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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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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只要资源或者机会是稀缺的,竞争就不可避免,竞争是自由经济与社会秩序的基石。在实际的反垄断法适用中,应当以什么样的理念看待竞争以及如何去保护竞争,是各国反垄断法实践中都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通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项判例,对美国反垄断法中经常被重申的一项原则进行初步的讨论。在反垄断法的大框架基本确定后,反垄断法需要越来越多地关注到具体适用中的一些特殊问题,可以为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2.
为预防消除垄断行为,维护美国正常经济秩序,反垄断法逐渐在域外适用,美国法院在确定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范围时积极寻找冲突法理论的支持。在“既得权学说”的影响下采取属地原则,否认反垄断法的域外性;根据“本地法”理论确立了效果原则,认可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正当性;从“最密切联系”原则中寻找衡平原则的来源,在域外适用反垄断法时考虑国际礼让。这些冲突法理论使得美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得到了丰富和发展。美国法院的实践,对于我国判断何种情况下可以域外适用反垄断法以及如何域外适用具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3.
针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一方面要对其合法经营进行保护,另一方面要对其控制。在对本条的具体理解上存在不同的意见。本文界定了特定行业的范围,并从法律解释和国家干预理论等角度对该条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以期为本条的适用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4.
日本根据适用除外制度与反垄断法宗旨的关系不同将其划分为确定性适用除外和倒退性适用除外。确定性适用除外旨在保护中小企业参与竞争的能力以及维护知识产权领域的特定行为;确定性适用除外有利于竞争机制的维护,必将随着竞争政策的强化得以运用。倒退性适用除外则在市场经济尚未健全条件下保障了政府依靠产业政策培育相关产业、发展规模经济,但该适用除外与反垄断法维护竞争的宗旨相违背,必将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竞争政策的强化逐渐被废止。日本适用除外制度运用的经验与教训,对我国如何通过适用除外制度协调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相互关系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要求我国尽快制定反垄断法,对市场竞争领域的有关问题做出规定。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制定反垄断法,应该以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为指导思想;反垄断法中应当对行政性垄断进行规制,但不应将其作为重点,重点应在经济性垄断;对知识产权领域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作出一般性规定,并在一定程度上确认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效力;在全国设置统一的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相似文献   

6.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要求我国健全经济法制,尽快制定反垄断法,对竞争领域的有关问题做出规定。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反垄断法制定的宗旨,应该以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为该法制定的指导思想;在全国设置统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反垄断法中应当对行政性垄断进行规制,但不应将其作为该法规制的重点,重点应在经济性垄断;我国的反垄断法应该在一定程度上确认域外适用效力,并针对知识产权领域限制竞争行为进行反垄断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7.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究其本质仍是一国的域外管辖权的问题。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冲突是国家管辖权的冲突问题,而形成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各国利益的不同,直接原因是各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原则的不确定性。实践中,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原则有效果原则、合理管辖原则、单一经济实体原则和实际履行地原则,我国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不能放弃效果原则,但应首先适用实际履行地原则和单一经济实体原则。  相似文献   

8.
《反垄断法》中的适用除外制度,是世界各国《反垄断法》共有的法律制度,其基本作用是修补《反垄断法》的不足。尽管我国《反垄断法》已经出台,但其中对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却规定甚少。本文通过分析《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相关理论,以期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商务部做出了否决可口可乐与汇源集中申请的裁决,但是,商务部并没有公布其理由及过程.这一举动引起了诸多质疑,严重影响了商务部裁决的合理性.运用反垄断法知识对商务部的裁决进行解释,探明其真实意图具有重大实际意义!同时,以该案作为具体分析对象,阐明我国反垄断法的知识形态应以法律解释为主导路径的实际价值,并通过法律解释与适用的过程来促进反垄断法知识的增长.  相似文献   

10.
国企价格垄断不仅损害了市场自由公平竞争,也阻碍了经济效率的提升,更与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及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发展目标背道而驰。以可竞争市场理论为代表的经济学理论和反垄断法理论的发展与完善,为反垄断法规制该类行为提供了正当性与可行性。我国国企价格垄断的反垄断法规制路径应重点从确定规制的基本原则、确立规制的具体类型及方法这两方面进行建构。  相似文献   

11.
推动公司法和反垄断法衔接是健全市场主体制度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举措。公司法与反垄断法呈现出市场主体概念识别矛盾、市场主体行为运行背离和市场主体责任承担失衡三重冲突。在市场经济的整体视野下,公司法与反垄断法看似和而不同实则殊途同归。公司法的自治性特征与反垄断法的规制性品格相辅相成,二者在调整对象、立法目标与优化工具的普适追求上不谋而合,并借助私法公法化与公法私法化日渐勃兴的法律演进逻辑而存在坚实的规则调和基础。在理念上公司法与反垄断法应当求同存异,保持终极目标一致性与规则适用异质性的平衡;在市场主体概念界定上,应当以完善后的公司法为主要规则参照,适度扩大实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完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识别规则;在市场主体行为运行环节,需要重视强监管下的反垄断法规定,丰富“本身违法”原则在商事交易习惯中的适用条件,革新市场支配地位的集团化认定标准,增加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公司登记程序,关注公司退出机制中可能出现的行政性垄断行为;在市场主体责任承担领域,二者应当共同建立起公私融合的治理体系,对内鼓励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强化内部治理,建立反垄断合规制度;对外优化执法机构的责任约束和制裁形式,积极回应市场需求。  相似文献   

