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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莫宏伟 《学术论坛》2005,(7):136-139
永佃权是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产物,它是指佃户拥有土地的永久耕种权(田面权),而业主拥有土地所有权(田底权).永佃权土地分布于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等省,而苏南最广.永佃权是通过购买、开荒、改良土地,典押土地,分封土地等路途而来,它可以典押、买卖和转移.永佃权土地的租额一般占土地正产量的40%左右,其价格因时而异.永佃权对于建立一种比较稳固的社会关系(租佃关系),发展农业生产有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清代的封建租佃关系有了明显的发展,农民永佃权就是这种发展的集中反映。它揭示了封建社会晚期土地所有制的基本特点,是了解错综复杂的封建经济关系的中心环节。当封建地主土地所有权分解为田底(或称为田骨、田根、粮业、大租、大苗等)权和田面(或称为田皮、佃业、质业、小租、小苗等)权时,就表明封建土地所有制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取得田面权的决不全是农民,其中也有地主,这是应当严格加以区别的。因为它是两种不同的经济形式,地主取得田面权后,充当二地主的角色,使农民遭受到更残酷的剥削;农民取得田面权后,就取得了永佃权,可长期控制一定数量土地的经营使用权,于是引起了租佃关系的变化。怎样才能科学地认识农民永佃权,并能从历史发展的过程中评述它的影响,这是本文试图研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对封建社会“自耕农”的问题,学术界有这样一种看法:“自耕农”所耕种的小块土地属于“自耕农”所私有,“自耕农”对于所耕种的土地不但有占有权,而且有所有权。因而他们的社会身份既不同于佃耕地主占有的土地的佃农,也不同于明文规定是耕种“官田”的国家佃农。这一类的国家佃农包括“假”公田而耕的农民,耕种屯田的农民,以及耕种官庄土地的农民等。“自耕农”是以耕种自己所私有的小块土地为基础的独立劳动者。对此,我有些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4.
永佃权制度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创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固有缺陷愈益明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出路在于建立新型的永佃权制度。新型的永佃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支付地租而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永久性地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它属于用益物权的范畴。永佃权的标的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永佃权的原始权利主体只能是农地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其他人可以通过继受取得的方式取得永佃权;永佃权是无期限的;永佃权人只能以耕作、牧畜或经营其他农业商品项目为目的使用农业用地;永佃权人取得永佃权以后享有使用收益权、依法处分权、优先购买权、物上请求权等权利,同时负有支付地租、按规定用途使用农业用地、承担有关税费等义务。永佃权因为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将消灭。  相似文献   

5.
宋代官田包佃国内外论著对之虽有论及,惜未展开。近有杨康荪先生所撰《宋代官田包佃述论》(《历史研究》85年第5期,下称“杨文”),对包佃现象首次加以全面研究,在包佃发展过程与规模、包佃主身份与包佃权性质及差额地租等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正确的看法。然杨文仍有一些论断似与笔者所见史料不够吻合,故此产生一些不同认识,主要集中在包佃形态、包佃成因、包佃作用及包佃性质等问题上。本文专就宋代官田包佃作用的评价问题略陈一得之见。  相似文献   

6.
苏绍智同志曾在1962年第6期的(《学术月刊》上发表过一篇题为《试论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的文章。他在那篇文章中提出下列几个观点:(一)考察生产资料所有制,既不应该把它的外延不适当地扩大到全部社会生产关系,也不应该窄到仅仅归结为一个归谁所有的问题,而应该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来综合加以考察。(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是相互联系的,但又不是不可分割的。在私有制的条件下,几个“权”可以分属于不同的阶级或个人,在公有制的条件下,可以分属于不同的单位或个人。(三)在“四权”中,所有权是最根本的,其他几个“权”都是由所有权决定的。而不论起决定作用的所有权或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最终都要体现在产品分配权上。苏绍智同志提出的上述观点,我认为是基本上正确的,也是很重要的。苏绍智同志的文  相似文献   

