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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旅游法》是我国旅游行业的基本法,奠定了我国旅游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旅游法》配套立法是由《旅游法》授权立法条款设定的授权立法以及根据我国现行立法体制拥有立法权主体的立法所组成。《旅游法》的配套立法完善了旅游法律体系的架构、满足了我国不同地方旅游立法的差异化需要并且适应了我国立法权主体履行不同立法职能的需要,但《旅游法》配套立法实施效果有待加强,《旅游法》出台之后相关立法主体并没有及时启动旅游法律规范性文件立法后的评估工作,没有依据《旅游法》授权立法条款履行授权立法职能。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应适时启动《旅游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监督《旅游法》配套立法工作,尽快完善我国旅游配套法律制度,建构良好的旅游法制环境。  相似文献   

2.
旅游法的立法宗旨、名称、调整范围及其与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关系是旅游法立法必须思考的几个基本问题。由旅游活动的多重性及其本质所决定,旅游者主权理念应成为未来旅游法的立法宗旨,旅游法应合理确定其调整范围,以突破产业立法的狭隘思路,并积极推动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3.
附属立法、行政执法、司法适用等是旅游法实施机制的传统形态。国务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旅游新业态不断呈现及倡导文明旅游的今天,对旨在保障旅游基本秩序的旅游法传统实施机制进行创新,使旅游法实施在满足基本功能基础上承载促进旅游发展功能,成为旅游法制发展的客观必然。旅游法实施机制在新时代要顺应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促进旅游发展之效力应遵循效益原则、激励原则与规制原则,需融通标准与政策型构激励促进机制、强化相关主体协同健全协商合作机制、藉由流程再造完善实施评价机制。  相似文献   

4.
《旅游法》是我国旅游的基本性法律,它奠定了我国旅游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旅游法》通过设置授权立法条款,促使其他相关立法主体制定《旅游法》适用的配套法律规范性文件。虽然绝大多数授权立法条款得到了落实,有关立法主体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但是一些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仍然需要加强。《旅游法》在授权立法条款设置上存在默示授权条款过多、授权立法条款不规范等缺陷,需要在运用明示授权立法条款、完善授权主体与被授权主体以及授权条款立法语言的表达技术上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附属立法、行政执法、司法适用等是旅游法实施机制的传统形态。国务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旅游新业态不断呈现及倡导文明旅游的今天,对旨在保障旅游基本秩序的旅游法传统实施机制进行创新,使旅游法实施在满足基本功能基础上承载促进旅游发展功能,成为旅游法制发展的客观必然。旅游法实施机制在新时代要顺应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促进旅游发展之效力应遵循效益原则、激励原则与规制原则,需融通标准与政策型构激励促进机制、强化相关主体协同健全协商合作机制、藉由流程再造完善实施评价机制。  相似文献   

6.
旅游消费结构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业发展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对安徽省国内旅游消费结构问题进行探析,目的在于探讨安徽省旅游业的发展状况。通过采用文献资料法,并运用Excel软件对近几年安徽省旅游业的统计数字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安徽省旅游消费结构存在着非基本旅游消费比重过大、购物娱乐消费少和旅游产品结构不合理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对安徽省旅游消费结构在环境层面、政府层面、旅游企业层面、旅游产品层面和区域发展层面的深度分析,提出了优化安徽省旅游消费结构的一些策略。  相似文献   

7.
森林公园旅游不仅是我国森林旅游产业的主体力量,而且也是国内旅游业极具影响力的新生力量。本文运用SWOT分析法对滦河源国家森林公园的旅游开发进行了优势(S)、劣势(W)、机遇(O)和威胁(T)分析,结果表明,滦河源国家森林公园发展生态旅游的优势明显,也存在较多限制因素,机遇与挑战并存,并据此提出了科学规划、保护资源、加强宣传、引进人才、协同发展等森林公园旅游开发基本对策,以期为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旅游法》是规范旅游行业的硬性法律文件。它的法律效力来自对其硬性和柔性价值应用的平衡。《旅游法》颁布与实施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为了弄清《旅游法》对旅游经济的影响,本研究通过对旅游业内人士进行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对比《旅游法》实施前后旅游市场出现的变化,发现实施前的《旅游法》是一个营销事件,在法律宣传中嵌入了提前释放旅游消费需求的商业目的。实施后的《旅游法》正式从法律的角度触碰条块分割等旅游痼疾,集中面对执法过程中旅游者、旅游景区、旅游企业的利益诉求和困惑。在旅游时间与旅游价格的权衡中,旅游者的中国式旅游消费正逐渐扩展到《旅游法》执行后迅速增长的自由行、短途旅游、老年旅游和文化旅游的市场空间。旅游产品营销要紧密结合这些新趋势。  相似文献   

