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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56 毫秒
1.
纳入美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实用艺术品必须符合作品的条件 ,并被称为实用艺术作品。实用艺术品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 ,其独创性艺术表达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其实用性外观设计为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实用艺术品的著作权保护范围仅限于能够脱离产品的实用性而独立存在的艺术性表达 ,不延及该物品所表达的思想观念、制作工艺和实际功能。实用艺术品往往具有工业制造属性 ,手工及“一品制作”不属于实用艺术品可版权性判断中必须考察的条件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对于实用艺术作品的认识不统一,缺少深入的系统研究,相关法律规定也不够完备,不尽合理。实用艺术作品是指同时具有实用性和艺术性特征,具有独创性、能够被有形复制的造型艺术作品。对实用艺术作品既可以采用著作权进行保护,也可以采用工业外观设计权进行保护,权利保护模式由当事人进行选择,选择了一种权利就意味着放弃了另一种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3.
实用艺术作品的艺术性因素因受制于实用性功能,在对其进行判断时不能完全参照美术作品的判断标准,否则有可能将一部分应当受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在区分实用性和艺术性时,可以参照美国版权法中的可分离且独立存在标准,在提供具体法律条文参照的同时适当给予法官自由权,让其可以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判断.《著作权法》修改稿中将实用艺术作品从美术作品中独立出来,对于两者外延、保护标准的确定有着进步意义,但同时在定义以及保护范围等方面,修改稿仍有不甚明确之处,应继续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4.
实用艺术作品因兼具实用性与艺术性的特性,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专利法与版权法双重保护或单一保护的选择难题,加之相关国际公约对实用艺术作品保护的开放性规定,令各国对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呈现多种不同做法.本文从实用艺术作品的概念入手,在比较域外各保护方式的基础上,对实用艺术作品的双重保护提出批评,提出应以知识产权选择原则构建我国的实用艺术作品保护模式,并借此次著作权法修改之机,对实用艺术作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5.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数据库有关的侵权问题也逐渐增多。数据库的特点使其著作权保护与著作权制度存在着不兼容,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的保护也存在着理论和实践困境,而邻接权制度可以保护由于不具备独创性而无法受到著作权保护的有价值的非物质劳动成果。扩充邻接权的种类,使数据库制作者的权利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邻接权,可以维系著作权独创性标准的统一性,又可以避免为数据库专门立法的高成本。  相似文献   

6.
相声艺术作品具有独创性,并且有明确的创作过程和首次表演者.而这三者都可作为著作权的客体.由于历史原因,相声业者重视行业内的自我保护,却忽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相声是表演艺术,相声作品的著作权与表演权密不可分,应当按照著作权法律制度的要求保护创作者、表演者、广播者等相关权利人与著作权相关的人身权利和经济权益,这也是相声艺术自身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人类的思想、创意,常常要通过各种载体,以发挥其在合作中发展的社会作用。无论是作品中的思想,还是程序中的框架思路,构思、创意都是作品的灵魂与核心。构思是知识产权的起点,是创新和创造作品萌芽的种子。创意与创作可以作为创新实践的基础和桥梁,因此著作权具有知识产权的基础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创作的三性要求,即独创性、可复制性、合法性。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能受著作权的保护。作品独创性的法律界定标准,可以使创作者明确,在法律规定的多大范围内可以享有一定程度的借用他人作品的自由。可复制性推动着公众需要和文化发展。著作权的合法性要求,保护创作者权益以及推动发展与创新两者是辩证的结合;作品为表露个性的艺术性以及为产业利用目的而体现的技术性也是辨证的结合。当人们可以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创新思维,并可以适应多种载体而体现文化价值的时候,社会的智慧总量只会增加。对自主创新与和谐社会建设,也是合乎辩证和科学发展的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法性,是要求思想文化、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的潜在核心竞争价值创意思路也应作为商业秘密寻求法律保护。合法性推动美好的和谐性。  相似文献   

8.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立法中最为含糊、纷争最多的一个制度 ,探究其原因 ,与著作权“合理使用”性质的界定不清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分析“合理使用”的含义和对象 ,将其性质界定为“侵权阻却事由” ,那么司法实践中的许多问题就可以简单化、明了化  相似文献   

9.
建筑作品具有实用性、艺术性和科学技术性的综合特点,与其他一般作品相比,其著作权问题具有较多的特殊性。运用著作权制度的基本原理,探讨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的适用条件以及建筑作品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内容,初步构建起建筑作品著作权制度的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   

