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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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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行政违法的主客观构成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行政违法同一般违法一样也须具有主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行政违法在客观方面具有诸多宏观事实特征一定的客观外在表现、与行政职权具有不可分的关联性、方式上的表现多样、与具体危害结果的关系表现出复杂性、是行政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整体行为。行政违法在主观构造上,可分为行政公务组织的主观意志与行政公务人员的主观过错,法律对二者的主观意志范围的要求并不完全一致。在主观方面行政违法还应具备意思表示真实要件;在客观上还需要有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以作为评价行政违法的依据和标准。  相似文献   

2.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保险法的一个基本原则,贯穿于保险法的始终,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险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最基本行为准则。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我国保险法对诚实信用原则的有关规定及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3.
解放思想对主体条件要求突出表现为:先进的、现代的、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辩证的、开放的、合乎逻辑的思维方式;敢于冒险、勇于创新、勇于实践的大无畏精神。良好的客观环境是解放思想的物质前提。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诚实信用原则在这部新合同法中得到了较为显著的体现。本文试图从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及其历史沿革、特征及其功用等方面对该原则作一宏观上的把握,并密切联系新合同法的具体条文,对诚实信用原则在该部法律中的微观体现作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并据以指出新合同法的一点不足  相似文献   

5.
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适用范围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诚实信用原则乃民法中的“帝王条款”,具有一定的法律漏洞补充的功能,在民法领域中被极力推崇。诚实信用原则在法律制度(不仅仅是民事领域内)中的渗透,实际上是在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中设立了一种对应的义务——使人信赖的义务。就目前而言,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得到较为彻底的施行。在其他领域,该原则虽没有被着重关注,但实际上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因此,在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民法的“帝王条款”,而且在相关领域也大有其适用的空间。这已在相关立法中得到体现,其地位应有所上升,且现实意义更不能被低估。在讲究信用的市场活动中,应重视其在法律中的地位,扩展其适用的范围,完善我国的司法制度,促进司法公正、公平、有效。政府在企业建立信用体系中应起重要作用,要加快健全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法律制度;要加快转变工作职能的步伐,疏通系统内的体制关系,尽快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平台;要加大对企业诚信失缺的惩罚力度,为企业搭建较透明的信息平台。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产权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加大欺诈方的失信成本,建立面向个人、企业的诚信评价和发布机构,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交流与沟通的机制。  相似文献   

6.
由于某些客观要素诸如犯罪数额、犯罪时间、犯罪地点可能成为“客观的超过要素”,所以,对刑法定罪中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必须进行新的诠释:首先,危害行为概念本身即是主客观要素的统一体,客观的超过要素和主观罪过统一于危害行为的评价当中;其次,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并不要求行为人对所有客观要素都具有认识,仅要求对行为体素具有认识。对“客观的超过要素”的承认,使得对主客观相统一的内涵认识更加深入,而不会导致客观归罪。  相似文献   

7.
在“不法侵害”中存在着两个主客观方面的问题:一个是不法侵害中的“不法”系指主观的不法还是客观的不法;一个是对“不法侵害”的认识系指主观的认识还是客观的认识。在以往对正当防卫的理论研究中,学者们往往将二者合二为一加以讨论,没有对二者加以区分。本文中,笔者将二者分开进行探讨,主张在第一个问题上采取客观说,在第二个问题上采取带有客观性的主观说,试图为实践中对于“不法侵害”的认定提供更加明晰的依据。  相似文献   

8.
每个国家的诚信原则规定都有自己的特色,进行诚信原则的国别研究可发掘此等特色并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提供启示。意大利新旧两部民法典采用buona fede术语表达主观诚信与客观诚信,都肯认主观诚信保护弱者的功能,都分别在人身法和财产法中适用主观诚信,都只在财产法中适用客观诚信。在旧民法典时代,立法者否认商法典与诚信原则兼容,民法典对诚信原则的承认尽管违反自由主义与三权分立原则,但处在合同履行的层面,可以容忍,而商事活动注重安全,所以不能容忍授予法官广泛自由裁量权的诚信原则。新民法典民商合一,其思想基础是强调国家干预和社会团结的职团主义,遂承认了商法与诚信的兼容。但立法者认为体现个人主义的客观诚信不能表现职团主义,遂另创端方原则补充,形成一个民法典有两个客观诚信规定的奇观。新民法典把主观诚信也适用于人身法,以免返还孳息、较多得到改良和附合的补偿、取得对占有物的留置权和所有权奖励之。意大利统一主观诚信和客观诚信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9.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它在我国刑法中表现为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原理 ,具体体现在犯罪构成理论、共同犯罪理论和数罪并罚理论中  相似文献   

