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关于"合同的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这一问题,在我国的理论界和实务界素来存在争议,产生了"直接效力说"和"折中说"两种理论学说。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不仅涉及合同自身的效力,而且还牵涉不当得利、物权变动等一系列民法基本制度。本文以解释论的方法,参考德国民法上的学说,从与有关民法制度、基本原则相契合的角度,对上述两种学说进行了检讨。  相似文献   

2.
通说认为租赁、劳务等继续性合同开始履行后只能终止而不能解除.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在溯及力上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溯及既往消灭合同的效力,而后者仅向将来消灭合同.我国《合同法》将解除合同作为导致合同终止的事由之一,由此带来对合同解除有否溯及力的困惑,实务中对作为继续性合同的保险合同消灭时是应终止还是解除,以及解除从何时对何人具有溯及力等存在争议.本文分析了终止和解除的含义及保险合同终止和解除的不同效力,提出根据保险法第15条、32条、37条、49条、51条、52条和58条消灭保险合同时应该用“终止”,而根据保险法第16条和第27条消灭合同时应该用“解除”.  相似文献   

3.
马春元 《南都学坛》2007,27(5):119-120
一、合同解除无溯及力的相关学说及其评价 关于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大陆法系学者对此有三种观点.  相似文献   

4.
作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之一的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问题是民法学者长期争论的焦点之一.无论从微观上还是从宏观上看,明确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合同解除制度是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围绕我国统一合同立法中合同解除制度的完善问题,在比较借鉴国外立法、判例和国际公约的基础上,对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合同解除的溯及力及法律后果、解除权的存续期间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6.
合同解除与违约损害赔偿的关系经历了从择一主义到并用主义转变的历史进程。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合同法定解除实质上是违约责任,其性质是请求权而非形成权。我国合同法定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为因债务不履行所生的对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而非合同因法定解除而生的对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关于合同法定解除后的溯及力,应采德国通说即清算关系说。  相似文献   

7.
绿色条款已全面融入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各编规则中,特别是在《民法典》合同编中系首次规定。在合同领域的司法实践中,已形成了适用绿色原则来判定合同效力、解除权行使、效力终止后利益返还的实践做法。折射出在民法基本原则体系中,具有独立于禁止违法与背俗原则的制度地位,也在合同解除、履行利益返还问题中,要求重新认知绿色条款的合同法本质。因此,将绿色原则和合同立法中的具体绿色条款,回归到合同债权债务的民法逻辑下,还原到民事立法作为裁判规则的纠纷化解场景中,绿色条款在本质上是对合同双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法定附随义务的规定,基于该义务的履行情况而在双方间比较,生成相应的绿色请求权,这构成适用《民法典》中绿色合同条款的认知基础。  相似文献   

8.
我国合同解除制度包括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的溯及力及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等内容。长期以来 ,民法学界对此有不同的观点和认识 ,加之法律规定亦不尽完善 ,导致了合同解除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出现了一定的混乱和矛盾。为此 ,本文拟就上述几个问题进行一些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9.
学界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有效力待定说、无效说、有效说等诸多学说。作为通说的效力待定说认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一种介于有效和无效之间的模糊状态,这种认识违反了法律的确定性原则。对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有争议的原因较多,其中就有切入角度的不同。笔者更倾向于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考察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从无权处分合同当事人角度并区分无权处分合同最终结局的不同情形进行分析,无权处分合同实属有效合同。基于对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衡量,无权处分合同也宜认定为有效合同  相似文献   

10.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的法定解除权规定过于原则,而对保险人的法定解除规定又过于宽松,法律的可操作性相当弱,导致保险司法实践更多地表现为带有立法意味的抽象解释。我国对解除权行使的阻却事由仅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年龄误告的情况下设置了两年的除斥期间。对于保险合同解除有关溯及力的问题也颇具争议。提出完善保险合同解除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近代中国民法的社会本位立法简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 0世纪初 ,世界范围之内的民法 ,在支柱性原则方面发生了一定变化 ,具有注重社会利益保护的发展趋势。受其影响 ,中国民法在近代化的过程中 ,实行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这一原则 ,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形似神异 ,是超前法律移植的结果 ,对中国民法基本理念的孕育和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  相似文献   

12.
我国大陆地区学界较少探讨诉讼上抵销的性质这一问题,与此相对,大陆法系国家与地区将其作为解决诉讼上抵销之实践困境的先决问题予以争论,并形成多种学说。其中,修正的双重要件说更符合该制度的目的与机能。该学说将抗辩行为成立并生效作为抵销行为生效所附的停止条件,却无法解释抗辩被撤回时抵销行为的效力所属。因此,有必要对此学说予以再修正,以抗辩行为的无效作为抵销行为之解除条件,使其符合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原理以及诉讼上抵销的实践特征。  相似文献   

13.
诉讼调解是实现法律效益最大化的有效载体,在行政诉讼中设立诉讼调解制度对于实现法律效益的最大化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对"公权不可处分"理论的质疑和权利制约权力理论、权力制约理论的支持,为行政诉讼中设立诉讼调解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4.
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建立在法理学(法哲学)价值论和方法论基础之上的民法理论。它作为民法的核心和灵魂,不仅体现了民法的精神和价值,而且也蕴涵了民法的逻辑和方法。它在法学家对市民社会的抽象思辨中产生,在逻辑的演绎推理中得到实际的运用。  相似文献   

15.
该文通过对未遂犯刑事责任的理论与制度根据、我国未遂犯的处罚原则与根据以及未遂犯与不能犯的关系的比较研究,阐释了主观主义、客观主义、折衷主义关于未遂犯刑事责任的观点均失于片面,只有建立在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基础上的我国的刑事责任原则才是未遂犯刑事责任的科学根据,提出了完善我国刑法理论中关于未遂犯与不能犯关系之建议.  相似文献   

16.
民法本位问题在我国当今声名鹊起。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现代民法社会本位论、权利本位兼社会本位论等。民法社会本位说中的“社会”,难以找到合适的利益承载主体,决定社会本位不能作为一种立法标准和本位价值取向。民法本位是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我国民法应当坚持私主体权利本位,不必牺牲自己本份的私主体权利本位而代之以社会本位。  相似文献   

17.
民法本位观探正——质疑民法社会本位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法本位问题在我国当今争鸣雀起。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现代民法社会本位论、权利本位兼社会本位论等。民法社会本位说中的“社会”,难以找到合适的利益承载主体,决定社会本位不能作为一种立法标准和本位价值取向。民法本位是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我国民法应当坚持私主体权利本位,不必牺牲自己本份的私主体权利本位而代之以社会本位。  相似文献   

18.
已于2011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改变了以往我国国际私法立法体系分散、法律规定不明确、相关制度规定不科学的状况,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制度。无论在立法体系,还是在编排体例、相关制度方面该法都体现了“两点论”的指导原则和影响,既充分借鉴了当今世界国际私法制度的先进理念,同时又从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特色。  相似文献   

19.
随着民法典草案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商立法体例的问题再度引起学者的关注.十多年来,围绕民法典的制定,民商法学界在对中国民法法典化问题展开深入讨论的同时,对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商法与民法的关系以及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讨论也日益热烈.  相似文献   

20.
章礼强 《南都学坛》2006,26(1):90-95
民法本位即指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从一定意义上讲,民法本位就是民法最核心的价值,而民法原则则是民法本位价值取向的外在形式。民法本位的基础包括民法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人性基础等。运用哲学论与实践论的方法及结合民事立法实践,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体系、原则、制度和具体规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