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我国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比较严格,对当事人不公平.认为原告和本案有无利害关系不应作为起诉的条件;应当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对原告在起诉时提交的起诉证据的要求应当简化;对当事人选择管辖有错时应当进行必要提示.  相似文献   

2.
不起诉契约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乱象,主要表现为不起诉契约的适用范围扩大、效力认定分歧以及内容模糊、形式失范。不起诉契约乃当事人拟定的诉权处分合同。当事人享有选择民事纠纷解决方式之自由是处分权主义的应有之义,应承认不起诉契约具有诉讼法上的效力。基于对当事人司法裁判请求权的保护、维护审判资源合理配置等因素的考量,应对不起诉契约的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制。在原告起诉后,被告可向法院提出不起诉契约已经生效的抗辩,若不起诉契约成立并符合生效要件,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不起诉契约具备欺诈、胁迫等瑕疵事由时,可适用民事合同规则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3.
起诉和受理是行政诉讼程序的起点,由于我国立法对诉的成立与合法的认识存在偏差,混淆了起诉受理阶段和案件审理阶段的任务,致使我国行政诉讼立法规定了"高阶化"的起诉条件,设置了立案审查制度。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行政诉讼起诉难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行使行政起诉权,立法应当降低起诉条件,设置立案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4.
解决检察机关就同一犯罪嫌疑人部分涉嫌犯罪的事实不起诉是否需要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刑事诉讼中审查起诉的客体是案件,而案件的识别标准应当是能否导致公诉权的发动,公诉权的发动包含提起公诉和作出不起诉决定两个层面,不起诉的部分事实也能构成审查起诉的客体。其次,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会受到侦查机关、监察机关和当事人的制约,相关主体相应的监督和救济路径应当得到保障。最后,审查起诉的错案预防功能、公诉权的专属性、法律规范的体系性以及公诉与自诉的衔接问题都是对相关规范进行解释时所必须考虑的具体问题。基于多方面的考察,对部分事实起诉的同时也应当对不起诉的部分事实所形成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相似文献   

5.
自诉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他人主持下进行了诉前调解或者自行和解之后,其中一方还能否起诉,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其已经丧失了起诉权或者胜诉权,这是片面的,应当针对自诉案件的和解内容予以全面考察,有时应当允许其起诉。  相似文献   

6.
王晓芹  张兆利 《老友》2012,(1):33-33
在司法实践中,"诉"字的使用概率可谓独占鳌头。概括起来,常用词语和解释就有如下之多: 起诉——指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应诉——指被告针对原告起诉,提出答辩的活动。  相似文献   

7.
检察机关作为适格原告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存有外部职能与内部分工两层特殊性,现有规定似乎有对外扩大其诉讼职能的趋势,而对内在级别管辖和部门职能两方面的协调又尚显不足,具体表现在检察院内部管辖冲突、起诉条件与团体组织趋同以及享有过高的诉讼权利等方面。应当从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谦抑性出发,协调内部管辖,改革起诉条件,加大团体组织起诉的激励与奖励,加强检察机关参与执行活动的力度。  相似文献   

8.
"起诉证据"是民事诉讼程序中始终存在但未被严格制度化的司法实践,剖析其存在状态对于理解和完善我国现行的起诉受理制度十分重要.对起诉证据的要求充满了矛盾.从根本上来讲,这种规定是应当予以弱化甚至取消的.但是,对起诉证据的需求是内含在目前起诉条件的性质和立案审查程序的规定之中的,起诉证据规定的彻底改变,必须以起诉条件的修改和立案审查程序的改革为前提.目前,应当尽量限制起诉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应用的范围,继续弱化证明案件事实的实体性证据在立案审查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9.
附带上诉是被上诉人扩大上诉裁判范围的方式,是法官遵守利益变更禁止理论的路径。把附带上诉定性为“非上诉说”的观点,认为附带上诉是诉的变更、追加或提起反诉的载体:把附带上诉定性为“上诉说”的观点,认为只须他方当事人同意或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就可以于第二审为诉的变更、追加或反诉,无须藉附带上诉之方式行之。一审原告在二审中撤回全部起诉,附带上诉因起诉全部撤回而失效;一审原告在二审中撤回部分起诉和减缩起诉,附带上诉是否存在,应视撤回起诉和减缩起诉与上诉的关系而定。附带上诉对一审判决生效时间的影响,则显示出复杂化的特征。  相似文献   

10.
取消免予起诉制度,扩大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我国修改刑诉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分析了不起诉权的理论根据及其价值在于此权是公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置符合现代刑法思想和诉讼经济原则,也有利于避免当事人的讼累,促使轻微犯罪人悔过自新;阐明了不起诉权的适用范围有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情形,其中相对不起诉是废除免予起诉制度但吸取其合理内核而创立的,存疑不起诉是“疑罪从无”的体现;阐释了保障不起诉权正确适用的监督与制约包括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等当事人的自我救济,以及公安机关、法院和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由于刑诉法对检察机关自行侦查案件的监督制约并无明确规定,作者建议建立权力机关对此类案件的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资格问题是行政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原有的"相对人原告资格论"已经不符合行政法制建设和实践的需要,现已发展为"法律上利害关系人原告资格论",该理论的提出体现了一种观念上的更新,是对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一个新发展.  相似文献   

