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论土壤环境的保护、改善与风险防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切实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中国立法机关正在着手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针对中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下降、土壤污染日趋严重的现状,如何结合中国土壤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的实际情况,吸取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惨痛教训,遵循土壤环境保护的客观规律,确立《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原则和核心内容,是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关键.中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应在"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综合治理"基本原则指导下,以"土壤环境的保护、改善与风险防控"为其核心内容,设置《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具体框架和条文.  相似文献   

2.
日本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经历了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建设、土壤污染环境标准设定、城市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建设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建设等四个阶段。日本土壤环境保护立法形成了以《环境基本法》为中心,以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止与净化、城市土壤污染防止与净化、与土壤污染相关的环境标准以及放射性物质污染土壤防止与净化为核心内容的立法体系。日本在土壤污染保护立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完善的土壤环境保护立法体系、科学的土壤污染环境标准、及时应对突发土壤环境污染事件法律制度等,对我国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3.
土壤污染的特殊性决定土壤污染防治具有预防和整治双重目标。构建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应选择预防与整治分别立法的模式。一方面要完善与土壤污染预防相关的立法,当前最为亟需的是农药、化肥安全立法;另一方面应制定一部单独的《土壤污染整治法》。  相似文献   

4.
土壤污染是制约生态农业发展的罪魁祸首。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对污染土壤的行为进行惩治,无疑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最为有效的途径。立法最重要的问题是责任的明晰。法律责任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土壤污染刑事责任应当有别于其他污染。在立法模式上,土壤污染的刑事责任应当既在刑法中规定,也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5.
中国土壤污染现状与法律责任解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土壤污染越来越受到世人重视,但是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基本上是一项空白.尽管中国现行法律中有一些零星规定,但分散而不系统,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法律制度,且没有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法律责任作为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是补救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恢复被破坏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手段.因此,对土壤污染法律责任进行研究十分必要.文章阐述了中国土壤污染现状,分析了土壤污染的主要因素,并借鉴国外对土壤污染防治的经验,提出了规定土壤污染法律责任的构想.  相似文献   

6.
《南都学坛》2017,(2):88-90
近年来,我国土壤污染的形势相当严峻,土壤污染不仅危害公众的生活安全,而且不利于土地的循环利用。如何修复污染的土壤,健全修复责任主体制度至关重要。依照"污染者负责,受益者负担"的原则,我国土壤污染的治理修复责任主体,应该优先考虑污染行为人、土壤污染使用人等一般责任主体的责任,其中污染行为人应当承担首要责任。当一般责任主体无法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责任时,由土壤监管机关等政府部门通过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基金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当存在土壤污染责任保险合同时,土壤污染责任保险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似文献   

7.
法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土壤污染问题非常严峻,严重影响到耕地质量、食品安全和人的身体健康,而我国现有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却很不完善。通过分析法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模式发现,法国与我国一样,虽然都缺乏专门性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但法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却做得很好,且有一套完备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其具体做法是对现有的传统工业法、废物法、民法等法律进行完善与修改,包括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策略、风险预防、污染修复等方面。我国应借鉴法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模式,完善我国现有的环境污染相关法律、民法和程序法等,以应对所有的土壤污染形式。  相似文献   

8.
当前农地土壤污染已经成为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法律手段是解决农地土壤污染问题的核心,但我国现行农地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明显存在不足,严重制约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完善农地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需要制定一部统一的农地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性法律,修改现行法律的相关内容;补充农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空白;强化农地土壤环境管理机构的强制性手段,协调相关的利益关系;严格法律责任;改革农地土壤环境执法体制,从而为做好农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9.
中美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美两国都是将有关土壤保护的内容分散在多部法律中,但美国通过制定法律修正案填补了专门性立法的空白,对"棕色地块"进行了有效治理.由于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存在大量空白,故在立法模式上不宜采取法律修正案的方式,应该进行土壤污染防治专门性立法.在立法技术和立法内容上,美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明确的立法目的、详细的法律内容、完善的...  相似文献   

10.
环境法典编纂对于土壤污染防治规定的安排必须处理好预防与治理、污染防治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本语境下预防的对象是污染后果而非健康损害。污染源控制分则编应以预防为主,土壤污染防治分则编的定位是以治理为重心。《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治理责任的构成要件、多类或多个责任主体间责任承担关系的规定缺失,土壤污染防治分则编应从终局责任和中间责任、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角度填补这一结构性疏漏。为避免交叉重复,环境法典应根据预防性措施的规定内容综合考虑其在土壤污染防治分则编和污染源控制分则编的位置安排。环境法典应在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变动、污染治理后土地的再利用三方面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与土地利用的衔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