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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秦琴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1(2):24-26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一种能有效保护因交通事故而受害的第三者利益的法律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立法已不能适应保护因交通事故而受害的第三者利益的需求,本文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立法措施,希望能够适应国内外形势的需求,推进我国机动车责任保险的有效利用。 相似文献
2.
杨敏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6,(3):55-59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全国各地法院陆续受理了多起以保险公司为被告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处理上各有不同。究其原因是对该法第76条所规定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理解不同。本文通过对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发展过程和第三者强制险的特点及构成的分析,得出现阶段保险公司承保的三者险并非《道路交通安全法》意义上的强制三者险的结论,以期解决现阶段的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3.
文格 《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2008,21(2):267-267
张颖在《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发表“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人之请求权”一文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但赔偿的对象未加明确,之后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也未予界定。基于保护受害人利益的立法目的,建议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直接确认保险人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直接给付责任,赋予第三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4.
2006年8月,杨某为其轿车投保了第三者综合损害责任险。在保险期内,杨某的朋友马某借用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朱某人身损害,由马某赔偿人民币3.5万元。其后,投保人杨某要求保险公司负担此赔偿费用,而保险公司则以马某不是被保险人为由拒绝赔偿。 相似文献
5.
王卫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3(3):89-93
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中,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是不同范畴的两个概念,二者的混淆在部分特殊案件赔偿责任划分中会引发公平问题。通过对比甲乙法官的不同观点,并经数据分析,认为当存在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无赔偿能力和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已购买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前提下,法官应在裁判规则形成过程中运用法律系统解释,适用公平原则,着力寻找“合适”的赔偿责任人,并打破司法惯例,突破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在承担赔偿责任时的惯例划分模式,充分考量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公益性质,妥善平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期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6.
鸿雁 《渝西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1):62-65
美国犹太裔作家辛格的短篇小说《第三者》讲述的绝不仅仅是世俗意义的第三者,"第三者"极具象征意蕴:不仅指游离于两种文化和传统的菲格贝恩夫妇等犹太人,更指孤独、异化了的现代人。他们是失却了信仰、身份,找不到归属的充满矛盾和悖论的"第三者"。 相似文献
7.
8.
杜志红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0(3):43-46
有配偶者赠与“第三者”财产的法律效力,在实务界和学术界都存在较大的争议。因此,要解决此问题就应探究赠与的特殊性,并考察“第三者”是否善意。在一般情况下,有配偶者赠与善意“第三者”的行为有效,赠与恶意“第三者”的行为无效。“第三者”是否善意是判断行为是否有效的依据。 相似文献
9.
李艳梅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0,(5):72-74
“第三者”插足行为符合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即符合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 ,是侵权行为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中主要是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第三者”插足对家庭、社会的危害日益严重 ,我们应完善追究“第三者”法律责任的立法 相似文献
10.
杨晓红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3):58-62
婚姻关系是人类生命得以延续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婚姻关系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然而,在生活中,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的事件屡见不鲜,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排除了第三者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因而在多数情况下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不用承担责任。这条规定不但不利于保护婚姻关系的稳定,而且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情杀、仇杀、离婚率的上升、单亲家庭增多等。对于破坏他人婚姻的第三者责任,在立法上应予以明确规定,以更好地保护婚姻关系、稳固家庭。 相似文献
11.
12.
吴继刚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1):104-106
环境法律责任是综合性法律责任、包括环境民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中责任形式。多种责任形式的存在决定了追究环境法律责任不应适用统一的归责原则,而只能分别按照三种责任形式各自的归责原则完成环境法律责任的归结。协调适用三种环境法律责任形式,建立系统的环境法律责任机制是解决环境法律责任竞合的关键。 相似文献
13.
补充责任、相应的补充责任与责任人的追偿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郭明瑞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4(1)
补充责任为二人以上共同承担责任中的一种责任形态,责任主体须为二人以上,且责任人在承担责任上有先后顺序之分。补充责任不同于按份责任,也不同于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属于共同责任中的一种独立形态。《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补充责任有两种情形,相应的补充责任为其中一种。相应的补充责任是对补充责任的一种限制,补充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应与其过错相应,并以此为限度。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可否追偿,应依责任发生的原因具体分析。凡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为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不应发生追偿。相应的补充责任人承担的相应的补充责任是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的责任,因此相应的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后不享有追偿权。 相似文献
14.
论WTO“代表第三国的反倾销行动”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广东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04,24(1):1-5
WTO"代表第三国的反倾销行动"制度在基本目标、价值取向、构成要件、决定权限等方面独具特色,该制度对于处理我国涉"一国四方"间接倾销问题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相似文献
15.
周学峰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54(3):148-152
当公共服务提供商因过失而导致客户遭受损失时,可供立法者选择的责任模式有三种:全部赔偿责任、部分赔偿责任和无责任规则。不同的责任规则的实施后果是不同的。当公共服务商无法对客户的风险水平做出区分或无法进行区别对待时,出于对注意成本和补贴效应的权衡,限制责任规则要优于其他责任规则。我国相关立法应对公共服务提供商的赔偿责任做出明确的限制。 相似文献
16.
严格责任作为一种归责原则为英美法系所独有,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一般不承认严格责任。本文从严格责任的概念入手,对严格责任的构成、严格责任与绝对责任的联系进行了分析和考察,认为我国刑法既无必要引入严格责任原则,实际上也没有规定适用严格责任的罪名。 相似文献
17.
欧阳恩钱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3(3):94-97
假定未成年子女效用最大值为常数,为使损害的社会成本最低,归责原则应是严格责任与过失责任的复合,对父母监督义务的存在实行事实判断,并令父母与具有责任能力的未成年子女负连带责任,原告的过失则仅作为父母过失责任的抗辩事由。 相似文献
18.
外空活动的私营化和商业化趋势需要重新审视外层空间法规定的跨界侵权责任主体制度。私营企业从事外空商业活动产生的跨界侵权责任属于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的国际责任,国家、私营企业是当然的责任主体。私营企业应当承担首要责任和限额责任,国家承担补充责任;有多个发射国时,发射国共同作为责任主体。 相似文献
19.
樊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5(2):15-19
合同责任在《合同法》上包括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和后契约责任,每种合同责任分别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合同责任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给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也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合同责任. 相似文献
20.
陈协平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2):1194-1198,1218
专家侵权责任是专家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类型,我国现实生活中专家侵权纠纷层出不穷,而专家侵权责任制度尚未建立。通过专家对相对人及第三人的侵权责任,一般民事主体和专家侵权责任的比较,国外专家侵权责任制度,专家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我国专家侵权责任的现状和存在等问题的探讨,从宏观建构和微观制度安排上对我国专家侵权责任制度进行有益的探究,为我国专家侵权责任制度的建构与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