7.
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为了增强企业活力,人们普遍认为应将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也将此写入了决议。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展开,“两权”分离之后,不少企业增加了活力,提高了经济效益,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这就说明,从选择改革的突破口来看,“两权”分离的第一步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仅限于此,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改革的目前状况看,各种各样的问题又都集中在“两权”问题上,特别是所有权问题上。改革实践提出的问题,使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两权”分离,认识它的历史和现状,以及有关的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8.
以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初唐四杰”的文学理论和创作实践为代表的唐代诗歌审美观念的更新,可以说是隋唐时代诗歌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昔日关陇豪强那令人燥脾的豪雄之风,在一度迷失之后首次在初唐四杰这一代人的理论与创作中复现。这批“知音”、“知己”们鄙弃雕章琢句的繁综浅术、纷绘小才,倡言要“以兹伟鉴,取其雄伯”、“反诸宏博”,自然只有关陇健儿素稔的边塞风光和征战生活才更符合他们那其大如椽的诗笔纵情挥洒、随意施展的需要。那是具有共同的时代群体风格的一代人为之心驰神往热血腾涌的美学意象,其中包孕着新的一代诗人发现自我审美价值时的欢欣与喜悦:想不到昔日长年生活其中置若罔闻的荒城大漠竟有如许壮丽的风光,想不到久已司空见惯浑然不觉的军旅生活竟这般富于刺激!这些诗人的视点在流盼飞转地观照着社会万象,跃动着自我实现的心灵喜悦。从唐代美学思潮发展史的角度来说,初唐  相似文献   

9.
明初庄田经济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史学界一般认为,明代庄田经济是地主经济性质,“庄田上的生产关系是佃户与地主的租佃关系,这又与一般地主土地所有制的租佃关系同属一个类型”。其实,明代的庄田经济在各个阶段都有本质的区别。在较长的时期内,官庄、王庄等庄田实属于领主经济,只是在很短的时间内显示过地主经济性质。朱元璋夺取南京后,给其“文官拨典职田,召佃耕种,……(由佃户)送纳子粒,以代俸禄”。孙宜也在《大明初略》中讲:其时朱元璋对“文吏悉授职田,佃(户)输其租代禄焉”,这是实  相似文献   

10.
一垦首制是清代台湾普遍盛行的一种土地开垦制度.这种制度以有资者出资,有力者出力为主要特征.具体的开垦方式有如下三个程序:1、垦首(或称垦户)首先向官府领取垦单,取得荒地开垦权(此种开垦权在一定时间内受法律保护);2、由垦首出资招募佃户,或亲自在垦区组织开垦,或委派“管事”代管;3、开垦获得成功,佃人必须向垦首交纳租税,称为“大租”,而垦首也必须把垦熟的田园向官府“报课升科”,缴纳田赋. 那么,垦首制究竟在清代台湾的土地开发史上占有怎样的地位呢?换言之,通过垦首制方式开垦的土地究竟在清代台湾土地开垦总数中占有多大的比例?这是我们首先要了解的,  相似文献   

11.
我国经济学界提出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之说,已有多年了。在这些年里,该说不仅颇为盛行,被认为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而且为国家政策所采纳,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经过近几年的实践,我们越发感到: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离不行,完全分离又不允许,而一定程度的相对分离不仅理论上含混不清,它的分离度难以界定,而且在实践中又根本无法做到。这就迫使  相似文献   

12.
李印福 《理论界》2002,(5):86-87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所有人甚至上百个所有人共同拥有一栋高层建筑物时,各个所有人对其在结构上和使用上具有独立性的建筑物部分(专有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权和对供全体或部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部分(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共有权以及基于建筑物的管理、维护和修缮等共同事务而产生的成员权的总称.简而言之,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的结合.  相似文献   

13.
<正> 纵观我国古代的文学发展史,绝大多数的文学样式都有其发生、发展、繁荣、衰变的自身规律。盛行于唐代的边塞诗亦然:它孕育于《诗经》时代的征戍诗,雏形于边塞形成的秦汉时代,在魏晋六朝时期得到发展,到隋与初唐时期走向成熟;嗣后以声情激越的军歌,响彻于盛唐诗坛。千载以下,犹令人吟咏叹赏不绝……  相似文献   

14.
一近年来,围绕着经济体制的改革问题,人们对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中生产资料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比较流行的观点是所有权应当归国家,占有、支配、使用权则应交给企业,即实行“四权分离”。主张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历史上就存在过“四权分离”的状况,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四权”也应分离,这样才能既坚持了生产的社会主义方向,又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相似文献   

