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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违法行为未优先考察其他部门法的规制效果和模糊刑法明确性的边界而正被过度认定为犯罪.为有效应对这一局面,应当构建互联网时代刑法解释的二元限度模式.其中,外在限度立足于结构功能主义的应用,考察网络行业规范、宪法规范和其他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初步划定刑法解释的限度.内在限度立足于同类规则的推广,比较网络客观违法的行为方式、行为对象、行为场所和行为情节与刑法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关联性,最终确立刑法解释的限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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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刑法解释论错误构筑了分类一元化的场景,将解释方法、解释效力与解释立场混同,从而导致了方法论的循环。历史解释本身就是规范性解释及其纵深发展的路径,其事实上并未摆脱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纷争的窠臼。所谓的主观解释与客观解释与其说是一种方法,不如说是一种立场,因而不能将这两类标准混为一谈。如果坚持从目的性角度出发进行解释,则选择客观主义的角度显然更有利于提升位阶的效力意义,避免循环论证。所谓体系性的解释只是涵摄过程中的一种类比,其本身并不是一种解释的方法,因为类比只不过是每一个涵摄方法中的一个步骤。合宪性解释形式上目前仍被归结为一种方法,但应当可以转化为刑法目的性的最高的一种理解方式。因此,刑法的解释次序必然依托于法规范的位阶,避免解释成为一种没有基础标准的纯粹的"商谈",这是解释位阶的基础。这就形成了一个规范理解的合规范性、合刑性以及合宪性的阶梯。 相似文献
3.
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施及对法的正义性之期待,现代刑法必须重视法益保护优先性的价值.基于法益保护的优先性以及现代刑法优先保护国家安全、人身权利之规范目的的考虑,犯罪构成解释必须立足于实质解释立场,以法益保护位阶为基本划分而有所区别对待:当以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或价值性冲突犯罪在遭遇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分难题时,刑法解释应该强化一和入罪或罪重解释.这是合理组织对犯罪反应的现代刑法教义学的应有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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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处遇——刑事政策视域下的学理解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岱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6)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处遇是我国刑法适用中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主体身份,产生了与之相对称的以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理念,并在刑事立法和刑事解释中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中学理解释在弘扬该刑事政策的基础上,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处遇上倡导:对刑法典第17条第2款的解释和适用,应坚守行为说+罪名说的限定方式;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处遇上,预防是刑罚适用的正当化依据,应从刑罚种类的限制性适用、刑罚裁量制度的扩张性适用及刑事和解等方面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5.
伴随着罪刑法定主义的立法化,罪刑法定原则全面覆盖了中国的刑法解释理论.罪刑法定主义其解释学理念在于:一则罪刑法定原则规定了刑法文本之本体论意义,从而即决定了刑法解释的目标与限度;再则罪刑法定原则对刑法解释提出"合法性"要求.然而,罪刑法定主义自身的价值困惑,罪刑法定原则带给刑法解释的"合法性"困惑,不仅阻却了罪刑法定理想的完美实现,亦使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解释领域的贯彻陷入困境.因而,反思罪刑法定主义之合理性、论证罪刑法定原则之可行性,就成为刑法解释理论探讨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起点.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信息技术领域飞速发展,尤其网络系统的应用广泛普及,科技的"双刃剑"效应在这个过程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网络技术发展带给积极上进的人们无限便捷的同时,也使那些精神空虚、抵制不住诱惑的人们从此甘于堕落.最近,网上"裸聊"案件的频繁发生已向我国现行刑事法律规范提出了挑战,刑法有意的或无意的空白规范留给司法者灵活适用法律的自由裁量空间,而罪刑法定原则又要求自由裁量权必须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准确把握司法能动性与灵活性的幅度是我国在法治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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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抑或“具体犯罪行为”之析——对刑法第17条第2款有权解释的几点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紫雄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4(6):43-45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能力与其年龄密切相关。立法上始终贯彻“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和“从宽处罚”的原则,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作出了及其严格的限制规定。但如何确定犯罪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触犯的罪名等,在理论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8.
刑法适用解释的难题——以最高人民法院对奸淫幼女的“批复”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梁根林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奸淫幼女的"批复"以及学界对该"批复"的辩驳表明,我国刑法适用解释的基本立场急待确定,即严格解释规则、正确解释规则和生活逻辑规则。以此反观我国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可知对奸淫幼女犯罪排斥年龄认识错误辩护并不当然表示立法创制了一个不以罪过为要素的绝对责任之罪。我国学界对"批复"的辩驳暴露了学术争鸣的理论苍白与逻辑混乱,"批复"亦不能澄清关于奸淫幼女犯罪构成罪过要素的困惑。走出困境的根本出路在于完善我国法定强奸罪立法。 相似文献
9.
