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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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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秦时期百家争鸣,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儒、墨、道、法四家.随着历史的发展,四家的命运迥然相异,其中墨学沉寂,法家逐渐式微,儒家崛起并登上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位置,道家紧跟其后,与儒学相配合,一张一弛,引领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方向,这其中的原因只能结合四个学派的思维特质去分析才能得以明了.  相似文献   

2.
礼法问题是研究儒法斗争问题的一个重要内容。年来讨论儒法斗争,在儒家主张礼治,法家主张法治这个问题上,大家的看法基本上一致。但是,到底什么是儒家所主张的礼,什么是法家所主张的法以及礼法的来龙去脉,还没有弄清楚,甚至还有若干糊涂观念。为了坚决地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历史,彻底地肃清王张江姚“四人帮”在历史科学领域内的流毒和影响,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认真地讨论一下,是有必要  相似文献   

3.
合一、相分与融合——试论中国古代礼法关系的历史嬗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礼法关系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展进程的主要线索.中国古代礼法关系以其时代特点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即礼法合一的刑的时代、礼法相分的法的时代和礼法融合的律的时代.  相似文献   

4.
《东岳论丛》2021,(1):82-88
东亚儒学与东亚儒者对儒家经典的创造性诠释密切相关。东亚儒学因经典诠释而存在、发展,并基于东亚儒者对儒家经典的诠释而逐步得以建构,形成一种跨时代、跨区域的儒学新形态。与中国传统经学不同,东亚儒学对儒家经典采取了一种区别于“解经学”注疏传统的创造性诠释态度,东亚儒者解经的关注点不是儒家经典的注解疏证、字句训诂、语义解读,而是对经典意义的阐扬发挥,即在诠释的视域融合中开显经典的时代意义,让经典对着现在言说。就此而言,东亚儒者的经典解读具有鲜明的创造性诠释特点。东亚儒学对儒家经典的创造性诠释通过辩证调适东亚儒者对经典诠释所遭遇到的两种张力——存在于儒家价值理念的普遍性与在地化诠释之间的紧张关系和存在于东亚儒者的“政治身份认同”和“文化身份认同”之间的紧张关系——得以实现,其对儒家经典的创造性诠释的可能性,则系于东亚儒者对哲学诠释学“视域融合”原则的具体实践。  相似文献   

5.
“礼法并用、德主刑辅”是我国古代的治国方略。它的确立经历了“周公制礼,明德慎罚”,儒法之争,儒法合流等几个阶段,并被西汉以后历代王朝继承和坚持。这一治国方略的运作是通过:修订礼制,梳理纲常名教,使之社会化;引礼入法,使道德法律化,法律儒家化;德礼至上,法律依循道德,使司法伦理化。  相似文献   

6.
儒学与"六经"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是"六经"孕育了儒学?还是儒学推动了"六经"的形成?考察历史可以发现,儒家学者源于三代王官之职的"司徒"、"师儒",儒家经典则源于三代王官之学及相关文献典藏。春秋战国时期产生的儒家学派具有华夏文化的自觉意识,积极继承三代文献典藏中的政治智慧、伦理价值、礼乐文化,从三代文献典藏中收集、整理"六经"文本,并作出创造性诠释。从文化渊源的角度来考察"六经"与儒学,可以说它们均是三代文明的产物;而从文化建构的角度考察"六经"与儒学,则应该将它们看作一种相互生成的关系,"六经"原典的思想文化孕育、滋养了儒学,儒学推动了"六经"体系的建构。  相似文献   

7.
晋法家由晋儒转化而来,晋法家的理论源头是儒家现实主义.以子夏为宗的晋儒具有重利倾向的儒家现实派,与功利主义的法家只有一步之遥.子夏在由儒转法的过程中起了桥梁作用,子夏之学为晋法家的理论源头,子夏西河设教,培养的弟子进一步转变为法家.由于子夏始终徘徊于义利之间,心战不已,并没有完成由儒转法的过程,所以未成为法家的鼻祖.但子夏的学术贡献与历史地位不应忽视,可称为儒家现实派的鼻祖兼晋法家的理论先驱.  相似文献   

