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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介绍了目前我国网络行政管理法的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阐明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含义及其分类 ,并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政管理及其对版权保护的意义 ,这三个方面的行政管理分别是 :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许可证管理 ;对网络内容提供者的管理 ;对网络中介服务者的管理。  相似文献   

2.
网络服务提供者民事侵权过错认定,应以民事主体实施行为时所负有的注意义务为前提,这有利于适应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公平、合理地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本文从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行为中的特定技术因素出发,立足传统侵权行为理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的界定、分类及其民事侵权过错认定标准提出了构想,这对于网络侵权立法和司法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4.
网络传播中自律的主体有三重,分别为网民个体、网络服务提供者与内容提供者、网络传播行业组织。自律的三重主体分别对应着网络传播自律的三个层次,三个层次又各有其自律的原则及途径。三个层次的自律主体共同构成了"自律金字塔"。  相似文献   

5.
互联网既是各方主体分享优秀资源与作品的平台,亦是各类网络版权侵权纠纷的重灾区.在平台化成为主要趋势的时代,对迎来新型角色转型与升级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设置了更多的义务.传统技术背景之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版权保护采用的事后规制模式已然无法应对层出不穷的新型版权纠纷,应当顺应互联网时代技术革新与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对于特定版权场景下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定位,从主体类型之划分、履行义务类别之划分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保护义务的完善路径等角度出发,对其各自应承担的版权保护义务进行重新梳理与建构.  相似文献   

6.
通过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界定,区分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提供技术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前者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后者承担间接侵权责任和替代责任;进一步分析网络服务提供者直接侵权责任、间接侵权责任、替代责任的责任认定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以此来作为证明责任分配的基础。由此认为:第一,直接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行为、过错、损害和因果关系四要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仅就“合法来源”承担证明责任。第二,间接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行为、过错、损害和因果关系四要件,网络服务提供者就“过错”要件承担证明责任。第三,替代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行为、损害和因果关系,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证明责任。第四,网络服务提供者就合理使用规则的两个判断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7.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侵权信息披露义务是网络环境下保护著作权的必然要求,我国现行立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仍然沿袭已经废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精神,判令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负有信息披露义务,且进行了变通。应当再次在立法中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作实体和程序上的严格限定,以便在平衡版权保护和技术发展的同时,有效维护公众的隐私权和表达自由。  相似文献   

8.
网络数字技术的发展使版权人和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侵权纠纷不断发生。针对该问题,在中美两国之间,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务比较分析的角度,列举了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中“避风港”制度的适用情况,讨论了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分析了维亚康姆诉YouTube 案、“雅虎 案”等案例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认定,从而进一步阐释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第三方引发的版权侵权纠纷应当承 担的法律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9.
权力的本质属性在于主体间的非对等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凭借技术资源优势,通过立法授权和服务协议形成与用户之间事实上的不对等,从而促使互联网场域内权力生成。权力与资本的勾连使得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代码、算法、数据等技术手段的应用中偏离预设价值,逐渐呈现干预用户行为选择、威胁用户信息安全以及对权力的僭越等权力异化现象。对此,相关法律规范当以尊重人的主体尊严为导向,引导互联网场域内权力运行理念由资本逻辑转向人本主义;借鉴公法原理发挥正当程序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作用;对网络中立原则给予制度性确认,确保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同时满足权利保障与权力运行的需求,寻求二者之间的中立平衡状态,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力行使划清底线。  相似文献   

10.
以QQ服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服务是一种网络传输服务。网络传输服务在技术手段和服务方式上具有自动性和被动性特点,这决定了传输服务不具有信息存储功能。受此影响,网络传输服务提供者既不对信息的合法性承担事先审查义务,也不承担发现违法信息的特别审查义务,在接到通知后也无须履行移除义务。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维护公共秩序,网络传输服务提供者应依据民法和公法规定承担一定的阻断义务。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和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版权侵权现象日渐增多,涉外网络版权侵权的法律适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引起学界和司法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研究涉外网络版权侵权的法律适用,除了要受到一般侵权领域法律适用理论新发展和新突破的影响之外,还须要结合网络环境下作品传播的特点,考虑符合实际需要的法律适用方法。较为务实的做法应该是:采取扩大解释侵权行为地法的原则,同时,应重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普及,人们通过互联网下载、上传、传播文件、图片、软件变得愈发容易.然而,互联网的发展如同一把双刃剑,它在为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方便的同时也对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何在网络环境下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同时又能实现社会公众利益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因此,对网络著作权理论和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现状进行分析,探索建立一种网络著作权的严格保护机制便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3.
科技的进步带来了新的社会角色,网络服务商成了网络世界的中心.法治社会此刻却受到了网络服务商侵权的干扰,网络服务商被卷进了侵权纠纷的漩涡之中,本文基于网络服务商的侵权的概述、网络服务商侵权的产生、中关网络服务侵权的比较研究,提出了合理使用利益平衡、技术环境行业自律、网络用户提高素质、借鉴外法适应国情等改善我国网络服务商著作权侵权环境的应然建议.  相似文献   

14.
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对著作权制度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我国《著作权法》要进一步完善,就应该从多方面进行修订.  相似文献   

15.
运用法律解释学对著作权法进行了解析;认为著作权法内在的缺陷凸显于问题之中,缺陷与问题是矛盾的统一体;并从聚焦问题,分析缺陷,重点对著作权归属、对象和效力的重要条文展开解释,以此提升条文的可适用性;指出著作权法的解释学分析是实用法解释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为法学界探索著作权法提供了一种新的进路,并试图增强著作权法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相似文献   

16.
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为互联网的“公地悲剧”事件,暗示了依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特点创新发展其规制模式十分必要。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规制主要涉及政府、行业协会、社会公众三类主体。现行的以政府为绝对主导、其他主体予以配合的自上而下的规制模式已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包括缺乏多方利害关系人的沟通协商、制定法本身存在缺陷、行业协会无法发挥作用、社会公众参与不足等。基于“多中心治理”等理论,应构建以平等信任、开放兼容、多向互动为特点的多中心协同规制网络服务提供者模式:政府放权给社会自组织进行公私协作;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规制以发展个体需求并承担社会责任;拓宽社会公众的参与渠道,利用制度性安排与网络服务平台达到信息公开互通。  相似文献   

17.
面对数字技术带来的困境,建立在复制权基础上的传统版权法已是力不从心,必须加以重构。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人们欣赏和阅读作品不再依赖于有形复制件,传统的购买、占有有形复制件的方式将在相当程度上为直接体验作品的模式所取代。但在未来世界,有形复制件不会完全消亡,就传统图书而言,硬拷贝还将长期占据主导地位,也就是说,数字版权不会一统天下,传统版权法仍有其适用余地。  相似文献   

18.
著作权法中的公共领域理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共领域理论是著作权法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它认为著作权保护的真正领域是被私人所占有的专有领域,不被保护的则是公共领域。公共领域理论的关键并不限于确定著作权保护的边界以及在具体的案件中用于确定保护与不保护的内容,而是以此为基石建立整个著作权法理论框架。公共领域理论对于认识著作权法的基本精神、宗旨和重要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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