刑法理论的立场应当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嬗变,但是我国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刑法的谦抑性、与大陆法系入罪模式的差异以及草率入罪可能引发的制度危机,决定了我们需要坚守以人权保障为本位的刑法立场,风险刑法只有在极其严格的条件下才能被创设。 相似文献
10.
“文本”概念决定着诠释学对象的范围,也决定着诠释学方法的性质.利科所说的“文本”既包括话语系统,又包括象征系统,也包括行为方式,还包括无意识领域.文本的间距化不仅使解释成为必要,而且使解释成为可能;文本的间距化既使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变得困难,又使读者对文本的阐释具有创造性. 相似文献
11.
徐岱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6)
刑法的立法解释作为刑法解释的一个分支,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的标签,是指最高立法机关对法律条文和法律事实所作的有权解释。在运作过程中,需要对其从三个方面加以梳理和细化:一是巩固刑法的立法解释的法理基础;二是弘扬刑法的立法解释的合目的性原则;三是界定刑法的立法解释的扩张解释方法。由此,以期达刑法恰如其分的适用之目的。 相似文献
12.
中国刑事法的修正事实上进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时代。从目前刑法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涉及刑事政策的重大调整,包括犯罪圈的扩张、刑罚的轻重走向,甚至涉及基本的刑罚制度。刑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更具有正当性,否则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本质上也不符合宪法的规定。法治建设包括刑事法治建设应当从点滴的尊重宪法、敬畏宪法的小事开始。 相似文献
13.
论英美刑法犯罪故意观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美刑法犯罪故意观经历了从普通法的传统犯罪故意观到制定法的犯罪观过程,期间,学说众多,演变复杂。与我国刑法犯罪故意理论相比较,英国刑法犯罪故意观侧重"目的性",认识上的"必然性"与"准必然性";美国刑法犯罪故意观则只强调"目的性",而行为引起结果的"准必然性"属于"犯罪轻率"的范畴。 相似文献
14.
"轻重"刑事政策是是基于对特定法益保护的要求而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重罪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政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和体现,实行这一政策也有助于起到特殊预防的目的,能更好的保护法益.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考虑,轻重刑事政策应该实现法定化,在刑法分则条文中明确规定下来.就绑架罪而言,应该一方面降低绑架罪的起刑点,以求取得罪与罪之间的平衡;另一方面从保护被绑架人的生命安全出发,设定对主动或者应要求释放人质的行为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条款,以更为有效地实现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15.
人身危险性的价值内涵应当从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层面予以厘清,这是奠定其学术品格及其价值地位的基本前提。罪刑法定原则所追求的人权保障功能是其核心追求,人身危险性理论的提出和实践运用相当程度地对合了这一价值蕴涵;人身危险性以评判行为人人格特性的重心倾向扩充了传统意义的罪之外延与内涵,是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进一步固守;只有在刑法的运行中彻底贯彻人身危险性理论,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的原则才可能得以最终坚守,并在与该原则的辉映过程中转化为客观实现。 相似文献
16.
论澳门刑法中的累犯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澳门刑法典中的累犯制度 ,经历了“行为中心论”至“行为人中心论”的演变 ;受两大法系和东西文化交替影响以及华人居于主体的社会结构 ,导致其累犯制度的设置具有独特性 ;有关累犯人格评价因素的规定、刑罚时效完成后能否构成累犯、服刑中的犯罪人能否构成累犯以及关于累犯法域条件等立法选择 ,其合理性程度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17.
吴亚安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6(2):10-14
英国刑法的罪过形式分为三类:故意、轻率与过失。而其分类方式体现了对故意、过失的本质区分。基于实践产生的英国罪过形式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其通俗易懂的文言表述及其与诉讼紧密结合的方式对于我国刑事改革具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8.
试析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律冲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著作权法对犯罪和刑罚规定得过于抽象,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产生了冲突。著作权法扩大了刑法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范围。侵犯著作权罪的对象表述存在着严重的逻辑错误。犯罪构成设计滞后,以营利作为犯罪的主观要件制约了法律的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权益没有受到刑法的全面评价,刑法保护的权益过于注重财产权而忽视人身权。著作权法的规定也导致了特别刑法与普通刑法的冲突,从而使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则受到了冲击。 相似文献
19.
今存宋《刑统》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文字有衍、脱、误 ,中华书局点校出版的《宋刑统》对律文及疏议进行了补正 ,惜未及附入令、式、格、敕、起请条。本文依据有关文献 ,对其中的十五则十七条予以补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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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刑法间接故意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韧夫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45(3):145-149
犯罪明知是美国刑法犯罪心理的一种形式,是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实质、行为所要在实际上产生的结果、以及伴随条件的明确认识。犯罪明知与犯罪目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轻率等在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方面都有区别。犯罪明知与我国刑法中的间接故意在认识因素方面的区别为前者认识到结果发生的准必然性;而后者认识到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两者在意志因素方面的区别为放任的意识程度不同;并且前者更强调认识因素的支配作用;由此提出我国刑法间接故意的应然定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