15.
明清时期的佃仆制是一种具有严格隶属关系的租佃制度,佃仆又被称作地仆、庄仆、庄佃、火佃、佃民、伴挡等。佃仆是一种特殊的身份,与地主之间存在主仆关系,佃仆因种主田、住主屋、葬主山而以契约或宗规家法形式确定与主人的关系。有严格的人身依附关系,这是区别于一般佃户的主要标志。主仆的名分是终身的,而且延及子孙,世代相承。佃仆没有迁徙自由,婚配受到干涉,没有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但他不是奴隶,可以组建家庭,有一定的私有财产。佃仆制度流行于安徽、江苏、浙江、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广东等省的某些地区,其中尤以徽州、宁国地区最为盛行。  相似文献   

16.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种"土地换保障"的方案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通过均分土地使用权向农民提供的社会保障不仅是低水平的 ,而且还妨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考虑到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联系 ,本文提出了一种“土地换 (现代社会 )保障”的改革方案 ,其核心内容包括 :( 1 )土地国有化 ,赋予农民永佃权 ;( 2 )农民以永佃权同国家交换现代社会保障 ;( 3 )国家出售二级永佃权 ,允许二级永佃权自由流转。  相似文献   

17.
国有企业改革的起点: 国家行政机关主权模型 国家行政机关主权模型是50年代中国采取大规模国有化行动的产物,它盛行于整个计划经济时期,并成为那个时期占统治地位的企业制度。 国家行政机关主权模型的基本要素可以概括如下:(1)企业的所有权全部由国家拥有;(2)企业的实际控制支配权掌握在条块分割的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的手里;(3)企业的管理层(厂长经理)由国家机关任命,企业的经营决策权亦掌握在政府行政机关的手里。  相似文献   

18.
自La Porta等人首创追溯公司终极所有者研究方法以来,国际上涌现出大量研究各国大公司最终所有权结构的文献.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转轨经济体和新兴市场,家族上市公司的最终所有权结构却被国内外研究者不同程度地忽视.本研究发现,总体上中国家族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高度集中且最终控制权与现金流权严重分离,但不同样本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分类比较进一步表明,直接和间接上市家族企业具有不同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演变路径;在控股家族财富、控制意图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等因素的制约下,间接上市家族企业具有较低的最终所有权和控制权,并倾向于构建复杂的金字塔控股结构,因而最终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度较高.  相似文献   

19.
一、股份制特征是“两权分立”不是“两权分离”两权指虚拟资本所有权与现实资本所有权。以往人们谈论西方股份公司的特征时,总是以股东的资本所有权与管理阶层的经营权相分离作为主要特征。这种传统的“两权分离”说其实似是而非。我们深究一下,不难发现,原先分散的股份资本一旦投入公司运营,就联结成公司集中的现实资本,股东不能也无权抽回,只有监控权。这就是说,股东丧失了或让渡了以股份投入的资本现实所有权,作为代价或交换,股东获得了股票这种虚拟资本的所有权,股东凭借这一所有权,定期地获取公司现实资本相应的孳息,即股息,另一方面,公司法人获得了现实资本所有权(公司独立产权的基础),正是依凭公司现实资本所有权,公司的管理阶层才会有充分的经营权。因此,股份公司的主要特征不是模糊不清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是十分明确的虚拟资本所有权与现实资本所有权的分立,即“两权分立”。这里,所谓虛拟资本,就是与现实资本相对而言的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的并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估算或想象资本①。马克思指出:“股票只是对这个资本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的相应部分的所有权证书。”②(着重号为笔者所加)而所有权的概念在不同的国度和历史时期有一  相似文献   

20.
“着佃交粮”是出现于太平天国设治地区的一个新的经济现象,它与“粮从租出,租由佃出”截然不同,具有其特殊的性质。因此,探讨它的经济内涵无疑是有意义的。“着佃交粮”这个新的经济现象,很早就引起了太平天国史专家们的注意。但是,他们对“着佃交粮”的正确认识并非一蹴而成,而是经历了一个探求的过程。五十年代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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