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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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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学者对我国立法体制的特点的论述,其缺失主要表现在研究方法上。“立法体制”的含义必须根据“立法”和“体制”两词的含义进行界定。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主体、立法权限的划分和立法权限的运行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和动态过程。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具有如下特点:立法主体多元、两级、多层次、多类别;立法权限的划分上,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的分权,在横向权限划分上,实行权力机关至上模式,国家立法优位和行政立法从属,在纵向立法权限划分上,实行集权——分权模式,中央立法优越和赋予地方一定的立法空间:在立法权限的运行上,奉守效力位阶原则,并有一系列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2.
立法体制的模式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立法体制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直接决定一国立法体制的因素是该国的政体和国家结构形式。由政体决定的各国横向立法权限划分的模式有立法机关优越、三机关平列制约、行政机关优越、立法机关至上等类型。由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的各国纵向立法权限划分的模式有中央完全集权、地方完全分权、分权———集权、集权———分权等类型。我国的立法体制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制度和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的。《立法法》在遵循 1 982年宪法确立的立法体制框架不变的基础上 ,使我国立法体制在立法事项、授权立法和法律渊源等方面得到具体化、明晰化和定型化。其运行的总趋势将是 :横向立法权限将从行政机关向权力机关集中 ;纵向立法权限将从地方向中央集中  相似文献   

3.
自治立法的宪政困境及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自治权的充分行使,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良好运行的基础和前提,然而在现实的政治实践中,自治立法权行使得不尽人意.导致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现实宪政体制下集权的政治理念和行政化的分权体制,因此,必须树立地方自治理念,将行政化的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模式转变为立法化的中央与地方分权模式,进一步明确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权限,完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健全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的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4.
在宪法意义上,对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的处理,我国采取的是立法化的分权模式,在实在法体系中,《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也都有关于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分权的原则和具体范围的规定。但是,这些数量规模庞大的法律规范并没有真正建构起一个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的分权制度体系,而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在一些领域享有实质性界定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权力界限的法定权力.则进一步加剧了立法分权模式异化危机的关键所在,为此,必须修改相关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健全民族区域自治法律解释体制,完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权限争议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5.
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划分总体上可以分为七个历史时期。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的总体思路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但是,由于《立法法》所提供的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方法、划分标准、划分技术等没有能够实现和划分思路较为妥当的衔接,以至于前述划分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思路最终没有得以完全落实。《立法法》划分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方法是:对中央的专属立法事项作出列举性规定,对地方的立法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并不作具体的罗列。该种划分方法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通过宪法对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限进行划分不太现实,通过《立法法》等法律对其进行划分需要诠释其合宪性问题。  相似文献   

6.
关于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体制的思考   总被引:8,自引:1,他引:8  
本文针对我国现行民族区域自治立法体制及其存在的问题--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限的范围不统一、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主体的设置不科学、特殊民族立法程序不合理等,在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的路径.  相似文献   

7.
分税制是我国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我国分税制历史的简要回顾,分析了分税制在立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缺少完整立法,地方税权小,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不合理,转移支付有待立法.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立法上的建议:制定作为分税制依据的税收基本法,给予地方一定的税权,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制定转移支付法.  相似文献   

8.
试论我国分税制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分税制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规范化的财政体制;依国际通例并结合我国实际,我国应选择相对分权的分税制立法模式;分税制立法的核心是划分财政权,主要目的是使各级政府具有与其事权相称的财力;为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发展,应构建科学、规范的分税制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9.
试论我国分税制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分税制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规范化的财政体制;依国际通例并结合我国实际,我国应选择相对分权的分税制立法模式;分税制立法的核心是划分财政权,主要目的是使各级政府具有与其事权相称的财力;为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发展,应构建科学、规范的分税制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10.
地方立法的主要问题及其反思——以湖北省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方立法在我国法治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基于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权力机关缺乏必要权威、政治生活中的行政主导模式以及公众缺乏参与政治生活的政治自觉等因素,地方立法存在僭越中央专属立法权、地方立法权限范围模糊、地方立法主体之间立法权限不明、地方权力机关立法主导丧失等问题。在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应最终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1.
元朝地方立法体现出中国古代地方立法的一般特征和元朝自身的时代特征。在元朝国家治理中,地方核心机构是行省,中央中枢机构是中书省,两者成为地方与中央所有行政、立法和司法工作的中心。元朝地方立法受制于这种国家权力结构。地方上行省成为地方立法的中心,中央中书省成为立法的中心。行省之下设有道、路、府、州、司县等地方五级行政机构,其中道、路成为地方立法中最活跃的主体,承担着地方大量立法,府、州、司县主要是提出立法动议和法律草案。当然,同时拥有本辖区内立法的权力。此外,元朝地方立法中还有军事管理机构——枢密院的行院及相关机构和御史台的派出机构——行台及监察御史等。元朝地方立法主体可以分为机构与官员两类,从立法程序上看,有本级机构制定生效与报请上级立法机构审查裁定后生效两类。元朝地方立法体系体现出元朝立法上中央的统一性与地方的分散性等特点。  相似文献   