9.
影视旅游在国内外学术界受到了较高的关注。本文在梳理国内影视旅游研究的基础上,归纳了影视旅游的内涵及基本属性,总结了影视旅游的基本类型。  相似文献   

10.
以旅游阴影区理论为背景,分析了"大武夷旅游圈"面临的困境和旅游发展现状,进而研究了"大武夷旅游圈"突破阴影效应的方法,即旅游资源异质法、聚焦眼球打造亮点法、旅游合作法和旅游形象设计法等,从而实现"既突出武夷山,又突破武夷山",促进"大武夷旅游圈"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1.
环境伦理是把基本社会道德规范推广到自然界并把生态平衡作为一种重要的工具价值加以重视 。本文分析了这种伦理审视环境法的必要性,论述了环境法与伦理之间的两层关系:从价值层面上,环境法应服从伦理评价和伦理价值取向;在规范层面上,环境法与环境伦理是互补的不同规范。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伦理审视的可能性。最后,文章指出了伦理审视环境法应注意两个问题:第一,用什么伦理审视的问题,即伦理模式的选择问题;第二,伦理审视环境法的范围。  相似文献   

12.
国内有关婚姻法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主要论述,主要散见于各种教科书和婚姻法修改论争中。主流观点可称为婚姻法私法论,其主张婚姻法属于私法应“回归民法”,并适用私法自治原则,在婚姻法中建立全面的权利体系。然而,有关论述普遍存在论证过程简单、论证逻辑错误、缺乏论证、研究视角单一等问题,而难以具有说服力。有关婚姻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问题,应改变从理论到理论的研究思路,应扎根于社会生活本身,从实际出发,从有利于解决中国婚姻家庭的实际问题出发作扎实的研究。  相似文献   

13.
论法及法律的应然与实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们对法的认识 ,历来都是基于法的应然状态和法的实然状态。在分析法的应然状态和实然状态的基础上 ,应进一步探究作为法的实然状态的法律的应然状态和实然状态 ,才能更全面地认识法的本质。  相似文献   

14.
对于习惯法与软法之间关系的研究,首先应当明确国家法、硬法、软法、民间法、习惯法的各自内涵及相互关系,由此对软法和习惯法的关系进行精确定位,即软法是习惯法和硬法进行互动的基本媒介。进而分析两者的异同。特别是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完成对如下三个问题回答:习惯法为何会向软法转化?习惯法如何向软法转化?习惯法转化为软法有何后果?以上研究对习惯法和软法这两个时下研究的热点问题进行关联分析,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性基础。  相似文献   

15.
公民道德建设要靠法律 ,守法是公民基本规范。通过分析“法治—守法”公民道德建设新模式及其理论和实践依据 ,指出以“法治—守法”为依托的公民道德建设不仅具有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模式而且获得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公民自由守法精神、利导式激励机制等丰富内涵。“法治—守法”与公民道德建设 ,殊途同归 ,共同促进人类文明进步  相似文献   

16.
目前,环境法学界有一种倾向,即以环境伦理学为其逻辑起点来阐释环境法律规范.笔者认为,环境伦理学有不可克服的理论缺陷其思维进路是非理性的,其理论本身是前后矛盾的.所以,我们应改变传统的理论出发点,环境法应以发展伦理学为其伦理学基础.  相似文献   

17.
文章论述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法律和政策依据;法治国家,是指依靠法治理或管理国家;依法治国应该正确认识什么是法;要正确认识什么是法,必须明确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概念和特征;实行依法治国应该正确认识经济法的概念、地位和体系,充分发挥经济法的重大作用;实行依法治国需要制定《经济法纲要》。  相似文献   

18.
论经济法法律责任的法理学描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我国法理学对法律责任的一般理论描述出发,考察和分析经济法部门对该理论的吸纳和发展的情形,指出其局限和缺失,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对经济法法律责任问题进行了客观描述。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反恐刑法立法具有前置性、抽象性、复合性和片断性特点,分别对刑法谦抑主义、法律专属主义、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以及司法判断方法提出了挑战。不应当以既有刑法理论对反恐刑法立法一味地进行批评,而应当依据反恐刑法立法的特点对既有刑法理论进行适当调整,使其为反恐刑法立法的正确适用提供理论支撑。为此,刑法谦抑主义应当从立法论回归解释,为出罪判断提供理论基础;法律专属主义应有例外,把地方性反恐法规作为恐怖主义犯罪司法判定的重要依据;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应由封闭走向开放,实现刑法与行政法及地方立法之间的有效合作;同时,应当超越"在刑法规范与案件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建立"在法律规范与社会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20.
委托为本人与相对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处理事务型合同 ,它是委托代理、信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的基础法律关系。创建以代理、信托、行纪、居间等法律制度为内容的委托法对民法的规范化、系统化极富价值。在法律建构模式上 ,适宜将委托制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制度 ,同物权法、债权法并列以体现其兼具物权和债权内涵的特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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