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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福建省55位厂长(经理)以巨大的勇气和责任感,发出了《请给我们“松绑”放权》的呼吁书,喊出了广大企业家迫切要求改革的心声。这一声呼吁如同一声炸雷在中国的企业界、乃至整个社会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3月24日,本刊杂志社和福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联合主办了“雄风接力--福建企业家改革与创新论坛”。与会的企业家代表就企业家与企业家的生存环境进行了厂泛的交流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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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敢为天下先的胆识和智慧搏击时代潮流的人,他们的名字连同他们的故事,宛若一枚枚永恒的钻石,在时空深处闪耀。他就是他们当中的一位。24年前,他组织策划了“55位厂长经理呼吁‘松绑’放权”的惊世骇俗之举;10年前,他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建议为企业家立法维权并执着为之奋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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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当国有企业被时代的大潮推向市场之后,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强烈骚动与阵痛,放权、松绑,成了国有企业的一致呼声,他们不愿再做忍气吞声的小媳妇。要在市场竞争中重塑新的自我! 但在几乎众口一词之时,我们的厂长经理仍然反映:放权,我们企业唱《渴望》;用权,仍然唱《渴望》。我们有太多太多的困惑需要全社会帮助诠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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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国企一直在寻求一种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无论是改革早期的放权让利、利改税阶段,还是在后来的经营承包、机制转换阶段,我们所采用的"松绑"、"放权"、"让利"、"搞活"等方法,都是在试图调整分配关系,通过各种各样的激励来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当前,在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构建方面,许多国企仍显不足,需要继续探索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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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5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省建筑行业产值比2010年翻一番、力争达到7500亿元的发展目标。本省建筑业企业如何抓住"十二五"发展契机,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改革与优化,提升市场竞争力,对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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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国企一直在寻求一种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无论是改革早期的放权让利、利改税阶段,还是在后来的经营承包、机制转换阶段,我们所采用的"松绑"、"放权"、"让利"、"搞活"等方法,都是在试图调整分配关系,通过各种各样的激励来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当前,在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构建方面,许多国企仍显不足,需要继续探索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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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部与百姓日常生活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自1993年10月颁布实施以来,在完善社会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打击侵权违法行为、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以及促进消费维权运动蓬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草时理论和实践不足的影响,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改革迫在眉睫。2013年10月2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迎来修正案,新《消法》从惩罚性赔偿、举证责任、个人信息保护等多方面多角度地对原《消法》进行改革,大大加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虽然前路慢慢,尚需学者们继续锲而不舍地求索,文章希图从经济法方向理解新《消法》之变革,辅之以经济学的全新角度,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思考与浅见,见教于大方之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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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十四届九次主席团(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为企业工会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是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法规性规章,同时为农民工双向维权深入开展提供了新载体、新途径,是深化双向维权实践和理论创新的新举措、新突破,对于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开创新时期工会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以与时俱进为创新理念,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正确理解加强企业工会工作与创新农民工维权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找准结合点,实现新突破,强力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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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出台实施,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规范企业行为。新《劳动合同法》迎合市场经济下人力资源发展的要求,对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起到了显著作用。然而在新法出台之初,围绕新《劳动合同法》的争议一直不断,业界普遍担心新法出台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即使在今天看来,企业界、法律界以及工会和企业员工对新法的关注仍在继续。鉴于此,本文对《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成本的影响与对策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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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重点变化剖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获得通过。与原来的"两税"相比,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体现了许多重要变化。本文拟对这些重大变化进行解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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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随着人们社会生活的日益紧密,基于安全保障义务而引发的侵权及违约事件的发生日益频繁,人们维权意识的逐步提高,更使得这类案件越发的引起各方的重视。而我国安全保障义务的立法相对较晚,明确的规定主要见于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和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37条,然而,在比较法的视野下审视我国安全保障义务立法,并对比《解释》第6条和《侵权责任法》37条的规定,可知目前安全保障义务在我国的司法解释和立法中的制度设计仍存瑕疵。鉴于此,本文运用比较分析与实证对比的方法,通过梳理现有的研究成果,分析我国现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