12.
当前我国在税收立法层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收立法体系不健全,立法权限界定不清,立法程序欠规范,税收法律级次较低等。这些问题带来的直接危害是税法刚性不足。面对新形势,税收法治改革何去何从,税收立法体制和立法权限如何理顺,是税收理论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我们必须完善税收立法,更好地发挥税收在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13.
城市群的发展对于我国现行立法体制提出了新的挑战。扩展较大的市立法权则是回应这种挑战并满足城市群发展法制需求的必然要求。它具体包括较大的市数量的增加和立法权限的扩大两个方面。然而,较大的市立法权的扩展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行政区经济发展模式、关于较大的市立法权的认识、较大的市的认定标准,以及现行立法体制与立法批准制度等。就较大的市立法权扩展的具体方案而言,增加较大的市数量可供选择的方案有"回归宪法型"、"市场准入型"和"市场+控制型"等三种,而较大的市立法权限的扩大则涉及完整的地方立法权的赋予、辅助性原则的确立和允许地方立法协作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此次《立法法》修改中予以积极反映。然而,在已公布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有关城市群发展背景下较大的市立法权扩展的规定仍存在问题,应当改进。  相似文献   

14.
分析中外研究型大学财务管理体制现状,借鉴世界一流大学学院制分权管理经验,按照预算和核算的不同管理模式,将高校财务管理体制划分为四种类型:集中式集权管理模式、分布式集权管理模式、集中式分权管理模式和分布式分权管理模式。对比分析其优缺点后指出,实行分权财务管理体制是我国研究型大学未来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5.
针对以苏联模式为蓝本的中央高度集权体制的弊病,中共领导试图通过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大规模分权来构造一种全新的体制,发挥地方在经济管理方面的信息优势和释放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潜能.但这种在传统计划体制框架下运用过去具体管理方式的做法,必然因只关注到我们以往在经济管理上取得成功的外在分权形式,忽略了这种分权赖以成功的基本经济制度和资源配置方式,从而一开始就注定这种单纯靠"移植"具体管理方法的中央与地方分权体制存在着换汤不换药的重大缺陷.  相似文献   

16.
《立法法》以基本法的形式对我国立法体制进行了统一的规定,一般地方立法因之形成了新的体制。《立法法》规定的一般地方立法的构成、立法权限的范围、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适用规则与冲突解决的机制,既有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又有新的规定,它对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以及解决立法冲突等,将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其中在诸如立法权限划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我国思想自由权的立法现状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对思想自由权有所规定但不直接、不完整;二是我国思想自由权立法处于法律形式和法律内容、国内法和国际法脱节的两个尴尬境地。加强思想自由权立法,有助于完善我国宪法内容,促进我国人权法律保护,优化我国的立法体制。  相似文献   

18.
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设区的市立法权限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立法法》对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的规定,未能顾及“较大的市”和部分新赋权的设区的市立法的实际需求。在立法实践中,某些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越过了立法权限的边界,存在越权立法的现象。因此,需要调整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的限制模式,建立纵向合理的立法“分权”体制,赋予设区的市相对完整的地方立法权,并通过立法批准等控权机制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的监督和指导。  相似文献   

19.
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囿于缺乏统一立法,地方立法监管无序,标识制度难以落实。基于立法体制特征与立法文本呈现,审视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体系,转基因食品标识中央立法分散、相互交叉冲突;转基因食品标识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规定和立法精神相违背。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矛盾丛生的主要根源在于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理念不一,立法权限划分模糊,地方立法保护主义滥用,国家立法监督制度缺位,制约了立法效果的实现。借鉴美国统一标识制度安排及其协调立法冲突的经验,进而立足本土需求,消解我国标识立法冲突之虞,中央立法应尽快制定统一的转基因食品具体标识规则,完善立法监督制度;地方立法应坚持“不抵触原则”,提升立法质量,实现保障食品安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立法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20.
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关注的是为何要实行财政分权,如何分配众多的财政职能.而现代的财政分权理论则侧重研究财政分权的制度设计,以最大程度上发挥对政府行为的正向激励作用.我国的财政体制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职权划分和行使还存在制度设计不合理、缺乏激励机制等问题.应该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在宪法和法律中明确财政分权制度,清楚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关系,建立科学、透明、规范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我国各级政府的财政行为效率和效益,促进全国范围内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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