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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颁行实施以来,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原则确立并在司法实践中得以运用。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把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界定为侵权责任更能反映离婚损害赔偿的本质。确定离婚损害赔偿侵权责任,应当丛行为违法性、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四个方面分析其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处理离婚损害赔偿纠纷还必须考虑权利主体、义务主体、赔偿数额以及诉讼时效等因素。  相似文献   

2.
构建和谐的婚姻制度,是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在2001年4月28日颁布实施了新《婚姻法》,新婚姻法中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建立我国更为完善的婚姻家庭体系和安定的社会局面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然而,作为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要达到完美不缺是不可能的,其出台后的操控性和适用性仍需改善,还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磨练。本文通过对我国新婚姻法中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一些相关问题的介绍,分析揭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实际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该制度的立法构想。婚外恋导致离婚案件增多,那么第三者是否应纳入侵权责任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有关过错方和无过错方的用词区分问题不够严谨;出台判例法典,以判例法补充成文法;借鉴国外相关立法思路以及如何从立法体例上完善离婚损害制度等构想。  相似文献   

3.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体现了婚姻本质,赋予了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当事人要求司法救济的权利,使法院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尚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其适用范围过窄,很多导致婚姻破裂的严重情形被排斥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大门之外。这既不利于保护无过错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制裁有过错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适当扩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定范围。  相似文献   

4.
夫妻侵权行为,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其配偶合法权利,并使对方的人身、财产乃至精神方面遭受到直接损害的一种侵权行为。由于侵权人与受害人之间为夫妻关系,夫妻侵权与一般侵权行相较而言具有一些特殊性。我国《婚姻法》针对夫妻侵权设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但存在适用范围界定不清、适用情形过窄,排除了混合过错及第三者的适用,排除了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等缺陷。今后在《婚姻法》修改时应明确离婚损害赔偿也适用于协议离婚,并扩大使用范围,引入夫妻共同财产强制终止制度。  相似文献   

5.
婚内侵权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立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是没有明文规定婚内侵权责任。离婚损害赔偿以离婚作为必要条件,婚内侵权责任则以婚姻关系为其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没有排除婚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为婚内侵权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为婚内侵权责任的承担提供了物质基础。婚内侵权责任的完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应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婚内侵权责任,二是完善夫妻财产制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6.
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被告如提出离婚请求一般会因其诉讼请求与原告诉讼请求相同而被认为离婚反诉不能成立。实际上,在《婚姻法》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后,允许被告提出离婚反诉已成为保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诉权的必要制度。基于离婚诉讼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现有法律对离婚诉权的规定,离婚诉讼的被告不论有无与原告不同的离婚理由,均应有权提出离婚反诉而不受"一事不再理"的限制。但被告反诉离婚应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否则无受理的必要;法院对于离婚反诉应与离婚本诉合并审理,合一裁判。  相似文献   

7.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既存在先天不足,又有后天缺陷,是实现公平保护夫妻民事权益的重大障碍,应该废除。为了明确地、全面地保护夫妻中弱势一方的民事权益,应该确立配偶权,增设夫妻非常财产制,建立夫妻间侵权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婚姻法禁止婚内侵权责任的存在,而现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又存在诸多缺陷,无法充分有效地保护婚内被侵权一方配偶的合法利益.从保护受害人、制裁侵权人及预防侵权的角度出发,应建立一般性的婚内侵权制度.婚内个人财产的存在为该制度的建立提供物质基础,婚内侵权救济的提起并不必然带来婚姻解体.现行婚姻法应废除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建立起统一的婚内侵权责任规则.婚内侵权责任在成立要件上与一般侵权责任无异,在责任承担方式上可灵活设计.  相似文献   

9.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意在保护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正当权益。然而十多年的司法实践表明,由于受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狭隘、责任主体受限、救济途径单一等多个方面立法不足的影响,使得该制度的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经验以完善我国相关立法。具体而言:一是扩大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适用情形,将严重影响婚姻家庭关系的通奸、卖淫、嫖娼、酗酒、吸毒、赌博以及迷信活动等情形纳入进来;二是允许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插足其婚姻家庭关系的第三者予以损害赔偿;三是离婚损害赔偿亦应适用于协议离婚。  相似文献   

