规定不全面统一,以及在垄断协议的立法与执法过程中,对欧美相关规制制度的移植与借鉴形成了体系性冲突,以致于我国对垄断协议的规制存在“协同行为界定不清”“‘排除限制竞争’与‘豁免’证明规则及标准不明”等问题,这显然不利于我国对垄断协议的科学有效规制。因此,我国可围绕“垄断协议的认定”“垄断协议正反竞争效果的比较权衡”两大方面来重构其具体规制制度与标准。  相似文献   

15.
现行《反垄断法》在面对网络垄断行为时显得捉襟见肘,网络反垄断法的构建成为必然。适时地修正《反垄断法》并制定网络反垄断法;对"相关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等名词进行重新定义;完善网络反垄断法豁免制度;重视网络反垄断中行业自律规范的作用;加强政府监管;统一网络技术标准;加快电子商务部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都将强有力的支持网络反垄断法的构建。  相似文献   

16.
经营者集中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所针对的三大类垄断行为,它与企业合并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导致法律人格的变化,而前者因市场经济力量的集中对市场竞争产生威胁;我国经营者集中的实体控制标准采钠了德国的市场份额标准,但美国的市场集中度标准仍有用武之地;我国关于经营者集中的豁免事由虽有规定,但过于原则和抽象,应该具体化,以改善其可操作性不强的缺陷.  相似文献   

17.
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过程中有关行政垄断豁免的反复变化,集中体现了多个利益群体间的竞争与博弈,最终的立法结果也是各方共同作用的结果。设定一个三方群体竞争模型展开行政垄断豁免相关利益群体的立法博弈过程研究,对与行政垄断豁免相关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消费者三个利益群体在立法过程中的竞争行为和稳定均衡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国企群体集体行为的优势决定了其在群体竞争中的胜出。三方群体竞争可以实现稳定均衡,但由于再分配无谓损失的存在,这一均衡仍有帕累托改进的余地。  相似文献   

18.
垄断协议认定权及其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垄断协议认定具有公法性处理与私法性救济二重属性。我国《反垄断法》仅从公法性处理的角度进行了规定,但垄断协议本身具有的平等主体间可以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民商事协议性质,必然产生《反垄断法》与《合同法》、《仲裁法》等私法救济性法律的关系问题,也会产生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裁判机构的关系问题,进而言之,是行政执法权与法律适用权之间的合理有效配置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在现阶段,垄断协议认定权可以因不同启动原因而分别由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裁判机构享有,而垄断协议的豁免权则应该为反垄断执法机构来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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