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 毫秒
1.
张涛 《东南学术》2012,(4):164-170
利益衡量是民事法学方法论中的重要内容,开放性特征是其完善发展的源泉所在。本文从利益衡量的概念重构入手,指出利益衡量兼具立法方法和法律解释方法的双重性质,在立法领域有广泛的作用空间,应将其拓展至立法方法论领域。为避免纯粹的主观因素影响法律判断妥当性的形成,作为立法方法的利益衡量应构建由"利益位阶"标准、"成本—收益"经济分析标准、社会伦理因素为内容的主观价值判断和客观判断相结合的标准框架,并通过确认现有利益、宣告自主权利、对权利设立限制、设置抗辩权等方式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2.
利益衡量:行政补偿的制度功能   总被引:4,自引:2,他引:4  
公共利益的引入使财产权具有了社会性,它为公用征收权力的存在和运行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并使之成为一项普遍的宪法制度和政治实践。财产权神圣观念的丧失并不意味着可以对财产权任意地施加限制与剥夺,只是在承袭近代财产权保障制度合理内核的前提下,征收补偿制度的建立才具有了客观依据。事关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价值判断的做出只有建立在对二者公平衡量的基础上,方能真正保障公民的财产权等基本权利。行政补偿制度的建立就是该大背景下的关键一环。  相似文献   

3.
方菲  何震 《学术探索》2005,(6):63-67
利益衡量方法是法官审判实践中的重要方法,无论法律制度多么完备,都有利益衡量的空间。从法治的沟架看,法官的自由裁量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必须符合公平原则。但在个案中,利益衡量是不可能有具体的标准和具有操作性的方法的,它取决于法官的个人背景和现实情况。因此,在具体的实践中,法官的利益衡量,很容易带上不公正的痕迹。  相似文献   

4.
5.
利益衡量是利益法学派分析法律制度的重要方法。任何涉及双方或多方利益主体的法律制度,都应确立在衡量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我国现行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合理使用主体,并不包括教育机构、国家机关及社会公众,只要他们使用了未经许可的软件都构成侵权,将导致软件版权者利益与使用软件者利益之间法律保护失衡。因此,可以通过修改法律的途径,适当扩张软件合理使用者范围,实现各方利益的动态衡量,实现软件合理使用制度的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6.
农村房屋征收中的利益衡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房屋因不能自由流转而被视为小产权房,其中暗含了农民集体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在城市化进程中,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热衷于征收、开发农民的房屋,对于增值的利益,二者获得了巨大的超额利益,也有农民因占有超面积的宅基地而获得超额补偿,但更多的是农民集体与多数农民利益的受损。因此,如何公平地衡量与分配宅基地的增值利益确实引人深思。  相似文献   

7.
利益衡量论研究的回顾与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加藤一郎的<民法的解释与利益衡量>被译介到中国,利益衡量成了我国法学研究中频频出现的词汇,大量与之相关的知识产品被产出.然而,在这虚假繁荣的背后,却是学界对这一理论因第一手资料的欠缺所导致的对何为利益衡量论、如何进行利益衡量等基本问题的大量误解.  相似文献   

8.
利益衡量是司法审判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利益衡量只能在法律适用出现危机时采用.法官对个案冲突进行利益衡量时,必须进行合理的价值判断,而且价值判断的标准须由合议确认.法官作利益衡量时必须注意行为的节制性、妥当性、现实性和统一性.采取利益衡量的方法创造判例十分必要.利益衡量对法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实用新型专利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小发明中专利权人的垄断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但是现行专利法的缺陷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因而,本文拟通过建构简单审查制度,扩大检索报告请求人的范围,缩短专利权期限三种方法重构实用新型专利制度,以期实现利益的再平衡。  相似文献   

10.
对刑事难办案件中的利益衡量进行必要的限制,适用案件要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利益衡量要具有针对性;不能在法律之外进行解释,法官应考虑法律的安定性;限制和规避司法的抑制社会效果的消极作用,注重其客观性。  相似文献   

