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婚姻法》修正案已于2001年4月28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重大立法措施。在婚姻家庭法中,离婚制度历来占有重要地位,而离婚的法定标准则是离婚制度中  相似文献   

2.
马姝 《学术交流》2012,(5):26-30
自19世纪末女性主义在西方兴起以来,始终关注婚姻家庭制度对女性生存处境的影响,认为父权制家庭结构导致了男性领域和女性领域的具体化以及不平等权力关系的加剧。在婚姻家庭法领域,女性主义重在思考法律对女性地位的建构作用,男性中心的婚姻和财产法在激进女性主义者眼里甚至被视为女性受压迫的基本根源之一。从女性主义视角历时性地考察我国离婚法与女性地位变迁的关系,探讨1950年婚姻法中离婚自由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中破裂主义兼采有责主义的离婚原则及2001年婚姻法中有关离婚赔偿的条款对各时段女性地位的影响,将会发现离婚法虽然表面上实现了女性解放和对女性的保护,但是并未改变压迫女性的性别权力结构,在法律执行过程中也最终屈服于男性利益,因此,以自由为起点的离婚法最终走向其反面成为压迫女性的工具。  相似文献   

3.
《求是学刊》2015,(4):84-89
民法典总则编规定法律适用规则,是1804年《法国民法典》创设的立法例,200多年来被绝大多数国家所借鉴,成为大多数民法典的立法通例。20世纪初叶,我国清末西法东渐,变律为法,制定《大清民律草案》时,依照我国古代立法习惯,创设了法例制度,用以概括民法适用规则,并被民国民法所确立。1949年之后,我国的民法草案及《民法通则》都没有规定法例规则,民法适用方法欠缺,导致民事司法不统一。制定我国民法典总则编,应当坚持规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法例制度,明确民法的一般适用方法,对于统一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的适用,将会起到重大作用。  相似文献   

4.
王歌雅 《求是学刊》2020,47(1):88-103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既有立法理念更新、制度规范完善的优势,也有立法思路积习、立法欠缺依然的遗憾。为完善《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应注重制度补益与规范精进。前者在于弥补立法盲点——增加遗嘱执行人及遗产清单制度,强化配套措施——规定遗产的临时保管、遗产管理人的辞任与解任、共同遗产管理人及禁止遗产分割的保全请求权;后者在于秉持立法传统——完善遗产范围及法定继承顺序,澄清立法歧义——规定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及继承扶养协议。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权益保障与秩序稳定的实现、继承观念与继承文化的引领,应成为《民法典·继承编》编纂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5.
《社科纵横》2019,(8):54-58
债的保全制度在各国债法中占重要地位,我国合同的保全制度有其特殊性,与传统制度存在较大差异。在此次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立法者给予保全制度以合同编中独立章节的地位,似是有意将我国现行制度回归传统的责任财产保全制度,但《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第331条创造性地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同时行使制度,结合相关法条进行分析,可以得出立法者对于现行保全制度仍然持全盘保留的态度。我国现行保全制度在其客体、范围以及效力等问题上仍然为学界所争论,在《民法典合同编》的立法过程中继续沿用现有制度的做法难免受到质疑。且就民法典的编纂来说,制度构建之自身逻辑与法典体系的构成是重中之重,立法者应当再做深入思考,建立以责任财产为核心的合同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6.
在质量强国和民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下,《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责任规则的修订应当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明确销售者产品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将销售者的过错作为销售者生产者内部追偿的依据;其次,改革现有的产品缺陷认定标准,将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判断产品缺陷的出发点,就制造缺陷、设计缺陷、警示缺陷分别引入背离设计标准、合理替代设计标准、充分警示标准;最后,结合《民法总则》和《民法典侵权编(第二次审议稿)》的相关规定,将产品责任诉讼时效修改为三年,承认产品责任保护范围包括产品自伤和精神损害。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我国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频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这种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等四机关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由于犯罪人与被害人所处地位、立场不同,二者在刑事诉讼中的利益诉求更多表现为对立和冲突,《意见》就蕴含了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正当程序的价值冲突,集中体现在程序的参与性与被害人侵害恢复、程序的对等性与被害人法律援助、程序的公开性与被害人隐私保护等方面。基于利益权衡原则,《意见》在程序层面规定了合适成年人在场、法律援助、隐私保护、获得告知等保护制度,在实体层面规定了民事赔偿、禁止令、司法救助等救济制度,在被害人保护与正当程序的价值冲突中选择了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但《意见》在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上也存在诸多不足,包括精神康复治疗费用不能涵盖性侵案件中被害人遭受的全部精神损害,由法院予以被害人司法救助有悖于其中立性和独立性,被害人获得法律援助的诉讼阶段和案件范围较小。因此,需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对未成年被害人赔偿范围,实现对被害人由司法救助转为国家救助,扩展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和诉讼阶段。  相似文献   

8.
比照近代民法以财产法为中心,现代民法强化了人文关怀,主要表现为从以财产法为中心到人法地位的提升,并广泛体现于民法中主体制度的发展、人格权的勃兴、合同制度的发展、物权法的发展、侵权法的发展、婚姻家庭法的发展等各个方面。中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当以人文关怀构建价值理念,注重对人的自由和尊严的充分保障以及对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爱。基于这一理念,在中国未来民法典中有必要增加人格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编。在中国民法的适用等方面更应强化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9.
以动产为标的设定的抵押即为动产抵押。我国《担保法》及《物权法》虽然肯定了动产抵押制度,但立法上将不动产的登记生效主义适用于动产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将登记对抗主义适用于抵押权人与第三人,这实际上是将抵押合同的生效与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并为一谈,形成了理论上的矛盾。同时,我国《担保法》没有明确规定应当登记动产的范围,只增补笼统的弹性条款其他财产进行一般概括,很容易增加恶意抵押人故意逃避法律的机会,进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害或者无法保障善意第三人的交易安全。《担保法》仅依财产的重要性完成对动产公示的规定在实践中也是不充分的,因此,应完善动产抵押制度。具体为:严格限制动产抵押物的范围,建立特定动产抵押制度;针对不同动产设立三种不同公示方法;采取一元化的登记生效主义;引入针对恶意行为人刑事制裁的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0.
家务贡献补偿制度,是我国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制度。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出观念冲突、价值冲突和适用冲突。上述冲突导致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低效与悬置,无力救济离婚当事人的权益和婚姻当事人的利益。为确保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适用与科学,需对该制度进行解构与反思,以进一步扩大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适用范围,明确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计算方法,强化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实践原则,提升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救济力度,明晰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社会性别基调,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与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和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