12.
行政垄断对反垄断法的要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垄断是政府和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竞争关系的一种违法行为,其本质是一种以经济为内容和目的的垄断。应纳入反垄断法的视野。但是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不同,行政垄断对反垄断法有着特殊的要求,它必须采用概括加列举的方式明确的界定其概念,不仅要求反垄断法确立行为主义的反垄断控制原则,建立高度权威性和独立性的准司法机构,而且要求反垄断法确立综合性责任形式,尤其是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3.
“拆分”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电信业反垄断的救济措施,从行政法角度分析,拆分是一种政府行为,体现了政府管理市场的经济职能;从公司法角度分析,拆分于某些情况下等同于公司法上的“分立”,与“合并”相对应;从反垄断法角度分析,拆分是一种反垄断的救济措施,中国电信的三次“拆分”推动了中国电信业的发展。但仍亟需反垄断法和电信法的出台。  相似文献   

14.
反垄断法应如何对待知识产权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在协调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时 ,一方面 ,知识产权法要对其所确认的独占权进行自我限制 ,另一方面 ,反垄断法也要对行使知识产权所产生的限制竞争的后果给予一定程度的宽容。我国在制定专门的反垄断法时 ,应考虑 :第一 ,只要知识产权的行使不超出权利自身的范围 ,即使存在垄断或限制竞争的情形 ,也应为反垄断法所宽容 ;第二 ,如果权利人对市场竞争的限制已超出其知识产权自身的范围 ,那么 ,这种行为则不为反垄断法所允许 ;第三 ,即使权利人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没有超出权利自身的范围 ,但如果这种行为可对市场竞争带来不应有的限制 ,那么 ,这种行为仍不能摆脱反垄断法的追究。  相似文献   

15.
反垄断法私人民事诉讼模式构建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反垄断法第50条原则性地建立了反垄断的私人民事诉讼制度,但未涉及具体的制度构建。我国的反垄断私人民事诉讼制度可以选择借鉴美国的鼓励模式或者日本的限制模式。由于我国本土市场经济的转型及充分对外开放的经济背景,反垄断法执行的态度应该是内松外紧的政策。具体而言,我国应选择严格私人诉讼的模式,在初步阶段严格控制私人反垄断民事诉讼,而将大多数反垄断诉讼的决定权留在我国反垄断主管机关手中。  相似文献   

16.
消费者利益保护是反垄断法的主要目的之一。如何将消费者利益保护的良好愿望落到实处,是各国反垄断立法、实施反垄断法时面临的一个共同性问题。在此,以反垄断立法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为基础,对反垄断法执行过程中如何体现消费者利益的导向,消费者如何在反垄断法实施中保护自己的利益以及在反垄断案件中消费者利益保护的代表诉讼等问题展开讨论。认为反垄断领域的消费者利益只有在立法者、反垄断执行机构、消费者或消费者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17.
适用反垄断法不仅是仲裁员所享有的权力,而且也是其应承担的义务。仲裁员适用反垄断法的义务既可能来源于当事人的要求,也可能源于一国法律的规定,还可能源自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发展的需要。虽然仲裁员依职权适用反垄断法的义务常因与国际商事仲裁若干特点抵触而备受质疑,但这并不能改变仲裁员依职权适用反垄断法义务的存在。问题的关键在于仲裁员在依职权适用反垄断法时如何遵守国际商事制度中的其他重要原则。   相似文献   

18.
反垄断法的立法价值,是一个有很大争议的问题,它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在世界各国,促进经济效率仍然是反垄断法的首要目标,但不是唯一目标,还应关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反垄断法中的公平、正义,更多的是指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保护。对消费者和中小企业的关注,可以对促进经济效率构成一种限制与修正。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入世后赶写反垄断法的同时,确立反垄断法的诉讼程序保护同样至关重要。而在我国,这一新型诉讼的性质和相关理论问题也要加以解决。分析了这种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不同之处,指出其与传统的“经济诉讼”的区别,提出实质意义上的经济诉讼即“社会经济诉讼”的观点。  相似文献   

20.
反垄断执法机关与涉嫌垄断经营者以和解方式结案已成为各国的普遍做法,我国《反垄断法》也引进了反垄断执法和解制度。然而,人们对该制度存在一些误读,认为执法和解程序属于非正式程序,执法和解契约在性质上属于公法契约,反垄断执法和解会降低反垄断法的威慑效果。实际上,反垄断执法和解制度之本相是:执法和解程序属于正式程序,执法和解契约在性质上属于公私法混合契约,执法和解会提升反垄断法的整体威慑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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