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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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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琛 《探求》2014,(1):38-44
《民事诉讼法》确立诚实信用原则意味着检察机关非诚信监督的本质从不道德转化为违法,而司法机关违法将直接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沉重打击,必须予以有效防治。导致检察机关非诚信监督的原因极为复杂,有必要对检察实务中常见的非诚信监督进行梳理归类。在洞悉非诚信监督病因的基础上,除从宏观上采取培育诚信监督理念与氛围以外,亟需完善民事检察监督法律制度及其周边制度,以避免监督与不监督的两难境遇、消除非诚信监督的动力、提高非诚信监督的代价、弱化外界对检察监督的干预。  相似文献   

2.
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种形式。民事检察制度在国外已有较长的历史,我国建国初期法律上曾确立过民事检察制度,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一制度被取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法制建设的逐步发展,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监督职能在法律上得到了确认,但民事检察制度并未恢复。本文从民事检察制度的重要性及其历史渊源、民事检察制的内容、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和参与民事诉讼等方面对民事检察制度作了探讨;主张恢复我国的民事检察制度,以促进廉政建设。  相似文献   

3.
薛志英  彭葵葵 《探求》2018,(1):87-93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是检察权对行政权的直接监督,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力救济。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具有正当性基础,遵循了法治规律,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和监督。基于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目标的一致性,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互动成为必然趋势。本文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法理基础以及检察权与行政权二者的关系出发,结合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探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及效力。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对民事诉讼健康、顺畅地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对国家民事审判权进行有效制约”和“审慎性”应该成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两大基本原则,这是国家权力制约和民事诉讼自身规律的必然要求.当前,中国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之处,如民事诉讼法总则和分则衔接不紧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范围过于狭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审级规定不够合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方式单一、民事诉讼法未规定抗诉案件的再审期限等等.应该以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两大基本原则为基础,把调解和民事执行列入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范围;在立法上规定合理并切实可行的监督审级体制;扩充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方式;在观念上真正树立“权力控制”的理念和程序意识,明确民事诉讼抗诉案件的再审期限.  相似文献   

5.
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以诉的形式破解公益治理难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制度设计。构建完善的理论体系既有利于实现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高质量发展,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改革公共政策、完善法律制度、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证成了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政治基础。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哲学意蕴。社会公共利益纠纷的频繁发生冲击了传统民事诉讼理论,“法化”不足无法满足现代型纠纷解决的需要,代表公共利益通过诉讼方式履行法律监督本职,破解现代型纠纷“法化”不足的难题为新时代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注入了诉讼法理根据。  相似文献   

6.
温军 《学习与探索》2007,1(6):118-122
刑事诉讼检察监督是唯一贯穿于我国刑事诉讼始终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最鲜活的体现。但长期以来,这项制度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立法上存在被虚置的问题,实践中也被严重弱化,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甚至有些学者主张取消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职权。但是,从完善国家权力结构、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强化法律监督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些角度来考察,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不仅具有存在的现实合理性,而且还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必要性,即对刑事诉讼检察监督进行合理的重构。我国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合理重构应该以分权制衡、程序公正、权利救济、人权保障、法律监督这些基本理念为理论基础,坚持合宪性原则、公正与效率兼顾原则、协调统一原则。同时,在这些理念与原则的基础上,调整刑事诉讼原则,全面确立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监督地位;改革检、警关系模式,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权也进行必要的改造;并且按照刑事诉讼检察监督职权的自身特性,成立专门的刑事诉讼检察监督部门,以实现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专业化和专门化。  相似文献   

7.
非监禁刑是相对于监禁刑而言的、是对被判处刑罚的罪犯不关押行刑的刑罚的总称,在我国是指管制、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和仅时犯罪的外国人适用的驱逐出境.它是实现刑罚轻缓化的重要途径.但在执行中有执行机构分散、财产刑执行率低、行刑效果不明、对非监禁刑苛求的问题,为了保证非监禁刑的正确执行,实现刑罚目的、保障罪犯人权,必须加强监督,针对非监禁刑执行检察监督中存在的实施监督的操作性不强、检察制度建设不完善、检察力量配备不足、衔接不畅、检察工作过于被动、检察措施贫乏、检察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应采取的对策是落实组织建设和人事配备措施、形成科学的检察工作制度、重视宣传、创新监督手段、加强与执行机关的协调.  相似文献   

