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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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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儒家的"礼"与西夏《天盛律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儒家“礼治”思想是西夏制定王朝法典的主导思想,“礼”和“律”的紧密结合是《天盛律令》的显著特征,说明中原文化对西夏政治经济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尊君、孝亲、崇官是西夏《天盛律令》礼教法律观的核心,旨在维护统治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地位;同时《律令》又极力保护统治阶级的物质利益。《天盛律令》是西夏王朝封建化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本文主要从法学原理与立法技术的角度探讨《天盛律令》的上述特征。  相似文献   

2.
清代喀尔喀蒙古大王们制定、颁布的法律汇集被称为“喀尔喀律令”(Qalq-a (?)),它与清朝政府为统治蒙古所颁行的“蒙古律例”曾并存于喀尔喀地区。以往的研究成果表明,从1728年到1789年大约60年间,喀尔喀法制史上存在一个很大的空白点,而该空白点正是“喀尔喀律令”的诸法令向清朝蒙古律例转化时期,但是,对这  相似文献   

3.
在中国历朝开国皇帝里,朱元璋从来都是个评价不太高的,一是他杀人多,二是他创建的明朝,等级制度极其森严,律令极其严苛,按照后来明末史学家谈迁的话说:“如果我生活在朱元璋统治的时代,想想都会害怕.” 虽然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律令严苛,但是被后人忽略的是,这个时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福利最好的时期.免费养老院、免费医院和免费公墓统统出现了.  相似文献   

4.
本文对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颁行年代进行了再次探讨,认为汉二年时,萧何并未制定汉律,而《二年律令》中诸律如:《贼律》、《置吏律》、《行书律》、《金布律》、《史律》、《傅律》等律的颁行年代也均不为汉二年,因此推断《二年律令》中的“二年”当为吕后二年。  相似文献   

5.
唐律“断罪引律令”是依法裁判的表现。依法裁判是实质,引用律文是形式,唐律“断罪引律令”是实质和内容的结合,是罪刑法定的要求。关于引用律文,唐律在律、令、格、式不同法律形式之间的关系和引用顺序方面有具体规则。唐律要求“断罪引律令”,否则应当承担司法责任,是为确保法律得以忠实实施、实现罪刑法定的重要设置。  相似文献   

6.
刘邦率军入关后制定的“约法三章”,只是一个战时的临时措施,是为了收买和稳定民心而采取的权宜之计。汉初的立法活动应当以萧何制定律令为开端。萧何制定律令、韩信制定军法、张苍制定章程、叔孙通制定礼仪才是汉初完整的立法活动  相似文献   

7.
“物语文学”是日本古代文学的,种体裁。“物语”指的是用汉字、日本假名混合写成的传说、故事、传奇之类的小说。它出现于假名文字之后,其根源是民间的口传文学。“物语文学”产生于日本的平安时期。古代中日政治、文化的交往始于七世纪。中国的思想和文化随着交流大量地传进了日本。在这一时期,日本仿效中国,实行律令制(始于大化革新,645年)。在文化方面,形成了所谓的“唐风文化”。从那以后的漫  相似文献   

8.
唐玄宗天宝十一载《禁官夺百姓口分永业田诏》,是研究均田律令及均田制破坏、唐代地主阶级及其发展、唐代农民特别是自耕农向佃农转化、安史之乱发生的原因或背景等等课题,不可多得的重要文献,故其条文一再被引用、解释。但由于现存天宝诏文字微妙,且唐代格令今已不全,解释难免多失本义。例如说此诏与以前的律令比有三个“明显差别”并有三项“重大意义”,甚至提出它是“废除均田制和公开承认地主土地私有制之诏”,“是划分唐代前期与后期的时间介限”,“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等等。拙识与上引高见颇多出入,现陈于下,就正于史林:一现有解释认为,在荫田占有数量方面,天宝十一载诏“完全否定”了开元二十五年令说:“诏  相似文献   

9.
“道”是理学美学理论最为推重的一个本原范畴,它主要是指思孟学派所言的那种个体精神价值或人格理想。理学家认为,从美学意义上说,道是存在本身,气是存在方式,道之美,是道德律令升华为哲学本体的美,是哲学本体本在于道德律令的美。从文学艺术的角度看,“文从道中流出”,“道”借助“文”这一载体呈现其空灵幽渺之美。  相似文献   

10.
中国律令法体系概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律令法体系是指以律令为主体、包括众多的法形式和内容的法律体系。从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开始,以“律令”法的称呼涵盖中国法制发展的某一段历史时期,并以律令制度的概念作为此时期的显著特征,已经并正在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重视。本文在澄清一些律令法研究中的误说的同时,指出律令法体系是一种基本由现代所说的公法构成的成文法体系,历经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到隋唐时期发展到一个高峰,此后律令法系嬗变的结果,与早期中华帝国律的地位已有所不同,而令更是逐渐消失了,但这种变化正是新的研究起点。研究每一发展阶段的变化,每一种法律形式产生发展乃至消亡的过程,都有利于发现中国传统法律的某些内在特点  相似文献   

11.
无论哪一种管理,离开写作都寸步难行。古代希伯来人的领袖摩西,他的岳父耶特鲁曾经批评他处理政务“事必躬亲”的做法,给他提了三条建议,其中第一条就是:制订法令,起草公文,昭示民众。中国的秦始皇,首创了中央集权制,草拟了以《法经》为主的一系列律令,统一了度量衡制度,规定了“车同轨”、“书同文”……这一系列重大的政治、经济管理措施,为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中国封建社会的产生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指引中国人民扭转乾坤、创建共和国的毛泽东思想,其集中概括是毛泽东同志的科学著作,它是毛泽东思想的词语化。如果没有毛泽东同志的科学著作,谁能说清楚毛泽东思想究竟是什么?号称“科学管理之父”的泰罗,如果没有他的《科学管理原理》,谁能知  相似文献   