10.
侵犯著作权罪理解和适用中出现的种种难题,根源于对著作权刑事保护与前置法规范之间关系的不同解读。强调著作权保护刑民衔接具有正当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侵犯著作权罪构成要件概念必然要作出与前置法完全一致的解释。与其执拗于“著作权说”与“秩序说”之间的理论抉择,陷入法益侵害说下侵犯著作权罪质界定的“双重迷思”,倒不如转向科学界定“著作权保护不同法领域之间关系”这一更为深层次问题的探究上。在目的论层面的法秩序统一原理指导下,与著作权法通过直接赋权实现激励目的的路径不同,刑法则是通过确证著作权法规范效力,确保著作权制度发挥效能来实现激励目的。《刑法》对“复制发行”等核心概念可以作出与前置法规范不尽一致的解释,但应符合目的论法秩序统一原理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1.
作品独创性是作品取得著作权的重要条件,作品独创性的界定对于保护作品不受侵权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司法理论及实践也是大有裨益.本文通过考察英、美、德三个国家中关于作品独创性的界定.提出了我国著作权理论对作品独创性应如何界定,如何借鉴国外的立法来完善我国关于独创性的界定,力求找到适合我国的独创性理论.  相似文献   

12.
情节是文学作品的重要组成要素,也是非字面侵权的主要“受害者”,对其进行著作权保护的依据既有以复制权和演绎权为中心展开的理论基础,也有中外各国司法判例的支持。情节要切实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应考虑其是否具有独创性,主要是最低限度的创新性。不同类型情节的独创性要求程度不同,在通过实质性相似认定判断是否侵权时,认定的主体标准也会随之不同:事实情节的独创性要求程度较高,应按照敏感性读者标准进行实质性相似认定;虚构情节的独创性要求程度较低,则由一般性读者标准进行认定。同时,相较于部分比较法的“切割”,整体比较法能够在保证情节完整性的前提下进行实质性认定。依此标准和方法,可以确定文学作品情节的保护范围和程度,使其获得应有的著作权保护。  相似文献   

13.
由于个性、创造性、智力劳动等概念比较抽象,一部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通常取决于预设的私人立场。这种判定模式会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保护的预期。从我国的作品定义看,独创性是一部作品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内在尺度。独创性既表明了特定作品的特有属性,又表达了与其相关的权益归属。这一内涵与著作权法的内外价值一致。依此逻辑,独创性是指作品的相对差异,并暗示作品进入市场的机会与作品价值的二分。按照相对差异标准,作者享有依照著作权法提出保护的应然权利。  相似文献   

14.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一种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科技的发展,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侵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利的情形时有发生。加强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符合国际潮流,也符合中国的利益。中国应尽快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范围、权利主体、著作权内容以及其传承者、搜集整理者的权利等作出界定。  相似文献   

15.
新《著作权法》对数据库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著作权保护是对数据库法律保护中最普遍和典型的方式。按我国最近修订的《著作权法》的规定 ,在对数据库的著作权保护方面 ,是将数据库归入汇编作品予以著作权保护 ;保护的判断标准是“对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的独创性 ;保护对象是数据库对内容的选择和编排 ,而不延及数据库的内容和操作数据库的计算机程序 ;保护范围是以作品、作品片段、数据或其他材料为内容的数据库。上述体现了我国数据库著作权保护已全面符合 TRIPS协定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数据库版权保护是数据库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方式。各国由于历史、文化以及法律制度的差异,对数据库版权中的“独创性”标准要求不一,但各国倾向于强调数据库版权保护中“独创性”,不仅要有汗水的投入,还需要一定的创造性。  相似文献   

17.
随着移动短视频的兴起与发展,短视频著作权问题也日益凸显.相比2018年,2019年有关短视频的著作权纠纷明显增加.争议问题包括短视频的独创性认定、权利指向和平台责任.独创性是需要明确的首要问题,视频之"短"不影响独创性的认定,法官应结合创作主体和创作成果采取相对宽松的"有无"判断标准;对于短视频指向的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问题,可从赔偿层面加强对著作权人的保护力度,这也契合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的保护趋势;此外,平台责任多是间接侵权责任,要注重培养平台及用户的著作权意识,同时平台应加强事前预防,避免间接侵权.  相似文献   

18.
剽窃的法律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思想的表达,而非表达的思想。剽窃是比较常见又难以认定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一样,其构成须具备四个基本要件。剽窃的作品最显著的特征是缺乏“独创性”。认定剽窃应与对作品的合理引用区别开来。司法实践中,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比较科学、实用的“三断论侵权确认法”来适用法律、认定剽窃。  相似文献   

19.
在现有政策法规文本中,对生态保护补偿的界定有“利用者补偿”“生态损害赔偿”“奖惩双向补偿”等多种表述,概念的模糊直接影响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构建与运行效果。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适用范围应仅限于正外部性补偿,在法律性质上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损害赔偿、环境保护税费等制度存在本质差异。未来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完善需要在立法时清晰界定其含义,厘清“谁补偿谁”“补偿多少”“怎么补偿”等问题,并依据环境法一体化治理原则,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与相关制度的协调对接。  相似文献   

20.
作为普遍适用于所有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模式,著作权制度的适用空间有限.作为著作权法下位规范的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保护条例应当与著作权法衔接,并使用统一定义的概念.对作为例外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应当采取著作权框架外的特别权利保护模式,“特殊版权”并不可行.可以利用和适当改造现有的著作权制度,调整基于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及其衍生作品的传承、演绎、利用、传播活动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扩张著作权及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的适用空间,寻找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变通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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