11.
朱良好 《兰州学刊》2008,(8):109-110
利益衡量日渐受到学界的重视,应当实现方法论的转化。法律适用本质上是诠释文本的过程。在诠释学的视域下,利益衡量的基本方法首先是通过调适规范与事实,进而贯通二者;其次是利益衡量也可以通过比较当下的案件事实与法律毫无疑问所拟规整的典型事实,以确定二者是否属于同一“类型”。  相似文献   

12.
对于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各国都在一般规则之外赋予法官一定的裁量分配权力。我国2010年7月1日生效的《侵权责任法》,一改过去要求医院对其不存在医疗过错负举证责任的做法,有加重原告患者举证负担的嫌疑。这种新规定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符合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认知,有可能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今后,司法实务界应根据举证责任分配的利益衡量理论,对《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的解释。  相似文献   

13.
案例指导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律适用机制,其主旨在于统一法律适用,指导性体现在判决理由的说明,优势在于其实务性和开放性。案例指导制度很好地克服了抽象司法解释的诸多不足,是对具体法律适用解释价值的体现和认可。该制度对于提高裁判文书的论证说理性和法官解释法律的能力有着操作层面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论司法解释权与审判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对我国现行规范性司法解释与个别性司法解释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以立法解释替代规范性司法解释,以判例替代个别性司法解释的观点.  相似文献   

15.
现行检察机关司法解释效力的弊端,主要是其正当性、效力内容、形式效力相互冲突的问题.存在这些弊端的原因,一是历史惯性和制度缺陷的相互作用,二是理论研究的混乱加剧了检察解释效力的困惑,三是缺乏现代法治理念.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解释效力的对策主要有:完善检察机关司法解释的立法,明确制定原则,赋予其正当合法性;明确检察机关司法解释的效力范围,避免产生效力混乱;严格检察机关司法解释的产生程序和形式;检察机关司法解释效力冲突的解决.检察机关司法解释的效力冲突,主要包括与立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效力冲突,应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6.
孙良国 《浙江社会科学》2012,(7):58-64,156,157
消费者撤回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中的核心问题。目前学界对撤回权制度的利益衡量和具体规则的研究尚不充分。撤回权制度最重要的是保证该制度能够实现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平衡,避免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使其有效运作且能被双方接受。为此,撤回权只适用于有限的消费者交易类型,只能在合理的撤回权期间如14天而非30天内行使,同时法律应规定消费者承担货物或接受服务的返还成本或相应费用,经营者及时返款、信息披露义务以及义务违反的不利后果等具体规则。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仍需较大修改,撤回权才可被接受且实现其应有功能。  相似文献   

17.
论司法解释权与审判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在对我国现行规范性司法解释与个别性司法解释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以立法解释替代规范性司法解释,以判例替代个别性司法解释的观点。  相似文献   

18.
卢纯昕 《学术研究》2023,(10):73-77
利益衡量法为认定数字经济时代的不正当竞争提供了新的视角。利益衡量法契合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制法属性,亦符合不正当竞争的客观认定标准。在零和型竞争纠纷中展开利益衡量,要坚持多元利益的整体权衡,并以良好竞争秩序的制度利益作为最终衡量标准;在非零和型竞争纠纷中展开利益衡量,应借助比例原则实现受损利益与正当抵消利益等多重利益冲突的协调。  相似文献   

19.
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益绝非是一对不可融合的矛盾。自媒体言论主体不受传统媒体的更多行业规制,并不具有传统媒体的公信力。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态度,应理性衡量自媒体平台上发表言论的自由限度,促进权利边界意识的形成,同时关注言论背后的其他受保护利益。有关诽谤立法未直接将"为公共利益之目的"作为抗辩事由中的必须因素以克减名誉权,但在司法中频频见于判决理由的阐明,使之成为不容忽视的要素。  相似文献   

20.
侯菊英 《中州学刊》2006,(5):113-115
司法解释是我国目前数量最多且作为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重要依据的法律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存在着地位过高、主体复杂、形式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只有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提高司法解释的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