10.
我国已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及它的赔偿范围,但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文章分析了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在立法上的不足,并提出完善精神损害赔偿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析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着缺陷,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损害赔偿情形较少;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享有和行使,仅以离婚为原因和前提;损害赔偿仅限于诉讼离婚,而不适用于协议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仅限于有过错配偶,不涉及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12.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相关问题剖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自2001年新婚姻法确立以来,一直是学界争论的话题,其中,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责任主体、适用情形、归责原则等成为争论的热点。对此,笔者经过全面的梳理和剖析后,认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应扩大至其他家庭成员;责任主体应扩大到第三者;适用情形应不限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情况;归责原则的适用方面,应当增加过错推定原则。  相似文献   

13.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修订后的《婚姻法》确立的一项新法律制度。在该制度的构成要件中,关于侵权行为、有无过错、损害事实的认定,法律规定过于原则,不利于在司法实践中操作。另外,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的规定,也不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利益,文章对如何纠正和克服这些缺陷提出一些设想,以期完善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4.
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2010),分析中国初婚解体风险变化趋势及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随时间推移,初婚解体风险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对城市的影响超过了农村,对女性的影响超过了男性;初婚年龄与初婚解体风险呈现轻微的U型关系,主要是由早婚或晚婚的婚姻异质性所引起;婚姻异质性对初婚解体风险的作用受择偶梯度的影响,"男高女低"婚姻模式的初婚离婚风险远远小于"女高男低"模式;在家庭因素的影响中,生育孩子有利于降低初婚离婚风险,而与父母同住及婚前同居则显著增加了初婚离婚风险。  相似文献   

15.
修改后的婚姻法将损害赔偿的相对人锁定为婚姻关系中有过错的一方 ,不涉及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然而 ,对破坏婚姻关系导致离婚的第三者应否作为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 ,有必要作理论上的探讨。本文通过对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行为的性质及危害性的论述 ,提出应将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者列为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  相似文献   

16.
在当代的欧洲,特别是20世纪后半叶以来,以传统保守著称的英国迎来了离婚时代,英国的离婚率在西欧国家中是最高的,成为了当代英国最为突出和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纵观20世纪英国婚姻和家庭的社会变迁,之所以在20世纪60年代末爆发"离婚革命"风潮,其内在动因主要在于一个世纪以来英国社会性舆论和性价值观的转向导致传统婚姻价值观改变,性观念和性价值观的变化,直接导致人们婚姻、家庭和生育观的变化,从而使得传统婚姻和家庭遭遇空前的严峻挑战,理解性舆论的变迁有助于我们深层次解读英国离婚现象。  相似文献   

17.
现行婚姻法突破了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 具体意见》中关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的规定,在我国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加 大了惩罚过错方、抚慰受害人的力度,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史上的重大进步。但由于现实生活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制 度并不能取代离婚时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而使其作废,而是在已经实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前提下,“照顾”原 则同时继续适用,但“照顾”原则在法律层面应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婚姻关系是人类生命得以延续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婚姻关系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然而,在生活中,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的事件屡见不鲜,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排除了第三者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因而在多数情况下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不用承担责任。这条规定不但不利于保护婚姻关系的稳定,而且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情杀、仇杀、离婚率的上升、单亲家庭增多等。对于破坏他人婚姻的第三者责任,在立法上应予以明确规定,以更好地保护婚姻关系、稳固家庭。  相似文献   

1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是现代婚姻家庭立法的大势所趋,而制度的构建和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以下三个问题必须明确:一是建立该制度的原因,二是该制度具有的功能作用,三是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问题。本文试从以上三个方面加以论述,以推动立法的完善和司法的正确适用。  相似文献   

20.
配偶以外无过错方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近年来对离婚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无过错配偶方的请求权上,文章通过对重婚、事实婚姻、非法同居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概念的辨析,指出了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前三种关系中的第三人保护不足,并对如何保护该关系中第三人的财产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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