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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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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改后的婚姻法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 ;充实了夫妻财产制和离婚制度 ;完善了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但婚姻法名称不科学 ,法律空白较多 ,有关制度的规定也不完善。婚姻法应名符其实、系统周全 ;应明确其法律功能和民法属性 ;重心应向亲属财产法倾斜。作为婚姻家庭法应增设亲属、生育和监护制度 ;充实结婚、离婚、夫妻关系、亲子和扶养制度 ;增加涉外和涉港澳台婚姻家庭内容  相似文献   

2.
本文探讨我国婚姻法的名称、基本原则、结婚制度、离婚制度和夫妻财产制,研究其得失,为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提出建议和设想  相似文献   

3.
婚姻法修正草案对现行婚姻法作了较大的补充和发展 ,具体表现为对基本原则的增补、对结婚制度的完善、对家庭关系的充实、对离婚制度的调整及对法律责任的拓展。在对其立法价值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 ,也应看到其不足与缺陷 ,并应从四方面予以完善 ,即摒弃宜粗不宜细的立法原则 ;改变亲权与监护相交叉的格局 ;弥补夫妻财产制的缺陷 ;健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以实现婚姻家庭立法的严谨与科学。  相似文献   

4.
夫妻财产制是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中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经过几次的修改与补充,已经较为完善,但是法定财产制中有关夫妻分居后及离婚时债务的承担、继承或赠与财产被抛弃、知识产权收益的分配及约定财产制的设立及效力等方面尚不尽完善。  相似文献   

5.
对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为世界各国婚姻家庭法所重视,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了法定制与约定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度.本文认为我国法定财产制中婚后所得共同制使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过于宽泛,也与其它民事法律规定的内容相冲突;约定财产制的内容过于简单,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为此提出应建立以夫妻婚后劳动所得共同制为内容的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应作出明确、系统的规定,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相似文献   

6.
婚姻法第一条指出:“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不论是结婚、离婚,还是夫妻、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都要由婚姻法来调整.婚姻家庭问题是关系到男女老少,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生活和社会生产的重大问题.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上,从生到死都要受婚姻法的调整.  相似文献   

7.
现行婚姻法突破了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 具体意见》中关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的规定,在我国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加 大了惩罚过错方、抚慰受害人的力度,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史上的重大进步。但由于现实生活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制 度并不能取代离婚时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而使其作废,而是在已经实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前提下,“照顾”原 则同时继续适用,但“照顾”原则在法律层面应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夫妻财产关系,对稳定我国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为夫妻共同财产制。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制,即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所得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所得),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一财产制度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婚姻家庭状况的,是切实可行的夫妻财产制度。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婚姻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女双方履行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那么  相似文献   

9.
中国婚姻家庭法的传统与现代化——写在婚姻法修改之际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婚姻家庭法作为“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每位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它在适用上具有极大的广泛性,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伦理性和强烈的民族传统特色,现行婚姻法存在诸多缺陷和若干立法上的空白,建立亲属制度,无效婚姻制度,改善夫妻人身和财产关系以及离婚制度、扩大亲子关系及其他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等,应成为婚姻法修改的重点。婚姻法的修改将改变中国婚姻家庭法在传统与现代中间停滞的不良状态,逐步走向现代化。  相似文献   

10.
为了解决我国公民日趋复杂化的婚姻财产纠纷,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重新审视和重构当下夫妻财产制,从物权平等保护规则和所有权规则对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夫妻财产制进行探讨,指出司法解释(三)的夫妻财产制在农村离婚妇女的财产权益的保护和夫妻代表权限制方面存在立法不足,在此基础上建议要构筑明确的夫妻代表权限制制度和对宅基地制度进行改革引入法定租赁权,进而全面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11.
婚内侵权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立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是没有明文规定婚内侵权责任。离婚损害赔偿以离婚作为必要条件,婚内侵权责任则以婚姻关系为其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没有排除婚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为婚内侵权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为婚内侵权责任的承担提供了物质基础。婚内侵权责任的完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应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婚内侵权责任,二是完善夫妻财产制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2.
离婚是指从法律上解除由结婚而产生的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我国1980年婚姻法第25条规定.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以感情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最主要的.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标准.这比1950年婚姻法中规定离婚的以“夫妻关系破裂”为标准是前进了一大步.  相似文献   

13.
新“国五条”出台后,许多人选择功利性离婚逃避政策带来的不利影响,目的是实现家庭现有利益的最大化,为家庭保留更好的物质条件。这些用房子与婚姻交换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金钱至上”观念的影响下,完全抛弃了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观,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是,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大量的条款都是关于明确夫妻财产的规定;同时,婚姻法并没有对家庭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更没有规定家庭的独立财产制,最终导致夫妻没有共同努力的方向,家庭中的个人利益突显。因此,必须修改和完善现行《婚姻法》,重新定位家庭的法律地位,并赋予家庭财产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功利性离婚问题。  相似文献   

14.
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变化了的夫妻财产关系。针对其缺陷,笔者认为:应当将夫妻一方继承或受赠所得财产认定为个人财产;应当将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认定为个人财产;应设立个人特有财产制度;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改夫妻共同财产制为分别财产制;应充实与完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相似文献   

15.
夫妻侵权行为,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其配偶合法权利,并使对方的人身、财产乃至精神方面遭受到直接损害的一种侵权行为。由于侵权人与受害人之间为夫妻关系,夫妻侵权与一般侵权行相较而言具有一些特殊性。我国《婚姻法》针对夫妻侵权设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但存在适用范围界定不清、适用情形过窄,排除了混合过错及第三者的适用,排除了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等缺陷。今后在《婚姻法》修改时应明确离婚损害赔偿也适用于协议离婚,并扩大使用范围,引入夫妻共同财产强制终止制度。  相似文献   

16.
夫妻财产制度是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从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和当前的实际情况看,我国现行法定夫妻财产制在两种状态下(即通常夫妻财产制和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立法不足。为此,一方面,应通过立法完善。通常法定夫妻财产制,另一方面应建立非常夫妻财产制,以解决夫妻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财产关系。  相似文献   

17.
文章阐述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历史演进,检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次婚姻法修订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的不同规定及立法导向,进一步分析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的家庭共同生活目的论和利益分享推定制法理基础,以及推行家庭共同生活目的论,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诸如,夫妻日常事务代理制、非常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登记公示制、个人婚前财产婚后自然损耗补偿制、家事审判诉讼制度等.明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维护妇女权益,避免在离婚诉讼中男方利用虚假债务侵害女方财产权益.  相似文献   

18.
分居制度应当是婚姻家庭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遗憾的是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分居制度缺乏相关的规定,由此引发的问题很多.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在我国有必要建立分居制度.我国应当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采取分居与离婚相对独立的立法体例,并对诉讼离婚者当然给予分居保护,规定协议分居和司法分居两种分居途径,并对分居状态下夫妻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问题做出不同于同居期间夫妻关系的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9.
离婚过错赔偿制度,是婚姻法规定的旨在保护离婚无过错方合法配偶权利的一项权利救济制度.由于我国婚姻法对夫妻配偶权的内容规定得不完备,使得作为救济措施的离婚过错赔偿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应充分实现配偶权保护精神对婚姻法的全面渗透,为该制度的存在及效力的有效发挥奠定一个坚实的法理基础,以更好地发挥其在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对完善婚姻家庭财产制度的若干立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财产制度,提出如下立法建议:逐步建立婚前公证制度;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着重保护妇女的住房权利;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规避法律的行为,应制定惩戒措施;建立给付子女抚养费的经济担保人制度,以期婚姻家庭法制更趋完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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