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纳西族婚俗,由纳西女人撑起了泸沽湖上的一方天。作为纳西族的一个分支,摩梭人至今保留着走婚制和母系氏族遗风,被民俗学家喻为“人类社会家庭婚姻发展史的活化石”。在这方与世隔绝的桃源之地,男不娶、女不嫁。男子夜间到心爱的女子家谈情、留宿,这便是“走婚”。所生的孩子归女方,父亲没有义务抚养孩子,而抚养的是自己的外甥,他的孩子则又由女方家的舅舅抚养。 相似文献
2.
张磊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6)
在云南省滇西北高原的金沙江和雅砻江之间,有一座南北走向的纳喇山脉,海拔在2700米以上,层峦叠幛的群山之中,有一块芳草如茵的高原小盆地,这就是名闻遐迩的泸沽湖。现实中的“女儿国”——摩梭人,就在此生息居住。近几年来,许多猎奇者不顾交通僻远,千里迢迢来此“探索”摩梭人的“母系”社会和“群婿”制度,然后又将所谓的“见闻”公开发表于报刊。这不仅是对民族学研究的不负责,也是对摩梭人感情的极大伤害。 笔者认为:宁蒗永宁纳西族支系摩梭人的所谓“母系氏族”,只不过是母系血缘组织不断分裂的遗迹,绝非是什么“群婚制”!同时,今天的摩梭人正在向一夫一妻制迅速过渡。 相似文献
3.
4.
刘思谦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61-65
<正>一每年前往美丽的泸沽湖摩梭人村寨参观的游客中,很多人是被"地球上最后的女儿国"、"人类母系社会文化的活化石"以及"自由地走来走去的走婚制"的宣传所吸引,仅凭对母系文化、走婚等的一知半解和道听途说,便把摩梭人的"母系家 相似文献
5.
永宁纳西族摩梭人的婚姻家庭和发展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亦亭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0(4):144-146
文章对永宁纳西族母系家庭和人类婚姻历史研究做了简单回顾,进而对泸沽湖摩梭人的阿注婚作了解读,指出阿注婚的实质及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6.
沈红芳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69-72
<正>我国云南泸沽湖摩梭人的性别文化,就其独特的走婚传统及其家庭结构方式来看,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着远古时代人类早期社会中母系家族文化的遗风,与我们所熟知并深刻体验着的父权制家庭文化在许多方面都大异其趣,形成一种强烈的对比。这 相似文献
7.
8.
肖淑明,1927年出生于成都文庙街,16岁时被中国最后一个原始母系氏族社会泸沽湖土司看中,选为土司夫人。由于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肖淑明逐渐成为摩梭人各种事务的实际管理者,历经艰难坎坷,为泸沽湖畔原始母系氏族社会的发展和民族团结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被称为“当代王昭君”、“原始社会最后一朵玫瑰”。 相似文献
9.
在摩梭人家 见识“成年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抵云南四川两省交界处的宁蒗县泸沽湖畔时,已是除夕的前夜,洛水村人忙年的景象是看不到了,但我最关心的是摩梭人千年遗留下的习俗——行“成年礼”。 摩梭人家里凡有年满十三岁的男孩或女孩,大年正月初一的凌晨、鸡叫头遍的那一刻,要为家里的孩子举行成年仪式。在摩梭母系家庭中,未成年的孩子,被认为神没有赋予灵魂,他们不能享受家庭成员应享受的权利并尽各人的义务,死后也不能葬在氏族的公共墓地里,成了孤魂野鬼……对每个摩梭人来说,行“成年礼”是一生中头等大事,是生命真正的开始。 相似文献
10.
刘芳 《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2)
考察了云南丽江泸沽湖畔摩梭人“阿注异居婚”产生的历史背景、现状,分析其对当前人类婚姻家庭模式“一夫一妻制”的启示.指出由于“阿注异居婚”组建家庭的双方或多方——兄弟姐妹之间是不允许发生性关系的,因此,也就拆除了困扰着“一夫一妻制”的“性嫉妒”的顽瘤,从而使其婚恋更为自由、灵活、和谐,而不像“一夫一妻制”家庭那样在性和感情方面不断产生烦恼. 相似文献
11.
