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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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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买卖"代扣分",受到刑事追究 丽丽从事"驾驶证代扣分"中介活动,短短数月,共联系"驾驶证代扣分"业务三十余起,从中获利近二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相似文献   

2.
随庆军 《理论界》2006,2(10):75-77
侵占罪的设置在罪状、法定刑和诉讼形式上都存在一定的缺陷。笔者认为应将刑法典第270条修改为:“拒不退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似文献   

3.
根据刑法典第263条的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这是我国刑法第263条在涉及普通抢劫犯罪处罚的同时,专门列出了8种情形加重处罚的规定,对这8种加重情节的认定,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均…  相似文献   

4.
内幕交易,是指在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所实施的证券违法交易。所谓内幕信息,是指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包涵以下三个要素:一、与证券交易直接有关;二、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三、尚未公开。三个要素相辅相成,缺一便不属于内幕信息。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以下信息在尚未公开前都属于内幕交易中的内幕信息:(一)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相似文献   

5.
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二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当前法制教育中,很有必要通俗地谈谈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特征,以便引导群众协助司法机关打击这一近年来出现的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促使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  相似文献   

6.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利用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其他人员利用违法获得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对内幕交易的认定必然涉及到对内幕交易主体,即内幕人的认定.本文试以美国法上关于内幕交易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变化为线索,揭示了内幕人的内涵和外延,并归纳出判断内幕人范围的相关标准.  相似文献   

7.
现行刑法借鉴了西方世界的罚金刑司法,然而,如何转化吸收却是困扰中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难题.调查显示,中国的罚金刑主要通过并处方式适用于财产犯罪,这是罚金不能执行的重要原因.是否应当在中国普遍适用罚金,主要由如下三个因素决定:实质犯罪的传统刑事违法体系;开庭审理的实质诉讼程序;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相对应的刑事政策.西方世界广泛使用罚金刑处罚轻微违法者和行政犯,但罚金欠缴、恢复性司法扣去罪化运动等导致罚金刑司法出现慎用趋势.中国应重视罚金刑的应用背景及发展方向,恢复至1979年刑法的选科罚金模式,赋予法官是否判处罚金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8.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二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规定是根据我国目前阶级斗争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对我国《刑法》的重要补充,它完全符合全国人民的意愿。这就给我们在理论上提出了一系列亟待研究的课题。本文对该条的有关规定略论如下。  相似文献   

9.
禁止内幕交易的立法统一和国际合作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小燕 《社会科学》2000,18(1):46-49
内幕交易(insidertrading或insiderdealing),又称知情交易或内部人交易,指内幕人员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内幕信息或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发行、交易的活动①。国际社会逐步意识到反内幕交易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各国禁止内幕交易的立法呈现统一化趋势,并在反内幕交易中逐步加强国际合作②。一、禁止内幕交易立法的规范内容渐趋统一  自美国首开禁止内幕交易的先河后,禁止内幕交易已成为各国立法的普遍趋势。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禁止包括内幕交易在…  相似文献   

10.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指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没收其财产的差额部分”。我国通过特别立法,创立了非法所得罪的罪名及相应的刑罚,这是我国刑事立法史上新的创建。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拐卖人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针对当前拐卖人口犯罪活动猖獗的情况,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拐卖人口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拐卖人口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在刑法规  相似文献   

12.
追究刑事责任家政人员虐待老人达到轻伤害标准以上的,可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3.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没收财产差额的部分。”对于这一规定所设立的新罪名的名称,立法尚无定论。目前,法学界存在着多种观点,但多数人倾向于按照条文表述将之称为“非法所得罪”。  相似文献   

14.
空白刑法 ,是相对完备刑法而言的。后者是指刑法对犯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定刑均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空白刑法 ,则是指刑法规定了犯罪的法定刑 ,而将犯罪构成要件的一部或全部委诸其他法律或命令之情况。刑法条文中“违反××法规”的表述 ,即为空白刑法的表现。在空白刑法中 ,所指明参照的法律、法规 ,由于对犯罪构成起着补充说明的作用 ,因而称为补充规范。① 如刑法第 3 3 2条 :“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 ,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并处或单处罚金” ,本条规定了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法定刑与部分的…  相似文献   

15.
由于公司并购多被视为利好消息,这使得内幕交易常伴随着公司并购而生.邓军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案充分表明,认定公司并购中的内幕交易存在几个特殊难点.为更有效地规范公司并购中的内幕交易行为,我国<证券法>应明确设定认定外部人内幕交易的条件,应结合并购事实发生的几率与影响认定并购案中的内幕信息,并规定并购案中内幕信息的成立时点.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为了加强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的理解,有效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2009年9月,为了严肃处理醉酒驾车犯罪案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将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逃逸并造成重大伤亡的情况规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虽然说刑法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正确处理交通肇事案件提供了一个重要标准,但是,无论从实践中的运行情况,还是从理论上的论证,我们不得不承认,刑法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规定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之处,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非法拘禁罪,是侵犯公民人生权利的一种犯罪。为了确保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严禁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违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相似文献   

18.
内幕交易罪犯罪主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内幕交易罪的主体--内幕人员等的判断是关系到相关交易行为能否构成内幕交易罪的关键所在,在美国、欧盟、日本证券法中,对于内幕交易罪的主体各自确立了不同的规制范国,如美国法分为传统内部人员、准内部人员、信息接受者与盗用信息者,欧盟指令分为直接内部人与问接内部人,日本法分为公司关系人员与公开收购等关系人员.反观中国立法,在内幕人员的界定上尚存在一定的矛盾与不足,因此,应借鉴各国的判断标准与列举方式,对中国法进行必要的修正,以保证能合理地规制内幕交易罪.  相似文献   

19.
一、反内幕交易法的适用对象各国法律对进行内幕交易人员的范围一般均规定有:公司经理、董事或占公司股份总额10%以上的大股东(上述人员统称“内部人”),以及与公司有关联的律师、银行业务员、税务专管员等(统称为“准内部人”)。对于“内部人”与“准内部人”的股票交易行为的认定,美国法律界存在着两种学说:“戒绝交易说”与“私用内幕消息说”。“戒绝交易说”认为,当公司“内部人”或“准内部人“获知未公开的重要消息,而有意买卖该公司股票时,他可以选择:在交易市场上公开谈消息,然后进行交易;或者完全不从事任何交易(…  相似文献   

20.
论刑事违法所得的认定与追缴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事违法所得,是指犯罪行为人因犯罪行为而获得的经济性利益的增长.完善我国刑事违法所得的认定与追缴,应以惩罚犯罪和人权保障为指向,明确违法所得的内涵与外延、规范违法所得的计算原则、明确适用追缴的司法机关、促进追缴程序的正当化、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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