8.
《探求》2015,(2)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效力决定其具有多大程度的强制力。《民事诉讼法》对再审检察建议效力的创新规定使得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受到质疑。"零和博弈"与"互利双赢"是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所追求的价值和目标,法律应对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分层、分类规定其法律效力,以刚性本质推进其柔性形式,进而在保证监督效果的基础上发挥出再审检察建议的特色,避免监督流于形式。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在提起公益诉讼时往往面临着行政公益诉讼模式抑或民事公益诉讼模式的“两诉”选择困境。然而,单纯地选择行政公益诉讼模式或者民事公益诉讼模式均有缺陷和不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有理念与实施机制等多方面的困惑和难题。从发展趋势上来看,检察机关应当融合行政公益诉讼模式和民事公益诉讼模式的内在制度优势,形成一种以一体化和整体性为特征的检察公益诉讼综合模式。为此,我国通过《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对公益诉讼分别调整所形成的二元立法分离模式有必要加以修正,制定统一的“公益诉讼法”或“检察公益诉讼法”以形成一体化的检察公益诉讼综合模式乃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10.
黄旭东  邓娟 《探求》2012,(6):46-54
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检察机关对不符合抗诉条件或没必要抗诉的民事申诉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能动地解决纠纷,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基础。不过,民事检察和解只是一种检察实践创新形式,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检察和解过程潜伏司法行政化倾向,和解协议的效力有限。因此,为避免民事检察和解陷入“内卷化”危机,应将和解与抗诉相结合,促进检法合作,建立和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规范检察和解的具体程序,从而实现民事检察和解机制的整体化构建。  相似文献   

11.
《探求》2017,(6)
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开展民事公益诉讼的一项新型权力,但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设计仍留有空间。鉴于检察实务需要,本文对调查取证权的由来、不足等进行了初步探析,提出了相关制度建议。  相似文献   

12.
改革和完善检察领导体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关键所在。本文试就这个问题,进行初步的研究和探讨。一检察领导体制,从国家机构组织关系来说,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与检察机关、中  相似文献   

13.
安兵 《社科纵横》2009,24(5):103-104,107
检察监督制度在中国的司法制度改革中。是被司法工作者最早提出的问题之一。但是,该制度在理论层面上发展若干年以后,在实践中其作用难以发挥,检察院地位依然较为尴尬。本文主要从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监所狱政部门的检察监督,对诉讼参加人权利保障的检察监督,对检察监督机关的检察监督,以及对检察监督制度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合理构建检察监督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14.
《探求》2015,(2)
新《民事诉讼法》以及《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等法律、司法解释的颁布,使民事检察监督制度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但本次民诉法修改对于民事检察监督权的权能、权力实施的方式和范围等问题的规定过于保守和粗陋,使得该权力在实践中的运用和发展受到阻碍。这种弊端导致了检察机关内部职能行使的模糊及与外部权力关系的紧张,也损害了诉讼当事人诉权的行使。鉴于此,本文将以完善民事检察监督权为目标,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民事检察监督权的发展历程,立足于新修改后民事检察监督权的运行现状,分析问题的成因,提出以观念上更新、立法上丰富权能,体制上实现权力平衡和权利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力架构模式。  相似文献   

15.
杨玉明 《社科纵横》2011,26(7):72-74
基于权力运行的规律,中国宪法奠定了人民检察院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包括对行政权的监督。中国检察机关监督理论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借鉴前苏联的一般监督理论,到对其废除,再到法律监督理论的提出,有着历史与现实的必然性。在面对不断膨胀的政府权力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时,对检察监督理论重新梳理,以确认并不断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这已成为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6.
刘庆 《探求》2013,(Z1):44-47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是刑罚执行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切人点和结合点。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根据修改后的刑事  相似文献   

17.
法律监督所体现的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政体的政治需要,是一种政治制度.中国检察制度具有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双重属性.法律监督成为中国检察制度的核心,是由中国检察制度的政治 地位所决定的.司法制度从属于政治制度,并为政治制度服务.中国检察制度的司法属性要以有利于政治属性的确立和发展为目标,但司法制度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也不能被否认或轻视,更不能以法律监督来破坏司法和诉讼的规律.  相似文献   

18.
潘牧天 《学术交流》2004,2(8):42-46
刑事追诉权和法律监督权构成我国现行检察制度的基本功能体系。制约我国检察制度应有功能发挥的因素包括:新型的检察制度的相关理论尚未形成体系、相关立法规定过于粗糙、领导与人事管理体制及检察机关司法工作职能与其行政化工作方式的畸形结合。完善的对策是:强化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保障手段、建立新型人事管理体制、健全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调整检察机关的职权,对检察制度的功能应重新定位。  相似文献   

19.
刑罚执行检察监督的价值目标是检察机关依据宪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所要达到的目的。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进行监督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不是单一的、平面的,而是立体的、复合的,是一个有机结合的价值目标体系,是由直接价值目标与终极价值目标组成的体系。直接价值目标是实现刑罚目的,即惩罚犯罪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终极价值目标是实现公平正义、保护罪犯人权。  相似文献   

20.
魏磊 《社科纵横》2013,(10):67-69
诉讼监督是经中国宪法确认的检察机关重要职能。鉴于法治进步必然伴随的部分现行检察职能为避免有碍司法独立之嫌所作退让,则诉讼监督范围的合法必要拓展自属与时俱进,显非意在扩权。拓展原则有合法原则、诉权保护原则、程序量化原则、穷尽自身司法资源原则等。拓展空间则有理论上完全可能的对行政诉讼中对规章以下行政立法的违宪监督和刑事缺席审判监督,和实践中既存却薄弱的刑事立案、鉴定、取保候审、赃款追缴、异地审判、缓刑执行等刑事诉前诉中监督,以及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诉前诉中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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