奇特的摩梭族 在中国西南部四川省和云南省交界处的泸沽湖地区,有个充满神秘色彩的“女儿国”。泸沽湖周围重峦叠翠,湖水明撒,景色宜人。这个地方吸引人的,除了自然美景外,居住在那里的摩梭族人奇特的社会习俗和婚姻制度也是十分罕见的。据《新唐书》和宋代《册府元龟》记载:泸沽湖地区古称“东女国”,又叫“女王国”,这是因为它在地理上位于吐蕃之东部而得名。当时的摩梭人是“以女为君”、“于从母姓”。 在摩梭人过去传统的大家庭中,小孩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大家庭中只有舅舅没有父亲和媳妇,这是较为典型的母系制 相似文献
12.
多民族杂居区摩梭人婚姻家庭变迁考察——以云南省宁蒗县翠玉乡料别村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明仙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9(2):28-31
云南省宁蒗县翠玉乡料别村是一个以摩梭人为主的多民族杂居村落。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和文化接触的加强,该村摩梭人的婚姻家庭正经历由母系大家庭的阿夏走婚向父系小家庭一夫一妻婚的变迁。调查研究发现,以料别村为代表的多民族杂居区当代婚姻变迁是摩梭人自主、自觉的内源性选择,具有不可逆转性。同时,虽然形式正处于变迁中,但是摩梭人母系婚姻家庭文化的精神内核仍在新的婚姻形式中得到延续承继。 相似文献
13.
摩梭的母系家庭和阿夏婚姻探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遂海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5(9):40-43
本文作者在研究摩梭艺术过程中对摩梭人的母系家庭和阿夏婚姻的起源有了新的看法 ,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现在生活在泸沽湖周边地区的部分摩梭人是纳西人与蒙古人的融合 ,他们的母系家庭和阿夏婚姻起源于元代初期 ,并不是远古传下来的活化石 ,而是特殊历史地理条件下民族大融合的结果 相似文献
14.
秦木措 《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2)
在悠久的历史发展中,蒙古族人民形成了自己灿烂的文化和独特的风俗习惯。本文就解放前青海蒙古族的婚姻习俗作一简要介绍。 青海蒙古族的配偶制度一般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男子不娶妾,同姓不通婚,姑表、姨表兄妹之间不通婚,并列为一种神圣的禁律。这种习俗可溯源到母系氏族制时期的氏族外婚制,姐妹女的子属于同一氏族,所以在禁婚之列。同时严格实行阶级内婚制,一般都要考虑门当户对,王公的姑娘不嫁平民,但王公富户若看中贫民家相貌出众的姑娘,则以微薄的彩礼,即可娶为妻。 相似文献
15.
在川滇交界的泸沽湖,居住着一群摩梭人,成年女性居住在“花楼”,有相对的自由,而来自家庭“衣杜”的力量则控制和维护着家庭的稳定。 相似文献
16.
文章认为,畲族的种种婚俗形式是其历史进程的社会反映。“行嫁”源于原始社会的“对偶婚”,“哭嫁”、“借镬嫁”、“抢亲”等则存留着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及其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掠夺婚”的痕迹,“大户嫁”虽残留掠夺婚的变异仪式,骨子里却有封建社会买卖婚的性质。这不仅说明畲族历史的悠久,窥见其婚俗演变的清晰脉络,也足以证明畲族婚俗只有一种“掠夺婚的变异仪式”这一说法的偏颇 相似文献
17.
刘芳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5(6)
从人类文化生活的生境适应性理论重新诠释摩梭人的家庭婚姻制度的由来,可以知道它是由摩梭人历史上的社会经济特点决定的,而不是原始母系氏族社会的遗留现象.研究认为:在自然生境条件下具有游动型经济文化特征的族群,其女子的社会作用呈显性倾向,而具有农耕型定居特征的族群,其男子在社会中的作用则具有显性特征.摩梭人的半游动半农耕之"马帮文化"成就了摩梭人的社会特点和价值取向,使其家庭生活和婚姻制度具有游动型经济文化特征的显著特点. 相似文献
18.
摩梭走婚:一种法律社会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能简单地以好坏来评判摩梭人走婚,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法人类学和法律社会学的角度更深入地认识它。走婚是男不娶、女不嫁,男女终身都在自己的母系家庭里,由男子的"走"而实现的婚姻。无论作为习惯法还是本土资源,走婚制都将对法制现代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给社会带来安定与和谐。走婚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消亡,只有当它不能再与社会融合的时候才会被取代。 相似文献
19.
20.
本文通过笔者对泸沽湖周边摩梭人的田野调查和PRA,论述了泸沽湖周边摩梭人的传统教育的内容、方式、效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