8.
儒学与我国少数民族哲学文化的关系在先秦的孕育阶段,经过深刻的"华夷之辨",处于关系建构、探索奠立时期。汉唐之间由儒学对我国少数民族先民哲学文化思想观念的初始传播到深入影响,有的少数民族的哲学文化、思维水平甚至显现出与一定时期中原儒学文化的交流融通或理论同构性特征。五代十国两宋时期,演进到我国少数民族哲学文化主体意识增强、各以本民族哲学文化思想观念为母体自主地消化融会儒学,元明清三朝转化创新并涌现出"释儒""伊儒"等少数民族儒学形态。儒学与我国少数民族哲学文化思想观念"和而不同"、交融互动的关系,由外在到内生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了中国少数民族儒学多元化理论形态的创新性建构,是中华各民族团结统一、和谐共进的重要传统思想文化资源。  相似文献   

9.
在儒家"道统"传承中,子思承其祖说,学于曾参,传之孟轲,上承中庸之道,下启心性之论,被誉为"述圣"。结合传世文献与郭店儒简所涉"子思学派"思想,可见其传扬儒门宗旨,亦长于任法论说,则为先秦由儒入法、礼法演进之关键。子思学派视"好利恶害"之人性为社会规范乃至治道体系的基础,由此牵引出战国政法论说的基本范式。以性情论为中心,子思学派的治道理想游移于传统人文与现实功利之间,富有统合各种社会规范的意味,既阐弘儒家重德之旨,又重倡"任法以治"及赏刑爵禄之策。子思学派于性情之审思、仁利之辨正、礼法之取舍、刑赏之兼顾均富有新见,对战国法家思想颇有启示而不乏暗合,其中蕴含先秦儒法两家的融通一面,预示后世儒法合流的思想路径。  相似文献   

10.
晚明的儒家天主教徒代表了儒学和天主教教理两种文化对话和融合的士人群体,天主教化儒学则是其耶儒互释和融合的以儒学为思想本位的思想体系。在梳理了中国传统孝道思想以及分析了利玛窦对中国孝道思想的批判后,最后详论晚明儒家天主教徒对传统孝观的天主教化改造。文章认为这种改造后的孝道思想的基本特征是坚持儒学本位的耶儒融合。  相似文献   

11.
山西古老的历史传统中蕴藏着丰厚的法治资源.文章以先秦时期为时代背景,以礼与法的发展演变为参照;从原始社会的法从礼来,夏、商、西周三代的法在礼中,以及春秋战国时期的礼法分立三个阶段,考察并分析了山西法文明中独角神善所蕴含的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唐叔虞“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开启的因地制宜、重法度、尚变法的法文化传统,三晋法家在社会变革中形成的“法治”思想.  相似文献   

12.
东汉时期,随着经学的发展,在经学的浸润和熏陶下,儒家礼法文化在社会上广为流传。东汉帝王、大臣和地方官吏积极晓习儒经,由此开创了东汉官僚集团及政治文化经学化的格局。同时,刑德并用、礼法和合的儒家经学礼法观不断渗透到东汉社会控制体系之中,推动了汉代社会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以及法律经学化。它使儒家经学礼法观成为封建政治与法律的灵魂,这为汉廷实施经学意识形态的政治、法律实践创造了条件,对汉代及其后世的社会控制与社会整合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正> 唐代儒学是我国古代儒学由魏晋南北朝的衰落时期向复兴时期转化的重要历史阶段。这一时期的儒学,承前启后,有所创新,在魏晋南北朝儒、释,道初步融合的基础上,开始了“援佛入儒”的尝试,并成为宋代儒学新的思想形式的嚆矢。因而唐代儒学的复兴及其演变,是儒学发展中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一) 儒学的演进是一种历史的选择过程。它与时代、政治、阶级紧密相连。唐代儒学的历史命运首先可以从春秋至唐这一历史过程中探讨。这段历史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春秋至东汉、魏晋至隋唐阶段。不难发现,这两个阶段的历史过程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它们都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即政治分裂时期(春秋战国、魏晋南北朝)、短期统一时期(秦、隋)、大统一时期(汉、唐)。儒学盛衰的演变也经历了与之相应的发展过程。春秋战国是我国社会大变革时期,时代造就了儒法道墨等流派及其思想家。但一个流派作为统治思想登上政治舞台是在秦,秦尚法家。它用暴力统一了六国,但在统一之后,仍坚  相似文献   

