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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世界文化遗产”作为由《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机制所确认的一种特殊类型的文化遗产,对它们的有效保护主要依赖于遗产所在国能否建立起在国家层面实施公约的法律机制。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重申报、轻保护”的倾向使已经列入《世界遗产目录》的遗产面临价值退化甚至破坏等不可持续危机,需建立和完善法律机制加以应对;二是对文化遗产标准的理解滞后于公约的要求使潜在的世界遗产面临破坏或消亡的危机,可能使我国的遗产申报不具有可持续性,应按照公约所确立的遗产遴选标准对待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并建立法律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2.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私人资本的积累,私人公海活动的数量和种类都在不断增加。以海洋清洁计划为代表的、不以船舶为基础的新型私人公海活动可能与他国公海权益产生冲突,而国际法和各国国内法对此缺乏规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7条第2款要求公海自由的行使应当适当顾及他国公海利益。然而,该义务约束的是国家,并不直接约束私人公海活动。基于《公约》和国际司法实践,各国有确保本国船舶行使公海自由时适当顾及他国权益的义务,但这一义务无法涵盖此类新型私人公海活动。为此,荷兰与海洋清洁计划组织签订了一份协议,规定了该组织进行公海活动时顾及他国公海利益的具体要求。除了这一方法,各国亦可将有关设备登记为船舶,或者寻求国际司法机构发表咨询意见,以达到相同目的。从晚近国家实践和国际司法实践来看,国际海洋法的发展趋势是强化私人公海活动中的国家监管义务,以使各国有责任确保其管辖范围内所有类型的私人公海活动都遵守适当顾及义务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通过是传统文化由传统方法保护转变为特殊权利方法保护的例证,也为西藏传统文化保护提供了全新的范式。格萨尔、藏戏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西藏实施公约义务的有力实证。但应看到的是,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仍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和保护措施不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属不清的现实,因而,像《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样的地方性立法,不但是传承与发展西藏传统文化的自身需要,也符合创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法律架构的终极诉求。  相似文献   

4.
楚卿 《西部观察》2002,(7):50-53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巴黎大会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意在集合全人类的力量保护那些“人类罕见的且目前无法替代”的文化遗产、自然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混合体、文化景观,使其即使在战争中也不至成为军事攻击目标。我国于1985年成为该公约缔约国,随后开始了积极的申报和保护工作。  相似文献   

5.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背景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颁布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重庆作为西部地区的文化重镇,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自2005年以来,重庆按照国家的部署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现实进展来看,还需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从思路、策略以及具体操作等方面予以加强。  相似文献   

6.
《琼州学院学报》2019,(4):22-28
公海生物多样性的开发并无明确的公约条款可循。为公平地分享惠益,国际社会试图通过谈判达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项下的第三份执行协定以填补公约规定的空白。公海生物基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的构建是谈判的重要议题之一。公海生物基因资源在法律定位上应属于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这可从具有典型意义的惠益分享区域性立法和国内立法中找到合理的惠益分享机制。  相似文献   

7.
本文以海洋法公约规定为基础,探讨了公海管辖权所面临问题。本文认为,公海船旗国管辖原则造成的管辖盲区、公海普遍管辖权的缺陷,以及海洋大国在公海上的海洋霸权行为等,说明公海管辖权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全球经贸领域中的竞争日趋激烈。中国作为WTO的新成员,须在WTO规则的框架内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其中按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要求,对地理标志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与WTO接轨而履行的义务之一,同时也是利用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制度促进我国民族产业发展、提高传统产业国际竞争力、弘扬民族文化遗产及振兴民族经济的有力措施。一、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的起源及其发展与保护1883年巴黎公约是最早保护货源标记和原产地名称的国际性公约,1925年海牙会议修订的《巴黎公约》将“原产地名称”作为…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和实施,不仅促成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的基本完成,也奠定了国家依法开展文化遗产行政的基础。该法将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对有形和物质文化遗产的重点保护,扩展到了对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并意味着国家文化政策完成了从"文化革命"朝"文化保护"的方向转换。本文在评析该法出台的时代背景、立法进程、立法宗旨以及经由该法建立的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将其与日本《文化财保护法》及相关制度进行初步的比较法学研究,希望突显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制体系的特色和问题,并为中国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进一步改进提供必要的思路。  相似文献   

10.
依据"陆地统领海洋"这一国际习惯法基本原则,岩礁虽小,但作为国家领土组成部分与大量的海洋基本法律制度紧密相连。但为了保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普遍适用和争取尽可能多的缔约国参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岩礁的规定不得不以模糊方式确立,岩礁国际法概念缺失、经济和社会标准模糊、与习惯国际法冲突等问题将直接引发缔约国变礁为岛的热潮,侵害公海及国际海底区域的范围,加大争议海域划界难度,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对岛礁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正或作出权威的解释可以有效减少该条款适用混乱带来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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