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当下中国,拆迁问题并非仅仅涉及到法律实践,它也是一个基础性的政策/政治实践问题。由于拆迁问题的复杂性,所以特别需要一个与其问题规模相称的分析视角。从政治正确的视角来探讨作为一项公共政策的"司法强拆",既能够准确把握拆迁的现实经验,又能够就其制度本身进行合理的同情理解或批评。由此来看,司法强拆就是一种寻求政治正确的制度安排,它试图以一种增加压力的方式来融合、连接和判定当下社会拆迁问题中的各种利益诉求。然而,怎样才能够经由这种制度安排来实现社会团结和社会公正等价值共识,这始终是一个开放的问题,这也有待我们去深刻认识并践行。  相似文献   

2.
构建化解"乡域政治"中多元利益冲突的法治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乡域政治"中存在着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中突,如何化解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村庄精英、普通村民的多元利益冲突问题是"乡域政治"的核心内容.现存的利益冲突化解机制有着行政化、非法治化和民俗化的缺陷,不能真正化解多元利益之间的矛盾纷争.因此,乡村"善治"的基础在于:加强"以法治乡"理念的养成;乡镇政府由"权力型"向"法治型"转化;基层法院由"司法行政化"向"司法独立化"转化.  相似文献   

3.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困境和出路的物权法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拆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行国家及地方拆迁规范存在诸多问题。一些规定对征收补偿法律关系的界定有问题,致使一些地方政府在实际运作中只征收、不补偿,而把补偿这一核心问题和矛盾推到拆迁阶段。我国的拆迁过程必须符合现代法治原则,要完善拆迁立法,规范行政行为。先补偿再拆迁当写进新条例,拆迁方必须征得被拆迁人同意,进行充分、合理的补偿后才能进行.  相似文献   

4.
通过问卷和个案访谈的方式对四个省房屋拆迁中的纠纷与法律适用问题的社会调查表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应完善房屋拆迁法律制度,尤其是提高补偿计算标准,方能有效化解拆迁中的矛盾。而从体制层面来看,法治是解决拆迁问题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5.
伴随中国城市化的发展,用地需求激增,为了更好地规划利用土地,拆迁便成为必然。由于中国正处于改革转型期,政治、经济体制不完善,实践中存在大量违法强拆事件,被拆迁人无奈采取非理性手段对抗以致酿成悲剧。本文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背景,反思拆迁过程中存在的政策不透明、程序违法、补偿标准低且不统一、强制拆迁等不和谐现象,对如何构建和谐拆迁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6.
文章通过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法条进行比较研究,分析了现有法制背景下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所包含的法律关系性质,探讨了征收决定的程序、征收补偿的实施及法院司法审查的介入等所存在的实际困境,探讨解决或缓解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完善公民私有财产权保护机制的路径.  相似文献   

7.
当前,司法机关对环评公众参与案件的审查存在诸多问题。多数法院将建设项目征收或拆迁地块范围内的公民排除在诉讼主体之外,否定该类主体在环评程序中的参与资格;很多法院将"告知"与"公示"等同,不利于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一些法院将环评听证程序是否进行交给行政机关裁量,所发挥的监督作用有限。解决以上问题,需要从立法完善和司法调整两个维度进行努力,切实提高司法审查对环评公众参与的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8.
法院行政事务管理权从司法权中分离伊始,便是带着维护审判公正与效率的使命。遵循权力运行规律和体现法治精神的权力配置,才能为司法行政权的践行之路提供保障。目前我国法院行政事务管理权分别归属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政府综合部门,导致了行政管理权对审判权的干涉。法院行政事务管理权与司法权相分离,符合权力制衡、程序正义理论和权力运行规律,借鉴国外的司法行政权力配置模式,结合现实国情,我国的法院行政事务管理权可进行二元化构架:大部分司法行政事务由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外部管理执行机关予以管理;少部分需便捷、专业的管理形式的行政事务由法院内部自治管理。  相似文献   

9.
我国城市房屋在《房屋拆迁条例》下存在着补偿机制、纠纷解决机制、商谈机制等诸多结构性悖论,新出台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房屋拆迁的法律关系进行了重构,解决了公众参与、国家补偿等问题,但对于拆迁的核心问题——"土地使用权"仍然没有予以关注,与其相关的土地资源再分配、土地财政等问题尚未解决。  相似文献   