10.
曾莉 《东南学术》2013,(1):56-64
公众主观评价和客观测量是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的两种基本模式,客观测量是其传统模式,而在民主行政的日益推进下,公众主观评价的地位和影响也日趋明显。但是,当公众主观评价模式被实务界大加采纳的同时,"公众主观评价与客观测量是否一致"却引起了学界反思,关于此问题在国外的激烈争论已有时日,至今尚无定论。为此,文章试图系统梳理相关研究文献,以为国内学者深入探讨相关问题提供思考,也为推进该问题在中国语境的实证研究提供线索,进而为公众参与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的相关研究起抛砖引玉之效。  相似文献   

11.
客观诚信与主观诚信的对立统一问题——以罗马法为中心   总被引:34,自引:0,他引:34  
本文力图揭示客观诚信与主观诚信在罗马法和现代各国民法典中的对立统一 ,并运用社会契约论解释了两种诚信之统一的前提。本文证明 ,罗马法史上最早的诚信都是客观的 ,到了古典时期 ,诚信才分叉为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 ,分别在诉讼和物权两个领域发挥作用。罗马人的诚信观念具有宗教起源以及斯多亚哲学的世俗起源。在古罗马的诉讼制度中 ,现代诚信原则的裁判诚信功能不仅由诚信诉讼承担 ,而且由许多制度承担 ,由此可见 ,现代诚信原则是多源产生的。本文还揭示了诚信诉讼便利当事人诉讼、方便法院办案、降低诉讼成本的功能 ,并基于主客观诚信统一的立场 ,就设计未来中国民法典中的诚信条款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2.
论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贾玉成 《学术论坛》2002,(1):140-141
我国是第一个将诚实信用原则写进法律的社会主义国家。该原则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项道德原则 ,被奉为现代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对于立法者未能预见的案件 ,可用该原则补充法律漏洞 ,使法律和裁判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从而使民法更完善 ,制度更健全。  相似文献   

13.
市场经济必须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前提和基础,诚实信用是物质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规则。但是,市场经济对诚实信用原则又存在着负面影响,市场经济存在诱发违背诚实信用行为的经济根源。因此,市场经济不会自动实现诚实信用,诚实信用需要人们的积极建设和保障。  相似文献   

14.
中西诚实信用原则的比较研究概念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本文从提出问题开始,得出诚信原则的现代含义:首先,诚信指忠于事实真相;其次指对事实真相进行多方面的评价,包括事实真相所反映出的相对人的经济能力、履约水平、社会声誉等,从而产生相应的信赖感,并构成交易的情感基础与行为准则。在现代社会,诚信原则是民事主体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法律义务,是自发的利益权衡结果,又自觉地成为平衡利益的法律理性工具,并完成了从“诚”到“信”的重心转移。  相似文献   

15.
诚信原则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一条伦理规则在民事诉讼中的确立,意味着它已经从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并在诉讼过程中发挥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诚信原则最主要的适用领域仍为私法中的债权关系。因此,界定诚信原则的适用范围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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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利益源于需要,且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需要.由于需要的产生包括了主观欲望和客观世界的刺激两个原因,利益也包括了主观动机和客观物质手段两个方面,因而利益的实现就必须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改善客观条件.所以,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就必须做到:一方面,要以人民的愿望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人民的主观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又要为人民实现自己的需要和愿望创造良好的客观条件.  相似文献   

18.
张琴  郑泰安 《天府新论》2004,(Z2):117-118
本文主要对诚实信用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依据以及价值进行了分析与考究,认为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引入民诉法,以期实现诉讼正义与效率的价值.  相似文献   

19.
本文主要对诚实信用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依据以及价值进行了分析与考究 ,认为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引入民诉法 ,以期实现诉讼正义与效率的价值。  相似文献   

20.
陈佳  单东亮 《河北学刊》2006,26(5):178-181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该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不仅直接体现了民法的精髓,表现了立法者的意图,而且它也是公民所应遵守的最低道德底线。该原则不仅在立法方面意义重大,在司法实践方面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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