12.
诉讼费用决定于诉讼目的,诉讼费用是诉讼当事人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博弈,诉讼应体现当事人维权途径的畅通,诉讼应收取诉讼费用,但不能过高,诉讼费用不能按案件所涉财产标的大小收取,法院向原告象征性的预收一定费用后,再按诉讼阶段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原告胜诉后其预交的诉讼费用应由人民法院负责退回。  相似文献   

13.
六年琱生簋铭文中“公厥稟贝”应读为“公缺廪贝”,是指公室仓库中钱贝缺失了,因此导致“告庆”、“刺为伯”的狱讼案件.并非一般学术界学者所说为土地讼诉案或家族财产分配而导致的族内讼诉案.在这一案件中,召伯虎是原告人,被告人是名庆的“为伯”,琱生应是以宰官的身份为这次诉讼案提供法典并宣判的主判官吏,此案由司寇类“有司”初审结束后由召伯虎向琱生报告,琱生提供法典并判罚被告出玉璧偿还而结案.琱生因召伯虎仓廪缺贝案诉讼成功结案而作器祭祀烈祖召公.  相似文献   

14.
第三人反诉区别于传统的反诉制度,其意指在原告诉被告的本诉中,本诉的被告利用反诉的形式单独对原告以外的第三人提出诉讼,并将其纳入到同一诉讼程序中。其核心价值在于,将诉讼第三人制度同传统反诉制度相结合,在对传统反诉主客观范围进行扩张解释的基础上,类推解释适用反诉制度,以此解决诉讼第三人制度的问题。法国、德国在立法上或实务中,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了第三人反诉制度的合法性。在参照域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对我国第三人反诉制度构建基础的考察,文章认为我国实有必要建立第三人反诉制度,以此拓宽第三人诉讼参与的渠道并实现纠纷的一次性解决。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环境审判组织专门化的改革开展得如火如荼,然而,已成立的许多环境法庭却面临“等米下锅”的尴尬。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因为当前的环境司法存在原告起诉资格受限、因果关系证明规则虚置和环境法庭的设立盲目而不成体系等严重障碍。为走出困境,有必要拓宽并明晰环境诉讼的原告资格范围:一是在法律上确认环境权,授予公民提起非纯正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二是以环境权和诉讼信托、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和诉讼担当、法律监督权为依据,分别授予环保组织、自然资源监管机关和检察机关提起纯正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此外,添加原告关于被告排污行为与其受损之间存在环境上关联性之因果关系表面证据的举证责任,细化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健全和完善环境法庭的级别管辖和集中地域管辖的体系,也有助于推动环境法庭走出困境。  相似文献   

16.
公益诉讼概念辨析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公益诉讼的概念争议导致学理与实践都产生矛盾,其“所指”与“能指”往往混淆。为此,必须正确认识到几个基本理论问题:原告应该扩张为诉的利益者;客观公益因素的存在;跳出部门法及跳出诉讼法看待诉讼;公益诉讼侧重于启动者的公益性目的性。根据知识经济原则、基层化原则以及诉讼目的,公益诉讼的启动先后顺序与启动者的重要性次序并不一致。  相似文献   

17.
从章公祖师佛像跨国追索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切入,分析佛像的法律性质,探讨涉案物权准据法的确定及适用问题。该案原告应由阳春村全体村民担任。涉案佛像属于文物,建议村民在荷兰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受案法院应当适用物权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即可能适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或荷兰法律。被告在购买时应当对涉案佛像来源产生合理怀疑,因此不构成“善意”;原告应尽可能搜集证据证明《荷兰民法典》规定的20年消灭时效因起诉而中断。依据《香港货品售卖条例》和中国内地物权法理论与实践,被告均不能取得系争佛像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18.
消极确认之诉论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对于消极确认之诉,理论上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制度上缺乏必要合理的规定。作者借鉴国内外关于消极确认之诉的立法规定和理论研究成果,对消极确认之诉的制度价值、提起条件、举证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在我国完善该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我国当前民事诉讼立法对适格原告的要求过于严格,无法契合反垄断私人诉讼的特殊需求,导致此类纠纷中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得不到有效的司法救济。借鉴域外经验,结合自身国情,构建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原告资格制度至关重要。私人提起反垄断诉讼因其利益指向的不同有着反垄断私人诉讼之“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的分化。在起诉者利益指向分化下,二者面临着截然不同的困境和需求,由此在原告资格的确立上也应有所差异,即反垄断私人诉讼适格原告二元化。  相似文献   

20.
派生诉讼作为现代公司法中一项重要制度,自引入中国公司立法后,其中的原告资格限定问题便引起学界关注,亦引发诸多学者讨论,合理确定派生诉讼的原告股东资格是充分发挥派生诉讼制度的价值功能,有效预防股东滥诉的重要环节。通过从派生诉讼中原告股东诉权与原告资格限定的概念阐述入手,提出派生诉讼的原告股东诉权是以股东权为实体基础,以法律的直接规定或承认为程序的依据。在分析了中国派生诉讼原告资格的相关立法基础上,针对其中存在的缺陷就股东类型、持股比例、持续持股时间以及原告股东在提起诉讼时须具有的主观要件四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