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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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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官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法律人,具有明显的法律人格特征。古代清官法律人格的外在表现既体现在司法活动的断案上,又体现在他们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古代清官法律人格的内在精神主要体现在其道德品质、知识结构和价值追求上。清官的法律人格是中国特定的文化塑造出来的,这种人格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会的矛盾和冲突,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但是,清官框扶正义的社会效果非常有限,而且麻痹了平民百姓的抗争行为,对中国的法治建设造成了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2.
包拯是北宋著名"清官",于民间有着巨大的影响。包拯在其一生的司法活动中,提出并实践了以"清心"、"直道"为核心的司法道德观念,要求司法官吏应具备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刚正不阿、依法办事、执法如山等职业道德。这种司法道德观对于今天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仍有借鉴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随着法学研究的转向,法律方法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但对法律方法的内涵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法律方法一词主要在三种意义上被使用,即社会学意义上的法律方法、法制意义上的法律方法以及司法意义上的法律方法。我们认为,应该直接用司法方法来指称司法意义上的法律方法。  相似文献   

4.
作为中国古代清官形象代表,包公是完美无缺的正义化身,在中国司法文化中,包公早已被神化.然而,如果以元杂剧《包待制三勘蝴蝶梦》为样本,在现代法治视野下评判包公,我们会发现不仅《红楼梦》中的贾雨村这位葫芦僧会判葫芦案,身为清官的包公也同样封建迷信十足,他为了所谓的结果正义,在断案中有罪推定,并不惜刑讯逼供,最终导演一场包庇凶犯、枉法裁判的葫芦案.中国司法文化中有根深蒂固的清官情节,但司法公正并不仰仗清官,其根植于法治而非人治.  相似文献   

5.
司法作为一个国家法律系统的有机组织部分,所具有的司法自治力、司法说服力和司法确定力,集中反映司法在法律生活中的信用程度和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与认可程度。司法公信力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表征着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社会主体的规则意识和秩序形态,对法律权威的实现和扩展、法治意识的培育与发展、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建构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司法文书学是关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等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和法律权力的文书的学科。考察司法文书学的根本属性,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其一,司法文书学以法律精神为依据;其二,司法文书学以写作理念为依托;其三,在司法文书学中,法律精神与写作理念是辩证统一的  相似文献   

7.
古代中国司法官的处事风格与角色意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深厚的传统法律文化基础上,长期封建集权条件下的古代中国司法官,其司法审判的处事风格和角色意识呈复杂多样性有奉公守法、断狱平恕的循吏;有持法任术、心狠手辣的酷吏.他们追求与充当的社会角色,或是为民伸冤、为民做主、廉洁贤明的清官;或是循循告诫、力行德化、调停诉讼的父母官;或是被社会称为君主之鹰犬、百姓之恶魔的刽子手.  相似文献   

8.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及其活动所具有的信心、信赖状态,它是确立法律权威的必要条件,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本保障。司法公信力的构建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它能实现社会控制、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平衡,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诚信法律体系以及实现良性司法权运行机制。司法公正、司法独立和法律信仰等是影响司法公信力的相关因素,然而我国司法公信力的现状令人堪忧,现行法律制度存有缺陷,公信力不高,并遭受种种困境。构建我国司法公信力,应该积极推进法律制度的完善,建立独立的司法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和优化司法体制内外的民众参与模式,并创设健全的司法公信力评价体系,以促进我国司法公信力的养成和提升。  相似文献   

9.
法律论证的意义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官的司法活动是一种说理的过程,离不开法律论证,法官进行法律论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意义包括方法意义和社会意义。法律论证的方法意义,是法律论证在法律方法的视角下所呈现的意义,它表现为:法律论证是克服形式逻辑局限性的有效方法,是对法律适用的正当性、合理性所做的说明。法律论证的社会意义,是从社会大众的视角看法律论证所呈现的意义,它表现为:法律论证是防止司法专断而对法官提出的职责要求,是使法官判决得到社会认可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0.
法律中的逻辑判断的表现形式就是法律推理。法律推理主要运用于司法领域,其逻辑模式是三段论法,大前提是法律规范,小前提是案件事实,结论是法律规范赋予案件事实的后果。逻辑判断在司法三段论中的意义是:体现现代法治理念;体现法律的科学性;提高司法效率。谨守逻辑形式并避免谬误可以说服别人,并给予司法判决正当性,维护法律的科学性和确定性。  相似文献   

