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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票据贴现后,若承兑人出现财务危机,可能面临票据到期无力付款的风险。依票据法原理,在票据无瑕疵且取得票据合法的前提下,持票人享有到期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而票据退还请求权显然不是票据权利,无法根据票据关系推导出这种新型权利。因为票据贴现时,贴现人并非仅是对贴现申请人的信赖,而是对票据出票人乃至前面所有票据签章者的信赖。但当票据未到期,票据贴现人可能面临损失,则其可以根据票据贴现协议的约定——票据原因关系,确定是否享有票据退还请求权。  相似文献   

2.
承认回头背书是票据作为流通证券的当然结果,无须也不应根据《票据法》第69条规定解释。承认回头背书与承认回头背书的被背书人的再背书权是不同的两个问题。《票据法》并没有承认回头背书被背书人的再背书权。为促进票据流通,《票据法》有必要明确这一例外,修订因回头背书导致的追索权限制问题、人的抗辩切断问题,并赋予回头背书被背书人之后手的追索权。  相似文献   

3.
期后背书是票据法中的一个理论难点。对于期的规定,世界上就存在三种不同的标准,但它们的相同之处都是对期后背书的法律效力加以限制。本文从考察期后背书的效力出发,探讨了期后背书持票人的权利。笔者认为,我国票据法第36条存在诸多漏洞,建议直接借鉴大陆法系的做法,对其进行修改,不失为一条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4.
论空白背书     
空白背书与记名痛书相比 ,除记载内内容不同外 ,主要在于再转让方式的不同。文章对空白背书的存在价值、立法以及法律效力进行了分析 ,指出空白背书虽然具有不安全的特点 ,但其存在有着必然性 ;《票据法》第 30条是一难以实践、不尽合理的条文 ,对之应进行严格限缩性解释 ;空白背书的存在不影响背书的连续性 ,不影响票据权利  相似文献   

5.
票据权利由持票人行使,当持票人难以确定时,便产生正当持票人的确定问题。美国票据法(包括《美国统一商法典》)对正当持票人作了详细规定,主张正当持票人必然发生在流通中,且依形式和实质构成双重确定标准;对于本不该成为正当持票人却可能因为流通而被确定为正当持票人设定了规则。该规则制度对我国有现实的借鉴意义。基于票据实务的需要,尤其是融资性票据的发展,我国有必要在总结司法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建立正当持票人的确定规则。  相似文献   

6.
票据背书是否连续不仅关系到持票人的票据权利,而且直接影响到银行付款时的责任承担。它不仅是票据法的重大理论问题,同时也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因此,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审视票据背书的连续性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承认票据一部付款既有利于持票人利益的维护,对于票据债务人也深具实益。在不能进行票据全部付款时,承认一部付款也是维护票据信用的有效手段。我国《票据法》不承认一部付款,这不仅与民事上部分履行的理念不相符合,也与国际立法例背道而驰,有待修正。  相似文献   

8.
根据我国现行对票据法的有权解释,商自然人可以作为汇票的付款人进行票据支付行为.但是我国新颁布的<破产法>仍然没有赋予商自然人以破产主体资格,这样势必造成商自然人作为汇票付款人.当其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时,汇票持票人期前追索权的行使遭遇阻碍的后果.因此赋予商自然人以破产主体资格,对于弥合法律之间衔接的漏洞.保证汇票持票人期前追索权的顺利实现,贯彻落实票据法的立法宗旨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相似文献   

9.
票据背书连续即背书形式之连续,是指背书形式合法且依据背书日期之时序可以对相关主体作同一性认定。转让背书与非转让背书同时存在并不必然导致背书连续性遭到破坏,而应该对两种背书分别作具体分析;存在空白背书的情形下,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背书是否连续取决于相关权利人最终对空白背书的补记情况;背书涂销不影响票据背书连续性。持票人凭借背书连续证明并且行使自己的票据权利,当背书不连续时,即以取得票据之合法途径证明并行使自己的票据权利。  相似文献   