10.
何远彬 《南方论刊》2009,(6):26-27,22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法院的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更新思路、指导工作,不仅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向前发展的必由之路。文章论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认为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增强法院司法能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才能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  相似文献   

11.
随着城市建设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转移到以社会投资为主,为了适应经济体制进一步变化、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不断完善、各地城市房屋拆迁实践的实际需要,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条例>对拆迁补偿与安置方面作了较大的调整,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标准有重大突破.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与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制度的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物权法>颁布前,我国对于城镇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房屋的征收与拆迁的权限和程序尚无法律规定,适用的是国务院200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物权法>实施后,该条例在拆迁原则、拆迁体制等问题上因与<物权法>的规定明显不一致而面临停止执行的问题,从而可能导致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工作无法可依.为此,国务院应抓紧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面对"公共利益"界定上的争议,建议用列举法从宽列举公共利益,难以明确界定为公共利益的,可以通过公共利益程序界定机制进行界定.<物权法>实施后有权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主体只能是政府.国务院新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时,必须对被拆迁入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利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对非公共利益项目的拆迁补偿也要高度重视,并及时作出规范.  相似文献   

13.
我国行政审判制度之问题表现为:法院行政审判权威问题;审判独立重构及制度保障问题;行政诉讼执行难与司法地方化问题;司法行政化和法官官僚化问题.针对我国行政审判制度问题,构建行政法院是根本目标.  相似文献   

14.
能动司法与被动司法之争,给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法院的角色定位带来了困惑。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中,法院的角色定位应当有利于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发挥各自优势,有利于"多元化"目标的实现。被动司法不仅能满足转型期社会的特殊需求,还能顺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需要,以被动、中立的角色定位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平衡发展,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5.
“房屋拆迁公告”的合法性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提起行政诉讼是进行自我救济的重要途径。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的不一致,引起学界的一些争议。通过对两则典型案例的介绍和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房屋拆迁公告”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并且当事人可针对“房屋拆迁公告”单独提起行政诉讼。“房屋拆迁公告”违法体现在发布主体违法、时间或内容同拆迁许可证不一致、违反公序良俗、没告知救济途径、发布形式不符合要求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16.
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于200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建设部要求,城市房屋拆迁中要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特别是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新条例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作了修改。一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将拆迁补偿的标准由被拆迁房屋  相似文献   

17.
建设更高水平的基层法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应有之义。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基层法院的人案矛盾显得更为突出。通过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不仅可以让大量案件在司法审判程序之外得到化解,而且让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有序分流,促进整个法院案件审判质效的提高。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需要持续推动基层法院繁简分流的理论研究、制度设计和平台构筑,让繁简分流成为建设更高水平基层法治的程序保障,解决司法资源供给不平衡的问题,切实回应群众需求,提升群众满意度。  相似文献   

18.
"房屋拆迁公告"的合法性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提起行政诉讼是进行自我救济的重要途径.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的不一致,引起学界的一些争议.通过对两则典型案例的介绍和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房屋拆迁公告"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当事人如对"房屋拆迁公告"有异议可单独提起行政诉讼.一些"房屋拆迁公告"的违法性体现在发布主体违法、时间或内容同拆迁许可证不一致、违反公序良俗、未告知救济途径、发布形式不符合要求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19.
法院作为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安定的前沿阵地,理应承担更高的治理之责。然而近年来,基层法院出台大量应景式措施,出现解纷功能异化、资源分配不均、角色定位模糊的问题。究其原因,除了制度规则供应不足、考核机制固化、司法的谦抑性等多方面的制约,根源仍在于基层法院在治理格局中的职能定位不清。在回应型司法的语境下,为破解当前困境,应从司法谦抑和司法能动的关系出发,以个案裁判为基本引领,确认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应然定位是司法裁判。基层法院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应遵循适度性、适时性和适格性的原则。基层法院应从源头预防、类案引领、诉内防治、风险管控四个维度打造“判决导向型”的协同化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20.
中国足球场上的“黑哨”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话题,该问题也引起了法学界的讨论。中国足协针对广州吉利俱乐部起诉其侵犯名誉权一案,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国际足联章程》、《亚洲足联章程》和《中国足协章程》等的规定,认为此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范围,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中国足协的这一法律行为,在前一段时间引起广泛争论的对裁判受贿丑闻能否“司法介入”的难题之上,又加上了一个对体育竞赛纠纷能否“司法介入”的问题,显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尖端。解决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