11.
法律语义在特定的司法场域里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依据语义阐释的心理机制,多元化的意义阐释模式比一元化的意义阐释模式更能实现法律语义阐释的客观性,符合司法场域中对语义理解的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12.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尤其是对于实现人的价值和意义来讲更是如此。而法律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并且法律仍存在其不可调整的诸多领域。对法律局限性的克服则需要立法主体和司法主体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另外可以通过建构混合性的司法行为模式来克服法律的局限性的思路。  相似文献   

13.
本文对中国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中的法律适用、管辖权、公共秩序保留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作者主要阐述了以下观点:一是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中的法律适用具有与国际私法法律适用不同的特点,即法律适用的目的、标准、强制程度、种类和范围等方面的区别,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中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是适用被请求方法律;二是管辖权在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中具有重要意义,被请求方审查请求方法院管辖权有四个标准:被请求方法律、请求方法律、请求方和被请求方双方的法律、区际协议的有关规定;三是由于各法域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道德等方面存在着重大差异,放在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中有必要适用公共秩序保留,但应有一定限制,即从公共秩序的范围、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范围、适用标准和适用目的四方面予以适当限制。   相似文献   

14.
法律推理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方法,在我国司法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官所进行的司法审判工作,其实就是在演绎推理的框架内进行的,这尤其体现在作为司法审判的结论——判决书的撰写上。法官审判工作的整体就是一个司法三段论的过程。只是由于我国现存的法律教育体系中缺乏必要的法律方法的指导,绝大多数法官意识不到自己所进行的审判工作与法律推理方法之间的联系。本文正是从我国审判工作的实际出发,论述了法律推理的含义,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以及对司法工作的重大意义等问题。  相似文献   

15.
能动司法在时下中国的司法实务界已经如火如荼地展开,而法学理论界对于能动司法的蕴涵却展露出莫衷一是的极大争议。从一开始,我国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对能动司法的界定就遗憾地依凭着殊异的理路与立据,从而造生出法学理论界的能动司法与法律实务界的能动司法的争论与对立,二者对于能动司法的讨论并非在同一个意义上展开。对此,唯有通过对能动司法的实质、主体、内容与方式做一番辨异方可厘清。  相似文献   

16.
现代司法理念与法律文明的发展赋予司法公正新的涵义--以实体与程序的和谐统一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公平与正义。为实现司法公正,亟待构建制度保障体系,即以法律自治与司法独立为基础实现公正、以实体与程序的公开为形式促进公正、以司法效率的提高为目标保障公正,以合理的制度设计保障司法的真正意义上的"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17.
将民间规范引入司法过程以正当化案件裁决,是和谐司法的内在要求。清代司法官运用推类方法,将民间规范引入司法实践中以填补法律漏洞,正当化案件裁决,这对和谐司法的建设,具有借鉴意义。当下将风俗习惯运用于司法实践,在运用类比推理解决疑难案件过程中,必须借鉴推类方法的优长之处,以弥补类比推理的不足之处。唯有如此,才能弥补法律漏洞,解决疑难案件,提高判决的正当性和说服力,才能真正将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结合起来,达致司法和谐。  相似文献   

18.
司法区划分的意义在于有效实施司法权、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保障司法独立。划分司法区应当坚持司法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原则、案件负担相对平衡原则、减轻公民诉讼成本原则。在我国,划分司法区基本以行政区为参照,是司法机关设置的结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划分司法区,最高司法机关根据法律授权也可以划分部分司法区。  相似文献   

19.
现代法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司法法治化 ,而司法法治化的关键在于司法独立。司法独立尽管在概念上表述各异 ,但作为法律原则却为世界各国宪法普遍确立。在我国贯彻司法独立 ,对于国家权力的合理分工 ,实现司法公正 ,保障公民权利 ,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改革现行司法制度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 ,全面推进我国司法法治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20.
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有效方法,已被世界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所采用。但尚有问题须探讨。本文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第一,从法理上论述了公共秩序保留的含义、作用以及正确理解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意义。第二,系统介绍了各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规定及司法实践。第三,我国有关公共秩序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并就公共秩序保留提出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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