10.
回头背书能否恢复人的抗辩,需要对回头背书与抗辩切断功能、回头背书再取得票据和人的抗辩的恢复、人的抗辩恢复的理论依据等进行检讨。需要从人的抗辩恢复理论之再构等几个方面来探讨回头背书对人的抗辩切断之影响。希冀如上探讨对我国票据法理论和司法实践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票据法对背书限制缺乏系统明确规定,亟须加强研究,以便尽快完善有关立法。出票人记载背书限制的票据,其流通性并不绝对丧失,出票人以外的前手对转让背书的被背书人仍应负票据责任;背书人记载背书限制的票据,后手以此票据又进行转让背书的,原背书人有抗辩权;非转让背书中,应区别明示与默示以确定委托收款被背书人所为转让背书的效力,质押被背书人所为转让背书均不能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以期后票据所进行的转让背书仅可产生民法上普通债权转让的效力。  相似文献   

12.
宪法上的财产权是社会中自治的人所享有的人权,并非法律上一切人格体瓜分和控制经济价值的形式.不应概括地把承载公共使命的法律人格视为宪法上的财产权主体.政府享有作为公共权力的财政收支权,而不是作为人权的财产权.意志相对独立的国有企事业可以被界定为宪法上的财产权主体,但只应在一定范围内追求和享有财富.把握不同主体之间的差异,是科学理解宪法上的财产权的基础,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改革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前提.  相似文献   

13.
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如何使其利益获得救济是保证制度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在引述了国内外相关立法后,对代位权与求偿权进行了法理上的分析比较,认为两者在构成要件、效力期限和权利行使范围上有明显的不同,我国现有法律将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的救济权统一规定为追偿权,是一项先进的制度,能够在不损害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对保证人利益的最大化保护。  相似文献   

14.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面面观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国家贫困生资助政策实施以来,对贫困生帮助很大,同时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提出贫困生认定工作仍需要进一步采取各种相关配套措施,以推动和保障贫困生资助工作更好地开展。  相似文献   

15.
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物权有哪些方面的基本效力,其内容如何,是物权法上颇有争议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认为,物权的效力应归纳为对物的支配效力、对其他物权的排他效力、对债权的优先效力、对妨害的排除效力四项。支配效力与排他效力应并列为物权的两项效力,而物权的排他效力包含成立上的排他效力与实现上的排他效力两个方面;物权的优先效力仅指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所谓“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应属物权于实现上的排他效力之表现;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指物权请求权,包括物之返还、妨害除去、妨害预防三方面的请求权;物权的追及效力则已为其他效力所包含,不宜单列。  相似文献   

16.
转变政府职能除了要对政府职能进行准确的定位 ,还必须深刻认识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审批制度 ,研究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及其给转变政府职能带来的阻力。深入探讨和努力实践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才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加快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17.
维权过度本质上是一种认识错误,维权过度对超过索赔限度存在疏忽大意的过错心理。维权过度因为是疏忽大意的过错心理,而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维权过度不能构成犯罪。设套约谈消费者涉嫌诬告陷害罪,为虎作伥的公职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罪。对从事生产销售的商家实行社会监督、打假维权具有法律依据,应当褒奖和支持他们的为民请命,而不应妖魔化其促进社会公益的见义勇为。  相似文献   

18.
25年前,美国著名法学家德沃金就提出了"认真对待权利"的命题;25年后,权利问题仍然是我们这个时代所必须认真对待的大问题与真问题。少数人作为弱势群体的一部分,其权利日益受到各国的关注与重视。但是由于理论上的缺失和实践上的背离,少数人权利的保护仍然面临困境。基于人权的普遍性和平等理论,认真对待少数人权具有必然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19.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要旨是要求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负载了“社会本位”权利观的价值,在民法上成为一般条款。基于法律基本原则的不确定性(模糊性)特征,故设立权利失效原则实乃必要。文章以权利的本质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为分析出发点,阐述权利失效的构成及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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