12.
太平天国南王冯云山(1822—1852),短暂的一生中,为太平天国革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忧国忧民、革命坚决、“多谋善断”、“才识明练”,协助洪秀全创立拜上帝会的农民革命组织,参予创天历、定官职、制朝仪、建军制、筹谋立国方略,制订各种开国的典章制度和律令,总理军国日常事务,是太平天国前期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和军事家,同时也是太平天国“振兴文治”的先驱者和诗人。早在永安时期,在洪秀全主持太平天国第一次开科考试中,他得  相似文献   

13.
敦煌出土的放妻书琐议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敦煌出土的十世纪前后的离婚文书多称为“放妻书”。此“放”字乃放归本宗之意,本身并无贬意。“放妻书”所开列的离婚理由都是夫妻不谐,属“和离”范畴,与“七出”、“义绝”等全然无涉。因此,协议离婚时,语气都很缓和,绝不见“斥”、“逐”、“弃”之类词汇。离婚书的主要用途,一是用于户籍除附;一是供再婚之用。封建礼教乃是汉魏以降历代律令的主要理论依据之一,但礼教毕竟不同于律、令,也不必都入律、令。律、令的各条款亦不必都是一本于“礼”。就剥夺妇女的婚姻自主权而言,“礼”和“律令”是一致的,而就剥夺寡妇的再嫁权而言,祸首就是“礼”,而不是律、令。  相似文献   

14.
刖刑产生于原始社会末 ,终于封建社会末的清朝 ,清以后仍有一定残余。三峡出土双足被截的男尸 ,不但是古代刖刑遗留下来的见证 ,更是清朝特有律令制、株连和“文字狱”的产物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岳麓秦简“毋夺田时令”的分析,认为“中县道”是内史辖县道,“春秋试射”是县吏召集黔首参加的射术教学、演练和考核。“毋夺田时令”规定了两事项,分别需要和相关律令条文配合使用。  相似文献   

16.
张家山汉简盗律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曹旅宁 《南都学坛》2003,23(1):11-15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出土于江陵张家山 2 4 7号汉墓 ,是吕后时期行用的法律。根据其中的“盗律”条文 ,群盗是集团犯罪 ,它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人数在五人以上 ,以暴力为手段 ,以故意伤害致人残废、故意抢劫为犯罪行为。对群盗的处罚严厉。“盗律”生动地反映了战国秦汉时期阶级矛盾的实况 ,为研究秦末农民起义与群盗集团的关系提供了相当关键的史料 ,澄清了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若干含混不清之处  相似文献   

17.
存在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本真”在特里林那里获得了特别的关注与新的阐发。他从道德流变层面指出“本真”是相反于近代品德“真诚”的现代伦理诉求,申言“本真”指称的是人之原初性与是其所是,也即人不误信外在身份,不为共同观念所拘并突破金钱与机械的异化。在坚持社会是导致“非本真”的主因时,他又反对以激进方式获取“本真”,也不认为变革社会或放弃社会管制即可产生“本真”。相反,特里林认为,“本真”需要一定的社会抑制与心理律令,以便个人可以抵制虚无。存在主义的“本真”理念因过分强调自我而不容于现实社会或日常存在。特里林则通过侧重人的本身所是,论证“本真”与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并从伦理角度对之展开研讨,减弱了“本真”的个人意志成分,舒缓了“本真”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关系,将“本真”从复杂深奥的形而上理念演绎成宜在日常生活中应用的伦理品性。  相似文献   

18.
道德作为人们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惩恶扬善的软标尺,在人类历史上与人朝夕相伴、如影随形。尽管中国志代礼仪典籍浩如烟海,道德律令比比皆是,但却没有一部真正注明什么是道德责任;“文革”十年,我们又使人性政治化了,“政治是统帅,是灵魂”,乃至是生活的全部。在那样的环境下,每个人都力图寻找他人的所谓“政治错误”,以显示自己的“革命立场坚定”;同时又担心他人抓住自己的某些“把柄”去“表忠心”、去“献茶”。于是人心慌慌,造成了上下之间、同志之间、家庭内部各成员之间人人自危、个个诚恐、貌合神离、互相防范,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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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律令.户律》是吕后二年颁布的有关名田宅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其中的名田宅制度关系到刘邦时期的“与田宅”令是否实行及其到吕后时期的前后变化。我们认为高祖五年诏书的“与田宅”令已经制定了按爵级身份名田宅的制度,萧何编订汉律时这部分内容由“令”入“律”。《户律》所见名田宅制度是现实中真实实行的制度,其中对违法欺诈行为的惩罚条款应是吕后二年修订汉律时增补的内容。吕后二年调整食邑政策是造成田宅标准偏高的主要原因,民爵和官爵的划分也是在吕后二年定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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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游于一一七○年(南宋乾道六年)入蜀任夔州通判,两年后到南郑抗金前线,不久“细雨骑驴入剑门”,先后作过蜀州(今崇庆)、嘉州(今乐山)、荣州(今荣县)地方官,其间至少“四到锦城”。一一七五年(淳熙二年)后,陆游定居成都,任他的诗友、成都府路安抚使兼四川制置使范成大的参议官,一一七八年暮春东归江南,前后在成都住过六年。这一时期,正是他“四十从戎驻南郑”,获得诗家“三昧”后,诗歌创作的高潮时期;也是他“画策虽工不见用”“冷官无一事,日日得闲游”,比较颓放,自号“放翁”的时期。他写了不少爱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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