14.
马珺 《中州学刊》2004,(6):126-128
先秦时期儒家与法家从不同的阶级立场出发,对法的概念与内容作了不同的解释.这两种观念的对立、冲突与融合构成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历史,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深远的影响.儒家重视德礼,强调执法人员的品质,法家重实践,强调法的强制性、适时性,都对我们现代社会司法改革,提高法官个人素质具有极大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5.
昔秦以法家立国称霸,承商君之刑统,采韩李之法术,构建一套法家化的意识形态。这一法律思想体系展示了“事统上法”的政法理念与统一化制度体系形影相依的法权格局,以“皆有法式”为合法性叙述,呈现出显著的“法治”面相。然而,及秦国进于秦朝之际,其政权神圣性话语失之疏阔,法治的兵刑修辞激化仇恨,于权力转化、政策转型、文化关怀方面均有疏失,未能有效解决法统困境以致重刑而亡。而在法家思想居于意识形态至尊,佐成秦治之际,儒家之学则弘扬品行德目,浸润世风,成为政法实践的一般知识与思维方式,显露儒学话语的生机,预示后世儒法合流之态势。秦朝法律思想形态的话语分析,既描绘出周秦汉之际“儒法竞合”的思想发展,亦透射着传统思想随皇权政治亦步亦趋的经世旨趣。  相似文献   

16.
强中华 《学术论坛》2013,36(1):11-15
荀子对后代儒学的最大影响有三:荀子吸纳了法家的合理成分,使儒家的政治学说更具实践品格;与孔孟相较,荀子更加重视人臣的进言技巧与为政技巧;荀子极端重视儒家及儒家经典,成为儒学圣化运动的推手。从逻辑上讲,荀学乃是秦汉儒学的理论先声。经过数代士人艰苦卓绝的努力,儒学最终在汉武帝时期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并开始以此形式渗透至社会的各个领域,从而对中华文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儒家是不是法治论者,或者儒学是否蕴涵有法治理论,这是时常被忽视但又确可深究的理论问题。相比而言,法家法治在法治与功利之间构建起逻辑严整的体系;民主法治在法治与权利之间构建起相辅相成的体系;儒家法治则在法治与道德之间构建起体用兼备的体系,可谓一种尤为独特的法治类型。现时代重新审视儒家法治及其学理基础和生发可能,可以将中国文化传统维度引入法治视域,由此洞察为法家法治和民主法治所忽视的一些方面,进而为现代中国的法治构建开拓新的维度,具有现实意义乃至世界意义。  相似文献   

18.
<正> 魏晋统治者中,曹魏集团有尚法之名而司马晋集团则以尊儒著称,然而察考当时政治却不难发现,两家政权不仅远非纯任法术或儒术,而且,对待各自立国所标榜的儒、法政治原则,也都采取了颇具投机性的实用态度。简言之,曹魏治国固好申商之术,所谓“师商韩而上法术,竞以儒家为迂阔。不周世用”。但为了统治的实际需要,并不忽视对儒学的利用。最高统治者屡下《修学令》提倡学习儒家典籍;而社会中的儒学大族和礼法之士,只要政治上拥戴魏氏,即能被网罗拉拢,与法家寒族之士同登廊庙。  相似文献   

19.
儒家化的法制是中国传统的法制,以儒家思想为指导,以礼法结合为特征,在中国历史上相传了两千多年。我国封建法制的儒家化发展轨迹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西汉中期“独尊儒术”是礼法融合的初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以礼入律”,儒家化进程加快;唐朝时“一准乎礼”,礼法结合达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顶峰。  相似文献   

20.
儒学与工具理性培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儒学对于工具理性的培育是起促进作用还是起阻碍作用,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全盘西化派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而现代新儒家给出的答案却是肯定的。认同工具理性而拒斥科学主义,可以说是现代新儒家的共识。梁漱溟以中西文化比较的方式,指陈传统儒学缺失工具理性的弊端。冯友兰认为中国文化缺失工具理性的问题,并非不可以解决。熊十力重申内圣外王并重模式,希望化解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之间的紧张。牟宗三把工具理性的意涵突出出来,主张由内圣开出新外王,即开出科学和民主来。在如何处理儒学与工具理性之间的关系问题上,现代新儒家的看法比全盘西化派深刻得多。儒家文化有重视教育、尊重知识的优良传统,可以为科技创新提供积累知识的必要的文化土壤;儒家自强不息的精神与当代的科技创新也不矛盾。儒学重视价值理性并非排斥工具理性,反倒可以抑制工具理性的过度膨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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