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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现行环境利益的分配格局,通过新的环境文化的培植和权利、义务的设计来实现对弱势群体的人性关怀。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环境权本身就是国家和公民进行环境利益分享的法律分配方式。环境权可以定义为公民享有环境利益公平分配的权利,分为公民全体环境权和公民个人环境权。公民全体环境权以国家公平分配环境权的义务相对应,而公民个人环境权与其他公民的尊重义务相对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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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的实质是企业组织合理利用环境容量资源,应当成为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环境容量使用权。环境权可以被构造为环境人格权而纳入民事权利体系,它是自然人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的权利。自然人作为权利主体享有的环境人格权与企业组织享有的排污权之间可以互相协调。公民环境人格权与企业组织排污权原则上应当平等保护,在特定情况下优先保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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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的实质是企业组织合理利用环境容量资源,应当成为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环境容量使用权.环境权可以被构造为环境人格权而纳入民事权利体系,它是自然人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的权利.自然人作为权利主体享有的环境人格权与企业组织享有的排污权之间可以互相协调.公民环境人格权与企业组织排污权原则上应当平等保护,在特定情况下优先保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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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环境权是劳动者享有的能够保障其安全和身心健康和谐与愉悦的权利,是对劳动安全卫生保障权的丰富和发展。权利内容包括获得基本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参与决策权、知情权、避险权、拒绝权、培训权、职业灾害补偿权等权利体系。我国《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工作环境权的基本理念。工作环境权理念的确立,对于实现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丰富劳动权的内容,倡导社会法理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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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民“环境权”的确立标志着人类对环境问题的全新认识公民“环境权”的概念和理论,是西方国家在治理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立法过程中提出来的。公民的“环境权”,即每一个公民都有在良好环境下生活的权利,而且公民的环境权仅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应该被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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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权论——人权发展历史分期的视角 总被引:43,自引:0,他引:43
人权发展的历史经过了初创期、发展期和升华期 ,三个时期的核心性人权分别是自由权、生存权和环境权。自由权的实现要求国家履行消极不妨碍的义务 ,生存权的实现要求国家或社会积极地提供保障 ,而环境权是自得权 ,是保有和维护适宜人类生存繁衍的自然环境的人类权利。这项人权的权利主体是人类 ,义务主体也是人类 ,是人类的分体及这些分体的各种形式的组合。它的实现以人类履行自负的义务为条件。学者们所讨论的国家环境权其实是国家对外的主权和对内的环境管理权 ;而所谓“公民环境权”实际上是享受、使用生产生活环境的民事、行政等权利和参与与环境有关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公民权利 ,而不是环境危机时代新生的属于升华期人权的人类环境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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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军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2):47-50
环境权是环境法的一个核心问题,自然人环境权又是环境权体系中一项最基础、最重要的环境权,对个体环境权的保护,是实现整体环境权的基础。自然人环境权包括实体性自然人环境权与程序性自然人环境权。实体性自然人环境权是一个由多种子权利构成的权利体系,它包括环境人格权、环境需求权、环境安全权、环境经济权和环境精神权,具有丰富的内涵,从法律上确认、保障实体性自然人环境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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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权散见于一系列人权公约当中.它分散在与政治权利有关的人权公约中,也存在于同经社文权利相关的公约中.在与经社文权利相关的公约中,它体现为健康环境权、过得去的工作环境权、过得去的生活条件权和与健康有关的环境权.这些权利的存在,揭示了人权与环境密不可分的联系;人权的实现必须依赖于适当的环境,良好的环境能够让人权得以更加充分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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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学刊》2014,(11)
以往的环境权理论都是从某个侧面或单个环境要素出发来阐释环境权利,试图用一元化的方法或基于某个环境要素的概念而周延地阐释环境权利的本质。事实上,构成良好环境权的要素是多元的,包括主体要素、行为要素、标的要素和制度环境要素,这四大要素体现了良好环境权的基本含义、性质、功能和价值。良好环境权不包括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环境请求权等公民参与管理国家环境事务的权利以及表达和实现政治利益诉求的权利,也不包括可以进入市场的环境资源使用权。良好环境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其必须以履行环境义务的方式来实现环境权,其履行环境义务的广度和强度与其实现良好环境权、获得环境利益的行为的自由程度成正比。我国立法应当以环境义务为核心来设计良好环境权,进而形成以义务为本位的环境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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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环境权的面纱:环境权的复合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大陆关于环境权的讨论已历经了25年.虽然学者们似乎观点迥异,但是其背后隐藏着一个共同的理论倾向,即"对号入座的理路".这种"对号入座的理路"在特定时空下确实具有合理性,但是在广阔的时空内就不再精准.本文试图整合各种关于环境权属性的观点,建构一种不同于"对号入座的理路"的"综合的理路".环境权应是由不同权利形态的权利组成的权利群,是由不同权利样式因素构成的权利束.当下中国环境立法应当确认公民的环境救济权,检察机关的环境公诉权和非政府环境组织请求行政救济和诉诸司法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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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困境--对传统环境权学说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严重的环境危机,人们提出环境权理论,并形成了基本人权说、财产权说、程序权说、人类权说等多种学说.但是以权利制约权利的构想不能够遏制环境危机.环境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的外部不经济性.我们应当摈弃传统的方法和观点,以环境产权取代传统的环境权,这既是环境权的出路所在,也是从根本上缓解环境危机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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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的法律,环境民事权利缺乏充分的法理基础和救济基础。本文从介绍环境权的产生中引出环境民事权利的界定,分析了在民法修订时充分考虑到环境民事权利的必要性,并对通过在民法中特别规定的方式保障公民所享有的这方面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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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民事权益是指公民在民事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生命权: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以及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健康权:公民所享有的保持其躯体生理机能正常和精神状态完好的权利。姓名权: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名誉权:公民、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荣誉权: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的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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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的法律,环境民事权利缺乏充分的法理基础和救济基础.本文从介绍环境权的产生中引出环境民事权利的界定,分析了在民法修订时充分考虑到环境民事权利的必要性,并对通过在民法中特别规定的方式保障公民所享有的这方面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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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Right of Privacy)或称私人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不受他人非法干涉或擅自公开的权利。隐私权不仅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也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为法律所确认和保护。 美国是最早立法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国家。1890年,美国学者华伦(Warren)和布兰特斯(Brandeis)在《哈佛法学评论》(HARVARD LAW REVIEW)上发表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